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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一招半式闯江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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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闻青莲教主玉修那张脸皮白皙细嫩如娘儿们似的,比武林第一美女还标致,因而有『天下第一美人』之名,不知今日我两兄弟有没有这荣幸瞧美人一面呢?咭咭……」
玉修不动声色,他身旁的大汉也置若罔闻,没事般默默喝茶。
「唷,小弟,你瞧美人儿不甩我们咧!」
「大哥,那是在害臊!咱得主动点嘛,是不是?」
其中一名大汉肮脏的手正要碰上玉修肩膀,墙柱上的小刀忽然弹出,划过大汉手臂,立刻喷出一排血幕。
「魔教就是魔教!我兄弟得罪你什麽?犯得著见血吗?我操!」另一名大汉提刀就砍,眼前青影一闪,青衣壮汉瞬间移动到大汉身前,也没多馀动作,就直挺挺站著,背後大刀挡住攻势,左肩一沉後甩,突袭他们的两兄弟倒成一团,唉唉喊痛。
玉修放下茶杯,惋惜地说:「东月国太多的美好让我忘记,不论哪个地方,总有败类存在。而我青莲教教义其中一条,便是斩妖除魔……」
「哈!你们魔教就是妖邪,斩啥妖除啥魔!啊!」
「大哥!你们——呃啊!」
小小茶铺里,瞬间恢复宁静。
灶上的热水滚沸,飘出袅袅白烟,青衣壮汉自动自发提过水壶冲泡。喝完第二冲的茶,点心也吃个乾净,玉修起身就走,跨过堆在门口的两个尸体上马。
青衣大汉放了碇份量不小的银子在桌上,气定神閒跟上玉修。
躲在柜台後的茶博士瑟瑟发抖,听马蹄声远去才敢小心探出头,忍住呕吐感,抢过银子拔腿就跑。
要命!那个玉修超可怕,杀人不用刀的,一瞬间就两条人命掰掰,这辈子绝对不想再碰上他们。早知道今天会遇上案发现场,他打死也不接这鸟差事!
什麽一日店长,荒郊野外没几只小鸟,可以閒閒纳凉过一天,通通都是屁!这条官道根本就是离开翡翠山庄返回西域的必经路线,李勤攸又算计他了!
发生那件事後,李勤攸不知道顿悟了什麽,再度改变行进方向,往回头路走。昨天来这间茶铺找茶博士不知干啥去了,要他在这等,兼个一天凉差,说他们很快就回来。
靠!发生命案不逃还留著的是笨蛋!
是的,这名目睹命案的逃命茶博士,正是代班一日的即墨。
不远处,李勤攸和茶铺主人正站在树上远眺即墨小小的背影。
「本以为要等上三五天,运气真好,一天就碰上了。」李勤攸轻松愉悦地吹了个口哨。
「少爷,我看那小厮不似懂武。」玉修开杀戒的时候,那小厮立刻窝到柜台後躲起来不敢乱瞄乱动,反应程度低能,没见识;人都死那麽久了还怕得快尿裤子,根本没胆量;再加上跑速慢、姿势也丑,压根儿没习武之人该有的模样。
「所以我才说他高深莫测,或是另有隐情。」李勤攸笑得眼垂弯弯,纵身跳下树,背对茶博士挥挥手上摺扇。
「还不快去清理环境,否则血染过久,味道不易散开,生意会不好喔!」
衔接江湖重大门派的通道,不可能太平。
他刻意挑几条主要干道让底下人经营茶铺,窥听许多武林秘闻,情报又多又新,想找谁或不想让谁找上,稀松平常。
特意建造的江湖茶铺,哪可能不染腥?打打杀杀,司空见惯,底下经营茶铺的部下早已习惯就地火化尸体、湮灭证据的好功夫。
就那即墨不知道,也不习惯。
李勤攸噙笑从树丛牵出马匹,四蹄奔驰,扬起一阵黄沙追寻即墨去了。
作家的话:
\妖孽玉修出场/


、二十三、小白菜

第六章
即墨不明白李勤攸葫芦里卖啥药,自从两人发生关系後,他的态度有股即墨说不出来的怪。
之前一时单纯一时狡诈,现在则像在密谋些什麽,神秘兮兮的,总瞒著他出外找人,也不大让他接触文件帐本之类的,只叮嘱他勤练武功,别镇日傻呆呆的发愣。
说提防他嘛,又何必教他运气之法,发现自己体内少说十年功力有,暗暗心惊阿福真实身份,害怕终有一天让李勤攸知晓,他又该如何自处?
精神虽然萎靡,双腿扎扎实实蹲马步。
李勤攸大幅减少他的工作时间,让他多蹲马步打打拳,别成了他未来的负担。即墨尝试很多次,还是打不出当初李勤攸在树林间教他的那一记猛力直拳,不懂是下盘功夫不够火侯,还是内力调度出问题。
继上回见到玉修杀人,即墨最近练功练得勤,较少埋怨。李勤攸叫他练功是为他好,当时早说明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少爷不会牺牲自己援救小厮,他得靠自己。
这几日清閒生活也不错,武侠小说看得虽多,也妄想过自己成为一派大侠,但目击血腥、精神状况不稳好些天,即墨觉得自己或许不适合江湖。
算算时间差不多,他缓缓收腿,做几个简单的缓和体操动作,拉拉筋骨,才不容易腰酸背痛。
挑起草屋边的扁担和水桶,小跑步地往山上溪流取水去。
他们现在住在东月国和西杨国境交接处的一座小村庄,李勤攸表示,这里是狡兔多窟的其中一个根据点,预计停留个把月,搜集足够讯息办完事再出发。
於是就成了现在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模式了。
呸、呸!他是男的!总之,主人在外奔波、仆人窝家里做杂务,没想到他穿到古代没多久又当回宅男,没办法,主子不让他离开屋子太远嘛。
偶尔带人回来窝进密室窃窃私语,有时回来身上带有酒臭和胭脂味,对他的态度相较之前冷淡,晚上也没再睡一起,草屋够大,分房睡。
即墨汲满两桶水往回走,忽觉无奈,叹好大一口气。
闺怨啊!李勤攸在外得意,他被关这屋子搞自闭,想聊个天,方圆十里只他们一户人家,偶尔去溪边洗衣服才碰到几个大婶,偏偏这时代男女授受不亲啥的,他稍微靠近,那些个婆婆妈妈阿姨婶婶全都作鸟兽散,彷佛他是披人皮的大淫魔。
心事若无说出来,有谁人会知~~
抹去眼角假想的泪水,将水倒入水缸,就开始整理家务,後头园子还种菜咧!他压根儿变成家庭煮夫了吧?
就在即墨弯腰拔小白菜的时候,两道阴影遮住他顶上阳光。即墨疑惑抬头,一颗小心脏差点没吓得跳出来。
一个身材修长,戴乌纱斗笠遮脸的青年,身旁陪伴一名眼熟的青衣壮汉。
靠!玉修来这做啥?
对方不发一语,两道高大人柱挡在前面……帮他遮阳?
即墨忍住逃跑的念头,装傻笑问:「公子口渴?」
玉修叹息,轻柔嗓音如怨如诉,哀哀悲切:「可惜相见恨晚,我已成人,非童稚之身。」
「公子?」脑袋秀斗了?
「过两年你身子长开了,他对你也没兴趣了吧。」说完,快手一劈,即墨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青衣壮汉接住即墨前倒的身子甩上肩膀,偕同玉修踏开轻功速离。
草屋後园,一株失根小白菜随躺在地,孤零零的。


、二十四、有妖怪

向晚,在外忙碌一整天的李勤攸回到草屋,推开竹门,没有热腾腾的饭菜等他,前前後後找不到即墨,内心酸涩失落。
「走了吗?」在他改观之後。
「少爷,後院有古怪。」一名部下指著後院菜园,被拔出泥土的小白菜,以及旁边平时即墨用来装菜,现在空空如也的竹篮。「可能让人带走,而非自愿离开。」
「少爷,纸签。」另外一名部下恭恭敬敬呈上钉在前院树干上的纸条。
李勤攸迅速接过一览,眉头深锁,「玉修不是在西面五百里处的燕城?」
「前两日送来的消息是这样。」
「撤换燕城的人,让他回翡翠山庄,捎信给老三,让他处理。」
「是!」两条人影蹬腿一跃,两三下离开草屋。
世人以为翡翠山庄老大习武、老二从商,老三一无是处,活脱脱个纨裤子弟,事实通常非外人所见,低调息影管理山庄大小事务的正是老三。
李勤攸揉碎手上纸条,负手而立,阖眼思量。
即墨可值得他亲赴一场鸿门宴?
信条上无署名,简单三字「我想你」,天底下唯有一人会对他说这句话。
衡量目前正事的进度,再想想即墨。
他们欢好的那夜,即墨一开始是不情愿的,假使他身怀武功且能应用自如,即使打不赢他,逃跑的馀力是够的,不必失身於他。後续几日反常勤练基本功,李勤攸曾出手试探几次,即墨老挨打,毫无回手出招的反应能力,显然忘记以往习得的招式。越往西走,天候逐渐乾冷,他老是穿好几件厚衫将自己裹得像颗球,不懂得如何运气调节使自己不受寒。
种种迹象,让李勤攸不得不重新看待浑身是谜的即墨。
透过肢体交缠,第一次和母亲以外的人身心贴密得近。事後恢复理智,对於药性发作时的记忆犹在,即墨的一举一动,出於自然,李勤攸并未感到一丝虚伪。
即墨,哪个才是真正的你?
隐瞒的过去,抑或,现在的你。
×
肌肉僵硬,从头到脚,浑身发疼。
即墨自昏迷醒来,睁眼一片漆黑,有人用布条蒙住他的眼。
「嘶!头好痛。」正想揉太阳穴,却发现自己四肢让人五花大绑,动弹不得。
车子正驶过碎石路,震得即墨东倒西歪,浑身都疼,恐怕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跌来撞去,身上应该不少瘀青。
「靠!」他想起来了,玉修和那个高壮的男人打昏他,意图不明。
所以他现在是被绑架了?
车轮滚过一个大窟窿,即墨身子半飞起来,後脑勺撞上箱子,再度昏厥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即墨迷迷糊糊醒来,这回透过他大概十公尺远的火苗看清楚,让人关在阴暗湿冷的地牢。
「啊嚏!」空荡荡的牢房里连团稻草都没有,四处尽是爬满青苔的石砖。
秉持人类常有的好奇心,即墨东摸摸西摸摸,打量这座监牢。
地牢不大,含他在内共三间,一人房约半坪大小,这鬼地方当然不是用木柱制造栏门,而是一根根指头粗细的铁棒。即墨抓住铁栏用力扯,根部牢牢扎入地底,丝毫不为所动,再敲敲墙壁,货真价实的大石块切裁而成。
「这做的不错,没偷工减料。」在现代,处处都是偷工减料的产品,一堆造房隔墙都中空,不然就用破烂木箱充数,更恶劣的还有塞塑胶袋的,令人发指。
即墨忙著品头论足,没听闻细小的脚步声由远而近,停在他的牢房前。
那人也不著急,双手环在胸前等待,直到即墨推测完石墙厚度,转回栅栏前才吓得往後猛跳一步。
「有妖怪!」与他相隔一道铁栅栏的男人披著松垮垮的青色纱袍,衣领并未拉紧,白皙的胸前风光若隐若现。深蓝色腰带圈出他婀娜多姿的身段,半透明的纱袍罩身,隐隐可见袍下嫩肤美色。
男人没穿鞋,赤脚踏在青苔满布的青石地板,白玉般的嫩足和深黑青石成明显对比,左脚踝扣一只金环,镶了颗小巧铃铛。
「不认得我?」带有磁性的中高嗓音清冷响起,男人讥讽一笑。
妖怪?他多久没听见这名词了。
即墨狠狠吞一口口水压下害怕,两眼圆瞪男人。
他的皮肤苍白,表皮泛青,一看就知道不健康的白;鼻子和即墨有些相似,鼻管不高,小挺的鼻尖,短短人中下两片薄唇豔红如血,正咧开不怀好意的笑纹。特别的是他那双上挑凤眼,镶嵌灿目耀眼的琥珀瞳眸,此时正闪烁诡谲波光瞅著即墨。
一头墨黑长发柔柔垂下,披在颊侧好不飘逸。
男人面庞豔若玫瑰,身子如弱柳之姿,全身无一处不妩媚。
妖孽!即墨暗暗在内心给人取绰号。眼前男人的豔丽比上浓妆的女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一袭青纱增添妖邪,若非确定对方是人,即墨会以为他是打哪冒出来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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