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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要跟着感觉走-第1章

小说: 爱要跟着感觉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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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爱要跟着感觉走
  作者:冠颖
  男主角:周杰森
  女主角:辛妮
  内容简介:
  “我多么需要你”!
  哇哇哇!这个ABC的中文真是暧昧得可以,
  不过是找个工作拍档,
  这样“无心的挑逗”怕是搅得不少女人晕头转向!
  就算他是她的第一眼男人,他们甚至有个意外的Kiss,
  大小姐她怎么也要ㄍㄧㄥ一下……
  可他的风花雪月事听得她耳朵快长茧不说,
  连她的死党也和他“状似亲密”,
  她又不能见色忘友,为了男人切八段……烦哪!
  爱情不是要跟着感觉走?
  他一副男朋友姿态赶跑她身边的猪哥男,感觉好Man,
  那她要不要暂时忘了谣言让他追一下?……
  正文
  序
  呵呵……第一次永远是最难忘的!
  小时候跟家人去海边玩,第一次尝到差点被海浪灭顶的滋味,那种景象经过了三百年,我依然坚持下水深度不超过胸口——也就是说我是那种穿着泳装在水边当道具兼凑人数的ㄎㄚ。
  今天——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又是让我难忘的一天。前一个晚上由于心慌慌、人茫茫,所以狂欢到天亮,到了早上九点钟才舍得合眼会周公,谁知十点钟床头的电话就催命似的响着——哇——此时正是熟睡期,是谁打断了我的“早睡”?简直是造反了!
  结果是我既期待又怕受伤害的电话来了……
  天籁——简直是天籁!
  这通天使报福音的电话结果,就是让我将这几个月来的大脑结晶(非肚子也)露脸问世了!顿时感到缤纷的彩带从天而降!
  于是我黑着眼圈,穿着睡衣在家里头兴奋的走了十六圈半——居然脸不红、气不喘,肾上腺的作用果然厉害!这当中身边的亲朋好友个个从电话里听到我那惨绝人寰的尖叫声,电话彼端的亲朋好友也兴奋的欢呼着,于是一时之间——两岸猿声啼不住,尖叫已过万重山!哈哈哈……别怪我,亲爱的邻居们,我实在high翻了!
  但是喜悦要分享,鼓励的人也要感谢一下啊……王姐说不要感谢她,也不要感谢出版社,说是你们自己辛苦的成果……对、对、对,言之有理——连我妹妹宫山倩大小姐也说:“记得千万不要感谢我!”喂——我可没有喔,提一下总可以吧?别那么小器嘛!
  其实这本书的内容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理想化,有些人物和情节是我亲身的经历,至于是哪些——嘿嘿……恕不奉告!请让我保留一些神秘的朦胧美……不够朦胧吗?把眼睛眯成一半或者干脆把眼镜摘下来就搞定啦!
  我喜欢把我的梦分享给所有的朋友,其实有些故事的灵感来源甚至是来自身边人物的启发,结局……当然是我对他们的祝福喽,如有雷同,那真是纯属巧合——不过我宁愿说是祝福灵验了!哈哈……再下去就变成有求必应啦!
  原本在构思结尾时,我的好友Oliver问我:“那彭世东最后怎么办?”嗯……这个男人的终身大事着实让我担心了!好一阵子,但是心想这样优秀的男人不会没有人要的——安啦!何况好的男人全死光了,那我们这些中等优秀女子还怎么混得下去?于是决定留给所有的朋友一个希望的空间,好男人也是会有空窗期的,用心留意,他就在你身边。
  至于像故事中马志刚那种素行不良的角色,就留在纸上尽情的“打小人”、“钉小人”,打到他“仆街”,然后我们双手拍拍,又是一条快乐的好汉!完全非暴力发泄。
  尽管世事纷扰,许多黑暗污秽的题材我实在不愿去触碰,不是视而不见,只是希望所有的朋友在这一片小小的天地中仍保有自己的梦想跟纯真,何苦再提醒自己这世界是令人沮丧的黑暗呢?
  干脆就把这些负面的产物统统锁进潘朵拉的盒子,让它自生自灭,人间蒸发。不需日夜与它为伍,只需谨慎提防并警惕自己,如此便可驶得人生万年船——够超离现实吧!
  今天,快乐的冠颖
  第一章
  辛妮慵懒的摊坐在沙发上,选定了自己最喜欢的电视频道,跟管家章妈一起窝在客厅,决定好好享受待在家里的悠闲时光。这几天父亲到欧洲开会,明天就要回来,老猫不在家,小老鼠就翘起脚来了。这段期间对她来说简直是放大假,辛妮索性整个星期狂玩一番。
  嬉戏无甲子,玩乐不知年,这个星期以来自己实在是玩得太不像话,眼看太上皇回朝的大限将至,她盘算一下也该给自己收收心、韬光养晦一番,遂打定主意今天就算天塌下来都不出门了。
  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惊醒了摊懒在沙发上的辛妮。她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接近晚上十点钟了,这时候会有电话肯定是找她的,于是信誓旦旦的对管家说:“章妈,除了董洁打来的,其他人都说我不在,我今天绝对不出门。”
  章妈微笑着接起了电话。
  “喂?这里是辛公馆……哦……请你等一下。”接着把话筒递给辛妮,促狭地说:“说曹操,曹操到,就是董小姐——接不接啊?”
  “谢谢章妈。”辛妮顺手把电话接起来,有气无力地说:“摸西摸西?”
  “辛妮啊,听说你今天在家闭关一整天,奇迹!奇迹!”
  电话那端传来董洁啧啧的笑声,并且夹杂着音乐声,辛妮算准了董洁一定是在PUB里头。
  “是啊,总要让信徒们相信这世界上真的还有奇迹存在啊!”辛妮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外带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不知董大小姐有何指教?”
  在电话那端的董洁仍能想象出辛妮像只小懒猫般的姿态,她笑着说:“小懒猫,我跟几个朋友在‘奇缘’PUB,你要不要过来彰显神迹?”
  老天爷又在对她做人性的考验了!辛妮在心底呻吟了一声。全世界都知道她在家里是待不住的,尤其太上皇不在家,她可是得珍惜每一秒钟、捉住欢乐的尾巴。
  何况董洁是她的莫逆之交,两人是惺惺相惜的多年好友,知她者莫若董洁啊!
  “我今天不想出门啦,而且都快要十点了,好不容易撑了一整天,你就让我把乖宝宝做到底,明天我好跟我的父亲太上皇交代。”辛妮仍想为自己的承诺做努力。
  “快来啦!我有几个从香港和美国来的朋友,可能有事要找你帮忙,你忍心抛下我一个人手忙脚乱的吗?更何况孟怎么可以离焦呢?先过来友情赞助一下你的好友,明天再好好的待在家里当乖宝宝吧!”
  “哎……既生瑜何生亮!董大小姐,我永远过不了你这一关。好吧,就做个人情给你,给我半个小时,待会见。”这就是辛妮,永远在下定决心,可也永远在改变心意。
  才挂上电话,辛妮看见章妈用一种像捉到小孩子作弊的眼神看着她。两人四目交会,辛妮尴尬的咧嘴一笑。
  “嘻嘻……董洁有事找我帮忙,我总不能让她自生自灭嘛……”
  “反正我好人就做到底,省得你爸爸回来我还要跟他报告你每天的行踪——哎!我老喽,记不了那么多了。”章妈可不喜欢这种管家兼卧底的差事,索性睁只眼闭只眼。接着又说:“况且董洁这个朋友真的是不错,辛先生也鼓励你多跟她来往。”
  “是啊!芳龄才二十八,成就简直大我八十倍,又懂事,又是商界的女强人……真是了得。”辛妮故做纳闷的将下巴靠着手指。
  章妈望着她美丽又天真的表情,勾起手指头轻轻敲了敲辛妮的大腿说:“人家的心思跟时间用在哪里是看得到的,女孩子家要白手起家是不容易。”
  “所以她是我的免死金牌,物以类聚,想必我也不差,只是时运不济。”辛妮得意地说着。
  搞了半天,她是在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章妈忍不住张大了眼睛说:
  “辛丫头,你这样叫做时运不济啊?那你真应该去看看什么叫做三餐不继。”
  辛妮知道自己发表的谬论得不到惟一听众的支持,尴尬的摆一摆手说:“哎呀!没那么惨吧?我只是挺羡慕董洁能有今天的成就。”
  “不必羡慕人家,多少人想过你这种生活都求不到。”章妈一边说,一边从茶几上顺手抽了一张面纸抹了抹桌子。
  “是啊……对喔……”辛妮的脸上浮现一丝自我反省的表情,随即又跳起来说:“我要赶快出门去好好的羡慕她了,好时光不可蹉跎。”
  “这丫头……”章妈一边笑,一边摇着头。
  朋友眼中的辛妮是个不折不扣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由于家境优渥,成天过着乾隆皇帝游江南的日子,虽说养尊处优惯了,但她倒是遗传了父亲豪爽的个性,什么三教九流的朋友都有,架子不大,派头却不小。
  可怜她父亲对于这颗掌上明珠总是只能摇头微笑带叹气,都已经二十五岁了,却还不懂得为自己打算。交过一两个男朋友,可是终身大事依然没有个着落,谁说豪门女好嫁?
  说她不懂事,人情世故她可是丝毫不含糊,但是自己的事情却好像永远少一根筋,也不知道要如何说她,只得由得她去了,毕竟她还算是个善良懂事的丫头。
  结束了和章妈的闲嗑牙,辛妮欠一欠身子,又伸了个大懒腰,一边盘算着要穿什么衣服,一边向楼上她的“梦幻工厂”走去。
  服装间就是她的“梦幻工厂”。从小她就喜欢依照不同的心情装扮出不同的自己,所以服装间里琳琅满目,包罗万象,从价值数十万的皮衣到便宜的地摊货,一应俱全;从高贵的晚宴服到简便的牛仔裤,一样也不少。
  不过既然是和董洁出门,就一切从简吧。谁知道她神神秘秘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简单的上了一点薄薄的妆,明亮的大眼睛更显得神采奕奕,再涂上淡淡的粉色唇膏,俏皮的抿一抿丰润的双唇,将及肩的头发梳理一下,辛妮很满意的驾车前往约定的地方去了。
  二十分钟后,辛妮已经将车子停好准备赴约了。
  “奇缘”PUB里头人声鼎沸,里头大多是老客人,彼此都互相认识,对于辛妮和她的朋友来说是一个安全又可以恣意放肆的地方。
  一走进门,辛妮就见到董洁和另外两位男士坐在PUB明显的角落,气氛看起来相当的热络。
  说什么手忙脚乱,我看她简直是应付得游刃有余嘛!辛妮撇撇嘴角,她就知道董洁肯定又是“图谋不轨”!
  亮丽的辛妮才一进门,她浑身散发的神采就像镁光灯似的,让人很难不注意到她。
  董洁一见到辛妮走近,便笑着对她招招手。
  “辛妮,我来介绍我的朋友,香港来的彭世东先生,这位是从美国来的杰森·周先生。”她又客气的转向在座的两位男士。“这是我常常跟你们提到的,我最要好的朋友,辛妮。”
  辛妮先和彭世东握手问好,接着周杰森站起来和辛妮握手。
  “您好,辛小姐。幸会!我是周杰森,叫我杰森就行了。”
  辛妮发现周杰森这个讲得一口英语腔中文的男人,眼中散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不羁,向后梳的头发有几根垂落在眼前,最有趣的是下巴留着一小撮山羊胡,而他却是穿着英挺又正经的立领中山装,更没想到这难以隐藏住他狂野特质的中山装,却又恰到好处的符合他的身型——嘿——这两种极端配在一起居然有一种矛盾的美感。
  酷!这身打扮真是酷!辛妮为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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