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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新闻学概论(第4版)-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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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论委员会。负责编写读者来信和本报社论。大报一般每天两大版,一版为本报社论,每版5—7篇,就国际、国内、本地事件发表言论,另一版为读者来信,一般有20篇左右。小报则每天出一整版。

  美国报社这一机构的基本特点是:总编领导各版主编,主编领导各编辑,编辑领导记者。报社内的纪律严明,记者必须听从编辑的工作分配和指示,下级必须听从上级,否则就可能被解雇。

  2.电台、电视台的业务机构

  下面图示的是具有代表性的美国一家电视台的业务机构(图11…8)。

  图11…8

  经营部不仅仅是争取广告收入和销售本台录制的电视剧录像产品,还包括购买有些现场实况转播权,像重要的体育比赛、精彩文艺演出、盛大庆祝纪念活动等等。

  节目部负责所有节目制作和购买,保证每天的新闻和名牌专栏节目的播出。电视剧基本上是向制作公司购买的。

  制作部不仅仅负责每天播出的节目的最后合成,还制定每周的播出计划,由于各电视台彼此竞争,节目的播出安排非常重要。它必须知己知彼,独具匠心,扬长避短,才能争取更多的观众。

  技术部负责整个节目的准时、清晰地播出。

  四、我国新闻媒介的业务机构

  1.报社的业务机构设置

  我国报社具有代表性的内部机构设置见图11…9。我国报社机构设置的基本特点是:编辑部各种设置和党、政机关的机构基本对口,即党、政机关有什么部门,报社就有相应的部(科)。编辑记者分兵把口。这样设置的好处是编辑记者对自己部门情况熟悉,重大新闻不会遗漏。但其弊病也很明显:记者长年累月只跑一条线,视野狭窄,不了解全局;不敢写批评报道,而且往往只代表他所在的条线向编辑部争版面;各个部壁垒分明,形成一个利益群体,不利于整个报社内部的团结。

  图11…9

  现在,大多数报社还采取采编合一办法,即各部按照编辑安排,自己采写新闻,自己编辑、排版,最后送夜班编辑部合成。

  2.电视台的业务机构设置

  中国具有代表性的电视台的业务机构设置如图11…10。

  在各个部下面还分设若干个科。比如新闻部,一般分为采访科、编辑科、播出科。采访科下面各个记者分头负责几条线,如工交、文化、教育、政法等等,也同样分兵把口。

  图11…10

  多年来,中国新闻媒介内部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人员只能进不能出,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工作只能奖不能罚,造成因人设岗,机构庞大,机构臃肿,出工不出力,难以发挥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0世纪90年代初,新闻界流传一句口头语:一等记者搞承包,二等记者炒股票,三等记者拿红包,四等记者写外稿,五等记者写本报。近些年来,各新闻单位加强了改革力度,精简机构,精编人员,采取“按需设岗,按岗定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措施,让一些长期出工不出力、不守规则、不适应新闻工作的人员下岗、待岗,情况稍有改进。

  注释

  【1】 载《参考消息》2003年6月14日。

  【2】 载美国《洛杉矶时报》1999年12月29日。

  【3】 Denis Mcquail; Media Policy; SAGE Publications; 1998.

  【4】 Denis Mcquail; Media Policy; SAGE Publications; 1998.

  【5】 Denis Mcquail; Media Policy; SAGE Publications; 1998.

  【6】 〔美〕菲利浦·纳波里:《基础原则和传播决策》,金冠军等主编:《国际传媒政策新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5年版,第43页。

  【7】 温飚:《英国广播公司的改革之路》,载《视听界》2004年第5期。

  【8】 《美国全文法令集》第73卷,第557页。

  【9】 唐亚明、王凌法:《英国传媒体制》,南方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152页。

  第十二章

  传媒业经营

  传媒业作为企业,需要企业化运作。但传媒业又具有双重属性,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所以,传媒业的经营有许多特殊的理念和政策、方法。

  第一节 传媒业经营的基本原则

  从传媒业具有的双重属性出发,传媒业的经营活动逐步确立了三大基本原则。

  一是普遍服务的原则。普遍服务的原则是传媒业公众利益至上理念在经营中的具体体现。普遍服务的基本要义是公平、公道地为全体人民提供信息等服务,而不考虑其成本。这无疑是超越市场的,这里的全体公民当然是指不分年龄、职业、地域、地位、收入、种族或民族,对全体公民一视同仁。以此来衡量,我国传媒业圈内盛行的所谓“有效发行”、“有效收视”是违背普遍服务原则的。“有效发行”、“有效收视”指的是要瞄准广告商眼中的消费群,只有针对这样的受众,广告商才愿意投放广告,而一批低收入群体、弱势群体因消费不起广告商提供的商品,于是成为“无效发行”、“无效收视”人群而被传媒业忽视。于是,这样的传媒成了富人的媒体,这种歧视性的经营背离了传媒业普遍服务的原则,理应抛弃,不应该提倡。

  二是编营分离原则。一般的企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必须紧密联系在一起,适销对路是市场基本法则。但在传媒业,新闻生产和经营必然分开,在编辑部和广告部之间要筑起一道防火墙,防止广告经营部对编辑部的干扰,保证编辑的独立性,使新闻生产保持客观性、公正性。不管具体实施情况如何,编营分离是世界各国传媒业都遵守的一项原则,号称“国家”(经营部门)不得干涉“教堂”(编辑部门)。1996年,经过修订的美国职业新闻工作者协会《伦理规范》明白表述:“新闻与广告应分开,避免广告新闻。”【1】美国《巴尔的摩太阳报》的行政管理主编爱德华·休伊特(Edward D。 Hewitt)针对“你们在报道时是否顾忌广告效果?你们美国报纸有时也会看大广告商脸色行事吗?”之类的问题,毫不犹豫地说:“我们从不考虑广告。在我们编辑部与他们广告部之间有一堵墙,这堵墙很高。广告部员工和编辑部员工是完全不同的。当我们的记者采访某工厂时,他绝对不会考虑这家公司是否是广告大户,你会看到报纸上有一些广告特刊,它看上去像副刊上的内容,但注明是广告。这些特刊都由广告部运作,和我们无关。我们的记者只管写新闻。公关部不愿失去金钱,而编辑部不愿失去读者。也正因为这样,你刚才问到的广告收入,我无法确切回答。”【2】

  在中国,编营分离的原则同样得到认可和尊重,政府主管部门一再发文,强调新闻生产和经营活动分离,坚决制止“有偿新闻”、“广告新闻”。

  在1993年7月《关于加强新闻队伍职业道德建设、禁止有偿新闻的通知》中,主管部门首先重申“新闻单位和新闻工作者要认清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和职责,继承和发扬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不得接受”等具体要求之外,《通知》第三款明确提出“新闻和广告必须严格分开,不得以新闻报道的形式为被报道单位做广告”,第四款又不避重复地再次提出“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必须严格分开”。而1997年《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则规定得更为详细、直接。在列举新闻工作者或新闻单位“不得”的诸项规定之后,在第八、九、十款等分别进行具体描述“新闻报道与广告必须严格区别”、“新闻报道与赞助必须严格区分”、“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必须严格分开”【3】。

  但近10年来,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各国,不少媒体自我利益膨胀,“利润至上”的商业原则取代“公共利益至上”原则,编营分离的运作机制受到严重威胁。

  三是受众中心的原则。20世纪70年代以前,全球的媒体是以传者为中心而设立的,就是“我写你看,我播你听(看)”这样一种模式。中国传媒业情况更是如此,当时中国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处于短缺经济年代,传媒业也“按计划、有比例”来设计,一个省一家日报、一家电台、一家电视台即“一报两台”。一名普通群众能看到报纸、能听到广播、能看到电视已是相当奢侈了,没有任何选择,也不可能有什么挑选。在西方,受众调查也会做,但也仅仅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在西方各国,在商界包括传媒业的经销,盛行的是“4P”理论。它是由美国行销专家J·麦卡锡(McCarthy)1960年提出的,这个理论构造了传统市场营销策略的基本框架,包括产品(product)、价格(price)、渠道(place)和促销(promotion)四个要素:产品——注重开发产品功能;价格——根据不同的市场定位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渠道——企业不直接面对消费者,而是注重培育经销商和建立销售网络,企业和消费者的联系通过分销商进行;促销——企业注重销售行为的改变来刺激消费者,以短期行为(如让利、买一送一等)促使消费增长。这个理论的基本点就是制造商控制整个流程。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新创办的媒体不断出现。新办媒体为避开老牌媒体的锋芒,开始寻找特定受众。即媒体不是面向社会全体,而面向其中特定一部分,这就是分众,分众有明确的传播对象(年龄、职业、性别、收入、区域等等),而这恰恰迎合了某些商品销售商的需要,这种分众广告更有针对性,而且价格便宜。随着新办媒体大量涌现,媒体竞争越发激烈。分众化不再是个别现象,而成为一种趋势,这种趋势意味着:传播开始从传者为中心向受者为中心转移。

  1990年,美国的另一位营销专家劳特鹏(Lauterborn)提出营销的4C理论,即需求(consumer wants and need)、成本(cost)、方便(convenience)、沟通(communication)。消费者需求——企业应生产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而非自己能制造的产品;消费者愿意付出的成本——企业要研究消费者的收入状况、消费习惯和同类产品的市场价,而非品牌策略;为消费者所提供的方便——销售的过程在于如何使消费者快速便捷地买到该产品,由此产生送货上门、电话订货、电视购物等新的销售行为;与消费者的沟通——消费者不只是单纯的受众,本身也是新的传播者,必须实现企业与消费者的双向沟通,以谋求与消费者建立长久不散的关系。

  通过4C理论可以看到,企业整个营销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的,消费者的需求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向和营销策略,当然也决定广告的内容和形式。以消费者为核心的营销理论就是整合营销。整合营销主张依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确立统一的传播目标,并综合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发挥不同传播工具的作用,以达到整体传播效果。

  正是在这种理念的推动下,媒体高度重视自身品牌建立,高度重视媒体自身的定位,高度重视受众调查以及与受众的互动,追随受众的变化而不断创新。

  第二节 传媒业经营的基本目标

  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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