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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黑宫-第5章

小说: 黑宫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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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蓝千翎在吞下这颗药的一瞬间,已经抱了必死的决心。

他感到内心突然被震撼了一下,因为他想到蓝千翎之所以不杀他,并自行死在他的刀下,是因为,她还喜欢他。

服用了“死杀”,药效一过必死无疑。与其毒死,还不如死在他的手里。这样,就能让他一辈子记住她。

苏小三感到心里酸酸的,为了这个疯狂的女人。她的感情,到底是如何的强烈啊。

他弯下身,抱起地上的柳香香。柳香香的胸口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血涌如注。

这是一个致命伤,虽然柳香香尚是气若游丝,但她逐渐冰凉的身体在告知着她生命快速的流逝。

苏小三像往常那样将她搂在怀里,轻声唤道:“香香……”

柳香香困难地睁开眼,有气无力道:“她…死了吗?”

“嗯。”他点了点头。看着她痛苦的样子,他感到心里一阵阵的绞疼,眼眶止不住的落泪。

“好…”她咳出一口血,声音也越来越弱,“小三,我不能替你生儿子了,你怪我吗?”

“傻瓜,这辈子生不了,还有下辈子啊。”

“可下辈子,你还会喜欢我吗?苏小三,你跟我说老实话,我长的并不好看,你为什么要娶我?”

“其实,我还巴不得你长的不好看。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跟我抢你了。”

柳香香苍白的脸颊上浮上一层幸福的红晕。

苏小三紧紧搂着她,抬头看向月色凄迷的夜幕,目光也随之变的茫然,话声飘渺,就像在讲叙一个遥远的故事。

“那天,有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倒在墙角,奄奄一息,周围几个凶神恶煞的人还在对他拳打脚踢。因为这个人忍受不了饥饿偷了别人的东西,所以遭到殴打。这时一个女人冲了过来,将那帮人赶开,然后好心地扶起他送他到医馆医治。而这个人,竟然趁她扶他的时候,将她的钱囊给偷走了。后来,这个人为了赎罪,便去找那个女人。再后来,他们俩人相爱了……”

尾声

荒凉的小山坡上,两座新坟挨在一起。

山风呜咽,似是哀叹这世间的凄凉和无奈。野草萋萋,毫无生气地立着,默默等待着即将来临的寒冬。

苏幕华看着左边那座坟,在墓碑下放下一大碗红烧肉和一碗饭,喃喃自语道:“你一个大小姐,跟着我吃苦磨累了三年,委屈你了。在下面了学会安份一点,再惹事生非的话就没人能在旁边替你出头了。”

说着转过头,看向右边那座坟,叹了口气道:“你总是那么固执,伤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希望你下辈子能出生在一个平民家庭,不要再卷入江湖的腥风血雨中。”

说完他坐下身,靠着左边那座坟发怔。

琬罗牵着两匹枣红大马,站在旁边等了许久,才轻声叫道:“苏大哥,我们可以启程了吗?”

苏幕华打了个激灵,似是看到柳香香一脸怒色,指着自己的鼻子骂道:“苏小三,给老娘站起来。”

他抓抓脑袋,有些灰头灰脸地站起来,然后朝琬罗苦笑道:“你能不能别叫我‘苏大哥’,一听到这我满脑子就是她,这叫我怎么活。”

琬罗哦了一声,若有所思。

一天以后。

“十三叔,再有半天的行程就能到京城了。”琬罗兴奋地叫道,顿了顿又加了一句:“咱们也别休息了,加紧赶路吧。你体内还有‘蚀骨’剧毒,快点赶到十三阁好让鹊宗伯伯给你治毒。”

苏幕华像是埋头在想心事,听到她的话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咳嗽一声,像是有些不好意的样子说道:“嗯,我说,你还是叫我‘苏大哥’吧。没有她,我可怎么活…”

……

(全文完)

正文

第一,二,三章

 黑宫



我叫石竹。



我叫花落杨。



黑暗的一角,一帕白巾缓缓从一柄黝黑的铁剑上抹过…

厚重的大门忽然被砰的一声推开,沉重的响声震的屋梁簌簌落下几片灰尘,几道刺目的阳光趁机射了进来。

但光线瞬间便暗了下来,一大群人涌了进来挤在门口,长长的影子杂乱地铺在灰绿青石地板上。

我站了起来,头也不回的对身后五个身影说道:“今天轮到我了。”

我一把甩掉手中的白巾,提起铁剑走向人群。

人群中一个大汉走了出来,他提着一对开山阔斧,粗壮的手臂如同常人小腿一般。他用斧头指着我说道:“就你?”

说完,他便笑了,哈哈大笑,他身后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为什么,人的笑声总是那么刺耳?

我是一个不喜欢多说话的人。但除了和一种人——快要死的人。

我冷冷说道,就我,杀了我就能出去。

那大汉听毕笑的更欢,笑声中满是不屑。

“我还道东厂有甚…”

一缕轻风从众人头顶滑过;夹带着颤悠悠的剑鸣声。偌大的大厅静悄悄的,除了偶尔血滴砸地的滴答声。

没人看到我出剑,但我已经出剑。

我从来不喜欢废话。

那大汉的无头尸体轰的倒地,两柄斧头掉在地上发出两声闷响。

人群哗的一下躁动起来,他们惊慌的拔出兵刃,紧紧地挤成一团。

我将手中的剑平举胸前,低声说道,来吧。

那些人对望了一阵,三个人大吼着举刀冲了过来,我右足在地上一点,侧身闪过当头一人,随即右手一甩,剑以掌心为轴,划出半个圆弧,嗤的一声将右侧一人的喉管切开一道口子。

左侧一人翻身砍来,我右手倒握剑柄顺势一剑削去。噹的一声脆响,那人连刀带头一起成为两半。先前一人返身劈到,我矮身一个扫趟腿将他踢翻,随即扑上去一剑抵在他的脖子上,手向外一扯,一股血液激射而出,溅的我满肩都是。

杀人,讲究的是干净利落,决不能拖泥带水。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入耳中,我冷冷一笑,慢慢站了起来。

顷刻间杀毕三人,他们的惊恐更大了。他们迟疑着不敢上前,只是在原地挥舞着刀剑。

我不喜欢废话,更不喜欢浪费时间。

我大吼一声飞身跃起,抬手往前就是一剑。忽的眼前一亮,数十把兵刃同时挥出挡住这一剑。我只感到右手一麻,身子向后一震。我借势斜向空中一旋,随后一个倒剑式刺下。一柄大刀横地飞来格开这一剑。我迅速翻落到人群中央,左手撑地矮身铁剑向周围一划。一片血雾升起,伴随着几截断腿,和,几声颤人心肺的惨叫。

我眯上眼睛,贪婪地吸了一口这浓浓的血腥味。刀风袭面,我猛地瞪大眼睛,剑封门面,挡住了一口利刀,随即右足发力立身而起,剑环刀走,砍下了一只苍老的手掌。手掌的主人,一个年过六旬的老者。我趁他手捂伤口失声痛叫时,一脚将他踹飞。当他人尚在半空,我已一个箭步跨出,一剑将他齐腰斩断。那老者发出一阵惨绝人寰的悲嚎,口中涌出一股股暗红的血液。

被剑气绞碎的肠子一段段地掉下。我挥出左手用掌力震开这些秽物。那老者狠狠摔在地上,他还未立时毙命,上半身在地上挣扎着蠕动,嘴里喷着血沫,溅的杂黄胡子上全是血点。

另些人被这阵势吓住,纷纷惊恐地后退几步。

我冷眼扫了一眼尚在呻吟的老者,心中没有丝毫怜悯。雍孟恒说过,对敌人仁慈,是对自己的残忍。

剑鸣再起,我手中铁剑已游走在一具具尸体中。剑光起处,一蓬蓬的血汽升入空中,染红了灼目的阳光。

尘埃落定。当最后一颗跳动的心脏被利剑洞穿时,空荡荡的大厅又恢复死寂。我看了看满地的尸体,冷笑一声,将沾满血点的裘皮白袍脱了下来擦拭剑上的血渍。门外忽然响起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一大群太监弯腰快步走了进来,地上的尸体纷纷被拖走,随后一些人拿着扫帚和水桶清洗地上的血迹。

一个人走了进来,那些太监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恭恭敬敬地退到两旁,跪在满是血水的石地上。雍孟桓,大总管,东厂的二档头。我扔掉手中的白袍,单膝跪地。

他点头示意我站起,随后说道“不错,比上次又快了不少。竹儿,你和疯子过来一下。”

他的声音很严肃,我心中不由一紧。

……

东厂地牢。

那是一个女子。她被绑在一个巨大的十字架上,两个手掌向外翻着,两颗锈迹斑斑的大铁钉残忍地钉在上面。那些血液已经凝固,透着一片悚人的暗红。她低着头,发髻被打散披在脸上,透过发梢,依然可见一滴一滴鲜红的液体从她的嘴角滴出。几片被抽打成碎布的衣物艰难地遮住她满是创伤的肌肤。

看着她尚自颤抖的身躯,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我转头望了望,疯子面无表情的看着那个囚犯,雍孟桓却是不断冷笑。我低声道:“古剑盟?”

他点点头,旁边一个厂卫走了过来,低头道:“大总管,她还是没招。”

“是吗?”他慢慢的收敛了笑容,细小的双眼浮出一片阴毒的光芒。

“骨头还真硬。不过,在这装什么贞节。嗯…我有个好主意。把她衣服扒光,扔到大街上。然后派几个人盯着。”

那女子闻言猛的抬起头,杂乱的头发后面,射出两道愤怒的目光。在这一瞬间,我看到了她那张苍白的脸,那张已经看不出容貌的脸。

她用力挣扎着,嘴里不断高声叫骂。木制的十字架剧烈的摇晃,上面的索链叮噹作响。她手掌被钉子钉住的地方伤囗扯动,鲜红的血液趁机涌了出来,顺着木板滴了下来。

我轻声道:“她是谁?”

雍孟桓伸了个懒腰,道:“听说是叫什么步楚嫣。”

“古剑盟四大弟子,为什么不杀她?”

“我养了你们十几年,是时候让你们闯闯江湖了。找不到古剑盟的总舵,杀她也没用。还不如…”

他回过头,对身旁的厂卫道:“就把她挂在菜市口,多埋几个暗哨,设下伏兵。一有人相救,立刻抓回来。”那厂卫领命退去,雍孟桓忽然叫道:“等等,今晚午夜去,|Qī…shū…ωǎng|否则要被东林党的人看见,少不了又有督主的麻烦。”

说完,他便笑了笑,迎着步楚嫣的目光走上去,伸出手去抚摸她矫小的脸颊。他的体型有些微胖,皮肤非常白。然而,他的十指却如枯老的松树皮一般,异常干瘦,呈灰黑色,外形极为恐怖。而且每动一下,指骨便发出咯咯脆响。

他笑道:“小美人,明天要委屈你了。”

步楚嫣大骂一声“阉狗”,忽的一大口血痰吐出。雍孟桓闪避不及,正吐在白净的脸上。旁边一个厂卫大喝一声一刀砍下。

一只灰黑的手掌伸出抓住刀锋。一声脆响,火星四射。

枯木指。曾经让江湖中人闻之丧胆的枯木指。

“谁让你杀她,啊?”雍孟桓缓缓说道。

那厂卫惊恐万分地跪下,不住磕头道:“总管,小的也是一片孝心啊,求您…求您大发慈悲,饶了小的一条狗命。”

“我最恨别人自称是狗。”雍孟桓砰的折断刀尖,手一扬,插入那厂卫的脑门。

“明天你和疯子一起前去设伏。拿着这两块令牌,从此你们可以自由出入东厂了。”

他狠狠地擦掉脸上的血痰,瞪了一眼步楚嫣一眼,掏出两块腰牌。随后怒气冲冲走了出去。

……

走出地牢,明耀的阳光刺的眼睛发痛。我一下子适应不过来,只得眯上双眼,却又忍不住瞄了一眼太阳。

我在五岁那年来到东厂。那年,我在街边要饭。

当时,雍孟桓牵着我肮脏的小手,将我带到一个小饭馆,吃了我人生第一顿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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