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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侧妃不为妾-第6章

小说: 侧妃不为妾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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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谢意,但限于地位不容易表达,总有些不是滋味。伴着夕阳,只得最后站在院口,目送李紫龙急匆匆上马离开。蹄声渐远,孟恩从后几步上前搭住我的肩,我亦转身望着他,四目满是微笑——



“谢谢……”



同时说出这个词,有些尴尬,但又是引得笑咧了嘴。



谢谢你为我做的,但,你谢我的又是什么呢?



孟恩的眼里已没有悲伤,纯粹只是坚定的温柔——谢那一个点头,可你明明知道,我留至白节仍是会走。那丝坚定浮在你眉宇之间,极不合理合情。



莫要告诉我,这段时间你很有把握挽留,或者……



就在刚才那一段时间里,你有什么万全的打算?



第八章   再逢神算



待送走孟恩已是夜幕低垂,临行时我和他一人一个“谢谢”更迭再拜,又是惹得上下人人大笑。



回到房里,看跟着的哈斯和塔娜也面露倦意,打过呵欠揉着眼睛,想来两个半大丫头每天如此也不易:“哈斯塔娜,时候不早了,你们也下去休息吧。”



“可……”见两人疑惑对望,吞吞吐吐,我便发问:“可如何呢?”



“回郡主,”哈斯先一步福了身问道:“可我们要服侍郡主歇息后,才能自个儿回房呢。”



“今天就不必了,”我往书桌边看了看,面露笑意:“我想看看书再睡。”



二人也并未生疑,福身再拜:“诺。”



待门关好,方觉夏日闷热,我揽臂开了侧面的窗户。经历了这整整一天,最累的应该是我吧?!坐在这陌生的闺房里,心里一直七荤八素的不知道该干什么,虽说累,却一点睡意也没有,也许小孩子的体质就是这么精力充沛吧?



说到这小阿盖,我不自觉又走到梳妆台旁,仔细端详铜镜里那小人儿,竟也越看越喜欢——这倒是要谢谢送我穿越到这里的神秘人,虽是乱世不太平,却也让我有幸充分享受一把做美人的人生。



   想到这,铜镜里的小美人也随我一笑百媚生,甚是可爱,看着也能抚平些我心里对这个世界的忐忑。说来也有趣,安慰我的也是“我”,就算只冲着这个可爱的“我”,我也会做好“我”的。



   在房间里倾尽好奇搜看看,我想通过观察生活环境来了解一个人,目前是个最简单的方法。刚才在去厅里就似乎路过一个房间,透着棂格看见墙上有不少墨宝,应该是书房,想来这押不芦花平时应该研习过汉文。果不其然,这就在小桌上放着一本“诗佛”王维的一本《王右丞集》,原来她也是好诗之人,不知何时的闲来之笔还在扉页有几句如“独在故乡也异客,每至佳节更思亲”之类的改写,以诉心事。



正所谓人如其人,扉页上的蝇头小楷倒是规规矩矩、清秀大方,并不难仿。平日想是一个蕙质兰心、知书达礼却也活泼的小女孩——这不,墙上挂着的马鞭和衣服下挂着的雕花匕首就是最好的佐证。



   一睁眼居然是早晨了,我想了半天也忆不起昨晚什么时候睡着,看手里还握着那把小匕首,兴是把玩这些小玩意累了就斜躺的罢。好在一夜无梦睡得极安稳,该困就困该饿就饿,与我原先那病垂垂靠药物维持的身体就是没得比。



虽说昨天已经答应孟恩白节过后才走,但具体白节是个什么节日,什么时候开始,我都一无所知。放下小匕首忙唤来塔娜和哈斯,一边张罗我梳妆,一边我也趁机学习这蒙古的装扮方法,这两个姑娘已到了当时的适婚年龄,让她们“退休”以后我可要自己打理的。她们一进门看我睡得极好的样子,还以为是昨天与孟恩的七夕过得滋润,又是对视灿笑,我也不解释。



“塔娜,今儿离白节还有多少日子?”我装一副懒得数日子的架子故意问,起码先把大概时间知道,才好做安排。家奴些是得散了的,随从盘缠也不能少,路线计划什么的,一去几千里,想来还真麻烦。



 “回郡主,还有半年不到几日。上次要让裁缝做的雪缎袍子,郡主说明年初一到宫里敬辞岁酒时要穿的,我们是不是该送去做了?”



哈斯听闻头点得如捣蒜似的:“对对,是该提前拿去做的。听说刘裁缝那增了新款式,咱郡主是蒙古的押不芦花,可不能落了先。”



 我听了只感觉那古人比我想象中要好玩,居然还抢些流行时尚先机,好奇心一下子又提到脑门心,还装一本正经,道:“也好,那我也去瞅瞅有什么新,要选个合意的才好。”



说完却想捂着嘴笑,如果把现代的服装弄到这时代一展览,那才叫真正流行过了头,还没出门就能被戴上几个“衣冠不检”、“衣不遮体”之类的帽子。突然又想到白节之后从大都到云南的路上应该备至几件汉服才好,一路上兵荒马乱都是由于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激化的,现在元朝廷也岌岌可危,中原大半已是汉人的天下,就算只是遇到土匪,看见是蒙古人,也会被咔嚓掉泄恨吧。我抖我抖,一会儿真得顺便做几件汉服带着,我虽是蒙古族身体却也是汉族灵魂,可不想冤死在民族情结严重的“仇元党”!



出院门就坐上马车,四四方方的车舆顶上,宝石蓝的点缀显得气派大方。外面日头大我昨天可是体会到了,赶车的马夫自然躲避不及,掀开布帘,才知丫头只能一路随车步行的,环顾四周也没其他什么人,便大了胆子唤着:“哈斯塔娜!”



二人从车舆之后上前:“奴婢在,郡主有何吩咐?”



“我的吩咐是……”捂嘴偷笑,又连忙忍笑正经道:“是让你二人上来同坐。”



“这……于理不合。”哈斯面露难色,塔娜听闻连连点头。



“嗯?本郡主闷得慌,这算是合理的理由吧?”我强色道:“快上来,别磨磨蹭蹭的!”



见我好生生平添了怒色,两个丫头连忙跳上马车,有些紧张,更多是激动。许是第一次座这样高档的马车,我暗暗有有激动的成分在。既然有了“同感”,我自己心里把距离也缩短不少。舒适间正想假寐休息,刚闭眼便闪现出一个画面——眉心之间一点红!



那个突然想到的情境竟激得我打了一个冷噤——当初大理将军洞庙外,算命老头嘴里的话:“……有事记得找我……眉心一点红,我是无所不在的风赤子……”



无所不在……我在心里反复品味这四个字,不觉已然锁了双眉,见两个丫头好奇地看着我,便试着问道:“你们可曾听闻附近有个算命先生,面如蜡色,眉心之间有一颗红痣?”



我这么一问,却换来一片寂静。她俩先是四目相对,疑惑重重,继而见塔娜摇头,我便无奈自己想得太多,正垂了头,却听哈斯慢慢道:“‘先生’许是没有,不过奴婢倒是听说过,大都坊间有个妇人占卜,民间传说尤为灵验。哈斯虽未见过其人,却听做绣工的徐氏说,那人眉间确有红痣。”



“此话当真?”我心里一喜,“刚好本郡主想占卜,去裁缝店前先速速带我去吧!”



风赤子!果然能“无所不在”……不过,为什么是“妇人”呢?不由得多想,心里激动万分,手中的绢子几乎被拧碎。行了大约两炷香的时间,七拐八拐,马车才到了大都城边的幽深小巷。等不及丫头搀扶,我自己“嗖”地跳下马车,赤褐色的古旧木门肃穆地映入眼帘,上面红纸一个“风”字,龙飞凤舞。



果然是风赤子,我心里暗暗忖着。哈斯正欲抬手敲门,却被我拦下——既然“似是故人”,那我也必须从头“亲自亲为”了!



“咚,咚,咚”三声亘古延绵,手指竟然能在木门敲出这么奇异的声响,定了神,便沉沉道:“小女阿盖,有事欲卜。”



久久,门后的房里才传出慵懒的妇人之声:“一人一事一卜,多而不见。”



我对后面的侍从们点了个头,表示无事,我可以自己去。也不管他们有话欲说,便推开重重的木门,一股幽香的草木香扑面。阴暗的房间里酒红色的炉子里焚着香,我随跳动的油灯光看去,长木桌后那披着长发的老头,不是风赤子是谁?



他却若从没见过我一般,公式化地问道:“看相、抽签、测字,敢问小姐想选哪一个?”



我大方地提起衣襟坐在桌旁,不因他的诡异面露异色:“老规矩,测字。”



“哦?”老头眉头一挑,红痣更为醒目:“那请写一字于纸上。”



我推过老头递来的草纸和毛笔,语气里多了玩味和自信:“不用写,还是那个字。‘濒’,三点水,加频率的‘频’。”



他听我言罢,自顾提笔在纸上写下繁体字的“瀕”,又拿着纸左看右看,稍尔忽然惊道:“是你……”



我浮笑,起身抱拳一拜:“风赤子先生,别来无恙。”



“老夫易容乔装、辗转至此,盼的只是与小姐重逢这一天,有言相告。”他看着手中的字,面色却越来越凝重,“天机不可泄漏,老夫所能讲的,却只能从小姐所测之字说起。”



我点头:“先生但说无妨。”



他再次提笔,一笔一划地慢慢重复写着,当写到一半的“涉”字,他方启言,嘴里解释着:“自水而来,自水而止,危机重重,步步惊心。”说罢他接着写后面的“页”字,一个完整的“濒”字就这么分解着又合并于此:“页若石阶,而越于水之上的石阶,乃桥。你来的地方,水流湍急;你到的地方,濒临破碎;你离去的地方,飞度一桥……哎,我能说的,只有如此。”



“我……”比起上次算命时他的抽象,这次所说,虽然表面看起来很具体,实际仍然仙风道骨般不知所云,横下心,我莽撞地问道:“不是说‘一人一事一卜’么?先生还没有问我要算何事,却怎么说的若同人生?小女想算的是……”我双手一拍:“对,算姻缘!”



不顾老头的无言神情,我用眼神苦苦乞求着,这样的神人,能多套一点是一点。稍尔他方开口言道:“飞来三笔,一则挑,二则平,三则提……小姐此生,将遇三人若,而则取舍自便,去留自从。”



“可是……”未等我再问,老头已经扯出原本妇人般的口技,对门外的时辰高声道:“今日到此,恕奴家不送。”



见已无转机,我亦不欲强求他人,便起身正了正衣襟,福身行礼之后,抱拳三拜:“谢风赤子两次指点,小女没生难忘!”



第九章 大都奇遇



从风赤子的屋子出来,我的心像是放下千斤的重担,忽然感觉释然了不少。



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既然命运对我如此安排,该来便来,该走就走,在停滞的时候,就好好过吧!



也不顾随从们怪异的目光,坐在马车之内,我只是旁若无人、没来由地笑着。笑这人生多变无常,笑自己无力应对。好了,不是说该好好过么?十年而已,没有什么好烦心的,对么?



我喜欢现在的自己,我不再想怀念过去的垂死的我!



什么都别想了,做个快乐的元朝郡主!



想到这是我第一次在古代逛街,地点是元朝的政治、经济中心大都;身份既然是藩王的女儿,shopping不会拮据;手下有丫头侍从,购再多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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