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有缘千年来相会 >

第44章

有缘千年来相会-第44章

小说: 有缘千年来相会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却听到他吞吞吐吐地问道:“那个……玫瑰花,你喜欢吗?”
  被他这一问,阮若弱才想起来,“对呀!你上哪弄来的玫瑰花?这种花卉在大唐朝居然也有?”
  “有是有的,就是不多。我让人找遍了整个长安城,我敢说,现在长安城里所有的玫瑰花都在我的留仙居里了。”
  阮若弱听罢,忍不住再看上他一眼,那样年轻光采的一张脸,那一脸的光采都是为她而焕发呢。开始的时候都是这样吧,一切的一切都是美好的,让人喜悦的……然后呢,最初为之欣喜若狂过的感情,总有着要为之落泪的一天吧?爱情,是一桩浪漫而又浪费的事。投入过的感情可以曾经是浪漫,最终是浪费。
  “李略,你没必要这样子的。”阮若弱柔声地劝他。
  “你喜欢吗?”李略只是固执地问道,
  “是,我喜欢,但是我不希望你再送来。”
  “为什么?如果喜欢,为什么不愿意要呢?”
  “因为我不想因为一时的喜欢,将来哭上一世。”
  “我不会让你哭的。”李略无比郑重地,如允诺般的道。
  阮若弱沉默,这个皇族的王子,他几乎还是个孩子。他的承诺,纵然是真,却可以是风过无迹,云过无痕。在时间里流流转转,皆能变更,皆不可信。因为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他自己可以做得了主的。
  见她不说话,李略径自又说起来。“姚继宗说,”还是习惯性地叫姚继宗,“在你们那个时代里,男子若是爱慕一个女子,就是送给她玫瑰花和巧克力糖,代表爱情的浪漫和甜蜜。在我们这个朝代,没有巧克力糖。我就让徐妈妈另外去找一种最甜最甜的糖来。一样也可以吧?你会喜欢吗?会吗?”
  李略把自己的爱意完全无保留的表现出来。像个天真的孩子搬出自己最喜爱的玩具送人,这个……你喜欢吗?那个……你喜欢吗?全部慷慨相赠,还唯恐别人不满意,一迭声地问。阮若弱虽然决意要坚定拒绝,但他的好意,如一个孩子怯怯地触摸,那个被他依恋着的人,怎么能忍心一把将他推搡开?
  于是急忙岔开话题,“走了这么久,你渴不渴?”
  “还好,你渴了吗?这附近没有水源呢,姚继宗怎么还不回来。”李略站起来东张西望,看有没有马车奔回来的影子。
  阮若弱信手扯起身边的一把绿草来,长长的草根是半指粗的茎状物,颜色是玉白的。阮若弱撩起长衫下摆,把草根上的泥土擦掉,往嘴里一放,脆生生如啃甘蔗的啃一截在嘴里,嚼干汁液后吐掉。李略一转头看到,呆了。“这……草能吃吗?”
  “你尝尝不就知道了。”阮若弱笑道。
  李略本来还有些迟疑,但一看到阮若弱带几分挪揄的笑容,毫不犹疑的从阮若弱手里接过半截草根来,往嘴里一塞,学着她嚼干汁液后再吐掉。
  “味道还不坏吧?”
  “挺好,淡淡地,却又有一点甜。这是什么草?”这草根没有李略想像中难吃,反倒要好吃的多。
  “用我们老家的方言来说,叫马根草。小时候,我们经常挖它的根来吃,像吃甘蔗一样,生津止渴。现在没水喝,我们就找这种草根来啃一啃吧。来。我教你,这种草是这样子的……”
  阮若弱拔下一茎马根草,教李略认清楚,然后两个人在草原上分头找马根草来吃。李略有过误食蛇莓的经验,这次稳重得多,拔下一大串的草根并不马上就吃,而是统统拿到阮若弱面前确认后再吃。阮若弱也不敢掉以轻心,细细辨认过后,夸奖他:“不错不错,你的野生植物知识要精进的多了。这些统统能吃。”
  李略喜笑颜开,那笑容之明亮如阳光金橙。把手里的马根草再分了分,将粗壮些的草根递给阮若弱。“这些给你吃。”草根越粗壮,自然汁液更足些。阮若弱怔了怔,失笑道:“不必了,我吃了很多,你自己吃吧。”
  李略却固执地不肯缩手,“给你吃。”他真正是赤子一样的情怀:只要是我所有的,一定将最好的给你。
  阮若弱不得不接过来,两人又并肩坐下,啃着李略采来的一堆马极革。啃着啃着,李略突然道:“和你一起坐在野外吃草根,我比坐在王府里吃山珍海味要快活的多。”
  他一双闪闪生辉的眼睛,定定地看住阮若弱,那样专注的眼神代表着全身心的爱情。阮若弱纵然下定决心不想去趟这洼浑水,却也被他的眼光看得几近动心。这样的有情郎,若不是生在皇室就好了。
  远远地看得到姚继宗驾着马车跑来了。阮若弱如蒙大赦,“走吧,你也该回去了。再不回去,只怕我和老刘都要有麻烦。李略,回到你的世界里去,马根草不过是一时吃吃觉得好吃,吃多了你就会怀念山珍海味的。相信我,你只是一时糊涂。”无比温和的语气。
  李略情不自禁握紧拳,低声却坚定地道:“我会证明,我不是一时糊涂。我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了,一起默默朝着马车来的方向走去。
  
 
 

第 56 章
  李略回府时,已近傍晚。他做好了心理准备要迎接一场暴风骤雨。然而留仙居里,只有王妃一个人在等着他。
  “略儿,你爹今天朝务繁忙,白日里都没有回来。所以,你疏于骑射训练的事情他不知道。娘也没有跟他说。”
  李略心里陡然一松,虽然明知是一场必打的仗,但能缓一时是一时。究竟可以多些时日来准备迎战。
  “略儿,你坐下,娘想好好跟你谈一谈。”
  “娘,我也有话想跟你说。”
  王妃有点怔仲,“哦,那好,你先说。”
  李略和王妃面对面坐下,他坚定的眼神看住她,语气也同样坚定:“娘,阮若弱不是狐狸精。请你以后别这样子想她。”
  王妃为之一窒,“你慎而重之,就是要说这个?”
  “是。”
  “还说不是狐狸精,看看她把你迷得这付神魂颠倒的样子。”对于李略毅然决然地追随阮若弱而去,王妃早就憋了一肚子气,这会儿是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几乎要为之气结。
  “娘……我不许你这样说她。”李略霍然起身,脸上的表情是又气又恼。
  王妃更气更恼,“略儿,娘十月怀胎生下你,再耗尽心血抚养你成人。如今你为着外头的一个女子,居然跟娘这样耍性子给脸色?你太不孝了。”
  李略忍不住咬紧自己的下唇。中国历朝历代都以“孝”治天下,王妃这顶帽子扣下来,他顿然有种无力感。“娘,我是真的喜欢阮若弱。我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子,你为什么不肯接受她?
  看到儿子的态度有所软化,王妃的容色也稍稍和缓地道。“略儿,因为娘不中意她。替你选世子妃,门第、容貌、才能、性情都要相当,才是好妻子。她?以她的教养学识,连侧妃都不够资格。好孩子,你别糊涂了。”
  糊涂?阮若弱用这个词说他,娘也用这个词说他。李略顿生一种腹背受敌感。
  “如果我说,我愿意糊涂呢。”他低低地吐出这几个字。
  王妃的脸色又冷凝起来,“你糊涂,我们不会跟着你糊涂,也不会任由你糊涂。略儿,你有你的责任在身,你的婚姻,不是你一个的事,不能由着你的性子胡来。”
  又是这两个字——责任,从小到大,李略都被灌输着这个思想,他是有责任在身的,他来到这个世上是要担负起重任的。作为静安王府未来的爵位继承人,他从小就不是为自己而活着,他生下来就是为着某个目的而存在的。他不是李略,他只是静安王世子,皇族用来巩固统治的工具。突然间想通了这一点,李略只觉全身脱力,身子一软又坐回凳上去了。
  王妃看着儿子垂头不语的样子,以为他被自己说服了。上前抚着他的头,柔声道:“好了,那些对你没有好处的事情就别想那么多了,多思无益。现在跟娘去用晚膳吧!”
  李略像木偶一样被王妃牵着出了门,脚步有些零乱,时轻时重,失控的仅仅是脚步,还是心?
  ***
  阮若弱天天都能收到李略着人送来的红玫瑰,一大束一大束的,漂亮得让人侧目。阮若凤已经不止一次来打听,“这些花是谁送的呀?为什么要天天给你送,什么意思?”
  阮若弱自然不会对她说真话,只拿虚话来敷衍着。“我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谁送的,没留名字。”确实是没留名字,只写了一个“李”字。
  阮若凤把花看了又看,十分不屑,“这是什么花,跟牡丹一比差远了。”
  阮若弱不由失笑,周敦颐怎么说来着,‘自李唐以来,世人多爱牡丹’‘牡丹之爱,宜乎众也’。果然不假呀!唐代人眼中,只看得到一种花——牡丹。这又香又美的玫瑰,能得遇她这个识家,若花灵有知,肯定也会感激知遇之恩吧。
  “二姐姐,你不要看不上这种花。从来香花不艳,艳花不香,唯独玫瑰集既香且艳于一身,不是凡花数的。”
  阮若凤嗤之以鼻,“牡丹国色天香,才叫做不是凡花数,这个算什么。”说着眼睛一转,“这花莫不是姚家二少送给你的?”
  阮若弱赶紧摇头,“不是不是,那个人根本不是爱花的人。”
  “可是你最近,跟他来往很密切呢。听门房说他几乎天天来找你。我就奇怪,当初你寻死觅活不肯嫁人家,怎么如今倒跟他这么要好起来?”
  阮若弱笑得哼哼哈哈,“以前不熟悉,以为他人不好。最近混熟一点,觉得他还不错,就多来往了一些。”
  “哟,那这么说来,这姚阮二府的联姻,还是可以再提出来议上一议了?”
  “不行。”阮若弱忙大声反对,“来往是来往,嫁娶却是另外一回事情。不能混为一谈的。”
  阮若凤还想说什么,阮若弱忙机灵地转移话题:“二姐姐,好久没有见过表哥了。”
  这么一说,阮若凤的心思自然飞到玉连城身上去了。“表哥这些天为了准备殿试,一直闭门谢客谁也不见。三天后就殿试了,希望他会金榜题名。”
  “一定会的,我对表哥有信心。我就等着看他‘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风光时刻。”
  
  三日后殿试,十日后金榜题名时,玉连城榜上有名,名列三甲。
  自唐中宗开始,新科进士放榜后由朝廷出面组织一场庆祝宴会,地点一般都在长安城当时最著名的风景胜地——曲江以示祝贺。也称“琼林宴”。宴会开始前,要派人到长安的名园里采来名花,放在宴席上,以助喜庆。这是琼林宴上一项不可或缺的助兴节目。这个采花的人,可不是随便谁都能去的。须得在新科进士中选出一人乘马采花,风光过市。这位进士遂被美其名曰为“探花郎”。选取的标准一是要年轻,二是要英俊。也就是说要是个才貌双全的帅哥才行。今科进士里,看天下才子,谁能帅得过玉连城的?这个“探花郎”的荣耀,自然是非他莫属。
  所以在唐代,探花郎远比状元更为风光。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就好比现代的娱乐圈中,集偶像派实力派于一身的天皇巨星。身后有无数粉丝群为他们疯狂,
  玉连城在鼓乐仪仗拥簇下,踏上长安街头,朝着芙蓉园的方向徐徐前行。一路上鸣锣开道,鼓乐齐鸣。惹得无数红颜争相看;仿佛百花齐绽。果然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