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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

横行霸道-第2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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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十天就是昆仑比武大会,必须及早出发。高欢的修炼,也告一段落。



此次比武大会比不同以外,为了安全计,几个女弟子还有飞雪,都留在宗门。此行,只有高欢和元真两人。



第二十四章妙计(求月票啊~)



昆仑主峰,高万丈,围百里,巍然而险峻。从半山腰起,就是万古不化的冰雪。



山峰上终年不息的寒风,包含凛冽的九天冰煞之气,对修者的神魂伤害最大。就算是阳神,时间长了,也会为冰煞之气吹散神魂。武者身躯坚实,对冰煞气有更强的抵抗力。虽说如此,也不是一般的五阶、六阶的武者能够抵挡的。



昆仑主峰位于三国交界处,大汉国的边境位于昆仑主峰的南坡,位置最好。凛冽的寒风都被昆仑主峰挡住,终年阳光明媚,气候温暖适宜。



朝廷在山脚下建立了一座昆仑府,原本都是朝廷的驻军。可千年没有发生大战,昆仑府因为独特地理环境,也就成了其他三国商人互通有无的大市场。



多年下来,昆仑府不断的扩建,由原本的军寨变成了现在能容纳数十万人的雄城。



热闹的街道上,几乎每个人都穿着厚厚的长袍,带着檐帽或兜帽。因为昆仑洞天的缘故,昆仑府上方的九天罡气非常混乱,阳光照射下来特别的毒辣。若是晒到皮肤上,不用一天就会被晒爆一层皮。若是晒久了,人就会暴毙。而一旦没有了阳光,这里早晚又非常的冷。所以每个人都穿着厚厚长袍、檐帽抵御阳光,也抵御早晚的寒冷。



高欢和元真也都入乡随俗,在外面穿了一件带着大大兜帽的灰色长袍,在热闹的长街上漫步而行。



太一道距离昆仑山足有万里之遥,可有元真带着,横跨万里也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其实,除非必要,天阶强者一般不会在御气飞行。因为飞行都是要消耗巨量元气。就算是阳神,也难以经受这样的消耗。



元真修为精纯,大罗天轮是天底下屈指可数的灵器。加之高欢本身就可以御气飞行。两个人一路上还休息了两次,等到赶到昆仑府时,正是下午未时,也是昆仑府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候。



昆仑府的建筑大都是巨石搭建,厚重、结实、粗犷,线条简单,窗户非常的小,烟囱非常高。和汉国中正大气、精致华美的建筑的风格大相径庭。



这里的人几乎个个背剑挎刀,牵着马屁、骆驼等坐骑。而且,这些人纵然是满脸笑容,也是掩饰不住一身的剽悍之气。



昆仑府虽然是汉国领地,多年下来却和其他两国不断交融,充满了异域风情。



“这些人虽然都穿着长袍带着兜帽,却很容易分辨他们的身份。穿着油腻大皮袍满身羊腥的是元国人。穿着稍微整齐干净一些的,皮袍多有铜铁环的是夏国人。元国人更凶猛剽悍,性子也更为简单耿直。夏国人就是阴险狡猾的多。两国人都嗜酒如命,又缺少粮食酿酒。汉国的大酒商,都在这里发了大财。”



十年后,再次回到这里,元真有颇有些感慨。游目四顾,罕有的给高欢解说起昆仑府的情况。



高欢微微点头,这里到底是边境之地,和中原的繁华无法相比。这两年,高欢西至海龙城,中至天京城,一路上也见识了大江南北的风物人情。昆仑府的粗犷彪悍虽然新奇,却到底失之粗陋,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那小子,你看什么看!”一个光头大汉瞪着眼睛,吼叫道。他说的汉国话发音很不准,听起来腔调怪异。从他服饰看,正是大元国人。



高欢其实也只是无意扫了他一眼,一群人中就他没带帽子,还坦胸露背,当然引人注目。高欢一笑,他被封为真君以来,就算是敌人,也没人会这么轻忽的叫他小子。这个词,听起来竟然有些陌生有些新鲜。



就年龄来说,不过二十一岁的高欢,称之为小子也没什么不对。不过,这个大汉眼中都是凶光,口气极其蛮横,却是高欢所不喜欢的。



高欢也不欲理会此人,今时今日的他,也不需要再来踩这些蝼蚁来证明自己。被人称一声小子,也不至于动手。



那大汉见高欢不说话,以为高欢害怕了,正想继续挑衅生事,可被高欢幽深如渊的眼眸一扫,心登时一沉,浑身冰凉,后面的话再说不出来。



等到高欢和元真走出很远,大汉才发觉裤裆已经一片湿热。被高欢眼神直刺入神魂,大汉竟然在瞬间吓尿了。大汉满脸通红,牵着马头也不敢回的快步离开。“那家伙简直是地狱出来的妖魔,大日佛祖在上,保佑平安。”



回到自己人住的院子里,大汉才暗自松了口气。刚才那人,绝对是他这辈子见过的最可怕的人。院子里散坐着七八个大汉,正在吃肉喝酒,看到大汉回来,为首的汉子就喝道:“胡刚,让你买的酒呢?”



大汉胡刚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还有些后怕的道:“刚才遇到一个汉国人,太可怕了。我不小心招惹了他,急忙就跑了回来。”



“什么,什么人敢对咱们耍横,杀了他!”



“没用的孬种,干什么不把刀干了他?”



“走,我们替你去报仇。”



几个喝酒喝的眼珠通红的汉子,一听就不干了。他们元国内都横行惯了,没事还要生事,喝了酒之后,更是谁都不怕。



胡刚一想到刚才那恐怖的眼神,说什么也不敢再回去。急忙劝道:“大哥,那人绝对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可怕高手。为了一点小事,犯不上和这种高手结怨。”



为首汉子猛然一拍桌子,盘碗乱震,叫嚷的众人顿时就安静下来。“郡主让我们探听各方高手的情况。既然遇到了,你就仔细说说那人什么模样,也许正是郡主找的人。”



胡刚回想了一下,完全不记得高欢的样子,只记得那如深渊般可怕眼神。为首的汉子也有些奇怪,胡刚一向彪悍,看他一脸畏缩的样子,居然被吓坏了。看来,那人还真是个高手。



为首的汉子领着胡刚转出院子,到了相邻的院子里。这座院子更大,房间更多,陈设布置也更精致一些。过了前院,后院就是一座高大帐篷。白色皮毛达成的帐篷,在阳光下如雪洁白,没有一丝污秽。



帐篷正门处挂着珍珠串成的帘子,隐隐可以看到里面镶金嵌银,一派的富贵华丽。



为首汉子远远的就跪下磕头,“属下图强,参见郡主。”图强以头伏地,神态恭敬无比。眼前这位清河郡主,可是北安王的爱女。在元国内权势滔天,素来以杀伐果断著称。在她手下犯错,那几乎就是必死的下场。



帘子里面传出一个女声,“有什么事么?”



图强知道这只是清河郡主侍女,却也不敢轻忽。恭谨的把胡刚刚才遇到的事说了一遍。“属下记得郡主吩咐过,要探听各路高手的消息。”



里面沉默了一会,才有个清朗女声道:“一个眼神就要吓死人,有趣。你记得他什么模样么?”



胡刚小心的道:“他们两个人穿的都是汉人的长袍,非常干净整洁,没有一点灰尘。我记得他们的脸都很白。身上也没有兵器,没有坐骑。别的就不记得了。”



珍珠帘子一掀,里面走出一个美丽侍女。侍女走到胡刚面前,打开一幅画卷道:“你仔细看看,这里面可有那人?”



画卷上画着七个人,形容各异。胡刚认真的看了一会,有些迟疑的指着第一个人道:“好像是他。属下无能,不敢确认。”



侍女拿着画卷回了帐篷内,清河郡主正躺在锦塌上,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猫,美丽的脸上都是慵懒之色,似乎对发生的一切事都没什么兴趣。



“郡主,那侍卫说很像是高欢。”侍女禀告道。



清河郡主眯着的眼眸猛然睁开,“是他,汉国的车队还没到,他到先来了。来的好。趁他势单力薄,趁机除掉。”说起这个,清河郡主露出兴奋之色。从锦塌上站起来,赤足在厚厚的地毯上走来走去,“对,出钱雇几伙人去杀他,若是能杀掉,那哥哥可就少了一个大敌。”



侍女提醒道:“郡主,高欢可是七阶以上的高手。何况,他身边应该还有一位高手,很可能就是元真。这不是咱们能碰的力量。”



清河郡主不屑的瞥了眼侍女,“你懂什么。天阶高手就不用吃喝了么?只要知道他们住哪,还怕没机会。何况,只需要花钱雇佣一些不怕死的,就算失败了,还能找到咱们头上。就算是找到咱们头上,他还敢把我如何?”



侍女微微摇头,这位清河郡主一向是骄横,却从没吃过亏,反而愈发天不怕地不怕。她知道高欢这等人物,绝不容易对付。至于说高欢不敢把她们如何,那就是更可笑了。



“夏国一品堂有几个高手在这,还有飞龙寺的苦头陀也在,何妨通知他们,想必他们也会对高欢很有兴趣……”侍女献计道。



清河郡主停住脚步,欢喜的道:“妙计!不过,咱们也不能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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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长生果



第二十五章长生果



昆仑第一楼。



名字很响亮,不过是一座五层的石楼。不过,近十丈的高度,也的确是昆仑府内最高的建筑之一。



太一道虽然在这边几乎没什么势力,可要订两个房间还是很容易的。五层的两间套房,可以居高临下的俯览整座昆仑府。



呼啸的冷风,通过半月状的窗户冲进房间。冷风之中,还有不少的灰尘。高欢随手把窗户关严。他虽然不怕冷,却不喜欢那飞扬的灰尘。



“怪不得这里的建筑都很矮,因为高处的风大灰也大。”高欢说道。



元真道:“我一直不喜欢这里。这的汉国人,已经失去了汉国的传统。这里的人,大多信奉混元道,再就是崇信佛宗的大日如来。混元道作为北方第一大宗门,是根深蒂固,势力庞大的不可思议。这里,没有其他宗门的容身之地。”



高欢点头道:“这一定是和他们的教义有关。飞龙寺和混元道都允许食肉,甚至是饮酒,在这个苦寒之地,只有肉才能吃饱,酒能驱寒,还是这空旷荒凉中唯一的消遣。这里汉国人变化巨大,固然是他们和两个蛮夷国家交往过秘,也是因为这里独特的环境。的确,蛮夷们的生活方式,才更适合这里。”



不过才到这里,可高欢看事情却能从根本层面着手,几句话就说到了这里风俗和信仰的根底。



元真呆了下,她也是绝顶聪明的人,立即就听出高欢这番话所蕴含的道理。到这里不过才半天,高欢却已经把这里的问题看得如此透彻明白。元真虽然自负,却也要自愧不如。



“道尊属意你做下任掌门,我是不高兴的。你入门才几年,修为又浅,凭什么让你做掌门。今天我才知道,道尊的确没错。你的眼光,你的智慧,才是太一道最合适的掌门。”元真叹息着道。



元真心高气傲,本身的确千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天才。本身有心志坚凝纯一。虽然没有争权夺利之心,却不喜欢屈居人下。所以,对高欢当掌门她是有意见的。



帝都一行,元真也觉得高欢是果敢勇毅,敢于承担责任,是很了不起。不过,元真依然觉得高欢的成功,总有几分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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