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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六十年代娱乐圈-第34章

小说: 六十年代娱乐圈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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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默了一秒,掌声如闪电雷鸣,转瞬间,狂热爆发开来!整个现场尽是喝彩鼓舞声。起初有人喊:“陈珂!陈珂!”最后变成大部分人都在齐声喊:“Loser!Loser!”
    陈珂擦擦额头上的汗水,望向其余三人。无声的对视,默契地笑了。
    几个人一起朝众人鞠躬:“谢谢大家!”
    主持人费了一点力气控制住场面后,让评委讲话。
    地中海是个制作人,他拿过话筒:“唱得嘛,”他故意卖关子,拖长了调子:“还不错。不过呢,这个歌词啊!写得太差了。”
    长发男坐在他隔壁,一听到最后这句,立刻反问:“写得差?你说差在哪里?”
    地中海咳了一声,察觉到长发男的火药味,有点尴尬地说:“辞藻堆砌,没有内涵。”
    长发男没再说话,抢过话筒问:“你们这歌词哪来的?我听着有点耳熟。”
    全场一瞬间鸦雀无声。
    这句话的意思昭然若揭,不就是说他拿了别人的歌词来唱吗?
    在强压下,陈珂不卑不亢地回了句:“这是我朋友给我的。”
    长发男步步紧逼:“你朋友?”
    “我朋友,李恬恬。”
    长发男一瞬间没了话,“这样。”他长出了一口气,“这歌词是我给她写的。”
    全场议论纷纷,交头接耳说话。
    听见这话,坐在他隔壁的地中海浑身不自在,动了下身躯。
    长发男笑着看了地中海一眼,略带着嘲讽意味:“看来我作词水平还不够,要再请教下您。”
    地中海只想打压陈珂乐队,可没有给自己找麻烦的意思。他尴尬地笑笑,摸摸自己的后脑勺:“作词方面还是您比较在行。我们这种门外汉,随口说说,您别放心上。”
    旗袍女看气氛尴尬,连忙岔开话题:“我觉得这歌真不错。你看,现在唱片届,什么都跟着国外风向走。当然,市场摆在这里,能理解。不过我特别希望,香港本土能创作出自己的作品。我们需要原创精神。”
    墨镜歌手附和了两句:“花姐说得很对,现在跟风的人太多。你们唱得很好,我都感觉到了压力。”他半开玩笑地推推墨镜,“加油!”
    陆蔓君听出来了。看这趋势,如果没有别的关系户,那他们起码能拿到亚军了。亚军比不得冠军,不知道能不能跟唱片公司签约。只希望陈珂的人气能帮得上忙。
    他们退场后,等最后两个乐队也唱完,便是评委讨论时间。她本来以为,到了决赛这一步,应该有观众投票的环节。哪怕是走走过场,那也好。结果压根没有,纯粹是四个评委定生死。
    陆蔓君心急如焚地望向评委席,看他们几个聚在一起,头靠得很近,争吵得特别激烈,不时在纸上写写画画。
    这时,姨妈拉着姨父,一脸开心说:“冠军应该没问题了!”
    她扭头看他们一脸红光。她不想打击他们,却也不忍心让他们期望落空,只好小心斟酌着说:“姨妈,别抱那么大希望啦。那个灵波乐队有后台的。陈珂能拿亚军也不错啊,对不对。”
    姨妈和姨父一愣,都不说话了。
    “评委们已经有结果了。”主持人拿着纸上台,“我现在宣布!”
    “季军,胡萝卜乐队!”
    底下爆发出一阵欢呼。
    “亚军……”主持人看了一眼那纸条,故作惊讶地打寒颤,“居然是他!你们猜,是谁?”
    底下喊灵波乐队的也有,几乎没有几个人喊Loser乐队。更多人喊高风乐队。
    陆蔓君暗自祈祷,一定要是Loser乐队啊!拜托啊!
    “Loser乐队!”
    底下一片失望的嘘声。
    到了宣布冠军时,声浪几乎掩盖整个会场。
    “冠军——”
    毫无悬念,“灵波乐队!”
    她听见隔壁的人在高声大喊:“怎么评的!Loser明显唱得比灵波好!”
    “就是啊!”不少人应和,尤其是陈珂自带的粉丝团,更是难以接受,纷纷抗议。
    主持人连忙救场,解释说专业评委有不同的考量,是综合评分的。希望各位理解之类的。毕竟两支乐队高下立见,这理由完全不能服众。
    陈珂几个人都站到了舞台边上,“请说说看,我们差在哪里?”
    眼看主持人压不住了,评委之一的地中海没办法,只好拿麦克风解释:“Loser乐队的歌词不是原创的,所以扣分。而灵波乐队,全是原创词曲……”
    这时国字脸起身了,走过来拿走了麦克风。
    
    第33章 不忘初心
    
    抱怨声似乎在一瞬间静默下来。陆蔓君记得这个国字脸,他可是唱片公司老板。一句话就能定下Loser乐队生死。也不知道是喜事,还是坏事。她忍不住转头看姨妈和姨父,见他们也伸长了脖子张望。
    国字脸单手拿着麦克风,懒洋洋地抱着手臂,朝着评委桌看了一眼。地中海低声提示:“Loser乐队。”
    国字脸点头,面无表情,说话也一板一眼:“OK,Loser乐队,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包丽多公司的香港区总经理,我姓霍。”
    他静默片刻,似在思考,“我刚才听了你们唱歌。的确,唱得不错。”他象征式地翘了一下嘴角:“不过评委们说得对,你们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像他们说的,唱片届需要原创精神。”
    陆蔓君一听他这么说,特别失望,长叹了口气。感觉这回是没戏了。还以为能有什么转机呢!一时不由得想,如果当时陈珂没拿李恬恬的歌词,那该多好?可转念一想,只要评委不想让你拿冠军,随便编个理由也是一样的。都是借口罢了,哪里是因为这一份歌词。
    姨父安慰姨妈说:“其实亚军也不错。”
    姨妈几乎气昏了,这世界不公平的事也见惯不怪,只是落到自己头上多少意难平:“这些人!”说着说着,肩膀又颓然垂了下来。
    她看见国字脸抬头深吸口气,“本来我们只准备签一支乐队,但是你们的确很有潜质……”这便是给了评委一个台阶。承认他们评得有理,而包丽多也能签下陈珂这一支乐队,皆大欢喜。这样一来,估计陈珂他们拿不到冠军了。
    就在这时,陈珂突然往前一步,大声说:“霍老板,我们有原创精神!”他梗着脖子,回头看着王岳,又再回头看国字脸:“我们还有一首歌!给我们一个机会,让我们再唱一首,可以吗?”他不可能不知道这背后的阴谋,却仍在奋力争取一个公平正义的机会。
    这非得让人下不来台,承认评委错了吗?陆蔓君忍不住叹气。陈珂才十六岁,到底缺了些火候,不懂人情世故。该说他傻,还是说他勇敢?
    她说不上来为什么,偏偏是这样一种率真坦诚,直面黑暗,让人感觉热血沸腾。
    听见陈珂这么一说,场上的人几乎如一锅水沸腾了,开始大叫Loser乐队的名字,有节奏地喊:“唱——唱——”
    她的耳边尽是喧嚣的支援声,仿佛受了场上气氛的感染,她也情不自禁跟着大声喊:“唱——唱!”
    国字脸回头看了看声浪群起的现场,灯光四射,照得舞台亮如白昼。他似乎认为陈珂这话相当可笑:“陈珂,你听我说啊。有些事情只有一次机会,失去了就没有了。不管是比赛,还是签约。比赛已经尘埃落定,你失去了一次机会,就要抓住另一个。对吗?我再问你一遍,你要跟包丽多签约吗?”
    陆蔓君望着陈珂,特别想知道他会选什么。理智的人应该选择签约。冠军真的没有那么重要。然而这时,她又特别渴望,陈珂能勇敢地选择再唱一遍。陈珂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她看见他下意识回头看他的队友。
    王岳这时走出来一步,搂住陈珂的肩膀表示支持,又对台下的霍老板说:“霍老板,请让我们再唱一遍。这对我们非常重要。拿不拿冠军无所谓。但是我想让所有人知道,我们有原创的能力。”
    这话说得非常漂亮,给足了面子和台阶。
    但国字脸会答应吗?陆蔓君的眼光紧紧盯着他,见国字脸的脸上难得有了笑意,倒像是赞许的意思。
    他说:“我想评委们也想听听,对吗?”又回头去看评委桌。他一开腔,其他人自然也不敢拒绝。评委们齐齐点头,其中长发男对他们笑说:“加油啊!”
    观众席立刻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陈珂几个人对视着,露出充满自信的笑容。
    国字脸点头:“那就让你们再唱一遍吧!这一次评委不给你们打分,让观众们打分。你们看怎么样?”他的声音一丝不差地传到陆蔓君耳朵里,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不仅可以再唱一遍,还可以让观众打分!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
    她的心脏猛跳,转头看姨父和姨妈,他们都很激动。
    国字脸又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们还是需要评委的专业意见。支持陈珂当冠军的,投赞成票,观众超过半数,那就算通过了。观众占一票,四个评委各一票。”
    果然是这样……
    陆蔓君难免有点失望,忍不住揣摩霍老板的想法。如果说,他只是为了维护比赛的面子,就没必要把观众拉进来投票。要说为了给评委们面子,有意想让陈珂拿冠军,那就不会把评委分值放那么高。
    她正想着,听见姨妈说:“哎!这样投票,你说他们能拿冠军吗?”
    姨父摇头叹气:“很难说,不过,我看那长发男人和穿旗袍的女人挺支持他们的。”
    尽管这样,陈珂几个人还是非常激动兴奋。这规则不能说完全公平,甚至可能拿不到冠军。但能争取到五分之一的公平,对他们来说,是一次小小的胜利。他要一场堂堂正正的决斗,要一份名正言顺的荣耀。
    陈珂手心全是汗。他难免紧张,仍笑着和王岳交换了一个眼神,四个人手背叠在一处,为彼此鼓劲后,就站到了原位。
    唱哪一首?
    初赛那一首自然是稳打稳扎,能争取到一些好感。比赛就该唱初赛那一类的歌。如果唱初赛的歌,也算是原创,但算不得创新。只怕评委们又有话要说的。
    当陈珂低头拨着吉他时,突然想起乐队成立之前,四个人一起创作的那首歌。那时候他弹吉他还非常难听,一门心思想着当歌手。其他三个人呢,要么长得不好看,要么五音不全。四个人连鼓都没有买。所谓的“理想”看起来像个白日梦。
    也不知哪里来的自信,两手空空,却从没怀疑过自己的梦想。
    他们写下了第一首歌。那首歌连歌名也很粗俗,叫《打不死的蟑螂》。歌词远远谈不上漂亮,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很难得,四个人都很喜欢,便经常练习。因为这一首歌,乐队终于慢慢建立起来。存钱买了鼓,练起了歌和吉他。他们都憧憬着,以后总有一天,要在公开场合唱一唱这歌。
    好不容易闯进初赛,出于胜负考虑,他们自然不会选择这一首。什么时候才能唱这一首,不知道。
    “喂。”陈珂转头看着其他三人:“你猜我现在想唱什么歌?”
    长久的默契,在无声中滋长。四个人对视着,似乎一下子明白了,一起笑了。
    “那么——”陈珂扬手竖起拇指,又划拉了一下吉他:“唱《打不死的蟑螂》?”
    唱吧!
    抛开一切,肆意高歌,这是他们眼中的终极理想。有时候,走得越远,越容易忘记,最初的自己为了什么而唱。
    灯光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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