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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最牛国医妃-第13章

小说: 最牛国医妃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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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美的酒!

    普通人能买得起这酒吗?

    眉头微拧,李敏无意间,像是与长发下隐藏的眸子短兵接触。瞬间,空气绷紧了,时间好像停滞了。

    那又长又难看的头发,盖住了男子上面半张脸,乱糟糟的大胡子,又将男子下半部分的脸盖了个严实。

    邋遢的胡子毛发,是很容易让人忽略了底下的真容。其实这男子一点都不邋遢。只要闻闻都知道,没有汗味没有臭味,只有清美的酒气包裹着男子的全身。更不用说,男子长发之间隐约露出的那双眸子。

    黑黑的,幽幽的,像是完美的一颗黑钻石。如果这世界上有黑钻石的话,无疑,这是最美的一对,举世无双的一对。

    李敏的手,拿起了桌子上随意摆放的筷子筒,从里头抽出一支筷子。接着,她好像才想起自己不知道拿筷子做什么。

    自己莫非是在紧张?

    诡异。

    她李敏有过害怕的事情吗?说句不好听的,她死人都不知道见过多少了,能害怕个乞丐?

    不过,这样的男子真的是乞丐?

    美丽神秘的黑瞳,让自己头发故意乱糟糟好比戴着面具不知庐山面目的脸,而且,捏着酒瓶子的那只手,手指修长而美丽,一点都不像是生活在社会底层操劳的贫苦老百姓。

    李敏的目光落在对方的那只手上时,似乎心里面能再次确定了几分:

    此人不简单!

    不知道什么缘故,会突然想和她拼桌吃早饭。

    见到她那双美丽的秋水眼瞳中射来一束锋芒时,朱隶举起了手中的酒瓶,就着嘴唇喝了一口。香甜的酒气,却俨然没有此刻他鼻间里所闻到的,来自于她身上的香味来的沁入脾心。

    是什么香?

    不浓不淡,闻之身体哪儿都舒服了起来,从来没有闻过的,没有花香的浓郁,也没有酒气的诱人,只是淡淡的,在空气中舒服地洋溢的一股气味。

    仔细考究,在看到她握住筷子的手指尖中残余的一点药材时,似乎有了答案。

    如墨的玉眉往上一扬,透了几分兴致和疑问:病痨鬼?真的是病痨鬼?所以身上都是药味儿?

    不。

    真是令他吃惊。在公孙良生确定了上回在永芝堂门前施展医术的女神医正是他未来的新娘子时,伏燕的下巴垮了半截,公孙良生擦着额头的汗对他再三保证此事已经调查了几遍结果无误。

    是她。

    周身药味儿。

    却不是那种病了许久病怏怏的药味儿,而是清爽怡人的仿佛透着仙气儿的神医药味儿。

    怎么看?

    这人是病痨鬼?

    不,是太健康不过了。

    气色红润的小下巴脸,如蝶儿飞闪的整齐浓密的眼睫毛,时而能突然对对方射出锋芒犹如刀子出鞘的一双秋水眸子,哪一点,是快要死了的少女?

    谣言可畏!

    可畏!

    朱隶微张下巴时,酒水顺着他的胡须流下来半截。

    念夏端着豆浆和包子走过来服侍自家小姐时,刚好看见一个酒鬼正流着口水样看着李敏的样子,惊讶时手中的盘子都抖了起来,急忙走过来,喝道:“你看什么看?没见过人吗?快闭上你的狗眼睛!我家小姐不是随便人可以看的。非礼勿视!”

    为了保护主子,念夏的音量很大,是使得站在斜对面藏在某处护驾的伏燕和公孙良生都听见了。

    在念夏的骂声中,朱隶俨然成为了非礼勿视的色——鬼。

    伏燕一只手按在了刀柄上:胡说!他家主子什么女子会没有?什么家的闺女都喜欢嫁给朱隶!像之前,要不是人家误以为朱隶死了,堪称京城美女的李莹还不是巴着他主子。

    公孙良生伸手,挡住伏燕,道:“隶爷说了,叫我们不要轻举妄动。”

    “她张口污蔑我们主子——”

    “哎呀。那也是人家两口子的事,不是我们未来国夫人的丫鬟吗?”

    打狗也得看主人。李敏未来是朱隶要明媒正娶的妻子了,李敏的丫鬟,当然是要由李敏自己来处置为当。

    伏燕这个着急:“可,可是,她不知道我们隶爷也是她未来的主子——”

    哎,说来说去,人家是不知道身边坐的酒鬼是自己的老公。

    况且,朱隶真的对自己这个未来的新娘子很满意?

    公孙良生和伏燕只知道一件事,这会儿再亲眼一瞧,确实很震惊。尚书府那位病痨鬼,什么时候变成如此健康,不止健康,而且变成了女神医?

    “念夏。”李敏开声。

    “小姐!”念夏跺脚,一定要把这个敢偷窥她家小姐美色的酒鬼赶走了!

    只见这个酒鬼,突然手指摸了把自己的大胡子,头发后面的黑眸眯了一眼,像是对于念夏上蹿下跳一心护主的行为有点兴趣和疑问。

    此刻,他是对于自己未来的新娘子存有的疑点太多了。

    “坐!”李敏对自己的丫鬟低声命令。

    虽然不知道这男子是什么身份,可是,既然可以看出其来历不凡,没有必要硬顶无意中得罪了。她李敏现在几层危机在身,忽然和一个陌生人结仇没有什么好处。何况,这男子并没有做出出格的事,最多,不就是要和她拼桌吃早饭。

    念夏接到李敏的眼神,不甘不愿地退到李敏后面,道:“小姐请用餐。”

    知道小丫鬟严守规矩死都不会坐的了,李敏只好从碟子上捏了个包子给她,自己再拿一个。

    朱隶看着她们主仆俩,念夏不用说,拿了包子不一定敢吃,李敏是拿起包子放进嘴巴里大咬一口。

    十足的饥饿相,像是被饿了多少天。

    自从来到这个时代后,李敏是一直在补这个身子,可是,这个身子以前实在亏太多了,没法那么快补回来。

    朱隶由她的吃相,再望到她和念夏都不算丰满要比正常人偏瘦的身材,她们主仆两人身上的衣服首饰,更不用提了,简直是不堪入眼。  



【23】喜欢

    如缎的头发绾成发髻,整洁而干净,只是插过发间的那支木簪子,素的,净的,连个花样都没有,像是支筷子。

    这样一身素净的打扮,不仅没有损及少女的气质半分,虽说寒碜些,可在寒碜之中,犹如一支探出深谷中的幽兰,别有一番风情。

    她是他未来的新娘?

    美而不媚,不俗,不娇气,不矫揉造作。

    怎么看怎么顺眼。

    朱隶偏着脑袋,一方面想,她这个寒碜样是不是被尚书府里头哪位欺负了的缘故,一方面,又是觉得她的这种与众不同,倒是一下子入了他的眼。

    想他自个儿,同样是一面享受着护国公府的地位身份与其荣华富贵,另一面,是常年戍守边疆,征战沙场,于是有人叫他魔鬼。瞧他这样蓬头垢面的,有时候在沙地里水粮耗尽,喝马血,吃蚂蚁,不是常人可以想象的。

    嗯。

    他喜欢。

    喜欢这样不娇气的女子。

    回想他原先那位,姨妈容妃介绍的,叫做李莹的。印象十分模糊,与他见过的许许多多贵族小姐差不多的身材,宛如扶不起的柳枝,弱不禁风,一个喷嚏都能喷倒,或许男子见了是我见犹怜,可真的是于他而言不怎么感冒。

    站在李敏后面的念夏,只见这个酒鬼不但没有收敛,是一双眼珠儿都黏在了她家小姐身上,益发恼怒。李敏未出嫁,是有清闺,怎能容一个陌生人的眼珠子给玷污了去。

    感觉自己身后的小丫鬟是快忍不住了,李敏无奈,随手拿起碟子里的馒头,一扔,轻轻地砸向了那个“酒鬼”。

    朱隶伸手一抓,抓住了她抛来的馒头。动作快速敏捷犹如猴子,闪瞎了念夏的眼睛。

    念夏惊讶:这个人会武功?

    朱隶那随手一抓完全是无意识的反应,自小习武,全身宛如机械钢铁人,如今听到念夏这一声惊呼,他方才意识到,自己这位未来的新娘子应该是深居简出,外人都没有怎么见过。难怪她的小丫鬟如此惊异。

    朱隶眯了下眼,看到了自己手里头的馒头。

    她扔个馒头给他干嘛?

    “大叔,你是饿了吧?”李敏道,从容地端起碗喝一口豆浆,再吩咐小丫鬟再去买两个包子馒头。

    朱隶听了她这话,愣了愣:她以为他是因为肚子饿了所以在看她手里的包子?

    “大叔,吃,我送你的,不用你银两。”

    这时,朱隶猛然意识到她叫他什么了。

    大叔?

    他有这么老吗?

    大叔!

    “大叔?”见这个“酒鬼大叔”突然一动不动,像是被雷劈中似的,李敏疑问,“大叔你没事吧?”

    朱隶心底里狠狠骂了声“靠”,我年少英勇,被誉为美少年被你叫成了大叔,你说是不是被雷劈了。

    只要我把头发剪了,把胡子刮了,像公子如玉的璃王,太子,八皇子之类,通通都得被我比下去。

    只可惜,现在不是时候。

    忽然,接到对方斜瞪过来的一记眼神,李敏怔了怔:大叔在生气?为什么?

    因为她送给他馒头,刺伤了他的自尊心?

    同时斜对面,伏燕和公孙良生两个人一阵紧张,只见,停在箱子里的马车上金毛忽然跳了下车。

    “我说,金爷,金爷,你上哪?”伏燕公孙良生慌张地围堵主人的金毛犬。

    可刚睡醒的金毛,很快闻到了自家主子的气味,从他们两人中间的裤裆顺畅地钻过去之后,一路汪汪,直奔主子去了。

    伏燕和公孙良生一见不对劲,迅速钻进了巷子里,避免被李敏发现。

    金毛一路跑来,是跑到一半时,发现到了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自己主人竟然是和一个女子坐在了一块儿。

    这令它太惊讶了,太兴奋了。

    汪汪。

    伸着舌头的金毛,没有奔向朱隶,临时改变了方向,摇着讨好的大尾巴跑到了李敏旁边。

    端盘子的念夏,差点儿被这条突然出现的大狗吓飞了魂儿。

    老天!

    哪来的大狗,好大一只,快是她念夏的个头了。

    李敏也是顿然一惊,坐在了板凳上不敢动。

    金毛在她身子左右溜达,狗鼻子在她裙子上,手上,嗅了又嗅,嗅着感觉和自己主子朱隶一样,感觉她身上的气味很好闻,因此一只狗脑袋都要钻进她衣服里。

    朱隶见状,重重地咳了一声嗓子。

    金毛是他的爱犬,金毛喜欢她是好事情,但是再喜欢也不能越轨了。

    听到主子貌似生气了的一哼,金毛缩回了脑袋,摇摇尾巴,恋恋不舍的狗眼看了看李敏,接着,蹲坐在了主子身边不敢再随意冒犯。

    见这条壮实犹如北极熊的狗貌似与“酒鬼大叔”有关,李敏干笑一声:“大叔,是你的狗?”

    朱隶庄重地点头。

    念夏走过来,盘子往桌子上一摔,直瞪着对面的狗和人: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狗。这狗和这主子一样,满脸流氓相,整天瞧着她小姐干嘛?

    金毛斜睨李敏的丫鬟,回头,又看自己的主子:她说我们流氓耶。主子,你怎么想的?

    在金毛的狗脑袋里,主子这样亲密地和一个女子坐在一个桌子,史无前例。

    不说念夏,金毛都一样质疑主子是不是想勾搭人家姑娘。

    朱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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