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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在成都火车站捡了个彝族美女-第11章

小说: 我在成都火车站捡了个彝族美女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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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很长很长的湿吻,王燕显然是情动了,反应很强烈。
  (PS:那首歌是去年写的。本来记得有文本的,不过后来可能是电脑格式化把歌词格掉了。里面很多句子的意思我也弄不太明白了。凭着记忆把歌词大意写一下。都说了,歌词是拼凑的,如果有懂彝族话的人,也不要较真。)
  歌词大意:
  多么美丽的天空呀,多么美丽的云彩呀
  这是多么美丽的世界呀
  多么美丽的花呀,多么美丽的草呀
  这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呀
  姑娘啊我的姑娘,我美丽的姑娘呀
  姑娘啊我的姑娘,我可爱的姑娘呀
  多么动听的风声呀,多么动听的水声呀
  这是多么动人的梦呀
  多么动人的欢笑呀,多么动人的泪水呀
  这是多么动人的爱情呀
  姑娘啊我的姑娘,我是多么的想你呀
  姑娘啊我的姑娘,我该有多么的爱你呀
  可以说,在和王燕相识的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我在王燕的眼里心里制造出了一个几乎完美的男人形象。
  首先,我在王燕眼中,是个很能带给她安全感的男人。从一开始的英雄救美,到两人相处时的以礼相待,再到同床时的没有趁人之危。像这种男人,这个年代几乎已经绝种了呀!
  其次,在王燕眼中,我是个很细心很会体贴的男人。在她被BF甩掉的时候,我专程去买包子安慰她,陪她出去周游成都来排解她,每天晚上自己睡地板把床让给她。这一切一切,就像一只手,一直抚慰着王燕的心。虽然这是泡妞常用的手段,可是MM们就是喜欢呀。更何况王燕刚失恋,她更需要慰藉。再加上她心绪低落判断力降低,所以就把我当成了温柔体贴的好男人。
  再次,在王燕眼中,我是个很能给女生带去快乐的男人。换句话说,我是一个很会哄女孩子的男人。我给她讲故事,教她做游戏,陪她逛街,在医院里和她亲昵,不时拿点小笑话或是小骗一下她逗她开心。我敢说,正是因为我的存在,才使得王燕很快地走出了失恋的阴影。
  最后,在她的眼中,我是个很浪漫的人。我给她写歌,为她专门学彝族话,送她小礼物,陪她做那个意味深长的很浪漫的游戏,在她许愿的时候轻轻吻她,在生日蛋糕上用彝族话写生日快乐。这许许多多的小动作,都是浪漫派的泡妞手法。再加上我会营造意境,选择合适的时间地点发动攻势,像在古琴路上给她讲故事,在校园里和她做游戏,在月光下送她礼物,在烛光里轻轻吻她,如此一来,这种手法的杀伤力大大增强。
  (这样的男人已经是完美的男人的呀。为什么还要说是几乎完美呢?呵呵,不好意思,如果能长得帅一点儿就十足十完美了!)
  卡把锁!现在连我自己都不得不佩服我自己了。我居然能把自己这样一个人,打扮得如同一个绝世好男人一样。更不可思议的是,我居然还让一个极其漂亮的、和我见面仅仅一周的MM完完全全地相信了我。其实我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十六个字:好色贪淫,狡诈多疑,卑鄙无耻,善耍手段。
  我好色贪淫。我救王燕收留王燕是见她长得漂亮。
  我狡诈多疑。打从和王燕见面,我试探了她不下十次,直到最后才算放心。
  我卑鄙无耻。我表面在王燕面前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却偷翻她的行李,盗取她的QQ密码,偷窥她的聊天记录。
  我善耍手段。尤其是对王燕这样的MM。我在她失恋的当口乘虚而入,一次又一次地给她下套,声东击西,指南打北,欲擒故纵,欲进还退,一个骗局接着一个骗局,一句谎话接着一句谎话。(卡!孔明当年七擒孟获也不见这么麻烦的~~~。)
  我这样一个烂人,能给王燕幸福快乐吗?她为什么会这样轻易地被我骗倒呢?看来,人这种动物,就是容易被眼前的假象蒙蔽。尤其是陷入爱河中的人,更是盲目。王燕就是一只被爱情蒙住了眼睛的小燕子。
  这话又说回来。直到此刻,我眼中的王燕还是一个极其完美的女孩子。她漂亮、可爱、纯情、善良、勤快,对我更是无微不至地关怀,这是否也是一个假象呢?在我骗王燕的同时,我是不是也被王燕所欺骗了呢?我虽然自恃精明,是不是也会被情欲的盲目遮住了眼睛呢?从和王燕相遇,到现在才不过一周的时间,我对她又能有多少了解呢?其实王燕身上的疑团还有很多。她到底从何而来?她以前是做什么的?她家里是怎么样的情况?那个李乐到底是什么人?这一切一切,我都不清不楚的。不过,这些东东我都再没有能力去考虑了。我现在想的只是怎样才能和王燕长相厮守。因为,我也已经爱上了她!
  俗话说:善泳者溺。那么善泡妞者是不是也容易反被妞泡呢?
  这里用后现代唯美主义的拍摄手法来展现一下当时的情形。
  场景是一间二居室民居内的卧室里,日光灯亮着,镜头里清晰地看得见男女主角的脸庞。(女主角很漂亮,男主角长得就有点灾了~~~。)
  房门关着,但是窗户却开着,外面是黑漆漆的夜,远处有万家灯火的景象。窗子上吊着一个风铃,在夜风里丁当作响。
  镜头撤回屋里,男女主角正在KISS。画面里看得到男主角的后脑,以及女主角随风飘逸的长发。看得出,两人的脑袋都在拼命地扭动着。
  接着,男女主角的身体纠缠着慢慢躺下。镜头推进,近拍。
  此时女主角已经躺在了床上,男主角俯身压着她。亲吻雨点一样落在她的头发、额头、眼睛、脸庞、嘴唇、脖子等处。
  镜头侧转。两人的脚也在亲热。接着,两人的鞋子混乱地掉在地板上。
  镜头凝视地板,只见男主角的T恤、裤衩,女主角的衬衣、牛仔裤纷纷落下。
  镜头暧昧地转往墙边靠着的吉他上。屋外的世界里传来几声猫猫的叫春声。
  镜头移往屋外,逐渐拉远,凝固成一个楼房的远景。四下里响起虫子的鸣叫声和都市的喧嚣声。
  画面外,一个彝族女子的腔调由弱转强地唱起了刚才的那首《阿咪子》。
  镜头渐渐黑暗,再一转,已经天亮了……
  (卡!这是哪门子后现代唯美主义的拍摄手法。重新来过!)
  在这两年里,我虽然在外面乱滚。但是我从来没有和任何一个女人接过吻。
  可能是因为我真的爱上王燕了吧,和王燕的这个长吻,让我的心感到无比轻盈。我现在才算是完全从大学时那次失败爱恋的沉痛里完全走出来。
  我终于又可以好好地去爱一个女孩子了。我搂着王燕,痴痴地去想。爱欲在我的身体里蔓延。我拥着她倒在了床上。时间似乎都要在这一瞬凝固了。窗口的风铃一阵一阵地响着。
  窗外的夜黑暗深邃,似乎是无穷无尽的。在这无穷无尽的夜里,又有多少对有情人正在进行爱情的PK呢?
  这大概是我生平第一次体味到有爱的性吧。那感觉是那样的实在,又是那样的空虚。眼中王燕的面庞是那样的清晰,又是那样的模糊。世上的一切一切像是存在的,但又像是不存在的。就连耳旁王燕的呻吟声也忽远忽近的不那么真实。我想起了许巍的那首《在别处》,我真是在这个世界里吗?
  墙上我俩散散的影子完全融合在了一起,似乎再难分开。王燕身上那股健康女人的气息在屋内的灯光里暗暗浮动。我的耳边似乎响起了许巍的歌声: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
  第五章 肉体的初恋情人
  两年前的她打扮得绝不像今天这么风骚。很朴实的那种衣着,梳着两条辫子,看上去和我中学同桌有几分相似。而且她那种怯怯的神情,有些害怕的眼神,直到今天都在我的脑海里留着。
  自生日那晚后,我和王燕算是正式在一起了。我那个室友也窥破了我俩的秘密。于是她每次见到我时总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像是在说:又叫你得手了呀!
  不过,说句实话,再像这样跟别人合租确实也不太方便。刚好我的房子也快到期了,于是四下里开始找房子。后来就在附近找到一家一居室,装修得不错,有空调热水器洗衣机,带厨房卫生间。王燕去看过也觉得满意。
  和房东一阵杀价之后,六百五一个月,不过要一次交半年的租。如果按季交,则收七百一个月。
  这大夏天的本来就是一个销售淡季,我这个月领的俸禄也只二千多元。还要还人家赵婧五百,我还要吃要喝,怎么付得起钱呀。和王燕倒了几声苦水,没想到她居然说她那儿还有些钱,可以交租金。
  我直到此时才知道原来王燕竟比我还富有。她从西昌过来成都的时候,带了五千,这段时间用了几百(主要还是我那次生病用的),还剩下四千多,足够交租了。(卡!原先还想着包养人家王燕,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在包养谁。)
  当我知道王燕居然有五千元的时候,我不由得咋了一下舌,心里忍不住想,看不出这女娃子挺深藏不露的呀,身上有这么多钱我居然一无所知。不过转念又一想,她花了这笔钱租房子,可以说是连人带钱都给了我,我还怀疑什么呀!
  本来合租的房子还有一个星期才到期,但是我们还是早早地签了合同交了钱搬了新家。入住之后感觉就是不一样,有一种两口子过日子的感觉了。
  因为条件允许,王燕开始每天在家里做饭等我吃。我一个人在成都待了这么久,到现在才算找到一点家的感觉。
  我和王燕似乎片刻也不得分离,每时每刻都想要粘在一起似的。每天晚上要么去楼下公园散步,要么就是我打游戏她在旁边专注地看。几乎每天晚上我们都会亲热一番。
  上班的时候,我们也在网上聊天,感觉有说不完的话一样。周末休息的时候,陪她四处瞎逛,又游了都江堰青城山,看了都江堰的宏伟和青城天下幽的美景。这期间我去绵阳出了一趟短差,虽只有两天的时间,但是我却像是忍受了几个世纪的煎熬。她没手机,我俩联系不方便,没办法煲电话粥。等我回到家见到王燕时,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那趟出差后不久,我就找赵婧借了点钱,给王燕买了一个手机。
  王燕时不时地跟我说帮她找工作的事情,我嘴里答应着,却根本没有行动。我曾经被女人背叛过,所以在这方面信心很不足。我并不想王燕去外面抛头露面,现在社会这么复杂,像她这样美丽多情的女孩子,很容易被别人拐跑的。
  有时出去聚会的时候我也会带王燕一块去耍。不过,只限于和以前的同学聚会,同事聚会我从没带她去过。
  同学们就不一样了。这里,我带王燕参加同学间的聚会,其实也有一种显摆的意思。因为当初我在大学里被人甩的事很多人都知道,我一直觉得有些抬不起头。现在可好了,有了王燕这么一个漂亮可爱的GF,我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搬进新家的第三个周末,忽然接到了以前校乐队贝斯手的电话,他说我们乐队当年的主唱从北京回来了,想找大家一起聚一聚。时间就定在周六的晚上八点,地点是他晚上工作的一个酒吧。我们乐队那贝斯手毕业后就吃了音乐这碗饭,每天晚上在一家歌厅里演奏。
  当晚我就带了王燕一起去参加这个聚会。乐队里的哥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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