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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6章

小说: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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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撇撇嘴,鄙视自己:才刚吵完架,我居然就在心里表扬他!这没出息的!
  我心里正郁闷,对碰巧撞到我的沈葵多少有些不礼貌。
  他虽然略有些诧异,倒还算有气量,对我着实谈不上善意的目光,只是报以宽厚的一笑,还亲自递纸巾给我:“对不起,是我没有注意。”
  这倒令我稍微有些惊讶,随即从八卦的朋友口中得知他是我们系的直属学长,大我们三届,今年刚刚毕业,找到了一份非常令人心动的好工作。这次的Party主办人是我们院学生会的副主席,借着由头就把他请来了,好让大家分享下他的成功经验。
  呃,难怪他会成为众星捧月的焦点!我有些汗颜,那孩子本是多无辜一路人,不,一焦点甲啊!
  虽然我当天的态度着实不佳,但可能沈葵肾亏多了,有点儿小M体质,居然在事后公然声称对我印象颇佳,硬是为我招揽了一片嫉妒的目光。
  这之后,他还不温不火地对我展开了一系列的追求。那时追我的人其实也不算少,可能因为理工院校女生着实珍贵,我虽算不得什么绝色佳人,但起码也是人模人样,又多多少少从我美艳的母亲那里继承了些什么,于是有了那么点儿小特色,就招人待见了。
  追的人多了,一般的追求方式通常是没办法打动我的,而且我原本就对浓情烈爱之类的感情没什么兴趣,甚至觉得那种会去疯爱的人,多半都有点儿神经质。
  我还念高中的时候,有个低年级的学弟号称对我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特地写了封血书给我表达爱意,可当时我除了觉得他脑子有病外,根本毫无感觉。
  沈葵却是有点儿手段的。他曲线救国式的泡妞手法非常合宜,既不唐突也不冒进,有种捏蛇七寸、恰到好处的感觉,教你拒绝不得,等反应过来,已不知道跟他走到哪儿了。
  可即使回过了神,我也不会觉得后悔,因为沈葵很能把握气氛,几次下来就把我的脾气把握得恰到好处,这或许也是后来他会那样自以为是的依据吧。
  总之,不知不觉的,我就和他在一起了,还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家公认的一对儿。
  回头想想,自己也觉得晕眩,我们到底是打什么时候开始的?
  可不管怎么说,沈葵当时的绅士风度确实打动了我。
  之后,我又犯了所有恋爱中的女人都会犯的错——轻信了他的甜言蜜语。
  我是真的以为,沈葵认同我似乎有些另类的生活方式,我甚至天真地以为他就是我坑里应该呆的那根萝卜。
  我以为,他会是我的救赎。
  我甚至在某天某夜,酒醉得厉害的时候,哭着笑着扯着易笙的衣襟问他:“为什么不是你?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不记得他的回答,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定下心来,认认真真地和沈葵交往。
  我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和包括易笙在内的所有男性,都开始保持一定的男女界限。
  我对沈葵的在意全世界都看的出来,我甚至为了他再度走进往日走避的厨房,洗手作羹汤。
  可是,我还来不及告诉他,现在我可以煲很香的鱼翅汤,还能做好吃的糖醋里脊,他就用一枚红色炸弹炸裂了我整个世界。
  原来,我所以为的这一切,不过是应了心理学所说的泰坦尼克效应。
  这世界荒唐的,简直可笑。
  我骂骂咧咧,自尊心被伤得体无完肤。
  易笙在边上看着我哭看着我骂,很久之后,才风马牛不相及地说了句:“郝郝,要不要和我去旅游?”
  夜色中,他的眸子熠熠生辉。
  我找不到拒绝的声音。
  于是,我跟着易笙从北半球一路颠到了南极边,中途转了两趟机。
  我吐得天昏地暗,脑袋空空,还很浪漫满屋地吐了邻座一身污秽。当然,我的隔壁不是RAIN,而是近来总因为我的失态而变得很倒霉的易笙。
  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我晕得完全听不见,只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被锁在一个略嫌单薄的怀抱里,不很温暖,但还算安心。
  飞机在空中持续飞行了十几个小时,我难过得要命,但更让我难以面对的是自己居然这样眷恋着他的怀抱。
  隐隐约约的,我似乎还听见自己含含糊糊地问他:“哥,我们当初到底是为什么分的手?”
  当年,我们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青春岁月情感懵懂时期,扭扭捏捏地谈了一场纯纯又蠢蠢的恋爱。
  我记得那时大家都还小,身上没什么钱,情人节也只能手牵着手,在街上蹭点肉麻兮兮的粉红气息,还自以为浪漫得好不开心;
  我也还记得自己会为了给他准备一份惊喜,几天几夜不睡觉地织围巾;
  而他,会为了给我买一条现在看来并不那么贵的施华洛世奇水晶项链,吃上好两个月的泡面。
  原来,我们也是有过浪漫的。
  可是,为什么我却记不得我们到底是为了什么分的手?
  记忆只停留在遥远的日子里,两个青涩的大孩子面对面地僵立着,我流泪满面,他紧抿着唇,瑟瑟的秋风在我们身边冷冷地跳着舞。
  易笙到底有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清楚,我只能感觉到他轻轻抚着我的额,一遍一遍,直到我陷入一片朦胧的黑暗,昏昏沉沉得到达了我们的目的地——世界之南。
  塔斯马尼亚,一个只要伸出手,就仿佛能触摸到天空的不可思议的地方。

  世界之南

  出国之前,我不知道世界可以这样大,如同井底之蛙,满足地躺在井底观天,自以为不能理解的东西就叫Culture Shock。
  出国之后,我才知道生活原来可以这样玄幻,狗血的不是电视,而是活得太过戏剧的人类自身。
  ——by郝仁日记
  1.
  在塔斯马尼亚度过的那些日子,我总是在笑。
  我们的导游Wang是一个澳籍华人,长得像颗圆土豆,还很喜欢说能让全场立马肃静的鼻祖级的冷笑话。我们刚到霍巴特(塔斯马尼亚首府)的第一天就被他冻僵当场,功力很是骇人。
  刚下飞机,我还没从晕机中缓过来,像根飘零在风中的豆芽菜,站都站不稳。易笙没办法,只能和刚碰头不久的Wang商量,看是不是能改变下第一天的行程,先带我去住的地方休息一天。
  Wang当然没有拒绝,帮着易笙放好大包小包的行李,又看着他连拖带抗地将我放上车,才似乎很是羡慕地说:“小伙子,我看着你,觉得保镖这工作其实挺好,有钱有玩还能出国吃豆腐……”
  我异常无语,偷瞄了易笙一眼,发现他的脸色很是不好,惨白铁青,颇有鬼神转世的姿态。还来不及出言安抚,又听得Wang馋着脸说:“呃,开开玩笑,别生气,别生气,要不……我的豆腐也给你吃?”
  ……
  我承认,自己那时真有种返身回到飞机上跑路的冲动——这家伙实在太雷了!
  所幸,Wang虽然是个雷人,但起码是个颇有眼光的雷人。他替我们物色的住所非常漂亮,仿佛是从童话里搬出来的小别墅,白墙红顶,倚海而立。
  Wang很是得意地和我们吹嘘着:“你们运气不错,现在正好是淡季,不然就算贵上几倍的价格,也不见得能租到这样的风水宝地!”
  可惜,我此刻完全没有欣赏的气力,倒在软绵绵的床上狠狠地睡了整整一天,直到月上枝头才睁开了眼睛。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会在这样的朦胧中,看到那样梦幻的一刻——
  易笙持着一杯红酒,静静地坐在窗棂上,雪纺纱的薄帘徐徐飘舞,将他如雕刻般俊美的容颜,轻柔地包进银月的光辉中。点点都是蛊惑。
  我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
  他的笑容那么温柔那么美,仿佛正看着自己痴恋三生的情人。
  他的声音低哑而磁性,淙淙的,融入夜色中,虚幻得无法形容。
  我怔怔地看着陌生无比的他,直到那句话的刺入我的脑袋:“郝郝,你睡觉的样子真像只吃多了的猪。”
  噼啪,美梦碎裂。
  眼前这个果然不是什么谪仙美男,而是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家伙。
  ************
  我很郁闷,连晚饭时都不忘恨恨地看着吃得很欢的易笙,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和那粒擅长冷冻活人的土豆打好了关系,居然聚在一起谈天说地。
  可能我的脸色真的太差了,Wang总算施舍了一点儿注意力给我,开口向我证明物以类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道理:“呦,美女,你舒服点儿了么?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类可以晕飞机的。”
  看易笙在一边笑得嚣张,我气得嘴都歪了:“那真是抱歉哦,我是从不晕机会死星移民来的!”
  Wang一脸惊愕地看着我,突然,转头笑着对易笙说道:“行啊,小子,都搞上星际联姻了,有一套哦!”
  易笙拍着自己薄薄的、毫无看头的胸肌,很是豪气地应声:“地球人万岁,为地球争光!”
  Wang更是豪气地举起老大的啤酒杯:“一夜七次,不做不睡觉,哦也!”
  易笙:“肾衰不是衰!”
  ……
  我只觉自己的嘴角抽得厉害,却没再出声反驳——因为易笙居然承认了!他居然没有澄清我们的关系,为什么?
  恍惚中,我好像看到他转过头来,勾着薄薄的唇,抿着嘴看着我直笑,如星子的瞳眸里仿佛在说:傻丫头,看什么呢?
  心跳骤然慢了半拍,那个瞬间,我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时空,来到一座魔法之岛。
  那个我曾爱过的男孩牵着我的手,带我回到了风风雨雨又满是甜蜜的七年前。
  我低头闷了口红酒,笑自己想太多:七年……原来,时间已过了那么久。
  不多久,一双大手轻轻拂过我的额:“怎么了?还晕?”
  我摇了摇头,抬起的眸里却映出了易笙担忧的表情:“不,我没什么。”
  我努力扯了扯嘴角,笑:“还不是你们太雷了,我的肩膀都背负不起了。”
  易笙一脸唾弃,长指在我的额心轻轻一弹,笑骂:“装吧,你就装吧!”
  我捂着只有一点酥麻的额头,嘻嘻哈哈地加入他们,还齐齐改用了英语,将周围十数桌的客人通通雷了个遍!
  一切好像都没什么改变。
  只是在回别墅的路上,在前面领路的易笙一直紧紧地抓着我的手。
  十指交握,无法挣脱。
  我一直低着头,看着月影中的两抹身影,彼此交叠。
  我想,我是笑着的,很淡很淡的,笑着。

  世界之南

  2.
  第二天清早,Wang就把还在调时差的我们硬生生地从床上吼起来,半梦半醒地架上他的爱车,前往塔斯马尼亚最著名的景点之一——亚瑟港(Port Arthur)。
  Wang似乎很喜欢那里,一路上一直介绍个不停,说得非常生动:“知道不?塔斯马尼亚可是相当有名的鬼岛,到处都有鬼怪传说,其中最出名的就是亚瑟港。甚至可以说,这里之所以会鬼怪横行,最初就是因为Port Arthur。”
  Port Arthur建于一百多年之前,尚是大英帝国横行的时代,而这片刚被掠夺来的土地,则专用于关押英国本土无处容放的犯人,将这美丽的地方硬是改建成了一个令人闻之丧胆的监狱港。
  犯人们从北半球的英国被押送到有世界之南之称的孤岛,历经大半年的时间,能够熬到岛上的,也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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