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微居(我是大魔鬼)-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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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下来。并未处罚我,反而真的让我做好随时出征寻找并清剿沙迦的地下城的心理准备。
「固所愿也,不敢请尔。」这是我内心的回答。事实上,沃尔夫是颇有远见的,他知道,沙迦既然会袭取阿尔塞,自然也会袭取其它城池。先下手为强,如果能找到他的巢|穴(地下城),一举摧毁之,方能永绝後患,是为上策。当然,是否这麽快就派这个雷德带领部队进行清剿,还是要等回到范斯特後向布鲁克尔请示才能决定。
范斯特城的灯火,在远方是迷蒙的一片红光。经过了大半天的旅程,圣光王国的王城终於再一次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天上星光点点,黑夜里,那块在眼中逐渐放大的红光,如同瑰丽的红宝石,又如同一个重新唤醒的梦--这座城市,我实在太熟悉了。
和阿烈一起纵酒狂歌的日子,清晰地浮现眼前。可惜,物是人非,阿烈再也不会出现,那个我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最好的兄弟,已经为了救我而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对於他的妻子秀秀,我违背了当初答应他的诺言,一夕欢娱後我竟狠心选择了离开。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候的我,对自己并没有信心,我担心自己会就此迷失在温柔乡里,永远找不著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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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历了生与死的洗礼,我的心变得不再懦弱。我终於回来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普通枪兵,而是以雪狼军团大将军的身份。
是到了兑现对阿烈的承诺的时候了。可是,那个一度令我迷醉的女人,那个我兄弟的娇妻,她现在还好吗?那滑如凝脂的肌肤,幽怨缠绵的眼神此刻浮现我的脑海,这一瞬间,我的心忽然变得热切起来:心结既然已经解开,我决心让邪恶的天性发扬光大--今晚,就要让秀秀重新回到我的怀抱,就要重新聆听她动人的娇吟。
离城尚有两三公里,一队灯火从城门处亮起,蜿蜒而来,是布鲁克尔派了官员出城迎接。
大部分的人马被安置在城外扎营,各战斗单位千骑长以上级别的将领则跟随沃尔夫一起,进城去谒见国王布鲁克尔,我和舞铃笙三女自然也在同行之列。
金壁辉煌的王宫之前,是一个方形的广场,虽然是晚上,这里依旧灯火通明。在这里,能清楚看到王宫的主殿那金色的圆形殿顶,由於主殿高高耸立,鎏金的殿顶便在清冷的月光下奕奕生辉,折射出殿之主人那桀骜孤高的个性。
我们一行近百人,包括欢迎的官员和士兵,便足足有了过千之数。大家在广场上静静地肃立著。等待著圣光王国的君主,国王布鲁克尔的莅临。
得得的马蹄声中,布鲁克尔在群臣的簇拥下,终於骑著高头大马出现了。魁梧的身材,碧绿的眼眸,高挺略带鹰勾的鼻子,坐在马上腰背依然挺直得如同铁板。布鲁克尔刻意以军人的姿态出现,他身穿一袭金黄|色的战甲,坎肩处有著闪耀亮丽芒气的龙形饰物。足蹬黄金战靴,胯下是一匹神俊异常的白马,处处流露出非同寻常的王者气息。
「吾王万岁,万万岁!」当布鲁克尔的战马跨过白玉石桥,进入广场的一刻,广场上响起了如雷的呐喊。我装模作样地张了张口,却并未发出声音。
布鲁克尔顾盼自豪,向沃尔夫表示了慰问之後,发表了一番热情洋溢的讲话。大意自然离不开「大家辛苦了……为国家做出了贡献向国王表示了忠心……」等等,当我听得开始有些昏昏欲睡的时候,布鲁克尔口风忽然一转,道:
「这次急著召各位回来,是因为国中出现了一些意外的变故,需对各位再次委以重任。朕要求各位先休息两三天,军团众将领自千骑长以上,每人可得到相当於一千两黄金价值的消费点卷,有效期为两天,两天之内,大家可以在范斯特城内任何场所使用。後天下午,各位的休假结束,大家集中到朕的第二偏殿参加会议,朕有任务向各位下达。现在,请狼帅随朕回宫议事,其馀人等就地解散。」
讲话结束後,布鲁克尔召了狼帅沃尔夫伴其回王宫内议事,其馀众将则交给属下官员安排住行。家室在范斯特城内的人当然是自己回家,其馀人则被安排到城中最大的客栈暂住。听了布鲁克尔结束语的说法,众将领开始都议论纷纷,猜测是何事居然令到国王这样紧张?是某处又起战事?还是要将雪狼军团做大的调整?捕风捉影的猜测自然不会有结果,既然後天能够知道答案,大家於是陆续散去。
跟随带路的官员,我和舞铃笙三女到城中最大的客栈--圣光客栈住下,同时领取了总共价值四千两黄金的消费点卷。我不由大为感叹。想当初,身为圣光王国枪兵时,整天出生入死,一年的总薪水也不过是千两黄金,即使打了胜仗,并且因杀敌多而立下一级战功(普通士兵的战功分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得到的奖赏也仅仅是黄金一百两。现在,居然毫不费力,就轻松领了四人份的四千两,虽然是消费点卷而不是「现金」,但做将领和当普通士兵的待遇也算得上是天地之别了。说起这消费点卷,也算是圣光王国的特色物品,这是圣光王国十年前由当时的长老议会提出的,此後王室的奖赏有很大一部分是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带时效性的点卷主要作用是能刺激消费,而且由於仅限在范斯特城内使用,对繁荣范斯特城的经济还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这里表过不提。
离睡觉时间尚早,舞铃笙三女兴致高昂,知道这里曾经是我住过的地方,於是一起怂恿我带她们去逛街,顺便看看范斯特城的夜景。我拗不过她们,只好客串了一次向导。
范斯特不愧是圣光王国的王城。即使是晚上,属於商业区的地段依然热闹无比。华灯盛放,一众商铺以及饮食娱乐场所,正是开门迎客的时候。我专门带她们去逛那些卖高档服装与饰品的商铺,三女从前到过的地方,除了物质水平极为落後的鬼域,就是没什麽东西可买的魂绝地下城了,哪有见过这等店铺绵延不绝,商品琳琅满目的景象。姑娘家本就爱俏,手上有钱,又有喜欢的东西可买,舞铃笙三女未过多久,便花掉了近两千两黄金点卷。如果不是因为拿不了那麽多,我相信不把四千两点卷用光她们都不会满足。通过这次采购,我发觉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女人买东西与男人买东西是不同的。男人买东西往往是事先想好要买物品的用途才直奔目标;女人买东西则一般是事先没计划,买之前也往往不细加考虑,只是凭著一时兴致就决定买了,买回去以後呢?又常常会发觉买回来的东西其实根本派不上用场。舞铃笙三女刻下就是这种情况了。
最後一站,是城中最大、也是级别最高的商铺--圣绮莎购物中心。这里,仿佛一个小型的城镇,是整个圣光王国商品最齐全的地方,当然商品的售价也是最高级别的。
在一个卖极品水晶玉器饰物的柜台面前,我停下了脚步。一枚拇指大小、闪著莹莹白光的水晶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小小的磨砂水晶做成的瓶子,瓶颈上系著一条细细的银链,可以悬在胸前做饰物。奇异的是把晶瓶倾倒过来时,仿佛一片|乳白色的雾光漫过,澄清之後便出现了一个明豔的少女形象。瓶侧,有四个凸出阳文「秀丽无双」及一行蝇头小字「千里寄相思」。
我内心的震动差点就形之於色。长吸了一口气,我没有还价便将这件饰品买了下来,三百两黄金的售价使得这个小瓶几乎已是这间商铺内最贵的物品。但我付钱时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这位客官您可真有眼光,这件饰品名叫…晶瓶美人璧…,整个范斯特王城之内,仅此一件哩。可惜一直以来没人识货。」店中服务生见我出手阔绰,谄媚地恭维道。
「不知贵店从何处得来这样的好东西?」我强压著内心的不快问道。
「回禀客官,据小人所知,这是一位女子典当给敝东家之物,因过了期限未来赎回,敝东家乃识货之人,知道此物能卖个好价钱,就将它拿到此处来售卖了。」服务生毕恭毕敬地回答道。
我知道他没有骗我。在范斯特城,甚至圣光王国全境内,这种卖高级首饰的商铺,一般都有兼营典当业务的。可是,她--这个美人璧原来的主人,难道竟然潦倒到要靠典当首饰来维生了吗?
第八十一章 邂逅
我不再多问,收好了「晶瓶美人璧」。见三女还在隔壁的柜台挑选饰物,便踱了过去。舞铃两女此时已各自选好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铃儿选了一对价值二百三十两黄金的翡翠手镯;舞儿则看中了一个价值二百两黄金的紫色水晶吊坠。笙儿本来也看中了翡翠手镯的,见铃儿已先拿起来试戴,却不好意思与姊姊争了。见我来到身後,乾脆央求我帮她挑选合适的饰品。见到小妮子满脸期待的样子,我不愿扫她的兴致,便根据笙儿活泼好动的性格,为她挑选了两只直径逾寸、边上镶著一圈细碎晶钻的亮银色耳环,在舞铃两女豔羡的目光中,我亲手将这价值二百八十两黄金的耳环为她戴在了耳珠上,笙儿获此殊宠,又看到镜中戴上了耳环的自己变得豔光四射,自然是喜不自胜。
回到圣光客栈,明月已是高挂中天。舞铃两女虽然不至於吃自己小妹的醋,还是急不可耐地穿上了各自选购的新衣,戴上了自己心爱的饰物,和笙儿一起,在我的面前轮番展示不同风情,目的自然是让我评鉴一番,看谁更有品味,谁的打扮更漂亮得体。
三女样貌长相几乎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印出。如果穿同样的衣服,不言不笑站在我面前,连我都没把握能分辨出她们谁是谁。不过,由於她们此刻的打扮令人耳目一新,我不用看脸就已知道戴著紫水晶吊坠的是舞儿,左右手都戴著翡翠手镯的则是铃儿,而戴著亮闪闪晶钻耳环的,自然就是笙儿了。
三女样貌一般无二,性格却各异其趣。舞儿稳重而娴静,考虑问题较周到;铃儿聪颖好奇心重,非常容易害羞;笙儿性格活泼俏皮,但平日做事却十分马虎。这些,从她们挑选的衣服也能看出些许端倪,舞儿买的衣服大多是紫色,黑色,黛绿等深色系的服装;铃儿买的则多为鹅黄,白色,浅蓝等浅色系的衣裙;笙儿喜好也是偏向浅色系,但她的著装风格却比两位姊姊大胆得多,她既买了和自己皮质软甲一样浅绿色系的衣裙,也买了黑白对比强烈的紧身劲装,甚至还买了件性感无比的红色肚兜,说是打算穿给我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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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笙儿最後真的穿上了肚兜,真空上阵对我这个「裁判」进行「色诱」,我却仍然不为所动,将全场最佳服装奖授予了舞儿。因为,她穿上那套紫色晚装时的样子实在太美了,不但神秘而高贵,并且充满了隐晦的诱惑:大V型开领的领口,露出了半截雪白酥胸,胸前又恰到好处地点缀著那颗心形的紫水晶吊坠,给我的感觉除了赏心悦目之外,剩下的就只能用如梦似幻来形容。
得到我的由衷夸奖,舞儿自是喜笑颜开,铃笙两女则有些神色黯然。为了不厚此薄彼,我只好另设了「最佳美裙奖」,「最佳饰品奖」,分别授予铃儿与笙儿。两女虽然知道我意在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