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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重生之豪门佳媳-第4章

小说: 重生之豪门佳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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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薇羡慕道:“你成绩那么好,上大学是肯定的了,我就不行,我能上个大专就不错了。”
    牧锦记得,上一世夏薇连大专都没考上。她不好泼她冷水,只鼓励一句,“加油。”
    夏薇的眼光不自禁又往刚才搭讪的男人看去,“对我来说,能到一个小公司坐办公室就很好。”
    牧锦心一沉。以前没发觉,夏薇原来这样不愿放过任何一个机会。那男人明显不是善茬,而且不过随口说两句而已,夏薇就当了真,刚才还在他面前笑得那么谄媚,有必要么?
    她提醒道:“刚才那女的说了,他们家的公司招人的事不归她弟弟管,你就别想了。”
    夏薇笑嘻嘻,“知道啦。……哎对了,刚才我还没谢谢你呢,那小孩打破杯子,幸亏你说了‘恭喜’,不然我绝对要跟他们大吵一架。”
    牧锦扯扯嘴角,“没什么。”
    “你说他们会把杯子钱付了吗?999豪包的杯子听说都是整套瓷茶具呢,就是碎了一个一套都不齐……”夏薇又开始紧张,“要是他们非说是我打碎的,怎么办啊?”
    “怎么可能?”牧锦无语,“刚都说了是他家小孩打碎的,不然他家‘发’什么?”
    夏薇才醒悟,点头不迭,“对对对,就是就是。”
    最后结账的时候,在茶杯问题上是稍微扯了一阵皮,不过因为那家老太太发话,说为一年的好兆头埋单也不亏,所以总算圆满解决问题。
    那两姐弟临走又恶狠狠瞪了瞪牧锦,连带对夏薇都瞪了几眼。夏薇原本还打算跟那男人再忽悠两句,只得熄了心思。
    茶杯的事情没有连累到包房服务员,便在领班面前给牧锦说了些好话,牧锦得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表扬。
    晚上九点多,她和夏薇才离开金碧辉煌大酒楼,走在回家的路上。
    两个女孩肩膀挨着肩膀、脚步同步,仿佛这样挤在一起就能抵御一点寒风。
    夏薇嫌弃地裹紧了自己身上土土的防寒服,“魏静,你刚才看见没有,刚才那家的几个女人披的可是皮草呢!还有小羊皮手套,背的包包品牌也是我在杂志上见过的。他们怎么那么有钱啊?”
    牧锦啼笑皆非,这就算有钱么?她看得出,那些皮草不过是商场里卖的大众货,包也不算什么太昂贵的款式,连距离暴发户都有点儿远……她没有说话,只是闷着头赶路。今天又累又困,只想回家好好睡一觉,明天倒是放假,但是她想跟母亲商量些赚钱的事。
    两个年轻女孩拐进贫民区的小路,熟练地穿过一道牌坊门,便互相告辞。
    路灯又灭了,道路黑黢黢的,深一脚浅一脚踩在破烂的小巷子里,牧锦警惕地支着耳朵听着周围的声音。她在这个片区长大,这里的治安很差,她曾经路遇打架斗殴、喝酒闹事等情况,幸亏运气比较好,本身也比较机警,因此从来没出过事。
    到了自家楼下,她急匆匆地跑上楼,掏出钥匙打开门,才按下剧烈的心跳。
    ——本以为家是温馨和睦的地方,可惜眼前的一幕让她眉头微蹙。
    母亲林晓兰跪坐在地板上,眼中噙着泪,手边一盆水,正用抹布擦拭着地板上一摊狼藉的痕迹。整个屋子里散发出一种酸臭难闻的味道,而里屋则传来男人打雷一样的鼾声。
    不用说,父亲魏刚又喝醉了,吐了一地,这会儿可能已经进屋去睡觉了,还不知道睡前有没有打过林晓兰。
    牧锦疲惫地依在门背上,深深叹了一口气。她讨厌这样的环境。
    “小静,你回来了?”林晓兰站起来,强打精神,“饿不饿?厨房里给你留了几个饺子,妈去给你煮了吃。”
    林晓兰今年还没满40岁,鬓边却有丝丝白发。但看脸的话,能看出年轻时一定是十分清秀的女子。
    重生回来后,牧锦每次见到她的脸,总会有种恍惚的感觉。原因无他——那个替换了自己的身份,如今正在牧家娇生惯养的魏熙然,长得跟林晓兰实在是太像了。而自己,却跟牧家的太太冯贞静年轻时一模一样。
    其实这也是证明上辈子牧锦和魏熙然各自身份的铁证,今生,牧锦会好好利用这一点!
    “小静,小静?”林晓兰担心地看着女儿,“你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
    牧锦的思绪回复过来,勉强笑了笑,“妈,我不饿,就是有点累,我在酒楼吃了东西的,你不用管我。”
    “哦。”林晓兰又蹲下身去擦洗地板。
    “你和爸,今天吃的是饺子吗?”牧锦没有脱防寒服,因为家里没有暖气,脱了会很冷。她不想去帮养母擦洗养父吐的污物,完全无视的话又有些与心难安,所以坐到一边,在养父的鼾声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跟养母拉起了话。
    林晓兰也没觉得有什么,只是边干活边回答,“嗯,是居委会派人送来的肉和面,妈去拔了几颗白菜,剁在一起做了馅包了饺子。味道还真不错呢,你爸爸吃了三十多个!”
    牧锦有点为她难过,“妈,那你吃了吗?”
    “吃了啊!”林晓兰笑起来,“妈尝好几个呢,很好吃,想着怕你回来饿,所以留在了面板上没煮。明天给你做早餐,你早些起来,免得起晚了被你爸爸吃了。”
    仿佛因为话题里提到了自己,所以里屋的男人鼾声突然骤停。
    林晓兰吓得一抖,手中的抹布举着没敢动,牧锦也侧耳倾听,屋子里一时安静如水。好一阵,男人的鼾声才又响起来。想必是鼻腔有点阻塞,所以呼吸才会停了一阵,他的老毛病了。
    林晓兰明显放下心来。
    牧锦叹息。
    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养母林晓兰为什么会忍受养父魏刚那么多年的坏脾气以及偶尔的家暴,却不离开他。
    听说魏刚年轻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有一把子力气,性格也不错。后来是从建筑工地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才开始颓废。当时建筑商只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就不再管他,林晓兰又刚生了孩子没多久,两口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勉强治好魏刚的腿,但还是落下了病根。
    从那时起,魏刚就不再出去揽活儿干,整天呆在家里,久而久之养成了酗酒打老婆的坏毛病。他偶有清醒的时候,也会抱头痛哭,怨恨自己没本事,养活不了家人。
    上辈子,牧锦对魏刚其实是充满了憎恶的。她讨厌这个男人因为生活不如意就责打老婆出气的行为。
    但是到了临死前,她却不恨魏刚了。
    ——至少,当她在游泳池挣扎的时候,这个男人没有袖手旁观,甚至在大冷天跳进了冰凉的池水中,打算救自己。这说明他的人品并没恶劣到无法想象的程度。
    好像,魏刚那时也淹死了?
    魏熙然所有的麻烦都解决了,倒真是白白捡了个便宜。
    看来,如果这辈子自己要早些脱离这个家庭话,得给养父养母想点办法才行……
    
    第5章 情知起5
    
    夜深了,林晓兰收拾完客厅,洗漱之后便战战兢兢地进屋去睡觉。
    这个家只有一室一厅,牧锦的小床就支在客厅的一角。她脱了裤子钻进被窝里,才脱掉上衣搭在被子上,匆匆忙忙躺下。被中一片冰凉,好半晌才被体温捂暖。关掉小台灯,一室黑暗。
    在黑夜里,听觉感官分外明显,内室中,魏刚鼾声雷动,林晓兰悉悉索索地翻动身体;窗外,这个片区倒也有几户家境稍好的人家在观看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欢声笑语隐约传来;再远处,噼里啪啦声响起,快到午夜了,过节的人们又在燃放鞭炮。
    牧锦不安地动了动身体,缩在盖了十多年的棉被里。她回忆起上辈子被牧家找回去那一年也是个除夕,她小心翼翼地陪着生父生母守岁,牧家大宅仅仅是二楼的小客厅就比目前住的这个一室一厅面积大一倍,明亮而宽敞,更别提精致优雅的内饰、超大屏幕的电视机、水晶茶几上还摆放着各种散发香气的糕饼水果……
    尽管在牧家她未曾得到过心灵上的温暖,可牧家的一切毕竟是名正言顺属于她的,她凭什么不该得到?
    牧锦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棉被中的两只素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初一一大早,天色蒙蒙亮,牧锦先于养父养母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案板上蒙着一块湿润的纱布,下面是十来个胖嘟嘟的饺子。想到昨晚上林晓兰说的让自己早上起来吃、别给魏刚看见的话,牧锦有些无奈。
    这个家总是这么入不敷出,靠林晓兰每天在街头摆个缝补摊根本就赚不了多少钱,偶尔有人要求加工些围巾袖套枕套会有点赚头,多数情况下一整天在街头喝着风,却一无所获。
    就这样,林晓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省吃俭用,居然供牧锦上了高中。平时有好吃的,也会偷偷藏起来给牧锦吃。作为母亲,她的确尽职尽责。
    只可惜,上辈子安市大学的学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都还得借点儿,全家还必须不吃不喝,这怎么可能?魏刚的腿每年都会犯病一两次,疼起来的时候要敷药膏,他又不时要喝酒,家里跟亲戚也借过钱,不能不还……
    前世牧锦憧憬了许久,期盼能够上大学,但是魏刚每日为了这件事在家里酗酒咒骂责打林晓兰,就是嫌女儿读书太多没有用。
    最终,牧锦死心了,放弃了大学梦,踏踏实实找了个服装售货员的工作。偶尔经过安市大学的校门,她会驻足观看那些进进出出的大学生,她会幻想,如果自己进了大学,会是怎样的光景……
    “小静,你已经起来了?妈马上给你煮饺子吃。你爸还在睡。”林晓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牧锦还保持着手掀起纱布的状态,闻言连忙放下来盖好,回头笑道:“妈,你吃吧,我吃素面就行了。”
    “嗐,你这孩子还跟妈客气……”林晓兰笑呵呵的,继续给牧锦煮饺子。
    牧锦按住她的手,“妈,我说让你吃你就吃。昨晚上酒楼大厨给服务员开小灶,弄了很多好菜,我跟夏薇都吃了不少,到现在还不饿呢。你赶紧煮了吃吧。”
    林晓兰拍拍她的手,感叹女儿懂事,“好吧。”
    最后,林晓兰自己只吃了五六个,剩下的仍然全留给了魏刚。
    “妈,今天酒楼放假,我跟你一起出摊。”吃完早饭,牧锦拉上小拉车,车上是对他们家来说,最珍贵的一台缝纫机,以及拉拉杂杂一些线和布料。
    林晓兰想要接过去,牧锦却不让,且又取了一把干净的塑料梳子,拿了两个盒子,带着一起出门。
    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两母女将脚踩缝纫机支好,摆上凳子,前面挂上“缝补”两个大字的纸板,小摊就算摆好了。
    这个时间段自然是没什么人,牧锦坐在凳子上,开始给自己梳头。她坐在街边的长凳上,悠闲自在的样子犹如坐在舒适的厅堂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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