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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鎏锦不暖-第47章

小说: 鎏锦不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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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他自己的事,我才懒得去管呢。金,你真觉得,维尔法德叔叔会不知道?” 
  
  “难道他知道?!!” 
  
  “废话!”这次两个人说得异口同声。 
  
  “父亲他有自己的考量吧。我母亲的话,是为了巩固政权的联姻,至于你母亲……” 
  
  “嗯,薰,我知道,事实上,父亲他早就不喜欢母亲了……”金叹口气,“甚至,他从来就只是把母亲当成一个柔弱、需要保护,像玻璃一样易碎的人类女子。母亲离开以后,又成了……满满的愧疚和负担。” 
  
  苦涩地笑了下,金继续说:“如此说来,母亲还真是……一点也不适合父亲呢。顾叔叔那么厉害,能帮上父亲很多。呵,我竟然……从来不知道父亲真正想的是什么呢。” 
  
  “别难过啦,维尔法德叔叔一定正是因为你母亲,才一直没有开口告诉你呢。”白唐拍拍他的肩膀,“不说这些了,未来,你们打算怎么样?” 
  
  “我会继承魔界吧,看父亲的意思,也是真的不想再当魔王了。等这次政局稳定下来,他大概就会宣布退位,去过他迟了这么多年的逍遥日子。” 
  
  “我会开饭店去抢臭老爸的生意,哼哼,让他小时候一直嘲笑我!有空了就去魔界度假,拜访爸和维尔法德叔叔。金,你呢?” 
  
  “饭店什么的,我还一直以为你开玩笑的呢。真是……苍狼之王的儿子在人界开饭店,大概会笑倒一大群人吧。”金按了按头,“我的话……大概还是继续当这里的神父吧,别的倒是还没想好。” 
  
  “那就别想了。金,你一个人住这里也不方便,不如搬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喂,白唐!!哥哥怎么可能——” 
  
  “好啊。” 
  
  “……!你确定?” 
  
  看着两个人突然瞪得老大的眼睛,金有些不知所措。“呃,反正我一个人也是住着,和别人意思自然也没关系,人多了还能有个照应呢。” 
  
  “金啊,你让我说你什么好……”白唐觉得自己都要无语掩面了。 
  
  “啊?” 
  
  “我们算是在谈恋爱吧?就算你真的想要的是精神恋爱,我们两个也不是柏拉图哦。”
  
  “自然也不是柳下惠啊~~”薰插了句话,和白唐对视一眼。 
  
  “呃…什么意思?谈恋爱…算是吧(////),但是忽然提到柏拉图和柳下惠是怎么回事?!” 
  
  “……算了。哥你就住白唐家吧,我绝对会天·天·都来看你的。” 
  
  反正,天气大好,一切都那么完美。 
  
  反正,我们才十六岁,一切都还没开始。 
  
  反正,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很长。 
  
  不是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终于完了……




☆、'完结感言'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嗯,说真的,打上“全文完”几个字的时候,实在是有种奇怪的感觉。 
  
  写文的日子很累,但真完结了,又开始舍不得。 
  
  其实之前看动漫时,我基本都没看完过。总觉得把剧情看完了,那个人物就像是死在了那里一样,再也没有了未来。生命停滞在那一瞬间,即使是光辉灿烂的结局,也让我感觉很舍不得。 
  
  大概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渐渐迷上了同人。 
  
  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要看自己喜欢的角色幸福、不领便当,有的人喜欢同人,是因为想把自己代入那个世界中,去幻想自己喜欢的角色就在身边。而我看同人,只是想要构筑出一个真实、完整的世界。 
  
  同人,赋予了那些人物剧情以外的完整生活。他们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不再是动漫里固定的台词,而是有了属于自己的生命。所以其实我挺讨厌看那些颠覆剧情、崩坏世界的作品的……虽然貌似我把一部言情漫画写成耽美小说也崩得可以了…… 
  
  比如看猎人同人,很多都会涉及到酷拉和旅团之间仇怨的问题。穿猎人的文里,喜欢酷拉的多半会帮助酷拉炮灰旅团,喜欢旅团的也会悄悄解决酷拉,部分团酷文里穿酷拉的脑残妹子还会抛下仇恨死皮赖脸地缠着团长……真是…… 
  
  真说起来的话,我非常喜欢酷拉,但也是真的不想干涉他们。自己走的路,不管对错,都是自己选的,何必要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去干涉别人生死?! 
  
  说到这里我有点怨念……主要是因为之前看到篇穿酷拉的文,作者说“因为我实在是讨厌酷拉皮卡,所以决定把他变成自己的儿子,再来狠狠虐他”,抱歉我真的是才知道后妈还能后成这样……之前一直以为就是“虐攻的是亲妈,虐受的是后妈”之类的…… 
  
  一开始“妈”这样的说法流行起来时,也就是因为小说里的人物是由自己创造的。不管是勇士还是反派,不管是万能还是废柴,都倾注了满腔热情与爱意,才有了笔下这样鲜活的生命。不爱自己笔下人物的人,真的能写出感动读者的好文章么?!! 
  
  貌似扯远了……继续说回来。这是我的第一篇文,老实说,刚开始写时,只打算写个五万字左右,而且人气确实低到不能再低了……我知道狼少看过的人不多,在JJ上很难会有读者,所以一开始也只是想打磨下时间,才动手写起来。 
  
  说实话,开始写的那天我刚考完月考语文考试。高二开始就只写议论文了,这对一个颜控来说是何等的打击~~~~外貌描写就算了,景物描写细节描写也全都没有呜呜呜……所以本文前期那么多的外貌、景物、细节描写也都算得上是在让自己过把手瘾~ 对JJ上的作者来说,接近七个月才写完十几万字是一个非常差的成绩,但是对我而言,这真的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成就了。 
  
  或许JJ上也还有几篇,但这篇,绝对是里面数一数二得长的。 
  
  好吧,说这么多自吹自擂的话,我的意思是,这是一篇从头到尾的爪机文。 
  
  从文案到正文十几万字到现在的完结感言,全是在手机文件编辑器里打出来的。 中午午休前写会儿,晚上睡觉前再接着写。有时耽误了时间,连下课也在小心地躲过老师视线敲几个字。没影响到成绩真是万幸…… 
  
  我是外地生,也没去过网吧,所以才写得这么艰辛……手机只能打出半角符号,发到网上之前,还要麻烦朋友帮忙在她家电脑上一段一段地调格式,真是……千千,真的太麻烦你了,也谢谢你一直帮我弄下来,虽然你在趁机边看文边吐我槽……【我是传说中的那个千千(这名字……)乱入:啊~本来吐槽你的突然文艺风,结果看到这句……要我稍稍感动下么=w=】
  
  许嵩有首歌里,有句歌词是“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我的笔,就不会放下这故事一句空话”,听的时候很感动,但在自己身上,也实在是……很痛苦。 
  
  写到一半的时候就无数次想要弃坑,结果醉莫离殇亲一直在看让我不好意思弃……亲啊你太伟大了要是你没追这文早就断了嗷呜呜呜~~~~~~~说实话,作为一个自知写得有多烂的人,亲真的让我非常感动。从几个月前看到这篇文以来,一直坚持着每章后面都评论,让我能坚持着写下去。不介意的话加下我q吧,扣(我分~)号475135124~~申请里输入本文名字。 
  
  狼少的单行本里有句话:记我们最初的感动。 
  
  最开始看到狼少时,大概还在读小学,从别人的书上瞥了几眼,震惊于那个黑色长发美人居然是男孩子。后来上了初中,一次无意中买了《漫迷》,然后就一直看了下去。应该算得上是我看的第一部国产漫画。 
  
  狼少完结的时候,确实是很感动的,虽然那boss被炮灰得很莫名其妙……我只看到了大家一起打篮球的这最后一集,之后就再没买过《漫迷》了,狼少最后那个温泉旅行的番外篇也没看过,所以本文就完结在了这里。 
  
  要升高三了,这段时间存稿子。补课要一直补到七八月,所以第二篇文,大概是八月开始发,讲述一个腐男在高中的生活,记我们充满欢笑的青春。 
  
  原创文,不会像这篇这么会儿文艺会儿抽风,但愿人气能好点……不要再这么惨淡了……有兴趣的请点击收藏咱~~~
  
  以下是文案的一部分: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那段往事悔得深沉…… 
  
  当我怀抱着对有利和保鲁夫诚挚爱情的赞叹进入高中时,我的心还未腐败成渣。可如今……如今是肿么回事?! 
  
  喂喂,那边的混蛋们,我真的只是腐,一点也不弯啊喂!!我可是直男、直男!!别想把我带弯!
  
  主角性格的话……傲娇?炸毛?别扭?错了,是女王哦~~~~~我们八月,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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