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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尸身尖叫-第418章

小说: 尸身尖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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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条尾巴,已经与我融成了一体,我虽然还不能把它当作手臂一样使用,可它发生了什么,我还是清楚的。

    它果然在吃东西!

    同时,随着它的吞噬,一股力量,缓缓的从蝎尾上传来,向着我的全身涌去!

    这一瞬间,我那种很饿的饥饿感,忽然就得到了满足!

    这种感觉,犹如我是一个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饿绿了的人,陡然见到了一大只肉肘子,一口咬下去,满嘴流油的感觉!

    这只尸怪,居然成为了我的食物!



第625章 回家

    我坐在下水道的边上,胸膛剧烈的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在我身下的下水道里,尸怪的尸体坠落了下去。

    它已经“死”了。

    其实,我并不是需要多强烈的呼吸,毕竟我的心跳比常人弱了好几十倍,氧气这种东西对我来说,并不能加速我的血液循环。

    我喘气,只是想要让自己静下来,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

    哪怕是一只僵尸,我也从来没有活生生的吃过人,最多,也就是找两只兔子,试试它们的血。

    不过显然,在以前的那种半僵状态下,血液并不能给我的身体带来很爽的感觉。

    而这一次,我吃掉了一只怪物。

    我能够感觉到我尾椎上的那条蝎尾,传来极度满足的意念,显然尸怪的脑髓,让它很满意。

    它没有意识,这只是一种本能。

    就跟掏耳朵耳朵会很爽,挖鼻孔鼻孔会很爽一样,是器官的本能。

    同时,我身体里的饥饿感也已经完全消失,犹如饱餐了一顿,我现在浑身充满了力量。

    伤势,也已经完全恢复。

    这条蝎尾,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难道说,以后再次出现“饥饿感”的时候,我只需要找个东西来吃吃就可以了?

    又或者说,我必须吃尸怪?

    还是僵尸?

    不过这东西除了恶心一点,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坏事,最起码的一点,它的尖锐程度已经堪比僵尸的利爪,而且有两米长,算是一件有效杀伤力的武器了。

    而且这条蝎尾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对付尸怪而生,蝎钩上似乎带了一种奇怪的毒素,轻松就能够让尸怪停止挣扎。

    记得当时大螳螂杀死同样尸怪的时候,在斩断了尸怪脑袋以后,那尸怪还在地上折腾了半天呢。

    这让我想到了食尸鬼。

    据说,食尸鬼靠吃僵尸为生,其嘴里也带着一种毒素,类似于瘟疫的毒,可以短暂软化僵尸僵硬的身躯,从而让僵尸的血肉能够被轻松撕开。

    难道我要变成一只僵尸的克星食尸鬼?

    我有些汗:这可真是高大上,转眼就由猎物变成了猎人啊。

    算了。

    想那么多干什么?

    实力变强不是好事么。

    反正我根本就不是人类,既然已经多了一双蝠翼,再多条蝎尾又有何妨?

    我心中释然,站了起来。

    折腾了一夜,天色开始变灰,这时候,应该是快亮了。

    雨一直在下,所以这时候,也根本不见人车行走的迹象。

    我想了想,决定先去戴小蝶的家里休整一下,找套衣服换换再说。

    记得在我进入副体的那段时间里,戴小蝶是给我网购了几套衣服的。

    而现在戴小蝶即使进入了不死尸界,可她的家,我觉得我进去也不用着打什么招呼。

    我随即迈开步伐,奔跑起来。

    浑身充满力量的感觉,真好。

    即使这股力量不同于我所熟悉的尸力,可掌控的方式都是一样,力量的本质没有变。

    认准方向,迈开大步,只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我就从北边跑到了西边,到达了印象花园。

    这时候,就连别墅门口的保安都不见了踪迹,想来是到旁边的房间里呆着了。

    门口有一排交叉铁质的电控拦车杆,一米多的高度,我轻轻的一跃,就跳了进去。

    戴小蝶家的门是面部扫描和指纹解锁的。

    还好,那几天在戴小蝶家里休息的时候,我已经被闲着无聊的戴小蝶用扫描器简单扫描过了信息,可以打开她家的门。

    要不然,就只能暴力破解了。

    记得当时,戴小蝶还半开玩笑的说,我是除了她以外,这栋别墅的第二个主人呢,而且还是男的。

    至于画皮,戴小蝶本想给她录入的。

    可惜,扫描仪根本扫描不了画皮的脸部,每次扫描过去,就成了一张白色的骷髅头。

    而且画皮本身就是鬼类,天生可以控制磁场电场,这道门对于她来说,就是形容虚设。

    进入房中,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三口棺材。

    我叹了口气,可惜现在没人睡了。

    佳人已破虚空去,此地空余棺材板。

    但愿她俩在尸界得到一点机缘吧。

    想要再见到她们,除非她俩出来,或者我进去。

    我想,她俩跟在赢勾、将臣和女魃的后面,要说出事,应该不太可能。

    而进去或者出来,赢勾他们肯定有办法的。

    那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

    准确的说,应该是“我们”的。

    我也是四大僵尸王里面的一个。

    可是这么多年的轮回下来,我早就忘记了前生前世的记忆,我,还是杨韩八。

    我,没有半分关于后卿的记忆。

    也许,我再也回不去了。

    僵尸之间,没有所谓的勾心斗角,我也不是牺牲品。

    赢勾已经说的很清楚,我们,只是想要对付这“天”。

    欺骗它,然后,消灭它!

    所以我和女魃演了一出戏。

    这一切,由幕后智力最强的赢勾控制,武力最高的将臣伺机而动。

    可惜后来,也就是七百年前,将臣跟赢勾的意见相左,这才造成了分裂。

    但愿他俩不会在尸界争来争去吧。

    ……

    我撕下身上已经破破烂烂的衣服,简单冲洗了一下身躯,裹着浴袍躺在了沙发上。

    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打开了电视机。

    在吸收了尸怪的力量后,我的精力充沛无比,根本不需要休息。

    这时候,正是早间新闻的时间。

    如果是个普通人,能够轻松惬意的躺在沙发上,不用去上班,安心看着新闻,这种生活,我想,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都在向往吧。

    可惜,往往是事与愿违的。

    渴望安逸潇洒的人,生活愈发不能够安逸潇洒。

    而真正有资格安逸的人,却又根本安逸不起来。

    这个世界上,有百分之八十的财产,掌握在那百分之二十的人手中,而剩下百分之八十的人,才有着其余百分之二十财产的分配。

    世界,就是如此的不公平。

    这是人界,那么,其余六界呢?

    神、魔、仙、妖、鬼、尸,他们的世界,是否也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公平。

    又或者说,有那么一个世界,如同传说中的西方极乐,是最平等、最快乐的地方?

    佛,有他的世界么?



第626章 吃蘑菇见小人

    电视里传来各处被淹的报道,以及记者顶着雨水握着话筒的镜头,显然,昨晚的那场雨真的很大。

    这沿途前行,那股龙卷风也不知卷了多少的雨水在里面,一旦失去控制,被黑龙给释放出来,不大才怪呢。

    我躺在沙发上,惬意的开了一瓶红酒,让红酒里暖洋洋的酒力扩散到我的全身,疏散着我身上的疲惫。

    电视里,并没有有关尸怪的报道。

    昨晚出现的尸怪至少有二十到三十只,真要整个城市都扩散的话,不可能不被人发觉。

    最起码的一点,当时那尸怪是打算把我抓了当食物的。

    既然这样,其余的尸怪肯定也有这种打算。

    就当一只尸怪要吃掉一个人,那么昨晚最少也有二十个人失踪。

    在当下的这种环境里,这已经算是极为严重的事件了。

    可能记者还没有发觉,又可能,他们害怕引起社会的恐慌,所以不敢报道。

    我喝掉了一整瓶红酒,觉得已经有了些醉意,索性就关掉电视,闭上了眼睛,开始休息起来。

    ……

    这一睡,就是一整天。

    等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天色又已经黯淡了下来。

    我不由得有些苦笑:看来,我的作息时间还真的彻底颠倒过来,变成了传言中的“黑暗生物”。

    一把站起来,我寻找了一圈,果然找到了戴小蝶帮我网购的那两套衣服。

    我打算出去一趟。

    人类是群居的动物,除了超级宅男宅女外,大多数的人,都渴望着出现在喧嚣人多的地方。

    我在人类世界生活了这么多年,即使我只能算“半人”,可好歹也是人不是?

    特别作为一个医生,我很清楚,如果生活在自我的空间里,不与外界接触的话,会对心理产生多么大的影响。

    那是自我幽闭和社交恐惧症,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愈发的不敢去面对,愈发的害怕。

    而那样的话,心理就会愈发的脆弱,也就是俗称的“抗压能力”太弱,从而在受到一些挫折后,产生一些不好的后果。

    如变得极为暴躁、容易因为琐事而发怒,容易怨天尤人,甚至产生自虐的行为等。

    当然,我不是害怕我自己会变成精神病,我只是想要出去走走,与人说说话,如此而已。

    当然了,顺带着,我也得看看,看能不能发现那些尸怪的踪迹,要是见到的话,可以顺手除掉。

    其实,这才是我心中的目的。

    只不过我自己不愿意承认而已。

    至于为什么不承认,原因很简单:好歹我也是四大僵尸王之一,我们的光荣传统应该是毁灭这个世界,把所有人变成僵尸,而尸怪其实还算我的同类。

    作为一个僵尸王,我居然想着拯救处于危险边缘的人类,这不是给我们四大尸王丢脸么?

    咳咳,所以,我得含蓄点,怎么也得找个理由先。

    当然,这事儿不止我一人干过,赢勾当年也干过。

    我收拾妥当,在桌子下方的抽屉中拿了两叠钱,应该正好二十万,用报纸一包,再抓起桌子上的那柄手术刀,这才出门。

    戴小蝶的家里抽屉中,最少有五百万的现金,而这钱,只不过是她拿来零花使用而已。

    跟她,我也用不着客气。

    再说了,经历过这么多的风雨后,我才真正的意识到钱财是身外之物,这东西,只不过是一串数字,对于我们这种非人来说,只有力量,才是最总要的。

    我拿钱,是去买车。

    我得找个代步的工具,还得去大朝山呢,难不成还跟上次一样学野人。

    出门,我只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医院,一个是我家。

    想了想,我觉得,还是去医院吧。

    要是陈小花还在的话,就最好,如果不在,我就给她写个留言条,告诉她我的消息,就不跟他们去杭州旅游了。

    雨已经停了,可处处都是积水,显然,城市里的排水设施好不好,现在才是真正的体现出来。

    还算我运气好,正好遇到一辆出租车在这里停车,要知道,这地方是富人区,能有出租车经过,那绝壁是撞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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