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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仵作攻略-第113章

小说: 仵作攻略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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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有些事还是要提醒一下的……
  “你若去救会坏了人家的事。”
  “那女人故意的。”
  二人同时开口,话虽然说的不一样,但意思却是十成十相似。
  卢栎惊讶地看着赵杼,“你看出来了?”
  赵杼也放了心,原来少年笑容灿烂只是因为认为这是一出好戏。这样很好,多长点心眼,省得以后被骗。
  他非常高冷的颌首,“我见的多了。”这种人到处都有,看到记得要离远一点!
  卢栎却扇子掩唇轻笑,眼角微挑,话音意味深长,“原来赵大哥经验丰富啊……”
  这是吃醋么?这一定是吃醋吧!
  吃醋就代表少年开始对他有意思了!
  赵杼墨黑双眸内情绪波动,似波涛翻涌。他清咳两声,眼梢微垂,挡住诸多思绪。他想得瑟,想笑话卢栎,却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发现自己最想说的竟然是:你放心,本王只想与你有经验……
  长成这么多年,从没有一次,赵杼如此震惊。他竟然……想调戏卢栎!他从没对任何人起过调戏的欲望,因为不等他想,别人就会主动送上门,甚至连衣服都脱光,让他觉得恶心,可他竟然想对卢栎……说军中汉子才会说的荤话!
  赵杼受到了深深打击。
  他觉得自己好像哪里不对……
  沈万沙虽然顾自纠结,耳朵也下意识听到了卢栎与赵杼说的话,反应过来后忽的转过头,拽住卢栎袖子,“你刚刚说什么?若去救就是坏了那姑娘的事?”
  卢栎见赵杼沉默,以为他不好意思,正好沈万沙来问,他便放过赵杼,指着街对面那姑娘问沈万沙,“你觉得她可怜?”
  “是啊,死了爹,没办法要卖身才能把爹葬了,却遇人不淑,等来这么一个纨绔,太可怜了。”沈万沙很发愁。
  “你且细细听她的话。”
  沈万沙不解,可见卢栎露出推敲案情时才会有的神秘笑容,狐疑的按下心绪,仔细听。
  “求公子放过小女子……”
  “小女子家中有祖训,绝不为人妾……”
  “求公子可怜……”
  那姑娘哭的梨花带雨,手腕都被纨绔攥红了,越看越可怜。沈万沙心里着急,他什么都看不出来!
  “你看她只是求那纨绔放过她,却没有向旁边人求救……”卢栎缓缓呷着茶,提醒沈万沙。
  沈万沙四外去看。
  因为这样的事,旁边看热闹的已经围了一圈,男人,妇人,背着担子的,挎着篮子的,抄着手的,大家指指点点,甚至掩唇相笑,其中有些人明显家境不错。
  沈万沙有些气愤,“这些人怎么这样!”这么多人,一个起侧隐之心的都没有么!
  卢栎没说话,任他自己想。
  沈万沙皱着眉头,盯着纨绔看了一会儿,“是不是因为那纨绔家里极有权?这里的人虽然有不那么穷的,可遇到强权还是不敢动的。”
  卢栎摇了摇头,“人皆有良知,不管在哪里,不管环境如何恶劣,总有那良心未泯的好人,愿意出手打抱不平。只要这姑娘求一声救,我想会有人出来帮她。”
  “她为什么不求救?”沈万沙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哭的眼睛都红了,手腕都肿了,也没求救,“这么硬气?”
  “非是硬气,而是结果她预料到,并且不想拒绝。”
  “哭成这样了,是不想拒绝?”沈万沙觉得卢栎说的不对。
  卢栎眉眼弯弯嘴角笑容勾的很大,“有个词叫欲拒还迎。”
  见沈万沙不解,卢栎也不卖关子,索性放开了解释,“大夏百姓普遍淳朴,这位姑娘相貌端丽,如果真是爹死了无钱可葬,她扮扮可怜,从左邻右舍也能借到些银钱葬爹,就算不是本地人,也有好心人愿意帮忙操持,只要她去求;如果有些心气,还可去绣坊做工,你别看我,我知道,你们富贵人家要求高,普通针钱活入不了眼,可总有那些要求不太高的,她自己说了针线尚可,去绣坊定有活路;当然,她若想为奴,也可去专门的人市,嘴甜点表现好点,找个好主家;可她都没有,简单粗暴的把父亲尸体搬上大街,演这么一出……”
  “愿、愿者上钩?”沈万沙明白过来了,有些结巴。
  “聪明。”卢栎夸了夸沈万沙,“当然,我也不排除有别人真心实际想卖身葬父这么做过,但这位姑娘,一定不是。”
  他继续指着那姑娘与沈万沙解说,“你看她虽然推拒着纨绔,可是不是每个动作都与纨绔有微妙的身体接触?接触之后她便脸微红,眼睛眨啊眨的害羞闪躲,这是不是会勾着纨绔不放手?”
  “她哭的可怜,的确让你这样的围观之人心生侧隐,可近距离面对着那张梨花面,你确定纨绔不会心疼,下意识放轻动作?她未向旁人求救,未言词果决的拒绝纨绔,只说不愿为妾……少爷,你还看不出来?”
  沈万沙都傻了,“怎么……怎么可能是这样!”
  卢栎继续说,“席子上躺着的姑娘的爹,脚掌宽,脚趾粗大,骨节有些许变形,明显是常年在田里劳作的农人,有这样的特征,家里一定不富裕,或者说,很穷。可你看那姑娘,虽然穿的素,可一双手细腻有光,未施脂粉的脸上也没有任何瑕疵,明显有好生保养,甚至素缟之下里衣交领的布料……”
  “松江三棱布!”说到布料沈万沙眼睛就利了,之前他没注意,光顾看着姑娘可怜了,现在仔细一看,虽然只露出一道边,他也能认出那布料!可那姑娘能用得起松江三棱布做里衣,还用得着搞什么卖身葬父……
  被她给骗了!沈万沙鼓着小脸,非常生气。
  “百姓的眼光也是雪亮的,没准挺多人看出来了,等着这好戏演完呢。”卢栎声音揶揄。
  “既然看出来了,为何不提醒那纨绔!”沈万沙捶桌。
  “你情我愿的买卖,说了没人会高兴,自己没准还得惹一身腥……”
  二人浅浅聊着,那边已经有了结果,那姑娘大声说了句‘我答应你’,让纨绔松手后,先是朝四外鞠了个躬,说知道有好人想救她,可她一届弱女子不想连累大家。之后又垂着头咬着唇很是倔强的与纨绔说,爹娘不准她做妾,她答应纨绔是违了祖训,得回去跪祠堂。且她家世代良民,祖上还出过官,纵使要做妾,也不能随便就跟人进了府,请纨绔三日后抬着花轿迎她,如果纨绔不答应,她就撞死在这墙上!
  真是十分贞烈……
  沈万沙心内情很复杂。如果不是卢栎提醒,他定要赞这姑娘品性,可如今却觉得,好假,这就叫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吧……
  “懂了吧。”卢栎话里都是深意。
  沈万沙垂了头,觉得十分没意思。饭吃完,他也没心情去逛个街买点东西,直接让车夫快点,终于在黄昏时分,进了京兆府的城门。
  已经到了目的地,沈万沙心急的坐不住,可珍月夫家情况不明……他便与卢栎商量,卢栎赵杼去订好的客栈安顿,他一个人找上门去。
  
  第117章 殇亡
  
  其实傍晚时分去别人家里作客是不合适的。尤其古代,若要去谁家走动,是要提前下拜贴的,沈万沙这样匆匆忙忙,在暮色四合时登门的行为很失礼,更别提他只是简单梳洗换了套衣服就过去了。
  卢栎却很理解。沈万沙心性纯善,收到求助信肯定不会无动于衷,既然到了地方,还离的这么近,心怎么都静下心来,不如就由着他先去看上一看。
  入城前早打听好了城内情形,车夫也是个路熟的,卢栎和赵杼入住客栈并没遇到什么麻烦,他甚至还贴心的叫了一桌好菜,等着沈万沙回来享用。
  谁知沈万沙风风火火跑回来,带来的并不是好消息,他气的脸色铁青,声音发抖,拉住卢栎的手紧的不像话,“小栎子……珍月她死了!死了!!”
  珍月就是沈万沙这次要见,要照顾的人,路上他不只一次提起。这个比他大几岁的姐姐虽然身世不怎么光彩,但人很好,很温善,长的也很漂亮,耐看。年节里小孩子一块玩耍,他总是玩的浑身脏,珍月那时也不太大,却知道悄悄带他洗脸,换衣服,知道小孩子霸道,还会圆话照顾他的脸面……虽然年龄差距加上门弟亲疏,沈万沙与珍月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可他对她印象很好,这也是他接到信一言不发就往这里赶的原因之一。
  沈万沙是个不会撒谎的人,言语里会透出这些漏洞,可能是特别信任卢栎,也可能是很喜欢珍月这个小姐姐。
  卢栎早听出来了,心里也很期待见一见这位温善姑娘,蓦然听到这样的噩耗他也愣住了,“死、了?”
  沈万沙眼睛微红,差点哭出来,“她死了,被她那混蛋丈夫杀了,满屋子都是血!我都亲眼看到了,她婆母还百般狡辩,若我不是拿出郡主玉牌,她都不准备报官!”
  卢栎任沈万沙攥的他手指生疼,“你亲眼看到……她被丈夫杀死了?”
  “我着急见她,没等下人一来二去传话,就拽了个小丫鬟让她带我去银月院子。谁知刚到院子,就听到尖叫声,银月的房间门开着,她躺在床上,到处都是血,她丈夫冲着她拿着沾满鲜血的匕首,上面血还一滴滴往下流,不是他杀的是谁杀的!”沈万沙神情激动。
  “你先别急,”卢栎并未否定沈万沙的话,先是温声安抚了他两句,又道,“如今时间紧急,着急难受都没有用,你静下心想想,要怎么处理这件事?”
  不得不说卢栎提醒的很是时候,沈万沙就算不能立刻静下心,也会逼着自己去思考衡量,因为内里尺寸把握很重要。
  珍月是端惠郡主养女,比一般人身份要高,嫁到于家六年,生有一子,眼下她婆母欲要压下这件事,可这样凄惨的死法,他做为临危受命的娘家人代表,必不能就这么放过。可要怎么解决,要不要撕破脸,撕破脸到什么程度呢?两家姻亲关系还要不要?孩子怎么办?若是端惠郡主在,会是什么意思?
  沈万沙白着脸想了半晌,一时怒一时愤,最后咬着牙道,“反正我不能让珍月就这么冤的死了,杀人偿命,欠偿还钱,天经地义,那于天易敢动手杀人,就该得到该有的惩罚!”
  “好。”卢栎也不问缘由,“需要我帮忙吧?”
  沈万沙肃然点头,“那于家老太婆太可恶,我担心她会耍花招,我只信你,小栎子,你帮我去看看银月好不好?”
  “嗯,事不宜迟,我们现在就去。”
  卢栎请赵杼帮忙提了仵作箱子,同沈万沙一起朝于府走去。
  路上,沈万沙简单与卢栎说了珍月夫家于家的情况。
  于家祖上曾是望族,前朝经历战乱后倒了霉,留下几枝血脉,都不甚亲近,且没什么大出息。珍月夫家算是不错的,公公比较能干,杀进朝堂做到从三品大员,可惜去世的早,儿子不出彩,家里地位日益下降,娶珍月,也算是个非常划得来的联姻。
  月珍的丈夫叫于天易,是于家嫡长子,上面只有婆婆杜氏一尊大山。杜氏出身不高,字不识几个,性格……有些缺陷。早年有做官的丈夫管着,还柔和些,后来做了寡妇,家里她最大,渐渐的随心所欲起来,用沈万沙的话讲,简直不可理喻!
  于天易幼时有才,读书过目不忘,练字几岁时就有模有样,家里对他期望很深。可随着年纪增长,他有了自己的主意,不愿读书进取,转头经商,虽然很成功赚来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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