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都市电子书 > 吾乃食色 >

第40章

吾乃食色-第40章

小说: 吾乃食色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的,所有人都看得出,我还是没放下温抚寞。
    这是我的错,我不能怪任何人。
    所以,我并没有从肉体上肆虐童遥,而是将口中的肉吃了下去,然后抬起了头,看着他。
    童遥也看着我,那眼神,于嬉笑之中带着一种巡视。
    我镇定地说道:“把你的手边那瓶胡椒粉递拾我。”
    童遥的眉毛抖动了下,还是照做了。
    我用力摇着胡椒粉,将他们撒在肉上。
    胡椒粉单独吃,是不要舌头的做法,但是将它撒在肉上,却会产生一种奇异的香气。
    所以说,任何事情,还是适量为好。
    但童遥同学是不理解这个道理的,因此在我吃下第二串牛肉时,他再度询问道:“真的不想知道温抚寞的近况?〃 
    我抬眼,瞪他一眼:“问这么多遍,真是让人烦躁。”
    童遥还是那副笑容,道:“我每次问你时,你都会我找事情岔开这个话题,我从来没有得到过你确切的答案,所以我只有继续问,直到你回答为止。”
    我拿起汽水,喝了一口,解除了舌上的一些辣意。
    然后我低头想了想,抬起头,认真地看着他,问道:“温抚寞有啤酒肚了吗?”
    童遥摇摇头:“没有。”
    “那他秃顶了没?”我继续问。
    童遥还是摇头:“没有。”
    “那安馨长胖了吗?”我终于吐出了另一个人的名字。
    童遥仔细回忆了下,道:“据说没有。”
    “那就闭嘴。”我道。
    声音中的窒闷已经淡了许多。
    我不得不承认,当这两个深理于心的名字从自己口中说出时,全身居然有了一种通畅的咸觉。
    就像是小时候去打针,在排队时,手就在抖,胸口也因为畏惧而闷闷的。
    但是,一针下去后,整个人会放松许多。
    因为一直压住自己的那些东西暂时不见了。
    当然,那阵痛还是存在着的。
    其实,我不应该对童遥发火,他是为了我好。
    但是,好友,就是有钱的时候同使,有气的时候对发,有了伤心的事抱住他一阵大哭的一种生物。
    所以,我对以前拍他的屁股没有一点愧疚的感觉。
    这时,我们吃到了高潮。

盛狐狸,脸臭臭

    虽然店里有冷气,但吃起来还是有些热,于是,童遥就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给脱下,随随便便地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
    我承认,因为是自己请客,想着省钱,我就把他拖到了这种物美价廉的店中。
    既然都物美价廉了,那凳子上理所当然地有些油渍。
    但童遥同学就这么把那anmani西装随随便便往上面一放,实在是败家子。我赶紧把西装抢来,骂道:“你烧钱呢?这么脏还往上面放?拿来,我帮你拿着。”
    于是,我把西装小心地铺在我膝盖上,放好。
    童遥同学懒洋洋地一笑,道:“寒食色,你怎么像我妈啊?〃 
    我就势一笑,道:“儿子乖,这么小就可以叫妈妈了。”
    闻言,童遥咬牙:“算你狠。”
    我得意地吊起眼晴,觑着他,意思就是,怎么样啊?有本事你来咬我屁股啊。
    但人童遥同学是谁啊。
    人家俗称奸商,对付我这种人,有的是办法。
    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伸手,召来老板娘,一宇一句地说道:“老板娘,牛肉,鸡肉,羊肉,一样来三份。”
    闻言,我的心,滴拉拉地淌血。
    看来今天要大出血了。
    唯一的补偿方法,就是赶紧和童遥抢吃的,吃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就算我胜利。想到这,我连忙埋头痛吃。
    但动作幅度太大,一不小心,一滴辣椒油就从一串金针菇上滴到了我的腿上。
    此时,我膝盖上放着童遥同学的西装。
    也就是说,这件anmani被我给毁了。
    我忙不动声色地伸手用纸巾擦拭着,但是效果甚微。
    于是,我决定不告诉童遥,等会将衣服往他怀中一塞就走人,下次遇见时打死也不承认。
    但我说过的啊,童遥同学是奸商。
    所以,他的火眼金睛一下就看见了我的举动,好整以暇地说道:“寒食色,擦够了没啊。”
    我只能讪笑:“不好意思,下次anmani打折时我买一套,赔给你。”
    童遥同学长叹口气:“算了,我的衣服,哪一件没被你给糟蹋过呢?〃
    这话不对。
    加上这件,我也才糟蹋了一次他的衣服。
    那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大姨妈不小心提前了,就把裤子给弄脏了。
    没办法,我只能借童遥同学的外套。
    童遥同学是篮球队的,当时就长得挺高了,所以那外套的长度绝对能遮住我的屁股。
    于

虽然店里有冷气,但吃起来还是有些热,于是,童遥就把自己的西装外套给脱下,随随便便地放在了旁边的凳子上。

我承认,因为自己请客,想着省钱,我就把他拖到了这种物美价廉的店中。

既然都物美价廉了,那凳子上理所当然地有些油渍。

但童遥同学就这么把那anmanl西装随随便便往上面一放,实在是败家子。

我赶紧把西装抢来,骂道:“你烧钱呢?这么脏还往上面放?拿来,我帮你拿着。”

于是,我把西装小心地铺在我的膝盖上,放好。

童遥同学懒洋洋一笑,道:“寒食色,你怎么象我妈啊?”

我就势一笑,道:“儿子乖,这么小就可以叫妈妈了。”

闻言,童遥咬牙:“算你狠。”

我得意地吊起眼睛,觑着他,意思就是,怎么样啊?有本事你来咬我屁股啊。

但人童遥同学是谁啊。

人家俗称奸商,对付我这种人,有的是办法。

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伸手,召来老板娘,一字一句地说道:“老板娘,牛肉,鸡肉,羊肉,一样来三分。”

闻言,我的心,滴拉拉地淌血。

看来今天要大出血了。

唯一的补偿办法,就是赶紧和童遥抢吃的,吃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就算我胜利。

想到这,我连忙埋头痛吃。

但动作幅度太大,一不小心,一滴辣椒油就从一串金针菇滴到了我的腿上。

此时,我膝盖上放着童遥同学的西装。

也就是说,这件anmanl被我给毁了。

我忙不动声色地伸手用纸巾擦拭着,但是效果甚微。

于是,我决定不告诉童遥,等会将衣服往他怀中一塞就走人,下次遇见时打死也不承认。

但我说过的啊,童遥同学是奸商。

所以,他的火眼金睛一下就看见了我的举动,好整以暇地说道:“寒食色,擦够了没啊。”

我只能讪笑:“不好意思,下次anmanl打折时我买一套,赔给你。”

童遥同学长叹口气:“算了,我的衣服,哪一件没被你给糟蹋过呢?”

这话不对。

加上这件,我也才糟蹋了一次他的衣服。

那是高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大姨妈不小心提前了,就把裤子给弄脏了。

没办法,我只能借童遥同学的外套。

童遥同学是篮球队的,当时就长得挺高了,所以拿外套的长度绝对能遮住我的屁股。

于是,我就这么披着安全地和温抚寞回家了。

因为外套上沾染了大姨妈的痕迹,虽然我是洗得干干净净的,但是童遥同学死活都不要了。

隔了几天,童遥想出了有些不对劲,便问我当时为什么不找温抚寞借外套,女友穿男友的衣服,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我嘴角露出奸笑,说,我怎么能破坏自己在温抚寞面前的形象呢。如果我这么做了,温抚寞岂不是每次看见我,就会想起我大姨妈的味道吗。再说,他还可能因此而失去对女人的兴趣,说不定就去背背山上放养了。

说完之后,我被童遥同学一阵海扁,原因是我不说还好,一说他就有心理障碍了。

不过现在看起来,这厮还是一样生龙活虎,当初我是白挨那顿揍了。

想到这,我拍拍他手上的西装。

算了,就当是餐巾吧。

于是,继续吃饭。

估计童遥同学是想帮我减肥,所以他还是纠结着温抚寞的话题不放。

“他们订婚了,你知道吗?”他问。

我点点头,嘴中含着肉,含糊地说道:“我也有新男朋友了。”

“哦?”童遥同学微微抬高眉梢:“是谁?”

“盛悠杰,就是帮你回复男性功能的那位医生。”我帮他回忆着。

闻言,童遥同学的眉梢更高了:“是因为他和温抚寞长得像?”

我放下筷子,严肃地说道:“绝对不是这个原因,我不会把自己受过的伤害再去加诸在别人身上。”

童遥微微偏过头,问:“那你为什么要和他在一起?”

“你认为我当初为什么要和温抚寞在一起?”这是我这么多年来,这么多次提到这个熟悉的名字。

原来,也不是这么艰难。

“我不知道。”童遥实话实说。

“我也不知道,”我将烤肉锅中倒上一点油,将肉片放在上面,看着那肉肉的红色,渐渐成为金黄,轻声道:“恋爱这回事吧,讲究的就是天时地利人和,真的,差一个条件都不行,差一分一毫,就错过了,玄乎得很,估计只有算命的才能说清。”

确实是这样。

虽然我一直在说,自己和盛狐狸交往,是被他给逼的,但那只是一个推波助澜的原因。

这么说吧,那就是,在现在我所处的环境中,我只愿意和他成为男女朋友。

这就回到了童遥同学的问题上。

为什么我要和盛狐狸在一起。

首先是因为我们都没有结婚,构成了可以在一起的前提条件。

然后是因为机遇巧合,盛狐狸放弃了其他牛逼的医院,来到了我们这所相比较而言不这么牛逼的医院。

接着,就是那天,我恰好在温抚寞去屏风后时,说出了要掐他屁股的话,就这么和他不打不相识了。

再接着,就是我们性格使然,开始斗争,在斗争中深入地了解了对方。

再然后,就是我无意间从童遥口中得到了温抚寞和安馨订婚的消息,于是,就和盛狐狸上床了。

接着,就引发了一连串的事情。

最后,我们在一起了。

是的,这就是我和盛狐狸在一起的全过程,由一系列的机缘巧合构成。

或者,更简单一点说,我们之所以会在一起,是因为一个缘字。

我和温抚寞也一样。

因为缘分到了,我和他谈了一场对我而言刻骨铭心的恋爱。

又因为缘分淡了,我和他从此分隔天涯,或许一辈子,也无法再见。

所以,并不是柴柴和童遥,甚至是盛狐狸认为的那样,我是因为盛狐狸和温抚寞长相相似,才会和他在一起。

你运气不好,踩到狗的粑粑就算了,但如果你故意让别人再去踩到,那就是不道德的。

“不是别的意思。”童遥道:“只是那盛医生和温抚寞确实相像的,所以才让人有那种联想。”

“那你么就这样想吧。”我道:“我喜欢的就是那种小白脸类型,以后找的老公也会找那种……对了,人家柴柴说我结婚时,要送我GUCCI包包,你一个堂堂富商,也应该送份大礼吧。”

“你出嫁时,我把我那间公司送你做嫁妆。”童遥抢了我的一块牛肉,豪爽地说道。

“这么大方?”我感动得泪水盈眶。

“当然。”童遥又接着不怕死地补充道:“反正你也嫁不出去……啊,寒食色,你好狠毒,居然想偷袭我的命根子?!”

与童遥告别之后,我继续在街上闲逛着。

忽然觉得,今天出来一次,还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