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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父子 by:子默-第28章

小说: 父子 by:子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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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体自主地回应曾杰的占有与折磨。 

      可是,不知是这放弃还是疼痛本身,忽然唤起了凌晨身体里奇异的反应,当曾杰把手指全部塞进他的喉咙,当他因窒息而感到眩晕,一阵可怕的快感将他淹没,他从未体验过的快感,整个世界变成白色,一切都不存在,喉咙里随着曾杰每一次用力而产生的疼痛忽然间变成了巨大的快感,在白茫茫的世界里划出愉悦的闪电。 


      喉咙一定受伤了,凌晨感到淡淡的血腥味,曾杰缩回手,空气重又冲进凌晨的肺里,凌晨大口喘息,眼前重现清明世界。 

      曾杰捏住凌晨的下巴,另一只手握住凌晨勃起的身体,狠狠地命令:“说!你是我的!” 

      凌晨的声音已嘶哑,他轻声道:“我是你的。” 

      然后慢慢缩起身子。 

      身体蜷缩,轻轻颤抖,脸色苍白而迷茫。 

      他说完那句臣服的话,竟在曾杰的手里得到高潮。 







      四十五,想你 



      曾杰看着手掌里的一滩白色液体,有点惊讶,这样敏感? 

      凌晨觉得羞耻。 

      为什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呕吐与窒息的感觉会令他如此兴奋?是因为他爱曾杰吗?还是所有凌辱都会因羞耻而唤起这种兴奋感觉? 

      原来,人的身体还有许多不由人控制,甚至不被人觉察的怪异反应,这具身体,根本是有它自己的意志的,人的所谓理性,只是欲望的奴隶。 



      曾杰起身去洗手。 

      凌晨依旧躺在地上,恢复理智的他,看着被绑住的双手,觉得耻辱而恶心。 

      他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手腕:“我这是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我怎么竟会这样,被人绑在这里任人凌虐?更可耻的是,我的身体竟然喜欢!” 

      凌晨被深深刺痛,他不接受自己竟是这样一个“贱货”。他轻轻挣扎,绳索却越挣越紧,凌晨越来越恼怒,开始用力拉扯。 

      曾杰回来时,看到凌晨正团着身子,用牙齿对付手腕上的绳子,他忙过去解开:“别用力,会伤到你!” 

      绳子解开,凌晨的手腕已经一道道青紫。曾杰的手轻轻抚摸那些淤痕,问:“怎么了?为什么发脾气?” 

      凌晨憎恨曾杰,可是他的肉体依旧在曾杰的抚慰下平静下来,他恨他,可是内心的焦燥消失,他没有力气发火,只得叹息一声,沉默。 

      半晌,凌晨问:“你还要吗?” 

      曾杰看凌晨的神色勉强,便微笑道:“不用,对不起,刚才我太过火了。” 

      凌晨的喉咙肿痛:“曾杰,我是不是被你驯养成一个变态了?” 

      曾杰愣一下:“什么?” 

      凌晨道:“我竟然会……!” 

      曾杰想了一下:“据说,人在窒息时,大脑会因缺氧产生一种什么化学物。” 

      凌晨不信:“照这样说,上吊的人都会高潮了。” 

      曾杰道:“不少被吊死的人临死前一刻都会高潮会勃起。” 

      凌晨松一口气:“那么,我还不是变态。” 

      曾杰半晌道:“凌晨,身体的反应就是身体的反应,可能是你不知道不理解不能明白的,可是身体的反应,都是自然存在的,没什么可羞耻的。” 

      凌晨道:“天底下根本没有变态了?” 

      曾杰道:“所谓变态,是相对于常态的,你假设液态水是常态,冰与水蒸气就变态的,可是你知道,固态气态液态,都是水。” 

      凌晨沉默。 

      那个象狗一样伸出舌头舔主人手指的凌晨,当然也是凌晨。 

      是多么多么痛的领悟。 

      少年的灵魂清白无污,在没经过没遇过时都认为自己可以象天使一样。那些挨不住打的叛徒,一开始都以为自己可以做个坚强不屈的烈士,哪有人预料到自己吃不了那个苦楚还热血地参加革命的。 


      凌晨以为,这具肉体只是为他人的欢娱服务,对于他自己,只要他忘掉,一切就如过眼云烟。可那是不可能的,他这具肉体同所有的肉体一样,一旦认识了一种欢娱,就永远无法忘记,一旦学会了欢娱,这具肉体就已被彻底改变。 




      那一周,曾杰出差,两周的工作,曾杰合到一周去做,天天做到半夜,焦头烂额,可是每天会三次电话给凌晨:“好吗?吃饭了吗?门窗可关好?出去玩要小心,多穿衣服。天冷路滑。” 


      这样的叮嘱真会让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厌烦,可是凌晨温和地答应:“嗯,是,是,好的。” 

      拿着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聊的,曾杰整天埋头在文件里自没什么好说的,凌晨成天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好说的,那天,曾杰问:“你怎么总在家?” 

      凌晨笑了:“等你的电话啊。” 

      曾杰沉默了一会儿:“别闷坏了,凌晨,出去玩吧。” 

      凌晨不出声。 

      曾杰说:“我明天不给你电话了,出去吧,如果你有事,随时打给我。” 

      凌晨沉默,过了一会儿:“什么时候回来?” 

      曾杰说:“尽快,想要什么?” 

      凌晨懒懒地:“你。” 

      曾杰沉默,半晌,小心翼翼地问:“想我了吗?” 

      凌晨用鼻子回答:“嗯。” 

      曾杰禁不住微笑:“那么,开学不要住校了。” 

      凌晨沉默。 

      那沉默,把曾杰的微笑晾在冷空气里,越来越凉,越来越凉。良久,曾杰叹息一声:“不要紧,以后再说吧。去,出去玩吧。” 

      凌晨的声音低沉暗哑:“我想你。” 

      曾杰再一次叹息:“我知道,我知道。” 

      可是凌晨还是要走,他对曾杰,对自己可是够忍心的。真狠,再留恋也不肯沉迷,血肉相连吗?一只手误事,他会砍下一只手来,更不要提什么血肉相连。年轻人即有忍痛的力气,也有忍痛的勇气。 


      曾杰用手支着头:“我自己呢?我受不了,我不如昏迷算了。” 

      可是凌晨说想他,他也想凌晨,曾杰还是日以继夜地干活,希望早一点回家。 

      无论如何,有爱的地方,才是家。 



      曾杰到家,家里没人,四处转转,家里秩序井然,如果不是每天查岗凌晨都在家,真让人怀疑家里是不是有一个半大的孩子。曾杰坐了一会儿,有点恼火,还是忍不住给凌晨打了个电话:“你在哪儿?” 


      凌晨反问:“你呢?你在哪?” 

      曾杰的声音有点高:“我已经到家了。” 

      凌晨被吼得微微沉默了一会儿,才道:“我马上回去。” 

      曾杰等,一遍遍起身到窗前去看,后来干脆坐在窗口,呆呆地象个傻瓜。看到出租车停在院子里时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凌晨上来,曾杰不禁怒问:“去了哪儿?做出租车要一个小时?郊区?” 


      凌晨沉默,梗着脖子。 

      半晌,曾杰道:“跟同学一起玩,让我搅局了?” 

      凌晨终于火了,也不高声,只淡淡地:“我反正是马上回来了,不信随你。”转身回屋。 



      曾杰后悔说了重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亲爹叫他,他也不见得肯马上回家呢,可是凌晨坚持说是马上回来了,这个城市还没这么大。 

      曾杰呆坐了一会儿,屋子里静得让人难受,曾杰决定道歉。 

      推开门,凌晨倒在床上,缩着身子,小小一团,一副可怜相。鞋也没脱,一双雪白的运动鞋就踩在淡蓝色的床单上,鞋底倒是不脏,一点也不象出去玩过一天的样子,曾杰忽然明白:“凌晨,是去飞机场了吧?” 


      凌晨没出声,也没动。 

      曾杰过去,从背后抱紧他,脸埋在他柔顺的头发里:“你这个傻孩子。”凌晨低下头,轻轻抚摸那双紧抱着自己的手,轻轻地轻轻地抚摸,皮肤的所有饥渴都找到源头,那就是想念你。 




      四十六,做我的狗吧 



      生活不是蜜糖,生活也不是苦药,生活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我们这样厌厌地活着,又要这样恋恋地活着。 



      凌晨给曾杰收拾东西,西服挂起来,衬衫放进洗衣筐,皮鞋收进衣橱,礼物一样样打开来看。给凌晨的礼物包括一支一千多元的钢笔,被凌晨当做破玩意放在一边,卡西欧的黑色塑料防水手表小孩子倒是很喜欢,永恒的白衬衫白T恤与蓝色牛仔裤也不必多提。 


      一个小小的黑色袋子,上印GUCCI,凌晨拿起来:“这是什么?古驰的?” 

      打开来,一个小小窄窄的皮条,上面一个半月形的银色牌子,十分特别。 

      曾杰接过来,给凌晨系在脖子上。 

      小小的牌子,黑皮带衬在雪白的皮肤上。 

      凌晨笑:“是挺好看,不过太怪了,戴不出去的。” 

      曾杰的手指轻轻抚摸那皮带,神情犹疑,带一丝渴望,又有一点好笑。 

      凌晨斜起一只眼:“喂!你一脸坏笑啊。” 

      曾杰温和地:“我有笑吗?”细看,那张脸又不是在笑,倒象是有一点悲哀。 

      凌晨觉得有异,手指拔弄着那个银牌,疑惑地看着曾杰,曾杰亲亲凌晨的耳朵,叹息:“真想拿链子把你栓在身边。” 

      他拉拉那条皮带儿:“做我的狗吧,别做一只狼了。” 

      凌晨的脸色渐渐变青,经过曾杰的提醒,他也看出来脖子上带的是什么了:“这个,是……” 

      曾杰说:“是狗项圈。” 

      凌晨沉默,手指已在寻找后面的项圈扣。 

      曾杰问:“留下来,好吗。” 

      凌晨心烦意乱,不,不要同他讨论去留问题,他自己快被自己用这个问题折磨疯了,一个侮辱性的戏弄,再加上这个严肃问题,终于把他惹火了,他怒叫:“给我解下来!”手指用力一拉,那块半月形的狗牌划伤了他的脖子他的手,一时间,血滴了一身。 


      曾杰呆住,凌晨也呆住。 



      半晌,曾杰道:“对不起。”他给凌晨解下项圈,想不到凌晨发了这样大的火,白衬衫上那斑斑点点的血迹,让他心痛,所以也生气了:“凌晨,你是一条养不熟的狼。” 


      凌晨看着自己指尖正在滴出来的血珠,沉默。 

      曾杰松手,皮项圈从凌晨脖子上滑下来,软软地搭在凌晨手上,轻轻摇晃。 

      美丽的眼睛抬起来,美丽的眼睛蒙上一层泪,悲哀地,但是无语。 

      曾杰声音低微,绝望:“狗比你厚道太多。” 

      一个玩笑,因为扯到去留这个不能碰的大问题,竟导致相见欢悲哀收场。 



      曾杰回自己房间,留下凌晨一个人,呆坐在客厅里。 

      项圈的黑色皮革柔软美丽,小小牌子上刻了个凌字。曾杰这个侮辱不是不过份的,可是凌晨不觉得愤怒,也许,他伸手要扯下皮带那一刻是愤怒的,现在,他只觉得悲哀。 


      去与留,无论如何决定,他都不会快乐。 

      这不是一个快乐的世界,这不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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