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游戏电子书 > 重生之魔鬼巨星 >

第94章

重生之魔鬼巨星-第94章

小说: 重生之魔鬼巨星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金额不是太大,却能看得出用心,因为这几个地方都是陆宁陆远曾经捐赠过的;她们跟着陆宁陆远的步伐走,总不会有错。

比起用这笔钱来买什么奢侈品送给自己,陆宁觉得这样更好。

一直到天色擦黑,粉丝们才散去。

这算是陆宁过得最好的一个生日了,一直到回去之后,仍然处于相当开心亢奋的状态,陆远去冲了个澡,两人顺理成章地做了一回,又将浴室弄得一地水,才套着T恤运动裤一起躺在工作室的地板上练歌。

没错,练歌。

他们的亚洲巡回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而且因为他们08年在国外拿奖的电影和《幸存者》的人气,钟瑜白还给他们增设了美国两站演唱会加上英国的一站法国的一站德国的一站,硬是将亚洲巡回吹成了世界巡回。

当然,国外的除了美国场是稍大的场子,其他都是小场子。

两个人就这样躺着一首一首地唱,然后陆远爬起来开始弹琴,陆宁就坐在地上抱着吉他。

落地窗外是璀璨明亮的霓虹,上海本来就是一座不夜城。

他们唱着歌,钢琴的声音清丽婉转,吉他同样磁性迷人,这种感觉宁静到了极致,让他们心安又舒适。

直至凌晨,他们才爬到床上去睡觉。

钟瑜白有他们房子的钥匙,直接开了门进去就看到洒在地上的巧克力纸,抽了抽嘴角不去想这俩货昨天是怎么吃这巧克力的,一看就不是什么正当的方式,不然怎么会撒了一地的彩色巧克力糖。

房间的空调打得很足,钟瑜白站在门口敲了敲门。

两个人很快醒了。

要是粉丝在大早上看到这样两具年轻漂亮的肉体估计得尖叫起来,钟瑜白直接看着他们,“你们是不是忘了什么?”

陆宁还有些困顿,他感觉他们才睡了一会儿……

陆远揉着眼睛,“什么?”

“早上八点,说好了在公司排练演唱会。”钟瑜白抱着手臂站在门口说,“而现在——”他低头看了看表,“九点三十七分。”

陆宁一下子坐起来。

“我差点以为你们俩出了什么事,打电话你们也不接。”钟瑜白继续说,“噢,当然,我刚刚看到了,手机应该在你们扔在外面的裤子口袋里。”

陆宁:“……”

陆远到底脸皮要厚一点,淡定地说,“我们这就起来,你不想围观我们穿衣服吧?”

于是钟瑜白也淡定地说:“如果能让你们快一点,我不介意围观。”

陆宁赶紧说:“我们会很快的!”

钟瑜白这才关上门。

等他们赶紧穿戴完跟着钟瑜白匆匆赶往公司,路上钟瑜白瞥了他们一眼,“昨天闹得挺大啊。”

“什么?”

“生日啊。”钟瑜白扔给他们一张报纸,“头条!”

能上头条,对于某些二三线的小明星而言,几乎是可遇不可求的待遇,他们为了爆点偶尔甚至舍得往黑里炒作,却也不能保证上头条,陆宁陆远这边却只是粉丝给他们庆个生,就轻而易举地上了头条。

而且因为那三张捐赠证书被粉丝上传到了网上,连带陆宁陆远的粉丝名声也算不错,有句话叫有什么样的偶像就有什么样的粉丝,当然这句话并不绝对,一个大群体里不可能人人都是好的,尤其陆宁陆远的粉丝实在太多,老鼠屎也是有的,但是一个整体而言正面向上的形象,还是对他们很有好处的。

《盛夏花开》是一张风格很绮丽的专辑,他们这一次的巡回演唱会投入比之前那一次的要大得多,就在于要映衬整张专辑的风格,完完全全的华丽风,从衣服到配饰到整场演唱会的编排,都用了大心思,顾怡也在D。A。等着他们,她为了这一次的巡回演唱会亲自给他们设计了上下的配饰,为此陆宁又贡献了几块水晶、白金和钻石原石。

无论陆宁对唱歌有多少信心,甚至于他们在这方面有多少实力,支撑一场演唱会的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的东西,单单他们自己,前期花在排练上的时间就很多,而且很辛苦,他们对自己的要求很高,既然要做一件事,那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心,他们没有只做百分之八十的习惯。

在陆宁陆远生日后的半个多月,10月17日周六晚上,他们的巡回演唱会首发站上海演唱会即将开始。

体育馆外,是巨幅的演唱会海报,海报上是大片浓紫深红的团花,男人其实很难融入这样夺目的颜色,一是容易俗,二是容易让人觉得奇怪,但是海报上的两个青年却不会让人这么觉得。

他们穿着宽松的白色衣裤,就这样站在花丛之中,眉目清淡,唇角带笑,背景有多么浓艳,他们就有多么素净,画面反差,他们眼角蜿蜒的彩绘藤蔓并不会夺去他们眼睛的神采,反而让他们的眼睛变得更加明亮鲜丽。

“盛夏花开”四个字是缠绕着繁花的藤蔓,纠缠在海报的角落,哪怕是不认识陆宁陆远的人,看到这样一张海报,都足以吸引他们的目光。

“呀,那不是李欢和李乐吗?”一个路过的大妈指着海报疑惑地问身边和她一块儿买菜回家的邻居。

邻居是位比她年纪还大点的老太太,眯着眼睛仔仔细细瞅着那海报看了半天才回答,“没错儿,就是他们。”

李欢和李乐是陆宁陆远在《铁血军刺》里的角色,而这部电视剧已经在电视上放了五六遍还多了,仍然有人爱看,比如这路过的大妈和老太太,包括一些年纪稍大的男人,小年轻们更不必说了,只要爱看电影的,就少有不知道这对双胞胎兄弟。

所以今年陆宁陆远的“盛夏花开·世界巡回演唱会”第一站上海站的场馆外,男性的比例就比前年的巡回要高得多了,尤其是情侣的比例简直高到出奇,不时看到成双成对来看他们演唱会的情侣甚至是夫妻。

陆宁陆远去年没有发专辑,而是专注在演戏上,无疑他们在演技上的高水平吸引了不少男性粉丝,而他们的女性粉丝本来就占大多数,这样一来,就有很多因此达成一致前来看他们演唱会的情侣,要知道,很多时候诸如陆宁陆远这样的“偶像歌手”,演唱会的座位上绝对超过百分之八十都是女性,上一次的巡回就是如此,今年却显然发生了变化,男性的比率差不多已经达到了百分之四十。

虽然说,专心做歌手或者专心做演员要好一些,但是在娱乐圈的事业,这两项并不算冲突,尤其像是陆宁陆远这样在唱歌和演戏上都有天赋的,和那些只会唱歌却想去演戏,或者明明是演戏的却偏偏要跑来唱歌的艺人并不相同,他们在这两面都是真正的优秀,所以才能起到这样相互带动的效果。

比起以往,今年的周边贩售仍然火爆,一些趁机在场馆外卖玫瑰花的小贩生意同样很好。

阿绿仍然是一个人来看演唱会,她托了在文化部门工作的师姐拿到了相当好的看台票,虽然已经是第三次看他们的演唱会,她却还是没法掩饰激动的心情。

晚上七点半,场馆内的灯一下子熄灭。

所有人都一下子欢呼起来。

四万人一起呼喊着他们的名字,今年的官方荧光棒分为红色和紫色两种颜色,入场的时候派发,看台之上相当有层次,深深浅浅的紫色,同样深深浅浅的红色,将看台汇成了一片绚丽的花海一般,内场四个格子,两格紫两格红,相当漂亮。

高台上的VIP室里,艾尔森和乔丹尼趴在台子上往下看,他们已经七岁了,比起几年前,这时候的混血小男孩儿正处于最可爱的时候,铂金色的头发很有光泽度,两双黑色的大眼睛琉璃一样,漂亮极了。

“小心一点!”顾怡提醒他们,她穿着一身米色裙装,今年的顾怡已经二十八岁,如果是几年之前,她根本不能想象自己到了这个年纪仍然没有结婚,更不能想象现在这样自由惬意的生活。

叶存安站在她的身旁看着她照顾两个孩子,事实上顾怡的时间也不太多,她还有一家珠宝店要顾,所以艾尔森和乔丹尼更多的是颐秋意手下的徐素月在带,加上不忙时候的爱丽丝,当然偶尔陆宁陆远也会回来看他们,或许因为这两个本来就不是普通的孩子,哪怕是无父无母,他们却仍然过得很开心,在学校里受欺负?别开玩笑了,他们不欺负别人就算好的了!

场下的荧光棒变成一片绚丽的海洋,两个小家伙不禁“哇”了一声。

“叔叔真厉害。”艾尔森说,“这么多人。”

乔丹尼疑惑地看向艾尔森,“你说远叔叔那么讨厌的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他?这些人应该都是冲着宁叔叔来的吧?”

“可是我听到有人在叫远叔叔的名字。”

“这些人的品味真糟糕。”乔丹尼严肃地说。

顾怡忍不住笑了起来,“喂,阿远哪里有这么不好!”

“如果他下次来不再嘲笑我们,我就承认他比坏稍微好一点。”艾尔森忍不住反驳。

乔丹尼点点头,比起宁叔叔,远叔叔简直坏透了!每次都要嘲笑自己和艾尔森一番才会给他们吃的……

当然,不是正常人的食物,是绝对不能让顾怡阿姨看到的东西,他们可以吃正常人的食物,但是在特别是月圆的时候,格外需要血液,否则有点儿麻烦,幸好有宁叔叔和远叔叔在,他们在这几年里才一直没有碰到麻烦。

这边正说着话,场上巨大的LED屏已经亮了起来,开场VCR开始播放。

这段VCR的第一个镜头用的就是当初他们在马尔代夫拍写真时候的画面。

幽蓝的水中,他们静静悬浮,身上轻柔的衣物微微飘动,镜头拉近,他们慢慢睁开了眼睛。

从水中出来,赤脚踩在鲜花铺就的道路上,马尔代夫漂亮的景色和人工做成的花海,色泽明媚到了极致,当VCR里的陆宁露出微笑,陆远伸出了他的手,他们两人的脸上皮肤之上渐渐蔓延艳丽的彩绘,而无数的团花渐渐将他们淹没——

“砰!”

烟花爆起,比起前年要昂贵两三倍的灯光照下来,仿佛将整个舞台都照成了一片花海。

升降台渐渐往上,陆宁和陆远背靠背站着,他们穿着雪白的衬衫,只是瞧着有些不合身,比他们的尺寸要大了一号,衬衫自然显得空落落的,而下身却是紧身的浅色牛仔裤,看着简单,但裤子上缀着星星点点的水晶却是上好的透明水晶,在灯光中能折射出相当漂亮的光线,配着白色的系带靴子,头发整个儿向上梳起,和素淡的衣着不同,他们的眼妆如同MV和VCR里那样,眼角画了几条藤蔓彩绘。

“属于我的夏天已经过去,

可是,

我的心却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花开的时节,

无法归来,无法归来,

你为何还不回来看我一眼……”

一开始的时候,甚至没有音乐声,陆宁清亮的音色在场馆之中就这样响起。

刚才还喧嚣嘈杂的场馆,一瞬间静了下来,仿佛一下子沉到了沁凉的夜色里。

开场曲目是《盛夏花开》里一首节奏并不算快,却相当难唱的歌《曾经夏花》,这张专辑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所有的歌都带着“夏”或者“花”,这首歌从比较低的音开始,会越走越高越走越高,高音区的部分几乎占到了整首歌的一半,可以说是相当难唱,如果放在演唱会后面,对于嗓子的要求太高,反而容易出状况,所以他们以这首歌开场。

没有站到过舞台上的人,永远不会知道那些灯光照在身上有多么热,没有多少时间,陆宁就觉得自己大汗淋漓。

尤其这一场演唱会的灯光很特殊,打在他们脚下,凝聚成鲜花一样的模样,漂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6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