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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0章

风骚重生传-第1650章

小说: 风骚重生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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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这些记者们那顿时是有了一点唇亡齿寒的赶脚了!毕竟在这个年代,媒体之间竞争的心思还没那么强烈,大家觉得彼此之间还是各种“兄弟”呢!



  这就像是港台片儿里面拍的那些黑帮片儿一样,在90年代中前期,那都是各种混的讲义气,但是在90年代中后期呢?那就变成各种混黑道的都是以钱为重。都是各种讲义气的人慢慢的死光,退出社会,变成各种耍狠各种没下限的越来越霸占霸主地位!为什么会这样?可以说这是一种全世界几乎一通进行的变化——5060那年代的一帮人慢慢的老去,他们成长的年代是讲究道义的年代。而接班的一帮子年轻人。各种6070的,那就是更“现代”,更世俗,或者说更功利!



  而现在大陆这边呢,这样的一个进程还相对较慢,差不多要进入了2000年之后。这种风气才慢慢的开始越来越明显。现在的这帮子记者们,那当时一时间看着台上的华夏高科律师袁杨,一个个呆若木鸡的都傻傻的看着袁杨,他们都没想到这华夏高科这就对媒体们开火了?会不会以后华夏高科也来告他们了?



  要知道在他们看来,这南周发表的文章是没有太大的问题的。虽然说的好像是有偏颇性,但是记者们相信才放出来的应该就是这么一个原样,所以最多就是人家专家有倾向性,没把事儿给说完全了,那关媒体啥事儿?这是专家的意见不是媒体的意见啊!而且再说了,这南周那本身是没说错啊,是什么TPF部分出了问题,只是没发现这方面不是华夏高科本身的问题啊!一般人猜到了是TPF有问题,谁会想到是电信自己偷偷升级的结果?谁不都要以为是华夏高科没弄好?



  看着这意外的场景,看着记者们一个个的都没了反应,看着摄像记者们一个个的都不打闪光灯了,袁杨大律师也有点愣了,他没想到事情怎么出了意外了一样。还好这个时候贾刚反应快,只听着他凑到了话筒前面,然后咳嗽了一声说道,“我知道媒体朋友们的疑虑,在你们看来这样一篇文章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可是为什么这样我们华夏高科还要起诉呢?原因很简单,我们华夏高科知道媒体的力量,知道媒体的威力。几年前国内有一个保健品的品牌,叫做三株不知道大家还记得么?当时三株最早出现问题的时候,就是芙兰省那边出现了一个老人,据说是喝三株之后去世了,然后媒体各种报道。虽然最后三株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倒闭的,但是根据华夏卫视得到的资料来说,在这个新闻出现了一周之后,三株产品的销量就已经暴跌了30%,而两周之后是暴跌了一半。最后这个老人到底是不是喝三株去世的,法院也判不清楚,谁都说不清楚。”



  说到了这里,贾刚顿了顿,“在媒体看来,媒体记者们是报道了他们在市面上听说的事情版本,他们没有能力去探明事情到底是怎么样的,所以他们只能按照市面上流传的说法来报道。可是这样的一个报道真的真实么?这样的一个报道本身给企业带来了多大的伤害?从这点上来说,三株是不是有点无妄之灾?他们在这上面是不是无辜的?当然了,三株是有问题的,可是他们的问题是在别的问题上面,而不是在产品会致人死地上面!希望媒体朋友们了解,很多时候老百姓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大家可能是好心告诉老百姓要小心不良厂家的不良产品,但是这种好心背后可能却做了坏事儿,可能却会导致一个无辜的厂商倒闭,导致几千名员工没有了自己的工作,导致一个巨大的企业分崩瓦解……我们华夏高科,也需要自保,我们也需要保护我们的品牌,这是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所以尽管我们很不愿意,可是我们还是要走法律的方法。”



  “当然了,哪怕最后法院不支持我们的举证,判了我们败诉,那也没关系,我们希望南周至少要在这样的一个庭审之后,能够还我们一个公平,能够在他们的媒体上刊登文章来告诉老百姓,我们是无辜的。否则我们不是受到了无妄之灾么?不过,在这方面南周跟我们公司有一定的不同看法,我方觉得,就传播学来说,一个坏事,会由一个人传播到12个人。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偶然看到了或者偶然听说了南周上面的那篇报道,他很可能传播给12个亲友,然后这12个亲友还会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告诉他们的亲友。最后哪怕南周刊登了一个文章来还我们一个清白,这也很可能是没办法让所有听说了坏消息的老百姓都知道原来我们是无辜的……所以,我们也是不得已才走这步。我们为了告诉所有人我们是无辜的,只能通过做一个大新闻,通过干一件不那么理智的事情,试图以此来吸引老百姓的注意。所以这里,我们也拜托诸位媒体朋友,为我们华夏高科洗清无妄罪名,就要靠诸位了……”



  说道了这里,贾刚站起身来,深深鞠了一躬。然后,稀稀拉拉的闪光灯的声音,慢慢响了起来……(未完待续。)
第两千零二十二章 一箭双雕
  贾刚的这样一段话,有一部分是他自己有感而发的,另外的一部分呢,则是贾鸿渐教给他的。本来贾鸿渐教给老爹的做法是装弱势——还记得么,贾鸿渐曾经总结过,这中国的媒体总是有一种来自社会主义的原始信念,总是天然的认为弱势群体和知识分子是无辜的。所以贾鸿渐给贾刚弄出来的一个设计呢,那就是尽量在通报的时候,显得自己很无辜,也显得很无奈。



  正好在这个时候,贾刚看到了记者们那种意料之外的唇亡齿寒的赶脚,于是加了一些话之后,顿时就显得很无奈了。显得好像是不得已为了洗清谣言赋予的罪名,只能通过起诉的办法来吸引大家的注意,来把自己是无辜的这种概念传播给普通的老百姓。说实在的,现场很多记者,此时此刻那真是由衷的佩服贾刚。



  他们不知道这贾刚的说法背后是传说中的贾鸿渐在帮忙,他们现在有种佩服贾刚,那是真心觉得贾刚的办法好——他们作为媒体从业人员,自己也知道,如果一篇报道上面说“华夏高科是大混蛋”那么绝对N多人看,这是爆炸性新闻啊!这等于是天主教的教皇猥亵小女孩儿啊!都违反了一贯猥亵小男孩儿的传统,开始猥亵小女孩儿了,这可不是爆炸性新闻么?可是回头证明了这个是谣言之后,哪怕媒体们刊登了澄清的文章,哪怕是放在头版头条,有人去看么?会有人去看,但是实际上看的人并不如之前的那么多!



  为啥?因为人咬狗是新闻,狗咬人不是新闻!传出来了违背常识的人咬狗,大家都去关心,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到处说,结果随后澄清不是人咬狗,是狗咬人,这种天天可以看到的不违背常识的事儿,谁去看啊?是不是?同样。这南周哪怕就是有责任感的帮着刊登了一个礼拜的澄清新闻,但是在场的记者都可以拍着良心保证,绝对起码还有一半以上听说过华夏高科跟超短时通话有关的老百姓,是根本不知道原来华夏高科没关系了!因为那些刚开始传播的人在知道了自己说错了之后。他们还会主动的去找那些听过他传播的人澄清他自己说错了么?



  一般的企业到了这种时候,那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可是华夏高科就不一样了,华夏高科深刻的了解传播学的内容,知道新闻就是要搞大,就跟普利策说的一样。新闻这玩意儿就是要耸人听闻!所以为了澄清自己,华夏高科这个起诉南周的举动,那真心赞!按照记者们的理解,那就是华夏高科知道自己赢不了,却故意主张那么高的一个赔偿额,就是为了吸引媒体报道,就是为了吸引老百姓关注,用这样一个夸张的金额吸引那些社会中的“传播者”去传播给别人华夏高科原来是无辜的这么一个消息!至于最后官司输了什么的,那也没太大关系,反正想要传播的消息。那都已经传播了出去了!说真的,现在好多记者那都由衷的觉得,这样的一个做法那真的应该被记录进入商学院和新闻学院两个学院的标准教材里面去!



  只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上的说法,或者说,这只是背后黑手贾鸿渐的一个目的之一!没错,贾鸿渐这么起诉,有一个目的的确就是要通过造一个大新闻来让消费者都知道,其实华夏高科没缺点,至少在电信收费的这事儿上面。华夏高科没缺点,没做错!但是另外,这贾鸿渐可不是单纯的想着搞个大新闻,想着弄个耸人听闻的事件出来吸引大家注意力。暗示大家其实华夏高科没错。贾鸿渐真正想做的事儿是什么?他就是要敲打一下南周,他是认真的在准备这个官司的!他也是真的想打赢的!他就是要通过法律手段而非行政手段,来让南周的人知道,你们少来拿着华夏高科当目标!我们可不是国内其他傻乎乎的企业或者机关,我们可是不会蠢蛋到只会用钱说话!



  这个年头国内的那些企业真心是傻乎乎的,哪怕到了后世也一样。基本上当出了不利于自己这方的新闻的时候。国内的企业第一反应就是塞钱,就是买断对方的新闻,让对方不要发出去。说真的,这太简单粗暴了,虽然有时候很有用,但是碰到那种一根筋的报社,很容易吃亏!人家就是死活都要报道,你企业能怎么的?人家还能顺便报道一下你们企业花钱不让我们报的事儿呢!这样一来企业不是又多了一个把柄,又多了一个危机了?这不是蠢是什么?而且这投资要多大?要给多少钱?几十万,几百万?



  要贾鸿渐来说,最好的做法那就是跟欧美似的,直接起诉法庭,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要求法庭为了投资人的利益,限制媒体在事情没有弄清楚之前,不得报道相关新闻!这样的一个做法才是最好的,当然了,那是英美法系或者说海洋法系里面才有的东西。中国属于欧洲大陆的那种大陆法系,没有这禁止令的东东。不过哪怕这样也无所谓,先起诉就是了!找一群律师过去,在人家的报社里面就告诉人家,要是在事情没完全弄清之前随便报道,回头就法庭上见,所有的损失都会让对方来赔!



  且不说对方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低头认输,但是对方受到了这种压力,肯定就会对报道的内容非常小心!肯定就会把不太拿得准的报道内容给撤下来,免得给对方把柄!而这样一来不就是公关危机最重要的一点——首先让危机不要继续扩大么?



  这样的事情做了之后,接下来威胁起诉或者真的起诉,这样一来就跟贾鸿渐的做法一样,通过闹个大新闻,能让别的媒体也不敢乱报谣言,同时也让市场上面对这企业的产品有一个信心,不至于说事情还没水落石出呢,结果营销市场就先崩溃了!而同时这么做最好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么做太省钱了!雇律师才多少钱啊?中国的律师可不是跟欧美的那样,是按照小时收费的,中国的律师那是按照案件来收费的——哪怕就算是后世是有按照小时收费的。可是这也是有物价局规定收费金额的,最多一个小时不过200…3000元,上浮不得超过20%!请几个律师,说真的前后搞定以起诉对方为威胁到上庭。这一共都花不了几万块钱!最后加几万块钱给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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