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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狂神-第4章

小说: 狂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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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临出门的时候我还是拜托了大哥照顾她。

已经离开兽皇城很远了,我的心情也逐渐好了起来,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我看什么都是那么的新奇。

太阳已经升到了正上方,虽然还是5月份,但太阳的光已经非常毒辣,走了一上午,我也有些疲惫了。我抬头发现,在大路的右边正好有一处简易的凉棚,估计应该有卖些吃食的吧。我快步上前,果然,是个卖水果的摊子,老板是个女性狼人,看上去应该有50多岁的年纪。

她看到我走到摊子前,问道:“您来点什么果子吃啊,这些都是我自家种的,绝对新鲜。”

我掏出一枚银币扔了过去,冷冷的道:“每一种都来一点。”

她看我脾气不好,也没敢多说,立刻把每一样都包了一些,递了过来,真是好大的一包啊,够10个人吃的了,我哪吃的了。

“不用那么多,你拿出四分之三来。剩下的给我。”

老妇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道:“可我没有钱找您。”

我心想,只是一个银币都找不开吗?兽人的生活都这么苦?不由得问道:“生活这么艰苦吗?不用找钱了,你拿出多余的水果就行了。”

老妇一边将水果掏出来,一边无奈的说道:“您真是好人呀,连年征战,这里离首都近还算好的,那些战区的平民更苦。咱们兽人只有当兵的或者武力强横的才能有饭吃,向我这样不能打仗的能糊口已经是很不容易了。这些水果够了吗?”

我接过她递过来的水果,心里不免有些恻然,打仗受苦的只有百姓啊,不论在哪个国家应该都是一样。

我拿起水果转身刚要走,一个阴恻恻的声音道:“小子,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下,否则,嘿嘿,让你做大爷们今天的晚餐。”

我回过头,有三个人已经从后面将我包围起来,一个熊人,一个狐人,一个狼人,说话的应该是那个狐人,狐人是兽人族中最狡猾的种族。都是很普通的角色。

我冷哼一声,“抢劫吗?”

三人同时哈哈大笑,熊人嘲笑道:“废话,不抢劫我们拦着你干什么,别让大爷们废话,赶快交出财物,否则今天晚上就红烧了你给大爷们下酒。”

我平淡的问:“你们经常抢劫和吃过路的人吗?”

这回回答的是狼人,“你说对了,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弱者只能成为强者的食物和猎物。这么简单的道理你都不明白吗?”

我扫了他们一眼,道:“好,我明白了,谢谢你的教诲。”

我向前重重的踏出一步,一拳轰向对方最强的熊人。

他们显然没有想到我还会反击,狼人手中的刀和狐人手中的长剑同时向我砍来。我并没有理会他们,仍然是直直的一拳打向熊人,熊人的身材和我差不多,只是看上去要肥壮的多,看我向他攻击,一点都不含糊,伸出硕大的熊掌抓向我的拳头。

如果我没有带斗笠的话,他们应该能看到我嘴角的一丝冷笑。

最先倒霉的是熊人,拳掌相碰发出一声低沉的响声,我和熊人同时听到他骨头碎裂的声音,来不及发出惨叫,他高大的身躯已经被我打出5米开外,我对自己的手很有把握,我知道他只有等下辈子才能出来抢劫了。

在熊人被我打飞的同时,两件兵器也同时分别砍在我的左肩和右背上。狼人和狐人感到好像不是砍到敌人的身上,而是砍到钢板上似的,刀剑同时被震了起来,甚至连我的衣服都没有划破。

我半转身一脚踢在狐人的胸口,骨头断裂的声音清晰可闻,和熊人一样,飞出老远重重的摔在地上,鲜血从他的七窍中狂涌而出,眼见是活不了了。

狼人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手中的刀”当啷。”一声掉在地上,狂吼一声,转头就跑。我冷冷一笑,用脚将他掉在地上的刀挑了起来,旋身一踢,刀向闪电一样精准的命中狼人的背心要害,“扑。”的一声直入末柄,将它钉在了旁边的树上。

我慢步走到狼人的身前,冷冷的道:“是你告诉我弱肉强食的道理,希望你下辈子学聪明一点。”

狼人呻吟着道:“你……你……好……狠……”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水果铺的老妇人早已吓的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我走到水果铺前,拎起刚才买下的水果,扔一个金币过去,道:“把他们埋了吧。”转身扬长而去。

我并没有为杀人而感到难过,从小父亲就教导我,在兽人中只有强横的力量才是说话的本钱,没有人会同情弱小,对待敌人绝对不能心慈手软,务求一击必杀,不给对方留下任何反击的机会,即使是狮子搏兔也要全力以赴,不则手段的杀掉对方。

出了首都的范围之内,我才知道水果铺那里只是我杀戮旅程的开始,到处都是兽人强盗、土匪,除了有卫兵把守的大城镇以外,烧杀抢掠随处可见。怪不得以兽人天生超越人类和魔族的身体条件却只能排在三大种族之末,如此民风使得人人自危,怎能发展成强大的过度,我就帮兽人王陛下收拾收拾吧。

用杀出一条血路来形容我在兽人国的旅途一点都不为过,凡是遇见我的强盗土匪全都被我以雷霆手段消灭。到后来,我都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也早就麻木了。

通过这段路途我也明白为什么兽人打不过人类的原因了。兽人虽然天生勇武,但要说高手,几乎就没有,我所屠杀的几百人中,可以说无一合之将,凭借我比蒙一族传承的强横实力,所到之处犹如虎入羊群。

终于到了兽人国和龙神帝国的边界了,龙神帝国的斯特鲁要塞横挡在两国交界的地方,高大的城墙挡住了兽人前进的路线。

我来到城下,高呼道:“麻烦将军们开门放我进去吧。”

城上一个将领似的人类向下看了看,大声喊道:“你是什么人?”

我按照早就计划好的台词说道:“我是到兽人那里做生意的商人,我们的商队被兽人强盗打劫,只剩下我一个人逃了回来,您看,我是人类。”我扯下了带了1个多月的斗笠。

那个将军先向远方看了看,见确实只有我一个人,而且又是人类,语气柔和了许多,说道:“这些兽人强盗,真他妈不是东西,你们也是,老去他们那里做什么生意,陪上性命多不值得,来人,把城门开开一点放他进来。”

过了不大会儿,城门打开一条门缝,几名守军将我迎了进去。

刚才城上的那名将军也在其中,看到我俊朗的容貌高大的身材,好感顿生,对我说道:“损失大不大啊。”

我假装叹了口气,道:“别提了,能活着回来已经算是万幸了,将军大人,您不知道兽人强盗多么可怕,他们见人就杀,见东西就抢啊。”

那将军道:“好了,你也别难过了,你放心,咱们龙神帝国早晚把他们都灭了。你走吧,进城休息休息,到了咱们人类的地盘就不用怕了。”

我又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心底暗暗的松了口气。

斯特鲁要塞是以斯特鲁城为基础建造的,第一次到人类的城市,我看什么都是那么新鲜,这里确实要比兽人的地界繁荣的多,大街上熙熙攘攘的,明买明卖,一片繁荣的景象。

我按照商人老师所教的先找了一处比较干净的客店住了下来,准备休息一晚,明天再继续起程前往龙城。

到了人类这里,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带斗笠了,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和自己长相相似的人,心里难免有些兴奋,虽然在比蒙中我是最矮小的,但到了这里,几乎没有人的身高可以和我相比,走在大街上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来来往往许多女性都向我投来好奇或异样的眼光,看的我,脸一阵阵的发红,商人老师给我上课的时候说过,我的长相在人类中算非常英俊的,到了龙神帝国肯定能吸引许多女孩子喜欢,可没想到这里的女性会这么大胆。看来我取下斗笠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不过,人类的女孩子要比女性兽人看上去舒服的多,这可能是因为和我有类似的长相吧,我暗暗的告诉自己。

这座城市毫无战争的硝烟,人人相处的都很和睦。我在城市的街道上溜达了一圈买了点吃的,就回了旅馆。

夜已经深了,我从包裹中拿出龙神帝国的地图,这里距离龙城还有3900多公里的路途,还真不近啊,明天一早我就要赶紧起程,还是早点到比较好,这样对考试的准备可以充分一些。

收起地图,我盘膝坐在床上,按照天魔决的卷册开始练习起来,冰凉通透的感觉逐渐变布我的全身,最近,我感觉好像天魔决提升的很快,第二层虽然刚刚练了半年多但我现在已经可以使用一些中级的黑暗魔法了,把暗黑之力和天雷卸甲也比以前融合的要好些了,难道是因为我最近杀了很多人的原因吗?其实,我不知道,天魔决属于魔族最高级的功法,属于魔武结合类,第一段的基础功夫比较倾向于杀戮、黑暗、冷酷。由于我杀了很多盗匪,暗合了天魔决的要求,所以才会进步神速。

第一册 第三章 骏马黑龙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踏上了去龙城的旅途,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又带上了我的斗笠,长的太帅没办法啊。

龙神帝国的秩安要比兽人国强的多的多,走了5天了,一伙盗匪都没有遇到,怪不得龙神帝国能和另外两大强族相抗衡呢,确实有他自身的优势。

空气的逐渐变热提醒我已经是中午,肚子已经没有存粮了,正好前面的路边有个小饭馆,来到龙神帝国以后我对这里的美食格外着迷,和以前在兽人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进小饭馆扑鼻的香味顿时涌了过来,引的我食指大动。这里虽然不算豪华,但也非常干净,人气还真不错,屋子里已经坐了有六、七成客人。

我找了一张靠边比较清净的桌子坐下,服务生走过来,把菜单递给我,问道:“先生,您要点什么。”

我翻了翻菜单,随便挑了几样没吃过的菜式,要了1斤馒头。很快,我的菜就都上来了,我左手拿着馒头,右手拿起筷子开始扫荡战。这时,饭店里的客人逐渐多了起来,很快就已经座无虚席。

从外面走进一个年轻的武士,身高在1米8左右,穿着月白色武士服,看上去很健壮,背着一把长剑,是个很精神的小伙子。

他进来一看,见屋子里已经没有空桌了,就走到我的桌子旁,客气的说:“这位大哥,已经没地方了,我能坐在您这里吗?”

我坐的是张四人桌,只有我一个人,我点了点头,继续低着头吃饭。

武士喊道:“服务生,给我来一斤好酒,再上两个小菜,1斤馒头。”要完菜就对我说:“这位大哥,看您的样子是要远行啊。”

我的斗笠虽然没有摘,但面纱已经撩起来了,要不怎么吃饭。人类都是这么热情吗?我抬起头,冷冷的看了他一眼,又点了一下头。他看到了我英俊冷酷的面容,心里一惊。我继续吃着自己的食物,不再理会他。

他碰了个钉子,讪讪的一笑,等到他的菜上来,我已经吃完了,我随手放下一个银币,站起身形,将包裹甩到后肩上,大踏步出了餐厅。

我发现,在龙神帝国,很多人都在骑马,速度很快的样子,我也想弄一匹试试,这样应该能早一点到龙城了吧。

我拉住一位行人,问道:“请问,那里有卖马的地方。”被我拉住的行人先是皱了皱眉,看到我高大的身材也没敢说什么,伸手向前指了指,道:“前面哪个路口,往左,走两公里左右有一个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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