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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墨子-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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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挟藏在禁中者,断。

吏、卒、民死者,辄召其家人与次司空葬之,勿令得坐泣。伤甚者令归治病,

家善养,予医给药,赐酒日二升、肉二斤。令吏数行闾。视病有瘳,辄造事上。

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族之。事已,守使吏身行死伤家,临户而悲哀之。

寇去事已,塞祷。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

之,身见死事之后。城围罢,主亟发使者往劳,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守

身尊宠,明白贵之,令其怨结于敌。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若欲以城为外谋者,父母、妻子、同产皆断。左右

知,不捕告,皆与同罪。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若城上之数。有能捕告之者,封

之以千家之邑。若非其左右刀他伍捕告者,封之二千家之邑。

城禁:吏、卒、民不欲寇微职、和旌者,断。不从令者,断。非擅出令者,

断。失令者,断。倚戟县下城,上下不与众等者,断。无应而妄讙呼者,断。总

失者,断。誉客内毁者,断。离署而聚语者,断。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断。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隔,守必自谋其先生,非其署而妄入之者,断。离署左右,

共入他署,左右不捕,挟私书,行请谒及为行书者,释守事而治私家事,卒民相

盗,家室、婴儿皆断无赦。人举而藉之,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断。客在城下,

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誉敌少以为众,乱以为治,敌攻拙以为巧者,断。客、

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客射以书,无得誉,外示内以善,无得应,不从令者皆

断。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犯令者父母、妻子皆断,身枭城上。有能捕告之

者,赏之黄金二十斤。非时而行者,唯守及掺太守之节而使者。

守入临城,必谨问父老、吏大夫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召其人,明白为之解

之。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孤之。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父母、妻子皆断。其

以城为外谋者,三族。有能得若捕告者,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守还授其印,尊

宠官之,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常请之,令上通知之,

善属之,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令无得擅出入。连质之术,乡长者、父老、豪杰

之亲戚、父母、妻子,必尊宠之。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上食之。及勇士父母、

亲戚、妻子,皆时酒肉,必敬之,舍之必近太守。守楼临质宫而善周,必密涂楼,

令下无见上,上见下,下无知上有人无人。

守之所亲举吏贞廉忠信无害可任事者,其饮食酒肉勿禁,钱金、布帛、财物

各自守之,慎勿相盗。葆宫之墙必三重,墙之垣,守者皆累瓦釜墙上。门有吏,

主者门里,埂眨匦胩刂凇]嵛辣厝∈溆兄睾裾摺G朐窭糁倚耪摺⑽

害可任事者。

令将卫自筑十尺之垣,周还墙。门、闺者非令卫司马门。

望气者舍必近太守,巫舍必近公社,必敬神之。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

民,以请上报守,守独知其请而已。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断勿赦。

度食不足,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为期,其在莼害,吏与杂訾。期尽匿

不占,占不悉,令吏卒微得,皆断。有能捕告,赐什三。收粟米、布帛、钱金、

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券人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偿之。又用其贾

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出亲戚、

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以与其亲。欲以复佐上者,皆

倍其爵赏。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积粟六百石,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积粟

百石。出粟米有期日,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有能得,若告之,赏之什三。慎无

令民知吾粟米多少。

守入城,先以候为始,得辄宫养之,勿令知吾守卫之备。候者为异宫,父母

妻子皆同其宫,赐衣食酒肉,信吏善待之。候来若复,就间。守宫三杂,外环隅

为之楼,内环为楼,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葆不得有室,三日一发席蓐,略视

之。布茅宫中,厚三尺以上。发候,必使乡邑忠信善重士,有亲戚、妻子,厚奉

资之。必重发候,为养其亲若妻子,为异舍,无与员同所,给食之酒肉。遣他候,

奉资之如前候。反,相参审信,厚赐之,候三发三信,重赐之。不欲受赐而欲为

吏者,许之二百石之吏,守珮授之印。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禄,皆如前。有能

入深至主国者,问之审信,赏之倍他候。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许之三百石之

吏。扞士受赏赐者,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见其见守之任。其欲复以佐

上者,其构赏、爵禄、罪人倍之。

出候无过十里,居高便所树表,表三人守之,比至城者三表,与城上烽燧相

望,昼则举烽,夜则举火。闻寇所从来,审知寇形必攻,论小城不自守通者,尽

葆其老弱、粟米、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客至堞,去之,慎无厌建。候者

曹无过三百人,日暮出之,为微职。空队,要塞之人所往来者,令可□,迹者无

下里三人,平而迹。各立其表,城上应之。候出越陈表,遮坐郭门之外,内立其

表,令卒之半居门内,令其少多无可知也。即有惊,见寇越陈表,城上以麾指之,

迹坐击期,以战备从麾所指。望见寇,举一垂;入竟,举二垂;狎郭,举

三垂;入郭,举四垂;狎城,举五垂。夜以火,皆如此。

去郭百步,墙垣、树木小大尽伐除之。外空井尽窒之,无令可得汲也。外空

窒尽发之,木尽伐之。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令其人各有以记之。事以,各以

其记取之。事为之券,书其枚数。当遂材木不能尽内,既烧之,无令客得而用之。

人自大书版,著之其署忠。有司出其所治,则从淫之法,其罪射。务色谩

,淫嚣不静,当路尼众,舍事后就,逾时不宁,其罪射。讙嚣骇众,其罪

杀。非上不谏,次主凶言,其罪杀。无敢有乐器、弊骐军中,有则其罪射。非有

司之令,无敢有车驰、人趋,有则其罪射。无敢散牛马军中,有则其罪射。饮食

不时,其罪射。无敢歌哭于军中,有则其罪射。令各执罚尽杀,有司见有罪而不

诛,同罚,若或逃之,亦杀。凡将率斗其众失法,杀。凡有司不使士卒、吏民闻

誓令,代之服罪。凡戮人于市,死上目行。

谒者侍令门外,为二曹夹门坐,铺食更,无空。门下谒者一长,守数令入中

视其亡者,以督门尉与其官长,及亡者入中报。四人夹令门内坐,二人夹散门外

坐。客见,持兵立前,铺食更,上侍者名。

守室下高楼,候者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及城中非常者,辄言之守。守

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楼下人受候者言,以报守。

中涓二人,夹散门内坐,门常闭,铺食更。中涓一长者。

环守宫之术衢,置屯道,各垣其两旁,高丈,为埤,立初鸡足置。夹挟

视葆食。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节不法,正请之。屯陈、垣外术衢街皆楼,

高临里中,楼一鼓、聋灶。即有物故,鼓,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

城下五十步一厕,厕与上同圂。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令杼厕利之。

○杂守第七十一

禽子问曰:“客众而勇,轻意见威,以骇主人,薪土俱上,以为羊垼

土为高,以临民”,蒙橹俱前,遂属之城,兵弩俱上,为之奈何?”

子墨子曰:子问羊垼匦埃垦驁{者,攻之拙者也,足以劳卒,不足以

害城。羊垼豆ピ蛟逗Γ窃蚪Γ恢脸恰J甘扌荩笥胰ど洌

兰为柱后,望以固。厉吾锐卒,慎无使顾,守者重下,攻者轻去。养勇高奋,民

心百倍,多执数少,卒乃不殆。

作士不休,不能禁御,遂属之城,以御云梯之法应之。凡待烟、冲、云梯、

临之法,必应城以御之,曰不足,则以木椁之。左百步,右百步,繁下矢、石、

沙炭以雨之,薪火、水汤以济之。选厉锐卒,慎无使顾,审赏行罚,以静为故,

从之以急,无使生虑。恚恿高愤,民心百倍,多执数赏,卒乃不怠。冲、临、梯

皆以冲冲之。

渠长丈五尺,其埋者三尺,矢长丈二尺。渠广丈六尺,其弟丈二尺,渠之垂

者四尺。树渠无傅叶五寸,梯渠十丈一。梯、渠、荅大数,里二百五十八渠,荅

百二十九。

诸外道可要塞以难寇,其甚害者为筑三亭,亭三隅,织女之,令能相救。诸

距阜、山林、沟渎、丘陵、阡陌、郭门若阎术,可要塞及微职,可以迹知往来者

少多及所伏藏之处。

葆民,先举城中官府、民宅、室署,小大调处。葆者或欲从兄弟、知识者,

许之。外宅粟米、畜产、财物诸可以佐城者,送入城中,事即急,则使积门内。

民献粟米、布帛、金钱、牛马畜产,皆为置平贾,与主券书之。

使人各得其所长,天下事当,钧其分职,天下事得,皆其所喜,天下事备,

强弱有数,天下事具矣。

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令侍杀为辟梯,梯两臂,长三尺,连门三尺,

报以绳连之。椠再杂,为县梁。聋灶,亭一鼓。寇烽、惊烽、乱烽,传火以次应

之,至主国止。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烽火以举,辄五鼓传,又以火属之,言寇

所从来者少多,旦弇还。去来属次,烽勿罢。望见寇,举一烽;入境,举二烽;

射妻,举三烽一蓝;郭会,举四烽二蓝;城会,举五烽五蓝;夜以火,如此数。

候无过五十,寇至叶,随去之,唯弇逮。日暮出之,令皆为微职。距阜、山

林皆令可以迹,平明而迹,无迹,各立其表,下城之应。候出置田表,斥坐郭内

外,立旗帜,卒半在内,令多少无可知。即有惊,举孔表,见寇,举牧表。城上

以麾指之,斥坐鼓整旗旗以备战,从麾所指。田者男子以战备从斥,女子亟走入。

即见放,到传到城止。守表者三人,更立捶表而望,守数令骑若吏行旁视,有以

知为所为。其曹一鼓。望见寇,鼓,传到城止。

斗食,终岁三十六石。参食,终岁二十四石。四食,终岁十八石。五食,终

岁十四石四斗。六食,终岁十二石。斗食食五升,参食食参升小半,四食食二升

半,五食食二升,六食食一升大半,日再食。救死之时,日二升者二十日,日三

升者三十日,日四升者四十日,如是而民免于九十日之约矣。

寇近,亟收诸杂乡金器若铜铁及他可以左守事者。先举县官室居、官府不急

者,材之大小长短及凡数,即急先发。寇薄,发屋,伐木,虽有请谒,勿听。入

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材木不能尽入者,燔之,无令寇得用之。积

木,各以长短、大小、恶美形相从。城四面外各积其内,诸木大者皆以为关鼻,

乃积聚之。

城守司马以上,父母、昆弟、妻子有质在主所,乃可以坚守。署都司空,大

城四人,候二人。县候,面一。亭尉、次司空,亭一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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