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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7章

风骚重生传-第1717章

小说: 风骚重生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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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惊了啥了?这刘博居然已经结婚了!当然了,人家今年都34了,不结婚怎么可能?还是这种“有钱人”。但是问题是,人家结婚归结婚,知道是跟谁结婚的么?是徐晴!就是那个在02年还是03年版本的《笑傲江湖》里面扮演任盈盈的那个!就是那个在《建国大业》里面扮演宋庆龄的那个!就是在2012年的新片《环形使者》里面,扮演跟布鲁斯威利斯相爱的那个中国女人的!



  擦咧!这刘博有一手啊!居然还骗上了一个电影女明星?嘿,联想到2012年徐晴还在影坛的话。难道这刘博后世就是靠着老婆养,吃软饭的?还是说跟老婆分手了?还是说这徐晴是跟杨玉莹一样,是跟着男人跑了,结果男人钱花完了之后,没办法了,她才复出出来赚钱的?当然了,这种事儿其实就是贾鸿渐的八卦之魂在熊熊燃烧,其实呢,这徐晴跟贾鸿渐要揭穿刘博的事儿没人和关系。不过,贾鸿渐还是没忍住。顺便看了一眼这俩人啥时候结婚的——97年登记的。嚯,两年前嘛!不过这徐晴就没觉得她老公有点不对劲?她就没问过老公到底在做什么?不过呢,也可能是徐晴不知道吧,也许是刘博根本没告诉他——按照刘博能忽悠别人的样子。忽悠老婆的话估计更是不成问题了……



  好吧,不说徐晴的问题了。接着看其他的问题。在这98年末99年初呢,也就是在这刘博进入了长印,开始号称他们要弄一个传媒集团之后,他们入驻了《希望》杂志。这个《希望》杂志呢,可能老爷们儿贾鸿渐不太了解。但是实际上这个杂志是这个年头国内挺知名的一个女性杂志,经常登一些美女的照片,然后跟后世的瑞丽什么的差不多,登一点化妆知识啊、美容知识啊,谈恋爱的知识啊什么的。总而言之呢,在现在的国内,大概地位跟瑞丽差不多。不过呢,现在这年头的妹子并不是每个人都买希望,起码比后世的瑞丽卖的少多了。



  这刘博按照公布的数据来说,是投入了1000万元,得到了《希望》杂志的经营权。然后呢,这刘博就宣布,接下来将会投资建立多种杂志,会吧他们的诚成文化变为一个媒体帝国。不过呢,按照贾鸿渐这边从老曹哪儿拿到的调查资料来说,这刘博是先签约了,然后签约的时候合同上说要一个月内1000万到帐,结果签约完了他说钱到位不了,结果就把这个《希望》杂志社拿去抵押,抵押贷款了一千万之后,才给人家原来的出版社了一千万的合同款!



  嘶……这事儿看到了这里,贾鸿渐已经敏锐的发现了,这刘博玩儿的就是空手套白狼啊!先签合同弄来了人家的杂志社,接着抵押贷款来弄到手买杂志社的钱……这手法,这技术!怎么看怎么像是金融诈骗啊!说真的,这也就是别人受得了这事儿,要是贾鸿渐是那原来的东家的话,直接就不卖了!拿我们的产品去抵押然后给我们买产品的钱,这是怎么个意思?你们资金链紧张就找别人借钱去!



  这边继续看下去,贾鸿渐还看到了一点经济警察方面查到的内容——这刘博在98年底的时候,还跑到了日本去了一趟,然后再日本建立了一个分公司。问题是呢,他们在国内根本没宣传什么日本分公司的事儿!要知道他们不是贾鸿渐啊!贾鸿渐不宣传日本那边儿的事儿,原因是大陆市场和日本分公司的业务没太多重合的地方,所以宣传了也没什么用。但是刘博这人,就是各种忽悠人骗人的家伙啊!他有了可以吹嘘的事儿了能不吹嘘?这事情反常了,肯定有问题啊!



  结果呢,上沪市局的经济警察呢,登陆了日本那边的诚成文化的分公司的主页,把上面的自我介绍复制了下来之后找人翻译了一下——具体呢就是刘博他们吹嘘自己的分公司是多么多么的资金雄厚,基本上就是华夏高科在国内的那种水平!然后主要经营的业务呢,是文化交流以及传媒……可是当经济警察打电话给了外交部方面,拜托他们问一下日本的东京大使馆知不知道这个在东京的诚成分公司,结果人家大使馆的人直接说:“没听说过啊,就算有应该规模也不大吧?如果规模大又是咱们国内的企业,我们怎么可能不知道?”



  当然了,这可能也没啥问题,人家公司自己吹自己很厉害,但是实际上不厉害,这也能够理解。可是刘博这种人会做这种没好处的事儿?他会这么单纯?果然,经济警察直接再调查了一下,就发现这刘博他们在日本的分公司的办公地点,是他们直接买下来的,然后这地段呢,是东京第二贵的地段,仅次于东京地价最贵的银座地区!然后呢,国内这边的经济警察还发现,刘博国内的公司还经常以各种所谓业务的接口,给日本那边的分公司汇去了大量的小钱钱!



  他们这钱汇过去呢,还是用各种在日本那边签署的合同,来让国内这边的公司去银行换外汇的!按照这么一说的话,日本那边的分公司业务应该相当多啊!可是日本那边的大使馆又说没听说过,说就算有,规模应该也很小……这两种不同的现象之间,是不是暗示了什么?当然了,可能是大使馆那边搞错了,但是贾鸿渐更相信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刘博在转移资产,而且涉嫌洗钱!



  没错,这刘博各种抵押贷款,各种忽悠保险公司和银行。要说这刘博最后能还得起贷款,贾鸿渐是不信的——这刘博要是真的有能够卖出去东西的能力,他至于像现在这样走钢丝?他擅长的就是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忽悠,就是忽悠机构、公司的钱!但是忽悠了钱了,接下来怎么还呢?按照现在发现的来说,应该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借来的钱装门面,然后去收购别人的企业,收购了抵押,找银行贷款,接着换一部分钱给一个债主……这是不是就有点像后世那种有十几张卡的卡奴?他们每个月利用不同卡之间的结账日不同,从这个卡里面取现还那张卡的,然后再用第三张卡取现还第二张卡的……(未完待续。)
第两千一百零四章 如何打假的问题
  刘博的这种举动呢,说实在的,很奇怪。放在别人身上,他的这种行为也许不至于引起警察叔叔的怀疑,毕竟警察叔叔不可能没事儿就去调查一个富豪,看看他有没有问题。但是呢,这次是贾鸿渐“举报”的,而警察叔叔调查了之后呢,还真的觉得这刘博有点嫌疑了——这刘博的做法,贷款了又不好好经营,怎么说有点拖赖银行贷款的嫌疑是逃不掉的,外加上这种向国外转移资产的手段,要说这刘博没有想逃的想法,那也不太可能。所以显然这刘博是在给自己铺后路,警察叔叔们也许没有贾鸿渐看的远,不会想到刘博可能会想要玩儿的更大之后才会跑!所以呢,警察叔叔们,现在真的有点像给这个刘博赶紧找点麻烦。



  警察叔叔要找麻烦很简单,首先来说,经济警察叔叔们查了一下,这刘博呢在92年的时候为了编纂《传世藏书》,就找了建行贷款了3000万人民币,当然了,贷款之后就把那个什么代理销售权还是什么东西的给了建行了。这3000万元人民币呢,贷款是5年期的。到了98年就应该还了,到还款的时候,这连本带利应该是6000万元人民币——因为92和93年的通货膨胀率高,所以这银行的贷款利率也高的吓人,不过呢这刘博到了98年的时候,只是还了4000万元的本息,还有2000万元的利息没有还。这个事儿呢都脱到了现在的99年了,要是警察叔叔们以“涉嫌金融诈骗”的头衔把刘博给传唤过来呢,真是没问题的。



  要知道金融诈骗这罪名里面,虽然按照刑法规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报或者瞒报相关信息,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而这年头的刑法呢,对这个金融诈骗的规定里面。虚报和瞒报是包括了重复抵押之类的事儿的,同时呢,“金额巨大”这么一条规定的红线是20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刘博这事儿妥妥的凑的上金额巨大。哪怕没有重复抵押的事儿,警察叔叔让刘博过来配合调查一下真的没有什么问题——因为金融诈骗算是诈骗罪里面的一个分项。具体的法律条文贾鸿渐也不太懂,不过大概是这种意思,反正就是说呢,这个罪不是说有人告了才行,而是公诉的!也就是说警察叔叔发现不对劲了。直接就可以调查,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立刻就可以立案!就跟什么抢劫、杀人一样,只要发现不对劲就可以调查,而不需要有什么原告来的!当然了,具体的公诉是要检察院提出来的,不过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不过呢,按照警察叔叔的公安部门里面的一个规定来说,这公诉的案件呢,也不是随便什么地方就可以管的——不是说刘博的这个案子上沪警察也能管。这个事儿是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来管的,也就是说贷款如果在首都,那就要首都的公安部门来查,但是如果案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更合适呢,那也可以是那边的公安机关来管。



  这个事儿贾鸿渐肯定不会找刘博住的地方的警察啊,同时也不希望找首都那边的警察来查。为什么呢?很简单啊,那刘博现在就住在首都,而且他的老师还是季羡林老爷子,回头刘博去老爷子那边哭诉一下,老爷子找点什么大官儿说说情。也许就不监视居住,而是给刘博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如果这个时候他直接跑了呢?是不是?首都那边虽然是大城市,但是官儿也多啊!要卖面子的人也多啊!上沪这边就不一样了。什么季羡林来不来的,给不给他面子贾鸿渐说的算!贾鸿渐的面子在上沪比季老爷子的面子好使!



  可是这个事儿上沪警方又用不到,那该怎么搞呢?很简单啊,贾鸿渐他们这边不是要华夏卫视卧底采访么?那么想办法做个钩子,也就是“钓鱼执法”似的,让记者们、摄像师们装成是一个什么什么团队。勾引这个刘博过来上沪。然后大家谈合作啥的,给个机会让刘博骗一下大家,接着呢直接报警,这不就完了么?是不是?后世美国以什么偷窃美国机密的理由抓捕中国商人的时候,不都是用什么合同之类的事儿,把人家给勾引到了美国人能动手的地方再动手的么?人家美国人也没说直接冲到大陆境内来动手啊,是不是?所以啊,既然有管理辖区的问题,那就把刘博勾引过来好了!



  这个呢,是贾鸿渐第一时间的想法。他为什么这么想呢?因为他觉得到底刘博有没有重复抵押啊,或者是虚报瞒报这种事儿呢,实际上现在不让警察叔叔们认真调查一下,当成案子来办的话,是不太好查出来的——像是现在警察叔叔们只是在职权范围之内,帮着贾鸿渐稍微查点边边角角的事儿。而其他的比如说去各家银行,要他们出示当年刘博跟他们签订的合同什么的,这警察叔叔难道空手上门就行了?怎么都要一个类似搜查令啊什么的人家才能配合吧?不然人家还想着随便一个警察过来没有公文,就谎称要办案,他们就要把机密文件给人看?是不是?



  但是呢,贾鸿渐仔细想了一想,如果说这么弄得话,到了最后会不会变成是一个记者随警察拍摄办案进度的纪录片了?是吧?华夏高科那一直是讲究以身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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