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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招半式闯江湖-第4章

小说: 一招半式闯江湖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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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会武吗?」未经大脑就冲出口的话,要收已太迟。
「往年或许不用,但日後跟著我的日子不会太平和,没个底子恐怕危险。」他沉吟一阵,说:「就明早开始吧!卯时起,梳洗毕,蹲一时辰马步。我抽空教你几套拳法,有空閒就练,午後进书房,蹲马步研墨混朱砂,训练肌肉耐性。」
即墨听闻,差点昏厥过去。
他穿越前可是个道地的宅男啊!
除了上学、吃饭洗澡上厕所睡觉外,都窝在电脑前的啊!高中以前还有一周两次的体育课,上大学体育随便修随便打混的,除此之外最多就是敲敲键盘点点滑鼠的手指运动,哪经得起蹲马步苦刑?
查觉後方的停滞,李勤攸问:「担心修行太慢吗?要不再提前个半时辰起床,蹲完马步与我一同打拳?」
即墨的手抖了一下,嘴角僵硬勉强弯起弧度打官腔:「即墨一时情绪激动,不能自己,实在太感谢少爷的厚爱了!」
「呵,这没什麽,要是害你出外让仇家割去一条小命,那才麻烦。」
李勤攸讲得轻松,即墨的心却宛若投入大海的石头,沉甸甸的绝望难受。
妈啊!叫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跳进江湖跟人打打杀杀吗?能不能换个角色啊——
×
本该是活色生香的近距离接触美人沐浴,却因为话题不对而搞得即墨心不在焉,掌心下的原该让自己血脉贲张,妄想大开,最後只剩哗啦水声和李勤攸一身肌肉的记忆。
说好的白皙皮肤呢?(谁跟你说好?)
说好的优雅美人呢?(谁又说这了?)
怎麽变成白皙的肌肉(有白皙就不错了)和一身武功呢?
穿越嘛,宫廷啊江湖啥的正夯了,他又不赶流行,既对随时有可能掉脑袋的宫中生活兴致缺缺,也对快意恩仇的武侠没啥兴趣,既然没穿成个二世祖、翘脚纳凉混吃等死的少爷,就不能当个单纯的小奴仆吗?
天色灰沉沉的,时值卯时一刻,他在书房前院蹲马步,少爷在後头练剑招。
少爷说,平日他再晚个两刻钟才晨起练剑,不过为了新上任的小书僮,这几天他也卯时起床梳洗,即墨蹲马步、他多练两刻钟的剑招。
即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主子纡尊降贵、牺牲睡眠盯小书僮练武,是他的福气,感激涕零得下跪都不为过,哪能拒绝呢?更何况,要他习武,是为了他的小命著想……
上苍啊,重穿一次行不?
如果这是游戏,就能砍掉重练了。或许在一开始,刚被大丁哥救起来的那个分歧点,会有选项跳出来:
装昏不醒→进入攻略李大丁路线。
对恶少低声下气认错→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请翻回第一章→进入攻略李勤攸路线……?
思及此,也不见得就能顺利攻略李勤攸,通常有好几个选项的。有的游戏依照路线分歧,有的是设计好几次事件,根据友好度判断路线。那麽,他现在还有机会回到恶少爷或是李大丁那儿去吗?
如果重新来过,他要攻略谁好呢?
「……墨,即墨。」李勤攸的呼喊,唤回即墨的神智。
「少爷?」他已经蹲到麻痹没啥感觉了。
「早膳时间到了。」三餐定时,李氏家训。
即墨猛地抬臀站起,一股疼痛酸麻窜上大腿腰骨,他立刻腿软倒地。
「好痛!」
李勤攸失笑摇头,「改明儿个习惯了就好。」便率先走回寝室。「更衣。」总不能一身汗臭上餐桌,会让祖奶奶痛揍赶下桌的。
作家的话:
寂寞小受脑补开关越来越松了XD
好想写18R啊啊啊啊啊啊啊~~~
李勤攸对寂寞儿这样那样那样又这样然後翻身继续那样这样


、八、跟命运赌了!

两三天过去,即墨渐渐习惯目前的生活。
比起发展完全的都市,以民生便利为取向、科技四起的新世代,样样费时费力没效率、事必躬亲的古代,对於穿过去的即墨简直就是苦刑。幸好他是个贴身小厮兼书僮,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要是在厨房一定更惨,光生火就搞死他。
一开始不适应是必定的,但人类的生存本能很强,即墨边做边学,关於这架空朝代的历史背景懂得更多。
还有,对於肉体主人「阿福」的认识,也透过和李大丁的对话探知不少。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麽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珠,闪闪烁烁的,是他的眼。
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细白滑嫩的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後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著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仆一年洗上一次澡就很幸福了,在询问李勤攸,是否能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後,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了。
否则一身汗臭湿黏,习惯净爽的他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後来两天李勤攸没让他侍奉在侧,让他站在屏风外候著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即墨悬案之一。
这日午後,秋高气爽,凉凉金风吹送,即墨舒服得眯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
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他便随侍在亭外,供主子随时差遣。气候宜人,美人在侧,好不惬意。
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宁静午後,不远处有细碎脚步声接近,打断他得美好时光。
「二少爷,大少爷来信。」仆人恭恭敬敬呈上一封信,李勤攸搁下画笔,信步走出凉亭,接过书信慢条斯理撕开封蜡展信一看。
却在看见信件内文之时微微变色,双瞳之中怒火隐烧。
仆人送上信件便离开,徒剩即墨站在李勤攸身旁,蓦然一冷。
「即墨,我得出门一趟。」话,说得轻描淡写;神情,淡漠诡谲,隐隐有股凉气散出。
「这路上不见得安平,是否要跟,你自个儿取决。」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再对数折撕成碎片,扔入火盆燃火烧尽。
「看是回三弟那儿,还是想做园丁、扫除还是厨房,说一声,我帮你调去。」
即墨冷汗涔涔,这麽快就到分歧点了吗?
甲、跟著李勤攸不离不弃→继续攻略李勤攸。
乙、回李云攸那儿去→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丙、调去其他的岗位→可能进入李大丁路线。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究竟即墨会选择哪一条呢?
即墨咽了口唾沫,颤巍巍问道:「很危险吗?」
「未知。」朝夕倾变的江湖,没有一定的答案。
「少爷要去很久?」
「不知。」不明的难题,未知的变数,无法估计会耗上多久。
即墨咬咬牙,犹豫在是否赌上自己的性命。
说真格的,对於李云攸和李大丁,他没啥感觉,心心念念的只有让他体验到心动滋味的李勤攸。可一想到要踏入「传说中」的武林,说不害怕是骗人的。
在李勤攸踏开脚步,随口一句「花园正缺人。」的同时,即墨紧闭眼睛,豁出去的大吼:「请让即墨跟随少爷!」
他的少爷啊,据他自己说,身边一次只带一个人,书僮兼小厮,万事包办。才刚放走旧的,收了他当新书僮,要是他没跟去,这趟远行岂不没人照料?
想到这几天来甚少自己动手的李勤攸,即墨还真怕他是个大草莓金贵儿,没人伺候就无能了。
他倒是忘记,李勤攸算是个江湖人,长途奔波、餐风露宿,见怪不怪。
放不下初次的悸动,即墨打算跟命运赌了。
赌它不会让他穿过来找死!
那些个小说漫画连续剧啥的,没有一个主角是穿过去就死掉的吧?
就信命运一回!
站在李勤攸身後的即墨看不到,优雅俊俏的公子脸上,上挑的嘴角,满意的神情,笑得像只咬著鱼的偷腥猫儿。
哪里还有怒气的踪迹呢?
作家的话:
>口<今天比较忙所以现在才放上来><
明天应该也是下午左右吧:p
终於要进入江湖了噢呜呜呜呜呜~~


、九、丑话说在前

【第三章】初入江湖?
即墨的内心不若外在表现来得淡定稳重,初次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时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身分,任谁都很难短时间内调适好。他恐惧、他害怕、他不安,不敢表现出来,怕让别人知道这躯体里的并非阿福,而是从异时空来的灵魂,众人会将他五花大绑丢去道士跟前驱邪除魔,或是架上柱子一把火烧个乾净。
幸好他只是个小小奴仆,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幸好他的原身单纯,没有太复杂的人际关系,令他应接不暇;幸好阿福的世界很简单,取代他并不难……
即墨唾弃了自己一顿,怎能有这种想法呢?
他取代了阿福成为即墨,那阿福去哪了?
「即墨,会骑马吗?」李勤攸的询问唤回即墨飘开的思绪,他抬头望马匹高硕的躯体,有种一跨上马背就会被摔下来的感觉。
紧张地吞了吞口水,他说不出违背心安的「没问题」。
李勤攸半阖眼,替他解套。「我们先一骑双载,让你习惯马上颠簸。抵达宁渊城再买一匹乖巧的马代步。」脚一蹬,动作俐落地迅速上马,伸出左手拉即墨一把,跨上马背坐在他後面。
缰绳抽动,马儿轻步跑出翡翠山庄大门,顺著李勤攸的口号变更速度和路线,开启即墨的江湖世界。
初次上马的即墨抱著身前人雄健的腰一颠一簸,闻著李勤攸身上乾爽的阳光味道,心底的慌乱安定不少。
以前看电视还是小说漫画啥的,不都说骑马会让屁股疼吗?他倒觉得还好,就是比船还晃,不太舒服。
两人骑了一早上,在官道边的茶棚稍作休憩。简单吃喝点东西,李勤攸带即墨到附近林中,打算教他个一招半式的自卫功夫。
「如果路上碰到危险,你留下只是多添一条性命陪葬,没意义。」他从胸前拉出一条红线,卸下颈上挂饰,戴上即墨的脖子。「若有万一,你就骑马狂奔,到随便一个乡镇去找翡翠商号或是珍珠当铺让他们看这信物,就知道你是我的人。」
那是一片小巧金叶子,指甲般大,镂刻个「勤」字。
钱财不露白,即墨连忙将金叶子收妥在衣襟里,回望李勤攸眼里的笑意。那笑眼除了温柔,还多了点他看不太懂的思绪,即墨迳自解读成担忧,他的主子担心他呢,是不是对他有特别感情啊?嘿嘿!
「你觉得闯江湖,最重要的是什麽?」
即墨不加思索就回答:「武功!」闯江湖没武功行吗?武林世界不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拳头大的好说话?
李勤攸摇头,指了指自己脑袋,又比了比眼睛和耳朵。「眼观四方、耳听八方,最重要的是你的洞悉力及警觉心。」纤细手指最後停在左胸心脏处,「我只说一次,人心,是这世上最难看穿的东西。一个人为善、为恶,尽在一念之间。不要轻易相信人,也不要永远相信一个人。」说不定某个契机,那人就变了,不再值得信赖。
李勤攸说完,一向明亮的双眼彷佛蒙上一层灰,黯淡无神。
「今儿个你我虽主仆相称,但实力却相差甚多。要遇上杀手,我有能力保全自己安然无虞,而你得自己照看著,找地方掩护,或看情况不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那张恬然脸庞突然抹上一丝残酷。「我不会为了救你,而牺牲自己。」
言下之意:个人性命个人担,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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