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武侠电子书 > 群龙之首 >

第113章

群龙之首-第113章

小说: 群龙之首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谈了部新书名字、在场友好,莫不脸色大变,且作“鸟兽散”,都谈:这次糟了,我们都脱不了嫌疑了.在上海,我也正要提及“说英雄”故事系列的第七部书名,结果,周清霖脸色一整,马上阻止:“我们不能听,你要写就写,谁听了就惹麻烦。”

摘自:(xvF0UCY9he)。

笑得我。

摘自:(DCyCdm8Tl3m3)。

其实是啼笑皆非。也无所谓,反正,我这“无数”名字在87年已拟订了,对外一公布,在香港,马上有我的小说、连环图什么的,用了一次又一次,一直到今年还用个不体,乐此不疲。

摘自:(WdrEcJ1MaP)。

以前,在电影里常发现自己的情节:例如“91神雕侠侣”里郭富诚所用穿透人身的绝技跟我笔下“游侠纳兰”里白小痴的神秘武功系列陈剑谁的秘技也派上用场,实在林林总总不胜枚举,只好谈句:如有雷同,实属抄我。这样,实在是一种变化的恭维:太有成就感了。

摘自:(3kk8ws0xfD2R)。

不过,难道除了抄袭、模仿之外,大家不能稍为用心创作、或略为尊重原创者的版权吗?

摘自:(xocIcuMxNpq8WSsUI)。

当然类似像“少年无情”的假版书,从出版人到冒写人姓甚名谁和他们的资料运作,我们都己掌握住了,但仍为存厚道、匿其名。至于要不要循法律途径或其他方式讨公道,我和我“自成一派”的朋友,仍在细议、斟的中。只要不太得寸进丈,我们也不想迫人于绝——只要对方不要再写、追逼。

摘自:(Sl4zD7o1j9kX9hP)。

当年我一度身陷囹圄,迫离台湾,台不法商人居然把“温瑞安”三字在中央标准局作下注册,成了商标,反而我这“真温瑞安”还不如“假温瑞安”来得合法,当真是奇谈。后来,我透过朋友安排,开了记者会,发布了这申明,舆论马上注意此事,作了检讨,不久就收到该出版社负责人的致歉,保证不再类犯此事。以后果然“假温瑞安”为之杜绝。

摘自:(NmUhHqwflTu)。

对盗版假书,台湾有舆论平衡,香港则报海关后十天内将一切假书尽数充公,中国大陆呢?难道非诉诸法律就不敢制裁吗?若真的要用到法制程序,又愤何以堪呢?是否除此之外,就是无法无天,别无他法吗?

摘自:(7WNjGOp8aGvm7hsvCQ5x)。

本来创作是:预支五百年新意,到了千年又觉陈。可是到底是自己的孩子,谁忍心他给人凌辱、假充、践踏、糟贱?

摘自:(QRCiuJvP0n)。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香江四十八年来最寒冷的一个春节刚刚过去,我还是返回我的“不屑远虑,谢绝建忧,无喜无忧,物莫能伤”的感情世界去吧——

摘自:(WYwLOsEAebOs)。

扫描校对

摘自:(eyoNNPxt3Y)。



摘自:(x0hPNdqmRLRb5iGwgKt)。

   

   更多武侠,更多好书,尽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