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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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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次去都固定地找他们店里的一个男孩洗头按摩,他性格开朗,手法不错,像个可爱的小弟弟。所以,我总是找他。
  他为此亦很骄傲,告诉我大家都很羡慕他,因为我非常好说话,也很擅于聊天。
  我笑笑,尽管知道个中的真实性有待考证,虚荣心还是稍稍膨胀了些,于是平日也会对爱去同家发廊的朋友推荐他。
  可是后来有一回,我因太过忙碌,有近一周时间没去管理头发,发质油腻,打结得更是厉害。他整整折腾了四十分钟,我心里本很感激,没想到他却突然对边上那个洗头工傲气无比地说:“看这头发脏的,还打成了一团饼子,搞了我快一个小时!啧,我看啊,这头发也就只有我能弄了!”
  他的嗓门还不很小声,边上的客人还有其他的洗头工都偷偷转头看我。
  我当时很是羞窘,只能在心底庆幸自己不是容易脸红的人,因为在场知道我是他老客的不止一两个。
  我虽然恼怒至极,但当会儿却什么也没说,更没有责骂或者怪罪什么。
  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变得更加难堪。可是,他显然不知道。
  从那以后,我还是一周三次去同一家店打理头发。但是,却不再找他。
  他好几次发短信给我,我只在偶尔有空时,才意兴阑珊顾左右而言他的回上两句。
  他待我其实挺不错,服务了我整整一年半,我也一直很喜欢他的服务,技术比后来碰上的大多数洗头工都娴熟。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再找他。
  有些话是不能说的,一旦说了,就再无回头的可能。
  我尚是如此,比我更好面子的易笙,又怎会例外?我不想和他连偶尔问候一下的朋友也做不成。
  我实在很没出息,即使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还是不想再一次和他陌路而行。
  我和易笙相识已有9165个日子,我们曾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彼此的所有。
  我们在青春懵懂的时候,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彼此相爱又相互伤害。我们都以为自己那时太过青涩,可为什么直到今天,已届奔三的我们还能这样的以泪为刃?
  我仰头望着云里若隐若现的红日,将眼眶里的眼泪倒回心里:“哥,你知道么?我们在塔斯马尼亚遇到过的那对小情侣订婚了……”
  他喃喃地说着:“这样很好,幸福很好。”
  “是么?你也这么觉得啊……”我依然望着略显浑浊的天空,不知所谓地应着。
  我没有告诉他,我在墨尔本机场拿到的报纸上,头版头条登着一条让我全身发冷的新闻:昨日傍晚,一架私人飞机于失控,迫降在塔斯马尼亚首府霍巴特的XX公路上,一辆过路旅行车遭到波及,三名乘客一死两伤。
  当年那个幼稚地整天吃易笙醋的大男孩,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他紧紧抱在怀里的女孩,只有手臂上带着些擦伤。
  可是,我想,那个女孩的心底一定会有一个永远都无法愈合的伤口,即使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结痂,也会在望见蓝天白云时,隐隐作痛。
  我想,我也会一直记得那个叫Vivian的女孩,和那个叫Jason的男孩。
  他们总爱手牵着手,踏浪而行。
  他们每天至少要和对方说三次:我爱你。
  那个叫叫Jason的男孩曾当着我和易笙的面,在那个叫Vivian的女孩的额头落下了誓约的吻。他说:“我会保护你一辈子。”
  他到底没有食言。
  虽然他的一生,竟只有短短的22年。
  我仰着脖子,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明明很好地抬着头,可眼角还是滚下了热烫的泪水。
  电视剧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如果有爱,不如忘记

  3.
  三年前,我第一次望见了塔斯马尼亚的天空,却为了一个恶俗至极的理由——相恋三年、论及婚嫁的男友结婚了,而新娘不是我。
  那个名叫沈葵的家伙宁愿选择一个没有感情基础的相亲对象,也不愿和我试着携手。
  他说:“郝郝,你就只有长相温柔。”
  他说:“你是一个最好的红粉知己,也是一个可爱的女友,但一定不会是个好老婆。”
  所以,他不是赌气,只是自认为太了解我,并从根本上否定了我作为□的可行性。
  我呸!
  看着沈葵寄来的喜帖,印着他和他那位相亲对眼的女孩,头抵着头仿佛恋爱多年,深情不悔的模样。我承认自己很没风度,我气得脑袋冒烟,在心里用满清十大酷刑将他反复蹂躏!
  我不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他要结婚的笨蛋,但在我知道有这个婚礼的时候,我却还顶着他女友的身份,并在前一晚还欢欢喜喜地和他约会看电影。就是这一点,让我气得几乎没了理智!
  我毫不犹豫地电话了连续加班多日的婉婉,不顾她有气无力的应声,很是暴躁地把事情的经过,用几乎咒骂的口气毫无逻辑地说了又说!
  婉婉在电话那端耐心地听着,直至我发泄到一个段落,才用同样愤慨的语气吼道:“沈葵,沈葵,肾亏?我靠,这名字!人如全名果然不可尽信,我看这家伙亏的不只是肾,还亏心亏德!”
  我用力点头,百分百赞同,那家伙何止亏心亏德,他根本就没有人性!
  我正以为自己找到了同仁,打算狠狠地一吐苦水,可婉婉接下来的话让我立刻有了挂机的打算:“MD,猪脑连挑个时间都不会!郝郝,我知道你心痛难以抑制,不过请一定记得——你下周得交稿了!我这里档期都排好了,你可千万别再给我拖了!”
  这盆当头淋下的冷水,让我顿时冷静了许多。
  我无奈地打开电脑,对着满屏震动的QQ,烦得要命。
  我从来不避讳自己和沈葵谈恋爱的事儿,自然和他有了很多共同的朋友,现在他们收到了喜帖,却发现新娘如此陌生,当然都问上了门来。
  我一肚子的窝火,可真放到了对话框上,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自己的失败么?
  居然识人不清,还引狼入室!
  我憋着气,关了Q还拔了网线,对着电脑瞪了老半天,却什么都没做。
  事实上,我只要一想到自己居然和这么一个无耻烂人浓情蜜意了整整三年,就恨不得跳下黄浦江以示教训。但我更怕那个假情假意的王八羔子会自作多情地以为,我是难以为他忘情,才选择以身殉情,那定会让我死不瞑目!
  所以最后,我只是撕烂了那张红帖,并毫不犹豫地将碎屑全部送进了垃圾桶。整日与小说为伍,我自然不难想到狗血剧中的一些经典情节,多半和我有相同境遇的倒霉女主,基本上都会找上一个更有身价的男人,将自己打扮得无比炫目,然后像只骄傲的孔雀般,为了最后的尊严不顾一切。
  我身边不是没有那样的男人,易笙的身影在我脑海里至少回旋了三天。
  在气急之时,我也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个方法,可回头看看自个儿的银行账户,我就怎么也下不了那个手——我舍不得贡献好百块的礼金,去换取同情或幸灾乐祸的目光,我更害怕那个自我感觉良好的男人,会用假惺惺的表情让我吃不下饭,白白浪费我投资的饭钱!
  这等伤钱又伤身的蠢事,我素来都是拒绝的。
  看,我其实很擅长理财,怎么会不适合当老婆?我在盥洗室对着镜中的自己,笑得讥讽。
  ************
  沈葵结婚那天,我醒得特别早,愣是赶在了太阳上山前。
  我睁着眼睛瞪着天花板整整三十分钟,反复翻了不知道几个身,都没能安慰地睡上一个回笼觉,只能认命地起来开机干活,免得失恋还失业。
  可我对着电脑墨迹了将近十个小时,居然都没能完成一副草图。这之余效率向来低下的我,也是非常罕有的事。
  我万分无奈地瞄了眼日历上的红圈圈,截稿期果然就在三天后。可我现在仅有的灵感就是能极其生动地想象描绘出婉婉那张喷火的大嘴,和她颇具特色的狰狞咆哮:“郝!慢!你要再敢拖稿的话,就滚回家吃自己去!”
  我下意识地打了过哆嗦。我当然不叫郝慢,我有个特别厚道特别适合我人品的名字——我叫郝仁。
  婉婉之所以会叫我郝慢,是因为太清楚我这人有多犯贱,不强迫不成仁,非要逼着才会好好干活,可我依然每回都拖稿,如此这般,雷打不动。
  为此,她几番建议我干脆改名为郝慢,至少加强了人如其名的真实性。所以只要婉婉童鞋河东吼出那个代号,那必然是我的受死之日。
  我很汗颜,可干我们这行,灵感等于生命。
  我只能自欺欺人地逃离电脑,冲到隔壁把刚出差回来正补眠的易笙从美梦中狠狠踹了起来:“哥,天黑了,起床了!”
  易笙揉着眼睛看了眼窗外,果然有些昏暗,于是卷着被子又倒了下去:“夜黑风高都是贼,起床不如睡大觉。”
  我咬牙切齿,终于下了血本:“哥,上凯悦!我请客!”
  我们在五星级饭店昂贵的西餐厅里吃得昏天暗地,易笙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往嘴里塞东西,还要分神听我咒骂前男友,顺便陪我一起鄙视这个连扫地大妈能说出一口流利英语的高级餐厅。
  我们从五点半开场一直吃到十点半关门,才捧着几乎撑裂的肚子,扶着墙跌跌撞撞地爬出饭店。
  我粗鲁地打着饱嗝,打着、打着就打出了眼泪,再忍不住地揪着易笙的前襟,一遍遍地反复问他:“我有那么差么?就因为我不爱做家务又是自由职业,我就连结婚的资格都没了么?”
  我真的很受打击,我一直以为自己做得还算不错,虽然没有稳定的工作,但因为够勤奋,收入也还算丰厚。在这个毕业等于失业的时代,我完全有自我感觉良好的资格。
  我替自己买很多保险,相信可以老来无忧。我也请得起钟点工,我对自己的生活很负责。
  可我也还记得在男人堆里战无不胜的老妈说过的话:“这实心眼的傻丫头,你懂个P啊?男人根本不需要老婆赚太多,有个稳定工作就好,赚太多了还伤他面子呢!再说了,时代再怎么新,女人一样得做家务,男女平等TMD就是个口号!”
  我娘说得彪悍无比,但看着我的眼里,却满是担心:“郝郝啊,你这样的天真,以后该怎么办?我真怕你被男人给骗了去!”
  我哼着鼻子不以为意,心底却还真有那么点儿没底,但那时到底太年轻,气盛得不甘认同我妈的理论。
  我希望自己能事业爱情两成,我爱的人能认同我的生活方式,我一直不以为自己那样是贪心的表现。我只是有些急切地想要证明些什么,所以遇到沈葵后,我很快就沦陷了。
  我是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认识沈葵的,那天出门前之前,我正好和易笙不太愉快地吵了一架,悲愤地觉得全世界的帅哥都TMD是猪哥,长得好看就自以为了不起。所以我那晚特别的愤世嫉俗,一直闷头猛吃,化悲愤为食欲。
  至于长得干干净净颇有些帅气还很能掌握场内气氛的沈葵则是除了寿星之外,晚会的另一个焦点。我其实是不太待见这样的人的,没事儿你抢什么风头?要当主角不会自己开个Party啊?
  如果是易笙的话,就算他长得再这么不可放过,也会在别人的Party上有所收敛,用安静自持掩盖自身的妖孽,绝不会挡着朋友的光芒。
  我撇撇嘴,鄙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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