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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穿越两界的倒爷-第3章

小说: 穿越两界的倒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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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半个小时后,我正无聊的啃着水果,猝然间,周围的魔法元素剧烈地波动起来,持续了片刻便恢复了平静。



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很烦闷,不妥,难道……



由远至近响起沉重的脚步声,我听出是那个魔偶马尔来了。



当它走到我面前,我看到它胸口被打开了,一颗红色的晶石镶嵌在胸腔内,阿诺……老师跟我说过,这种晶石叫做魔晶石,是一种蕴含大量魔力的矿石,品级不同蕴含的魔力多寡亦不相同。



正当我疑惑不解之时,马尔抬手递给我一张羊皮纸。



我只扫了一眼,心头咯噔一震,跟我猜测的一样,这是遗书……



“霍,我的弟子,当你看到这份手书时,我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



不必感伤,这世界已给了我太多,但我没想到另一个世界也送了我一件丰厚礼物——你。可爱的小家伙,你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我这一生过得很充实,没有遗憾,如果一定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几个小时的相识太短暂了,我才刚刚开始喜欢你,就要分别了。



作为一位伟大的空间法神,我给自己准备了一个特别的葬礼,打开虚无的空间,那里将是我的长眠之地,怎么样,配的上我的身份吧。



不要哭泣,男子汉大丈夫掉泪珠子太跌份了,呵呵,奇怪我如何知道你心中的想法吗?



还记得我对你说的那句话吗?三绝神师!听听这称号,用你的话来说——酷毙了!



本来让我最引以为傲的是自己成为双绝神师,空间系法神和神级炼金师。未曾想,在我将死之时,我的精神系魔法修为竟然突破性晋级为神级,原谅我,孩子,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老头,偷偷窥视了你心中的想法。



别害羞,事实上当我窥视你心中的想法时真的很惊讶,你是个有原则的好孩子,每个人都有贪念,但你并没有因贪念而心怀歹意。(看到这里,我心里狂汗,其实我的意志力没那么坚挺地,世界之门啊!多大的诱惑啊,幸亏刚才人品突然爆发,感谢党和人民对我多年的教育,好运好运……)



世界之门可是神器哦,能对它不心动的人恐怕还没生出来呢,想想看,为了它,从我的老师的老师就开始研究了,历经三代法神,耗时一千年,最后被我成功的炼制出来,很了不起吧!?可以自由穿越于两个位面的强大能力,无愧神器二字。这就是它的魅力。



现在它是你的了,你只需滴一滴血在它身上,它便会与你血脉相联,除了你任何人都无法使用。在我的日记上记载了它使用方法,不用担心日记太长,呵呵,我虽然是个五百多岁的老头,但并不是每天都写日记。



我的空间戒指也是一件神器,它的原有异次元储存空间很大,如果想继续它扩大的内部空间,那你就要努力提高空间系的能力了。提醒你,在你的实力不够保护自己时,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拥有神器,辉煌大陆不是天堂。老师已没办法保护你了,一切只能靠你自己。



至于我其他的一些小玩意,你慢慢研究吧。



多看看书房里的书,那里有你想学的东西。



关于马尔,他已经执行完我最后的命令了,将你的血滴在它胸腔内的魔法阵上,它便是你永不背叛的仆人,嗯,它的样子的确有些丑,呵呵,不过很听话。



最后,如果你想出门转转,我在三座城市设有传送阵,你可以通过地下室的传送阵过去。如果一定要从山里出去的话,你至少要达到王级空间系高手的实力,山里的魔兽可是很厉害的,而且你要先把我设下的空间禁制研究透,否则进不来了可别怪我。



祝你幸福,我的弟子。



不称职的老师·阿撒·帕西诺辉煌历2451年9月12日。”



第二章 … 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下)



信读完了,有一点点难过,真的,不是我没良心,只是我觉得一个人可以笑对生死是一种幸福。嗯,不知我死的那天会不会如此洒脱。



呆坐了一阵,我忽然想起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在这里停留多长时间了?”



扫了一眼手表,偶滴神呀,六点多了,老爸老妈肯定已下班回家了,这家里突然冒出个闪光的门,要是把他们给吓出个好歹来,那我岂不罪该万死!



怎么办呢?等他们睡了我再出来……不行,我要是夜不归宿,以他们的脾气一定会等我,而且夜深人静时出现那不是更恐怖嘛……唉,烦啊!



算了,我速度快点拼一把,没发现最好。就算发现了,现在天还大亮,我是他们儿子,又不是妖怪,不会吓出问题的。



首先是接收马尔,让他带我去阿诺老师最后待过的房间。



在那里我看到了放在桌子上的魔法杖和那枚空间戒指。魔法杖不急着用,先解决戒指。这枚戒指造型精美华贵,主料是一种亮银色金属,肯定比银子值钱,上面镶嵌着一个透明魔核,外形跟地球上的钻石很像,魔核是魔兽的精华所在,魔兽的能力与其魔核的作用成正比。既然是神器,这魔核的来头小不了。



滴血认主,往手指上一套,别说,还真有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好似它本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唯一可惜的是,这戒指太漂亮了,这不等着招贼么。不怕,敢偷魔法师的东西那纯属找死!再说了,谁会相信我一穷学生带着真货。



感受了一下戒指的独特空间,乖乖,地盘够大!装一个住宅小区跟玩似的。戒指里有不少东西,我没时间研究,先搞定“世界之门”。



这么会儿滴三次血了,嗯,我的血应该是世界上最昂贵的了,三滴血换俩神器一魔偶,值!



通过阿诺老师留下的日记,我了解了“世界之门”的功能和使用方法。



方法很简单,只要设定好位面坐标,无需使用魔法,心中下个命令它便会自行启动,只要一经认主,是个人就能用,然后就可以穿越了。坐标最多可以设定六个,并且可以随意删除,很方便。未经“世界之门”的主人允许,其他人是无法通过此门的。老师第一次使用属于随意乱开,竟然与地球接轨了,这就是命啊。



等我惶恐不安的跨过“世界之门”后,在客厅一阵左顾右盼,发现家里竟然没人,不对劲……嗯?白晃晃的光线,吵嚷的知了鸣叫,灼热的空气让人无法相信此时近晚,抬头撇了一眼挂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表盘清晰的显示着此时为——下午3点15分!



时间差了几个小时!指针在跳动着,说明挂钟有电啊。时差?不对,这跟地球上各地域间的时差不同,比如M国是夜晚中华国是白天,但一个小时同样是六十分钟,可我在异界待了几个小时再回到地球时间竟然仅过去一小时左右!



为了搞清楚,我重新回到异界,停留五分钟后,再次穿越,结果地球时间是一分钟,时间相差整五倍!



哈哈,妙极!有了“世界之门”我的时间也比地球同胞多了,呵呵,这样我的寿命岂不是延长了……日!我算错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好事,我真是个笨蛋。



比方说,我在地球可以活七十年,那么到了异界就可以活三百五十年了吗?不,我的身体应该和手腕上的手表一个道理,在地球它是六十秒一分钟,在异界仍然是一样,两个世界的一秒钟的长短并无区别,所以它显示的时间整整比挂钟快了五倍。



同理,我的寿命在异界仍然是七十岁,问题是,如果我在异界待上十年,回来的时候地球上只过了两年,我今年十八岁,也就是说当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别人眼里我跟三十岁的人似的,老的也忒快了吧。



以这个速度算,一边一半平分二十五年的话,在地球这边用不了几年我这就成了小老头了,到时候我比老爸老妈还老,还娶什么媳妇啊,看来想娶俩媳妇还是很困难啊。



如果我有异界人类那么长的寿命就好了,据阿诺老师说,不说寿命超级长的龙族、精灵族、血族等族,仅仅是寿命最短的人类,不出现意外的话,活个一、二百岁跟玩似的。羡慕啊。



看来异界还是少去为妙,郁闷……嗯,阿诺老师喝地那个叫什么来着……生命泉水,这东西不是可以延长寿命么?异界人类地平均寿命是二百岁,阿诺老师活了五百多岁,延长了一倍多,听他说那还是稀释过的生命泉水,我要是找到这宝贝……嘎嘎,只要能活二百岁,两个世界的时间就足够安排了。老师的日记中一定有生命泉水的记载,回头得仔细找找。



人这一有奔头心情自然好多了,心情放松后我发觉周围少了点什么,左右看看,恍然醒悟,魔法元素感觉不到了。这本没什么,早就知道地球缺这玩意,但我内心猝地闪过一股莫名的想法,一时又没抓住,思索半晌仍想不出个所以然。



下午的气温甚是炎热,让我的心情更加烦躁,这鬼天气热死了……热!?没错,是温度!我想到了,刚才的想法是——也许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环境。兰泉市是北方城市,冬季最冷的时候气温达到零下四十几度,以前见过一个到兰泉做生意的南方人,厚重得冬衣穿在身上跟狗熊似的,可他仍吸溜着鼻涕哆嗦着说:“哎呀……北方的天气好冷了啦,冰死人了啦。”可这点寒冷对本地人来说算什么啊,三九天照样有大姑娘穿着短裙逛街。



再举个例子,我小时候在夏季去过一次南方,那叫一个热,哥们都快熟了,可街边上竟然有很多人在吃麻辣火锅,佩服啊!



北方人耐寒,南方人耐热,都是环境造成。那地球人和异界人呢?我怀疑自己对魔法元素的敏感也是环境造成的,不过实验就免了吧,“世界之门”这种宝物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否则,引起两个世界的战争那是轻的,重点是有可能危及本帅哥的生命,没说错,世界大战这样的灾难当然没有我的生命重要了。



安全起见,先把“世界之门”在地球的坐标改到我的卧室,这样我就可以趁着夜黑人静……哦吼吼。



心情愉快,浑身是劲,我早早开始准备晚饭,老爸老妈都是工人,平时工作很辛苦,我这做儿子的当然把家务活都包了,咱是孝子嘛。使出浑身解数,打造出一桌美味晚餐,虽然因为材料的关系晚餐不算丰富,但我的心思用了不少,色香味俱全,从小学时我就学会做菜了,对厨艺本帅哥绝对自信。



父母回来后看到我精心准备的晚餐,欣慰的目光毫不吝啬的在眼中闪现。



说起俺爹娘虽年过四十,但看上去可一点都不老,说是我我哥我姐也有人信,俊男美女啊,要不然怎会创造出我这样的极品,遗传,不要嫉妒哦。他们的美容秘方很简单,夫妻恩爱家庭幸福生了个好儿子。



我爸的性情人如其名——霍达,真的很豁达。老爸是我儿时的偶像,心灵手巧没有他不会摆弄的玩意。



我妈姓江名依恋,是一位很可爱的女人,不仅因为她美丽善良,而且她平时……老是会犯点小迷糊,嘿嘿,老爸曾偷偷告诉我,年轻时妈妈的外号就叫“小迷糊”^_^。



吃饭时父母虽夸我手艺见长,但吃地并不多,明显没什么食欲,尽管他们脸上带着笑容,可我还是察觉到那是强颜欢笑,他们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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