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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妖鬼道-第94章

小说: 妖鬼道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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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显然低了一块,只要把灯台向上推动,墓墙就会翻转,打开密室的通道。”


眼见有活路,我连忙招呼巴赫尔过来,站在他的肩膀上,上半身倾斜过去抓住长明灯,向上一推,那盏嵌在墙壁上的长明灯果然应手而动,接着耳边只听咯噔一串闷响,后边墙壁顿时翻转过来,众人来不及反应便被翻了过去,陷入一片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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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仕途第一百一十二章


(IIII更新时间:::本章字数:)


今晚第二章,小JJ终于保住了,好高兴,我老婆不用守活寡了。





千钧一发之际,三叔靠着他多年倒斗的经验找出了暗墙的机关,我们终于得以逃过一劫。


黑暗,大家都被突如而来的变化吓得大气不敢出,生怕再触动到什么机关,摸索着打开探照灯,我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宽敞的空间,空间为规则的圆形,地表仍然有不少的积水,但是没有通路,应该是个独立的暗室。


暗室人工的痕迹非常重,比如说矗立在角落的石柱,每一根都有两米多高,上面托着巨大的珠子,有什么功能不清楚,不过即使是那么大的普通珍珠,也是价值不菲了。


除此之外,央悬挂着一枚水蓝色晶石,椭圆形,但是棱角分明,看上去像一枚硕大的卵。


晶石足有一人的高度,透射着探照灯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大厅,投射在石壁上犹如流水般波纹荡漾。


“哈哈,发了发了!”我欣喜若狂的喊道,指着那块晶石对印度人说:“这晶石归我,那些珍珠归你们。”


三叔拉了拉我的衣袖:“银老弟,这水晶是啥?竟然能值钱过那些珍珠,看清楚啊,巴掌大的珍珠啊!拿出去还不轰动全世界啊。”


“世人都知道玉髓,翡翠种皆是难得的珍宝,但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我指着晶石说。


“靠!别卖关子啊。”老四焦急的说,众人皆被我吊了好奇心。


“呵呵,我也只是听过传说,第一次见到,太激动了。”我赶忙擦了擦口水接着说:“这就是晶子啊!”


老四:“精子?老大你别忽悠我,精子老子我大把,批发给你要不要?这玩意到底有什么用?”


“此晶非彼精,这晶子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这样吧,我就说下它的来历,女娲知道吧,补天的那位MM,传说她用泥捏人时用的水就是用这晶子泡的。”


这一下众人终于明白这玩意的价值了,造人都要靠这玩意泡过的水来捏,啥也甭说了,绝对是宝贝。


女娲用泥造人是个传说,但我们这些修士来说更是无羁之谈,女娲可以说许多门派的开门祖师,我这一脉更是她所传。现在龙虎教所传下来的撒豆成兵就是她所创,不过女娲更厉害,她完全可以用特定的材料创造出一种新的生命,虽然不具灵性,但所造的生命皆是能力非凡之辈,简直可以称之为造物主,她在西方神话也都曾以不同面貌出现,例如基督教的圣母玛丽安和雅典的战神雅典娜。


女娲如何造人的法术我是不奢望了,但是能够得到她所用的材料对于我可是天降横财,就拿这晶子来说吧,我可以拿来切割成一小块,再经过特殊的加工后就能成为一件上好的能量转换器,我那群手下只要拿在手里把精神力输入进去就能够转换出真气了,简直是鸟枪换炮,真是打个瞌睡送枕头啊!有了这块晶子老子还怕个毛啊,以后走路都可以横着走了。


可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冒:“不行,这东西我们也要分一份。”


靠!谁他妈不要命了,敢驳我的嘴,我恶狠狠的寻找着,貌似刚才那句是,我的队伍里竟然有内奸?


可当我巡视一周后惊讶的发现,刚才开口的竟然是那带头的印度人,我日啊!这丫懂!


“这晶子我们也要分上一份,不能让你们独吞。”印度人那口说得可真顺,就连巴赫尔都没他说得好。


“靠,你竟然懂,还骗了我们那么久,居心何在?”老四喊道。


“你们国人有句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如果不是我隐藏得好不就被你们给骗了?”印度人说,得!这货还是个国通,这个跟头倒是栽得不冤。


“那好吧,算我对不你们,就分你们一份吧。”我只好无奈的说,谁让自己不厚道呢,怪不得别人。


“太好了,能得到长生天(根据我自己猜测,印度人所说的长生天应该就是我们的女娲)的神物我们的实力肯定能提高不少。”那边的三个印度MM也唧唧喳喳的议论到,还他妈用的是,敢情我们都被他们当成傻子给耍了。


走上前去,我突然发现,那块晶子的正下方放着一尊漆黑的千手千眼佛,非石非玉,灯光照在上面,一光芒都没有。


“印度佬,上来看看这是啥玩意。”我招呼着印度人上来辨认下这到底是哪尊佛,凭直觉我感到有不安。


“啊!”印度人上前一看突然叫出声来,顿时倒了下去,看得出,他并不是跪倒,而是吓倒,两只腿像得了痢疾般抖个不停,好半天才回过神来。


“这晶子要不得,那尊黑佛是我们印度传说的暗黑佛,专司操控支配黑暗,当年跟长生天斗法输后便不知所踪,没想到竟然会被封印在这。”


暗黑佛?啥玩意,没听说,不过听到能和女娲斗法,想来也不是个简单货色,日啊!老子怎么随便挖个洞都能碰上大家伙。


但晶子的诱惑又摆在那里,为难啊!这个阵势肯定是封印住法力的根源,拿走晶子的话阵势自然破解,那暗黑佛也会破封而出,到时必然又是一场恶战,均衡了下已方实力,我转过头对老四说道:“老四,做大哥的其实有许多秘密瞒着你,但这也是为了你好,一会发生什么事你别惊慌,我事后自然会告诉你。”


“老大,我明白,其实我早就清楚你不是寻常人,放心,无论你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我永远是你兄弟。”老四神情严肃的说道。


“好兄弟!”我拍着他的肩膀说。


“这么说你们是要破阵了?那先要等我们离开才行。”看到我下定决心要取走晶子,印度人脸色苍白的说。


我十分阴险的笑了笑:“印度佬,这地方退无可退,后边藏宝室里全是毒气,只有恢复法力才能脱身,这次你是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了。”


我猜我此时的笑容在印度佬眼里一定非常邪恶,印度佬沉思许久,最后才无奈的说:“我真倒霉,偏偏碰上你,好吧,也就让你见识下我们印度降头师的厉害。”


切!说实话我还真看不印度的降头师,他们其实不过是学自云南的蛊术,而且只能通过蛊虫来下降头,在我们国修士眼里简直连普通的山精水怪还不如,不过这个时候多一人就是多一份力量,凑合着用吧。


既然行动达成一致,我便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一切可能做出了布置,然后便跑到晶石下布置了一个法阵,目的非常简单,就是要切断晶石向外输送能量。布置完以后,利用晶石产生的能量激活阵法,晶石释放出金色的光幕,将水蓝色宝石紧闭在其。与此同时,众人的法力刹那间恢复了。


第一时间我就把家伙从乾坤袋里掏了出来,顺手把问天递给了廖七。


“老板!”廖七接过问天感激的喊了声,穷得叮当响的他做梦都想有件属于自己的法宝。


我说:“本来早就想给的,以后它就是你的了,可别堕了它的威名就行。”


廖七欢喜的把玩着,那样子恨不得亲上几口,跟着郁闷的说道:“老板,我忽然想来我不会御剑啊!”


晕!


我说:“改天再教你吧!御物术总该会吧?”


这时印度佬在旁喊道:“快看!”


我转过头,这才发现,那尊黑佛,全身的眼睛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全都张了开来,黑佛身上的数百只眼睛,在黑暗注视着我们一行人,散发出邪恶怨毒的气息。


那黑佛说是千手千眼,实际上只是名目,并不是造像上当真有一千只手、一千只眼。这尊黑佛背后有数十只或持异型法器或掐指诀的手臂。全身有百余只眼睛,原本都是闭合着的,这时突然睁了开来;那些眼睛没有瞳仁,却象有生命一般纷纷不停地蠕动。


只见黑佛的数百只怪眼冒出已股股浓得象凝固的黑色雾气,这些黑雾在空凝聚为一体,借着晶石闪烁的光芒,可以看到黑雾的轮廓象是一尊模模糊糊的黑佛造像。


“嘎嘎,是哪个笨蛋破解了封魔阵法?作为报答,我会让你们成为我这高贵身体的一部分。”声音沙哑刺耳,带着一股摄人心魂的力量,怎么听都不像人类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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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仕途第一百一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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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照例进入书评区,发现俺被骂了,我说兄弟,别老拿垃圾垃圾的骂人好不,不喜欢看你可以不看啊,我又没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看,再说了,我这书里的男主角比其他小说里的男主角可逊色多了,人家轻轻一动小手指就天地变色的,我家这位已经算是弱的了,不过见你是头一位来骂俺的人,给个精华纪念下,我对那些来骂俺的人既不删也不禁,书评嘛!就是有好有坏的,只是不给精华罢了。





我叫农林,今年岁,广州人,未婚,未恋,百分之百处男,绝对纯种。虽然我还有瘦,但内里十分强壮,我还有个小名叫小强,意思为小而强大,强而不小。我小时候希望长大后当科学家,长大后希望找个身材火暴的女朋友来结束处男生涯。


年前,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考试前踩到了哪条野狗拉的屎,竟然让我考取了全国著名的高等学府FD大学,我爸妈为我有了广阔的前途而欢呼,我则为了大学里那些漂亮MM而欢呼。


就这样,我怀着一颗淫荡的心,哦,不是,是一颗对未来充满遐想的心来到了上海,或许是我的诚意感动了上天,四年里,我认识了各种各样的美女,她们对我也十分好,经常带我出去吃东西,还亲切的抚摩着我————的头,说:“小四乖,你老大又跑到哪鬼混了,告诉姐姐,姐姐给你买糖吃!”


~她们都是我老大的女人。


话说我老大,从刚见第一面我就知道他不是个普通人,事实证明,四年里,他泡了无数的MM,创下了校园里最高的逃课记录,但依然逍遥法外,爽到极。在我为有这么一个老大而感到自豪的同时我也十分郁闷,为什么每次一闯祸都是我受罚。


四年后毕业了,正当别人都在为前途担忧的时候,老大竟然搞到了公务员考试的试题,我真是爱死他了,之后他更是让我当上了副县长,天啊!如果我是女人的话一定献身给他,虽然墨脱有穷,有偏僻,有交通不方便,有落后,有(省略N个有),但是好歹也是个官啊,还是副县长,在拿到任命通知的那天,我仿佛已经看到了日后酒池肉林,夜夜春宵的生活。


虽然工作后恶劣的环境差把我吓坏,但我仍然过得很充实,就当修炼自己的职业技能吧!我如是想。


话说这一天,老大突然来了几位朋友,我从他口得知他们要去盗墓后立即报了名。盗墓,噢!太刺激了,光是国家干部这种身份去盗墓就已经让我不住暗爽,多YY啊,知法犯法,我喜欢!


而在这一天,老大用事实再次推翻了我心的论断——他不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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