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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论衡全译-第1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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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47·2日,火也;月,水也。水火感动,常以真气。今伎道之家(1),铸阳燧取飞火于日(2),作方诸取水于月,非自然也,而天然之也(3)。土龙亦非真,何为不能感天?一也。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4),消炼五石(5),铸以为器,乃能得火。今妄取刀剑偃月之钩(6),摩以向日(7),亦能感天。夫土龙既不得比于阳燧(8),当与刀剑偃月钩为比。二也。齐孟常君夜出秦关(9),关未开,客为鸡鸣而真鸡鸣和之(10)。夫鸡可以奸声感(11),则雨亦可以伪象致。三也。李子长为政(12),欲知囚情,以梧桐为人,象囚之形。凿地为坎,以卢为椁(13),卧木囚其中。囚罪正则木囚不动(14),囚冤侵夺(15),木囚动出。不知囚之精神着木人乎(16)?将精神之气动木囚也?夫精神感动木囚,何为独不应从土龙?四也。舜以圣德,入大麓之野(17),虎狼不犯,虫蛇不害。禹铸金鼎象百物(18),以入山林,亦辟凶殃(19)。论者以为非实。然而上古久远,周鼎之神(20),不可无也。夫金与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龙者如禹之德,则亦将有云雨之验。五也。

  【注释】

  (1)伎:同“技”,技艺。指手工艺、医术等。道:道术。指求仙炼丹等方术。伎道之家:这里主要指方士,即好讲神仙道术的人。

  (2)阳燧:古代利用阳光取火的凹面铜镜。飞:疑为衍字,下句“取水于月”与此对文。又下文屡言阳燧取火,皆无“飞”字,可证。

  (3)天:据文意当作“人”字。

  (4)五月:夏历五月。古人认为一年中五月阳气最盛。丙午:古人将天干、地支相配以纪日,按阴阳五行说法,天干、地支分别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配属,丙和午都属火。“五月丙午日”是阳气、火气最盛的日子。

  (5)五石:参见8·5注(3)。一说认为王充在这里讲的阳燧是一种玻璃制

  (6)偃月:月牙形。钩:指刀剑头部的弯曲部分。

  (7)摩:摩擦。

  (8)既:疑为“即”字,形近而误。

  (9)常:据递修本应作“尝”。秦关:指秦国东境的关隘函谷关(今河南灵宝东北)。夜出秦关:参见1·6注(3)“鸡鸣之客”条。

  (10)客:指随从孟尝君的一位善学鸡叫的食客,即鸡鸣之徒。

  (11)奸:伪。奸声:指伪装的鸡叫声。

  (12)李子长:人名,生平不详。参见虞喜《志林》。

  (13)卢:通“芦”。芦苇。椁(guǒ果):棺材外面的套棺。

  (14)罪正:判罪正确,罪有应得。

  (15)侵夺:被逼迫,受陷害。

  (16)着:附着。

  (17)麓(lù路):山脚。

  (18)鼎:参见5·5注(12)。

  (19)辟:同“避”,避开。凶殃:灾祸。这里指给人带来灾祸之物。

  (20)周鼎:传说就是大禹铸的大鼎,传到周朝,成了国宝。这种说法与王充自己在本书《儒增篇》中根本否定周鼎神奇的观点相矛盾。

  【译文】

  太阳,属于火;月亮,属于水。水火经常以真气相互感动。现在的方士,炼铸阳燧从太阳那里取火,制作方诸从月亮那里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东西,是人为的结果。土龙也不是真的,为何不能感动天而得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一条理由。用阳燧从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阳正中的时候,熔炼五种矿石,用它们铸造成铜镜,才能够取得火。现在随便拿刀剑月牙形的弯曲部分,摩擦以后用它对着太阳,也能和天相感应而取得火。土龙即使不能和阳燧相比,却可与刀剑的月牙形弯钩相比。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二条理由。齐国的孟尝君连夜想逃出秦国的函谷关,关门未开,食客学鸡叫而真的鸡应和起来。鸡可以由伪装的叫声所感应,那么雨也可以由相类似于龙的东西所引来。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三条理由。李子长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况,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个坑,用芦苇做成棺椁,把木做的囚犯躺卧在里面。囚犯罪有应得,那么木囚犯就不动,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动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着在木头人身上了呢?还是囚犯的精神之气感动了木头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动木囚,云雨为什么偏偏不能受土龙的感应而到来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四条理由。舜凭借他的圣德进入大山脚下的旷野中,虎狼不伤害他,虫蛇不伤害。禹铸了带有百物图像的大铜鼎,把鼎带入山林,也避开了灾祸之物。解说这件事的人认为不真实。然而上古时代时间是很久远了,关于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说没有。金与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龙的人也有像禹那样的道德,那么也将有招致云雨的效验。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五条理由。

  【原文】

  47·3顿牟掇芥,磁石、钩象之石非顿牟也(1),皆能掇芥。土龙亦非真,当与磁石、钩象为类。六也。楚叶公好龙,墙壁盂樽皆画龙象,真龙闻而下之。夫龙与云雨同气,故能感动,以类相从。叶公以为画致真龙,今独何以不能致云雨?七也。神灵示人以象不以实(2),故寝卧梦梧见事之象。将吉,吉象来;将凶,凶象至。神灵之气,云雨之类。八也(3)。神灵以象见实,土龙何独不能以伪致真也。上古之人,有神荼、郁垒者(4),昆弟二人,性能执鬼。居东海度朔山上(5),立桃树下,简阅百鬼(6)。鬼无道理,妄为人祸,荼与郁垒缚以卢索(7),执以食虎(8)。故今县官斩桃为人(9),立之户侧,画虎之形,著之门阑(10)。夫桃人非荼、郁垒也,画虎非食鬼之虎也,刻画效象,冀以御凶。今土龙亦非致雨之龙,独信桃人、画虎,不知土龙。九也。此尚因缘昔书(11),不见实验。鲁般、墨子刻木为鸢(12),蜚之三日而不集(13),为之巧也。使作土龙者若鲁般、墨子,则亦将有木鸢蜚不集之类。夫蜚鸢之气,云雨之气也。气而蜚木鸢,何独不能从土龙?十也。

  【注释】

  (1)钩象之石:指象牙。

  (2)神灵:神奇而灵异之物。此指神祇。在天为神,在地为祇。象:虚象,幻象,征兆。王充认为,国家或个人将有吉凶之事,事先都会有某种征兆出现。参见本书《订鬼篇》。

  (3)据文意,“八”字应移至“致真”下。

  (4)神荼(shēn shū伸书)、郁垒(lǜ律):亦作“荼与郁雷”。传说中能治服鬼的神,后遂以为门神,画像丑怪凶恶。本书《订鬼篇》曾引《山海经》文,东汉蔡邕《独断》、《后汉书·礼仪志》均有记载。

  (5)度朔山:传说中的山名。

  (6)简图:查看。

  (7)卢索:卢,《风俗通义》、《太平御览》八八三、一千并作“芦”。芦索,芦苇制的绳子。

  (8)食:通“饲”。喂。

  (9)县官:参见34·10注(3)。这里指汉代皇帝。

  (10)门阑:门框。

  (11)因缘:沿袭。

  (12)鲁般:参见26·10注(1)。墨子:墨翟。参见2·2注(17)。鸢(yuān渊):老鹰。(13)蜚:通“飞”。

  【译文】

  玳瑁壳能吸引细小之物,磁石、象牙不是玳瑁壳,都能够吸引细小之物。土龙也不是真的龙,应当与磁石、象牙为同类而能够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六条理由。楚国叶公喜好龙,墙壁上盂樽上都画有龙像,真正的龙听说了就下到叶公那里。龙与云雨的气性相同,所以能相互感动,因为是同类而相互应从。叶公因为画龙而招来了真的龙,现在设土龙为什么偏偏不能招致云雨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七条理由。神祇向人们显示的是虚象而不是实体,所以睡觉时在梦中见到的都是事物的虚象。如果是吉,吉象就出现;如果是凶,凶象就出现。神灵所具有的气,与云雨同属一类。神灵通过虚象预示将要出现的真实事情,为什么土龙偏偏不能以假的招致真的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八条理由。上古时代有两个叫神荼、郁垒的人,兄弟二人具有捉拿恶鬼的本领。他们居住在东海度朔山上,站立在桃树之下查看天下的恶鬼。鬼不讲什么道理,胡乱给人造成灾祸,荼与郁垒用芦索捆住他们,抓他们去喂虎。所以当今天子砍桃树作成木头人,让桃人站立在门旁,画上虎的形象,把它附在门框上。桃人并不是荼和郁垒,画的虎也不是吃鬼的那只虎,刻桃人,画老虎,以模仿它们的形状,希望用它们来抵御凶祸。如今土龙也不是招致雨的真龙,只相信桃人和画虎能御凶,却不知道土龙能招致云雨。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九条理由。这些还只是沿袭古书上的说法,没有见到过实际效验。鲁般、墨子用木头雕刻成老鹰,飞了三天能不降落,是因为做得很巧妙。假使堆制土龙的人像鲁般、墨子那样,那么也将会有木鹰高飞不落之类的事情。飞鹰的气,也同云雨之气。气能使木鹰飞起来,为什么偏偏不能与土龙相应从呢?这是土龙能致雨的第十条理由。

  【原文】

  47·4夫云雨之气也,知于蜚鸢之气(1),未可以言。钓者以木为鱼(2),丹漆其身,近之水流而击之(3),起水动作,鱼以为真,并来聚会。夫丹木非真鱼也,鱼含血而有知(4),犹为象至。云雨之知,不能过鱼,见土龙之象,何能疑之?十一也。此尚鱼也,知不如人。匈奴敬畏郅都之威(5),刻木象都之状,交弓射之,莫能一中。不知都之精神在形象邪?亡也将匈奴敬鬼精神在木也(6)?如都之精神在形象,天龙之神亦在土龙。如匈奴精在于木人(7),则雩祭者之精亦在土龙。十二也。金翁叔(8),休屠王之太子也(9),与父俱来降汉(10)。父道死,与母俱来,拜为骑都尉(11)。母死,武帝图其母于甘泉殿上(12),署曰“休屠王焉提(13)。”翁叔从上上甘泉(14),拜谒起立(15),向之泣涕沾襟,久乃去。夫图画,非母之实身也,因见形象,涕泣辄下,思亲气感,不待实然也。夫土龙犹甘泉之图画也,云雨见之,何为不动?十三也。此尚夷狄也(16)。有若似孔子(17),孔子死,弟子思慕,共坐有若孔子之座。弟子知有若非孔子也,犹共坐而尊事之。云雨之知,使若诸弟子之知,虽知土龙非真,然犹感动,思类而至。十四也。有若,孔子弟子疑其体象(18),则谓相似。孝武皇帝幸李夫人(19),夫人死,思见其形。道士以术为李夫人(20),夫人步入殿门,武帝望见,知其非也,然犹感动,喜乐近之(21)。使云雨之气如武帝之心,虽知土龙非真,然犹爱好感起而来。十五也。

  【注释】

  (1)知(hì智):通“智”。上句“也”字,当在次句“气”字下。

  (2)以:《意林》、《太平御览》九三五引并作“刻”字。

  (3)近:当作“迎”。流,当作“浮”,皆形近而误。“之”字衍。原句当作“迎水浮而击之”。《意林》、《太平御览》并引作“迎水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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