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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代理爱神-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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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变身



 那一夜是怎么过去的,我已经不复记忆。



只记得因阿芙的出现,宴会完全陷入了一种癫狂的状态中,有人哭有人笑有人大叫有人则蜷缩在一角像个受惊的孩子。



我们是怎么回到家中的,我也不记得了。



只记得阿芙含笑的问过我:“亲爱的,你说明天的报纸上会有什么大新闻?”



我含糊的应了一声,心想,还用说吗?就睡过去了。



次日的阳光升起时,我像发了场梦似的睁开眼睛,摇摇晃晃的走出卧室。



屋内静悄悄的。



我洗完脸,踱到穿衣镜前梳头发-----什么!我望着镜中的人呆住----那是,那是。。。阿芙!



是阿芙。长长的头发,肤如凝脂,玫瑰紫的眼眸晶光闪烁,小小樱红的唇似含着诉不尽的千言万语!



我揉揉眼睛,镜中仍是阿芙。我扭转子四处看,只得我一个!



可是镜中分明是阿芙,那么我呢?我去了哪里?



最近这段时间以来,我已适应了各种各样的奇突变化,可是现在变的是我自己,不由让我有点茫然。



“芙。。。”



身后有人叫,是老赫。



老赫眼中有我从未见过的温柔神色,如一湾柔和水波。



我心里有点酸楚,他这不是在看我,是在看阿芙。



“芙,今天阳光很好,要出去走走吗?”



我看着他,心想,阿芙呢,她去了哪里?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昨天那个宴会我并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去,可是。。。芙,你真美丽。”



我仍看着他:为什么要在这样张扬的出现后又突然的消失?这里面可有什么联系?



有人按门铃,打开门,却是无数闪光灯。



有人大声的叫:“听说第一美女住在这里,她在吗,在吗,请她出来见一下!”



有人自报家门:“我是XX电视台的主持人,请问昨天与香香斗艳的第一美女在这里吗?”



“我们有知情权,请她出来,我们要见她。”



一片喧杂。



我敬佩传媒的勇气,最起码,他们比我有勇气。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老赫面前没有发抖的。大约,他们没有工夫发抖。抢新闻的意识已经将他们完全控制。



我忽然想起一些科幻片里寄生于人体内的怪物,快速的繁殖,大量的吞噬人类的肉体---这些记者,他们有什么不同?他们也被入侵了,成为了寄生体,只是那寄生的怪物,超脱了形,入了神而已。



我同情他们。



我走出去,还未张口,屋内突然静下来,数十人挤在门口,却突然不再有一人发出声音。



大家都静静的,充满迷惑的看着我。



老赫挡在我身前:“芙,你先进去。”



我还未动,门口忽然有人朝我跪了下来,咚咚的叩头,接着,有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人跪下来,向我叩头。



我自出娘胎,虽不算国色天香,可也算眉清目秀,也接受过一些男人的仰慕和追求,可是,此刻,感觉却全然不同。



我有些恍惚,这是最美的女人的待遇,天上人间,只此一例,别无分号。



从这天起,我走进了众星拱月的日子。



用老赫的话说,人间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明星,可是自我出现后,那些明星,只为了拱月存在,而那个月,就是我。



老赫也问过我:荧惑去了哪里?



似乎很有些担心,我却半个字也不想说破,我就是荧惑,我也是阿芙,最重要的,我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这样不好吗?



我不用对着魔镜天天问这世界上谁最美丽。不用问,因为所有人看到我时的表情就说明了一切,我享受着,尽情的享受着那种至尊无敌的快感,不去想将来。



此时的我,才是真正的代理爱神。



可是每到天黑,我一个人对着镜子时,都会不寒而栗



阿芙,你去了哪里?



为什么你在这样的惊艳亮相后,会选择消失?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真相?



为什么我在面对众多惊艳的眼神后,更享受的却是老赫温柔如水的目光?



我怎么了?



我究竟是怎么了?



第十三章 新郎的痛苦



 我的快乐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很快我就发现,自从我与阿芙的身体合二为一后,我遇到了有始以来最烦恼的一件事



祈祷声



全天二十四小时,我不停的听到各式各样的祈祷声



我虽然有着阿芙完美的表像,可是内里,不过是一个草包



我根本听不懂这各种各样的语言,迫切的在祈祷着什么



我脑中,时时刻刻回荡着数不胜数的声音,似乎有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意大利语、日语。。。当然也有国语



别的,我还大可以推说听不懂而置诸不理,可是,那一声声一声声,深切迫切到见血见肉的国语,我没法子装做听不见



大部分的祈祷者,都是一个主题:让他(她)爱我,让他(她)永远爱我



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一个人祈祷说让我爱他,永远爱他?



让他爱我这样的祈祷,应该是在恋爱初之而最初时发生的,难道,爱情的祈愿,仅仅存在于初期?



初期的甜蜜过后呢?是不是没有了祈祷?



我试过用棉花塞住耳朵,也试过开了很大的音乐,更试过大声的自言自语,甚至接受一些名门豪宴躲入人群中



可是没有用,没有一种办法是行得通的,无论我躲在什么地方,耳边的嗡嗡声总不停息



老赫说:亲爱的,去关爱他们吧。



没办法,既然神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关爱一下吧。



我眼前出现的是一个欢天喜地的婚宴



新娘看起来很年轻,圆圆扁扁的脸,梳着黑而光滑的发髻,涂着红而艳的唇膏,笑的很快乐



新郎壮壮的、黑黑的、保守的笑着,正在一杯一杯的被人灌酒,看来他的酒量不错,眼中一直保持着适度的清醒



我看不出来这样的美满中,有我什么事



人声喧哗后,是夜深人静,我几乎要忍不住打哈欠,天,有没有比这更无聊的?难道我要接下来看他们洞房花烛?



别以为我是开玩笑,是真的,那新娘已经准备好了,洗好澡,换了大红的丝绸吊带睡衣,把头发放下来披满了肩头,搽掉了唇膏,伸了个懒腰躺在床上。



现在,就差新郎哥出场了。



上帝保佑我别生针眼,我无聊的自怨自艾,我这样的绝世美女(虽然是暂时的),要猫在这里看人家新婚洞房,什么事啊。



就在此刻,耳边忽然浮出一段清晰的独白:我今天结婚了,可你知道,我爱的一直是你,六年了,似乎有三次,我有机会得到你,到最后,却又失去了,到底是天在玩我还是你在玩我?我已经不想追究,只是,今天,我真的结婚了,你呢,你在哪里?



声音略略沙哑,却是那个饮了千杯也不醉的新郎。



这样平凡的男人也有值得我这个爱神关注的伤心往事???



六年前,新郎还是个学生,住在挤挤挨挨的男生宿舍



这天,大家都出去玩了,只剩他还在温习功课。城市的孩子和农村的孩子永远不平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了今天来到这座城市,这个学校,他费了多大的力气。



没有付出就得到是不会珍惜的,不像他,他愿意用自己的所有来保有得到的一切。



有人轻轻的敲门。这一定不是忘了带钥匙的舍友,那帮土匪回来,从来都好像要拆门一样,哪会这样斯文。



门外站着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白皙明净的肌肤,粉红色的嘴唇,浅浅粉绿色的复古衬衫,窄腿的低腰牛仔裤



他不是没有拍过拖的小毛头,却不知为何呆住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话好。



他真怕一开口,就把她给吹化了。



她仍然静静的,带着微笑站在门外,不急,不忙,也好像不意外,似乎她早知道门内有个他,而他一定是这样的表情。



三个月后,他终于鼓足了所有的勇气向她说“我爱你”



她却睁大了眼睛,不置信的说:我只当你是个小孩子,不要开这样的玩笑。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他心中像有美丽的玻璃花破碎成粉末。



她饶有兴味的看着他,低着头想了又想,忽然微笑:要不,我给你一天机会,试一试?



玻璃花复活,透明而且美丽。



一天后,玻璃花重又变成粉末。



她说:不行,你实在只是个孩子,没办法,对不起。



可是谢谢天,她仍愿做他的朋友。在她应付无穷无尽的追求者的间隙,她总会时不时的想起他来,会跑到他身边和他聊聊天。



他不知能不能算快乐,能不能算知足,却也就罢了。



他在尽一切努力让自己快一点长大,快一点变成大人,快一点配得起她。



两年后,他毕业了,工作还不错,政府部门,用爸妈的话说:咱儿子,有出息。



在农村,他算是争气的了。



其实毕业分配时,有家跨国公司请他,也有一家家乡的政府部门请他,可是,他都没有去。



因为她说过:啊,小孩子要毕业了?不要离开这座城市好不好,我喜欢这里,我是不会走的,你走了,我就见不到你了。



她还说:也许,你能留下来的话,我会考虑要不要接受你啊。



她边说边笑,一半真一半假,弄得他一点识别能力也没有了。



留在这座城市,一半是为了她的笑,一半是为了彻底的跳出农门,他不要自己以后的孩子,也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一辈子,他要他的孩子,也和城市的孩子一样从小学钢琴学跳舞,见多识广。



老乡为他介绍了一个女朋友,普普通通一个人,没什么好与不好,却与他年貌相当。更重要的,她是这个城市的户口,她是家里的独女,并且,她对他很好,很快就和他确定了恋爱关系,一点也不捉弄他,不逗他,还会吃他的醋,紧张他,这让他安心。



她却又出现了,她说:你真的留下来了?那么,我们交往吧。



那一刻,他的头顶好像有百灵鸟在唱歌,有鲜花在盛放,他的嘴唇不受自己控制,自动答:好啊好啊好啊。



他抱起她,清晰的感觉到,什么是幸福的眩晕。



他在想:明天,明天就去和那个她说,分手,毕竟,爱的是她。



第一次约会后,她却又消失了。



凭空消失,一点缘由都没有。



打电话,她关机,找上门去,她搬家了,找到公司,她辞职了。



她就像太阳升起时草地上的一颗露珠,消失的无影无踪。



接下来的三年,他没放弃过对她的寻找,他始终不相信,这样的幸福,怎么会凭空消失,连一丝痕迹也没留下?



他有时甚至想,会不会是他做了场梦?还是她根本就是传说中半夜来敲书生门的狐仙?否则,怎么会出现的这样离奇,又消失的这样彻底?



用尽了一切他所能想到的办法,终于,有一天,他找到了她。



这时,单位里刚刚有他要升职的传闻,听说只要政审通过,就没有其它问题了。



一旦升职,他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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