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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们,我们·春光乍现-第5章

小说: 我们,我们·春光乍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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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上说O型血的人大病没有、小病不断,可偏偏什么口臭、牙痛、拉肚子、流鼻涕……都与我无缘。这不正说明我和正常人不一样吗?——一个不正常的人,自然要得不正常的病——我注定死于怪毛病:混好了,能剩个全尸;混得更好点儿,就得去为医学事业作贡献。谁知道呢。
    ……
    还记得初二那年,我的荀麻疹发得厉害,尤其是到了夏天。但是,我一直都不甘心承认自己得的只是单纯性的皮肤过敏。医生不是也说过么:皮肤表面的病症与体内的病变是相对应的;皮肤病,多与血液有关。所以我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血液有毛病——也知道80%的可能性会是血癌。
    那天我做值日。
    临上课前,那该死的值日组长把脏兮兮的拖把塞给了我,叫我去洗——谁叫我又迟到呢?算了,我忍。
    到了水房,我将拖把整个扔到了水池里,放开水龙头,用大水流猛冲。冰凉的自来水溅到我裸露的胳膊上——突然,我发现左手小臂内侧出现了几个小红点儿——不一会儿,两只胳膊上全部都是。各位观众!当时我被吓傻了,脑子里翻来覆去回想起来的都是夏裳说过的鬼话:〃乐乐,你见过么?血癌病人发作时全身上下都是小红点儿,太可怕了……〃(据我所知,这个白痴是看了一个叫什么什么的电视剧后知道的)偏偏这个家伙今天去参加什么什么倒霉的数学竞赛了,否则我一定立刻把她揪出来给我好好辨认一下下!!
    可我毕竟是个天才。虽未亲眼见过,但是我能肯定——〃就和我胳膊上的一样〃!!
    虽说对自己有血癌这件事我早有心理准备。可这一次突然〃确诊〃,还是让我一时难以接受——真的是我么?——怎么这回说是我就是我啊……
    我麻木的关上了水龙头——人,无论到任何时候都要有公德心……
    但我却将拖把狠狠的扔在了水池子里——看来我还没有彻底神经失常。
    我,一个魂儿似的飘回了教室,落到了椅子上……整整一节课,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能一动不动的死盯着我前桌的后脑勺——目光呆滞——直到下课铃响才哆嗦了一下下。
    这个时候,值日组长同学又跑了过来,因为〃拖把事件〃把我〃痛斥〃了一顿——不知道是哪个傻冒去水房扔鼻涕纸时发现并认出了我班脏了吧唧的〃小拖〃。
    我没有理她,而是报之以无限同情的目光。我想象着她在得知我患了白血病后为自己今天的种种〃恶行〃悔恨得痛哭流涕的样子:她从此消沉,终日沉没无语,用拼命作值日、洗拖把来为自己赎罪;日记本上一页页的写满了同一句话:是我害了她……
    我把桌子上的东西胡乱塞进了书桌,背起我的包包,像平日翘课那样平静的走出了教室,谁都没理,样子很拽。
    我庆幸夏裳今天没有来:这家伙在50%强的意义上是个白痴,一定会把我这次视死如归般的英雄壮举变成一个可笑的闹剧。可我还是觉得身边该有个人——什么事情,都得有个捧场的才行。
    我去4班找到了小依,说有十分严重的事情让她跟我走。她一定被我严峻的表情征服了,也没请假就跟着我溜了。
    一出校门,我瞬间找到了感觉,眼泪欲止不能的从我两只〃泉眼〃中涌了出来。我真的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我浪费了太多生命……表哥下个月回来……我不会拿大顶……没吃过臭豆腐……
    但我终究没有歇斯底里。
    此时,小依丝毫不再怀疑我已被〃确诊〃的事实,开始和我一起哭——比我哭得还可怜——让我很郁闷。
    我们两个悲痛欲绝的人来到了目前南州市最好的这家〃中芯医院〃。我早就想来这儿参观了——这里刚刚建成不久,里面的装潢很是考究;设备先进、设施一流,还有不少著名的专家医师……听姐说这里有一个老中医,只要看看你的鼻子就知道你哪里不爽——哈原来姐也不敢去老妈的医院啊……
那些花儿,那些朋友 小鱼:《下落的日子》(3)
    我拉着小依径直来到了采血室,挽起袖子就往前冲。可采血医生说一定要有某个科室开出的采血单子,才给放血。无奈,我们只好掉头回去挂号先。
    我们左挑右选,终于找到了皮肤科最没有的那个大夫。
    这个不负责任的三流医生,竟死活咬定我仅仅是过敏,一会儿就好,无须抽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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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D,草菅人命啊!!
    是你了解我,还是我了解自己?!你知道我什么情况么??敢情要死的不是你!——那个时候,我还未能像现在这样可以坦然的面对死亡,惭愧……
    但我最终还是控制住了情绪没有发彪。我知道自己的这条小命还得指望他,便一把鼻涕一把泪,死皮赖脸的抱着他的脑袋悲嚎:我强烈要求放血——
    过去,看见别人流鼻血我都会脑门抽筋、狂吐不止。可现在什么都无所谓了——与死亡相比,流血又算得了什么?!
    我英勇的把胳膊伸了过去——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有死神撑腰我也可以很拽!
    化验结果半小时后出来。
    看到小依紧张的神情,真让我于心不忍。我故作轻松的给她讲了各种色彩的笑话……她太紧张、太害怕也太难受了,一点精神都提不起来,并对我回光返照般的言行举止感到吃惊和害怕。相信总有一天,她能够体会到我此时的用心良苦……
    化验结果按时出来了。
    有没有搞错?!竟然没事??这怎么可能?!
    我十分气愤并对这家医院感到非常失望,还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强烈要求再放一次——遭无理拒绝。
    小依开心的抱着我又哭又笑,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本来可以是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悲剧,现在却彻彻底底的变成了一个滑稽的闹剧;本来,我即将成为一个英雄,现在却变了小丑……
    但我决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之后的日子里,每当身体出现任何不适、不爽、不正常的哪怕蛛丝马迹,我都从未放过。
    后来,小依陪我去〃复查〃了|乳腺癌、糖尿病、子宫积瘤……直到她再也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将近精神崩溃,我才忍痛批准她下岗。
    其实小依根本就不适合这份工作——她总是太投入……太投入了。
    那一次,柯一陪我去检查心脏病,结果发现他室性早博……
    非典时期,我主动去医院报道却被学校处分——说我有意煽动人心,破坏安定团结……MD,我当时哪还有这份心思?!
    再后来的禽流感……
    每一次我都会感到很痛苦——为什么总是失败呢?——虽说每一次我也会因为要命怕得要命,可每当悲剧变成闹剧,伟大变作可笑的那一刻,我真的觉得——还不如死掉算的啦!!
    〃你看这个死丫头,又在那发呆,你说她是不是脑子有毛病?!真是气死人来!〃
    〃有你这样当妈的么?说自己的孩子有毛病?!〃
    〃怎么啦?我看她就是有点遗传你!〃
    〃你……〃
    天!他们还在那我开涮?幸好我定力了得,仍旧不动声色,胡思乱想我自己的不跟他们掺和——直到我闻问到了红烧头的味道。我已经两个多星期没开荤了。
    是的,我没得白血病,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得,更可悲的是除了好晕易吐之外我身体ber棒吃嘛嘛香……
    〃你急着去跳井啊?没见过肉啊?——慢点吃!怎么就是不听话!〃
    ……
    〃都说你多少次啦?!吃饭的时候别喝那么多水!消化不良!你猪脑子啊记不住!〃
    ……
    〃哎呀!死丫头!谁虐待你啊?!掉桌子上的还吃?!——真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亲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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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仍旧大口吃肉。
那些花儿,那些朋友 毛巾の蛋包饭:《爱你不需要哈根达斯》(1)
    当哈根达斯的广告做得铺天盖地的时候,小米说我做梦都在念苏普的名字。
    〃'苏普,咱们一块去吃哈根达斯吧,'这样没骨气的话,你放在心里就好了。不管你有多么喜欢他,也一定要把矜持进行到底,懂吗?〃
    小米以她多年来研究了上千本言情小说的经验对我面授机宜。
    可是,难道矜持就是拿着《经济学原理》傻不啦叽地坐在篮球场上晒太阳吗?37度的高温不仅把我晒成了黑炭,而且随时都有休克的危险。
    〃哎哟,这样才能让他注意到你的与众不同,特立独行啊!想想看你憧憬的爱情,像哈根达斯一样甜蜜的爱情……〃
    是啊,我所期待的爱情,不就是能跟系篮球队里最高最帅的苏普一起分享一杯甜蜜的哈根达斯吗?
    那天必然要阳光灿烂要有微风轻轻吹动,我必定要穿那条红底缀着小白碎花的裙子让蕾丝轻轻荡在我的膝头,然后我们一起把小勺放在一个杯里搅动的冰水四溅。他也许会吻我,那么唇齿间也会是冰淇淋那样清冽而甜蜜的味道――天哪,光想到这些我的心都要融化了!
    可是莫霄彻底地摧毁了我的计划。
    莫霄是我青梅竹马的哥们。所谓〃青梅煮马〃,不外乎是一起把隔壁李奶奶家还没熟的梅子摘了个精光,或者是把看起来一点也不好吃的玩具马扔到玩家家酒的锅里可劲煮。用我妈的话来说,小学三年级之前,我们甚至可以同穿一条裤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越长大了两人却越别扭。他嘲笑我没有女人味,我鄙视他不够有型,最可气的是他明知道我最爱吃冰淇淋,当我指着哈根达斯的广告牌冲他大声嚷嚷,他却轻蔑地对我说:〃看见上面写着什么吗?爱她,就带她去吃哈根达斯。你呀,还不够这个资格。〃
    他的下场是给我记了一个月的高数笔记,才换回我的好脸相迎。
    周末一大早,莫霄就打来电话,要我去帮他当拉拉队。切!他以为他是谁,如果他不是苏普的队友,如果苏普不是也要上战场,他以为我会去吗?
    为此我准备了最隆重的行头,穿上小碎花裙子,再扎个现在最最流行的田园风格小麻花辫,小米说我看起来简直像瑞丽可爱先锋里的美少女,这让我更加一步三扭地足足用了半个小时才走完原本只需要十分钟的路程。
    然而还没来得及向苏普送出我十万伏的电压――因为他一直低着头在酷酷的擦汗――莫霄已经用看精神病患者的表情向我大叫:〃林小淇,我没有看错吧,你今天居然穿了裙子?你还绑了辫子?你以为……你今天是来试镜女主角的吗?〃
    我傻呼呼地一头雾水:〃什么女主角?〃
    莫霄笑得简直要飞上天去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啊!〃
    在全场的哄笑声中,苏普终于抬头傲慢地看了我一眼。那一眼令我身坠冰窟,也顾不上脚上高达五公分的高跟鞋,一路像翻跟头一样跌跌撞撞地跑回了宿舍。
    莫霄也许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的确是有些过火了。
    于是他开始每天托同宿舍的小米,给我捎一杯冰淇淋。他知道我从小就喜欢吃冰的东西,冬天两只手都长满了冻疮还要去揪稻草棒上的冰糖葫芦,夏天见了冰淇淋永远不会要命。可这次我当然不能让他那么地趁心如意。于是我一边嚼着和路雪,明治,意大利咖啡杯,一边偷偷趴在阳台看楼上的小米对着莫霄无奈地说:〃没办法,她又给扔了。〃看着莫霄一脸挫败地走回去,我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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