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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丑奴作者:乐君-第4章

小说: 丑奴作者:乐君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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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戴着。”说着拿出一串草编的手链就要给沈清玄戴上,手链编得精巧,颜色翠翠的,如果细看的话,能看到上面有几滴干枯的血色。
    “这个能防森林里的毒虫……”话没说完,沈清玄就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到身前“你什么时候回来?”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丑奴,手劲大得要扯断丑奴的手臂,大有一副你敢说不来了我就不放你走的无赖样。
    丑奴被他拽得疼,下意识地皱眉,不过他还是很耐心地解释“我这次出来太久,再不回去师父会生气的,我回去住几天就来,”沈清玄的伤还没完全好,他总是要照顾到他大好才放心,而且往私里说,他还想多问问外面的新鲜玩意儿。
    沈清玄一听放心了,脸色舒缓了很多,又要去扯手上的草链“给我你用什么,我不要这种姑娘的东西。”
    话不好听,意思却是真真的,丑奴心里有些暖,只是制住他的手说“我还有,不用这个你会被毒死”虽然说沈清玄体内还有他的血,但还是以防万一的好。
    见他坚持,沈清玄也就戴着了,说一句“早点回来”就摆摆手送丑奴走了。
    丑奴心里是舍不得的,不仅是有好些天听不到那些故事,还有沈清玄最后那些话,就像炉子里的暖香熏得他几乎要落泪。
    琅狐从来没有对他说过这些话。
    回去的路上丑奴不敢耽搁,累了就只坐下歇一歇,自己这次出门十天,都不知道要怎么解释才不会让琅狐疑心。
    心里的思绪飞一般地转换着,越接近山庄他就控制不住地越紧张,他赶了一天一夜的路,黎明前远处黑漆漆的屋宇坐落在群山之中,在稀疏的星光下说不出的清冷孤寂,丑奴有那么一瞬间不想回去了,很快他又被自己的想法惊了一跳,甩甩头向山庄走去。
    应门的药童见是他,自然是赶忙迎进去,只是接过竹篓子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再怎么说也是没有人曾经一走就是十多天的。
    丑奴也不避讳药童的目光,坦荡荡地回屋换衣,他不担心其他人怎么想,他担心的只有琅狐。
    换了一身干净衣裳,丑奴自去向琅狐请安,再次站到熟悉的门前,脚上却似乎压了千斤巨石,一步也迈不出。
    他终究还是怕的,琅狐太聪明,又太让人捉摸不透,他生怕自己一句话说错就被他完全拆穿。
    他不知道琅狐为什么避世,又为什么不许他们与外人有任何联系,他记得以前有个药童想要逃跑,本来琅狐是不在意的,可坏就坏在那孩子担心出去没有生路,竟然偷了琅狐的丹药,偏偏琅狐那几日对那种丹药的配方极感兴趣,兴头上炼的喜欢得不得了。人跑了两天大家才发觉,当时琅狐一声不吭,拍拍衣服出门去了,隔天带了那孩子的尸体回来,尸身上遍布黑斑,双目爆出,七窍流血,左胸好大一个黑洞,原本应该是心脏的地方空空如也,丑奴看到的时候当场就想吐,好不容易才忍住了,偏偏琅狐还当宝贝似地抱着,好像那是他情人一样,叫来所有的孩子,又随手把尸体一扔,看都不看一眼,仿佛又觉得那是全天下最恶心的东西,说了一句“谁想去哪我不拦着,只是别惹我不痛快。”
    所以丑奴从来就没弄清楚过琅狐的底线到底在哪里,一句“不痛快”似乎包括了很多事,又似乎什么也没有,这人性情太过阴晴不定,不在意的时候你烧了他的房子他也没反应,计较起来你就是鞋上有点脏东西他都会砍了你的腿。
    就是这样一个人,丑奴忍不住不怕,可偏偏他心眼又实,认定了琅狐是他救命恩人,这辈子做牛做马都要还这恩情,忠心耿耿地从不会对琅狐有任何欺瞒。
    可这次的事是决计不能说的,丑奴虽不知缘由,却能隐隐感觉到琅狐对外来者近乎变态的仇视,要是告诉他,沈清玄说不定就没命了。
    他不想欺骗琅狐,可他更不想沈清玄去死,虽然说不上具体的理由,可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又深呼吸了几口气,丑奴尽量让自己的心跳维持平稳,然后才慢慢俯身跪下去,口中只道“丑奴给师父请安。”
    之后便是长久的沉默,丑奴头也不敢抬,就维持着这个头磕在地上的姿势一动不动,直到地面的冰冷传遍全身,膝盖的疼痛也变得不太能感知,丑奴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一具石像,与这青石的地面慢慢融为一体。
    “进来,”琅狐的声音仿佛来自最遥远的边际,那么不真切,丑奴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全身几近麻木,他小幅度地动动筋骨然后推门进去。
    屋内的熏香味浓得几乎让人喘不过气,整个屋子的陈设似乎都被这香熏得模糊起来,丑奴进到里间,再转过屏风,就看见琅狐懒懒散散地躺在花梨木的罗汉床上,身上随意搭了件外衣,半截胳膊搭在床边,双眼半睁半闭,一副睡眠不足的样子。
    丑奴在边上低垂着头站了一会儿,琅狐像是才想起他这么个人来,歪过头把丑奴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了一遍。
    他的眼神很随意,甚至带着几丝漫不经心,丑奴却觉得那双眼睛像两根尖刺,又锐又辣,一下子就把他从外到内看了个通通透透。
    丑奴惊得全身冒汗,用尽力气才支撑着才没有双腿一软栽倒在地,那个时候,他觉得琅狐什么都知道了。
    可琅狐也只是这样看了看他,之后就摆摆手说“回来就好,下去吧,”语气平淡无奇,就像刚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丑奴一下子又懵了,他这个样子,又像是什么都不知道。
    告退了出去,丑奴心下一片冷然,外面明明艳阳高照,他却像是刚被冷水浇过,全身上下一片冰凉,几乎就要脱力了。心里面竟然还掺杂了那么一点点失落,琅狐一句没问他为何离开了十天,他对他真的是一点不在乎的。
    他就像是个幼稚可笑的孩子,明明心里比谁都清楚那个答案,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小心翼翼地试探,即使每一次的结果似乎都在告诉他是他太贪婪。多年之后有一次他喝得酩酊大醉,半梦半醒时呜咽出声,如果当年琅狐对他有那么一点点的在意,对他表示出那么一点点的关心,哪怕是只是一个动作一句话,甚至一个眼神,那他都绝对不会离开琅狐的,那么,也不会有后面那么多的事了。
    可琅狐始终是没有,命运偏就是这样,所以当他知道有人爱着他的时候,他选择了离开,离开他从小生活的地方,离开将他抚养长大的师父,离开曾经占据他整个生命的那个人。
    丑奴在家待了七八天,悄悄碾了些药,再加点自己的血做了好几帖药膏,见琅狐并没有炼药的意思,他于是又以“采药”为名跑出门去了。
    一出门连心情都轻快了不少,肩上好像放下了什么负担,心里想的全是沈清玄说的那些奇闻趣事,脚下步子也不由得加快。
    等他走了两天的山路后,却看到小山洞里只地上有些凌乱放的用来生火的树枝,还有他之前留在这里的毯子,就是不见沈清玄。
    丑奴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心里抑制不住的失落。
    是了,那人的身体差不多好了,应该是走了吧。丑奴知道沈清玄和他有多不同,那人有外面的身份,有外面的生活,他不可能和他一样一辈子待在大山里。
    只是他还是忍不住希望那人能多留一段时间,再多说一点外面的故事,他从来没有觉得和人说话也能是一件开心的事。
    丑奴慢慢地躺到那张毯子上,脑子里想着沈清玄说过的花灯集市,居然就这么蜷成一团睡着了。
    沈清玄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蜷缩得像只猫一样的丑奴,丑奴本来就很清瘦,个子也不高,平时就是一副一只手就能拎起来的样子,这个姿势缩在地上,看去更单薄了。
    沈清玄没想到他出去找点吃的丑奴就来了,心里很是高兴的,也不打算叫醒他,他之前就发现丑奴是个睡眠不好的人,还是让他多休息比较好。
    丑奴是被肉香味儿弄醒的,睁眼看见沈清玄的时候双眼瞪得圆圆的,好像眼前的人是鬼怪一样。沈清玄看了就逗他“怎么?才几天不见就不认识了?”
    丑奴的脸刷地红了,结结巴巴地解释“不……不是……不认识。”
    见他反应,沈清玄玩心大起,继续逗他“不是什么啊?说清楚。”
    丑奴坐起来垂着头,恨不得把脸藏到衣服里面去,好一会儿才抬头看沈清玄“我以为……你走了。”
    沈清玄没料到他会这么说,一时也愣了下,凑过身来摸丑奴的头“我没走,吃的没了,我总不能待这儿饿死吧,”说完又去弄串在树枝上的蛇肉,白嫩嫩的肉香味四溢,沈清玄递给他一块“来,你也吃吃我弄的。”
    只不过是烤肉而已,不焦不糊罢了,丑奴咬了一口慢慢咀嚼,却觉得眼睛有点涩涩的。
    这个人总是可以那么自然化解他的尴尬,总是可以微笑着和他说话,就像他们是多年好友,可以随意交心畅谈一般。
    这样,真好。
    “你的药真不错,你走了没几天我就好得差不多了!”沈清玄一边吃,一边嘴还不闲着地夸丑奴。
    丑奴转身在篓子里翻了会,翻出一小个纸包来递过去“这是我做的药膏,给你。”
    “嗯?”沈清玄没想到他真带来了,赶忙接过去又是一连串的称赞,说得丑奴很不好意思。
    沈清玄告诉丑奴他还打算再在这里躲一段时间,至于原因他并没细说,丑奴也不追问,只说他有空也会来这里,沈清玄就笑说丑奴可一定得来,不然这深山老林的他没个人说话憋都能憋死。
    丑奴也不知道能来几次,平时是没什么关系,可万一琅狐让他炼药,那就难说了,有时候药效太过猛烈,他要在床上躺十天半个月也是有的。
    两人就在山洞里同吃同住,沈清玄的身体好了,收集食物的事方便了许多,现在又是夏天,晚上怎么睡都不会冷的。
    “满汉全席?那是什么?”丑奴又听到新鲜名词,就只缠住沈清玄问。
    沈清玄在给他讲各地吃食,丑奴长居山中,吃的都是自家种的蔬果,外面这些东西他哪里听过。
    “唔……”满汉全席菜色太多,沈清玄一下子还真不知道从哪说,“反正就是特别多菜色,什么凤尾鱼翅、如意卷、山珍刺龙芽、龙舟鳜鱼……哎呀讲究特别多,我也没注意过,呐,有机会我带你去吃,”沈清玄是个不拘小节的,他虽然不缺什么,吃食只要合口味就行,倒没什么富贵人家百般挑剔的习惯。
    听到这丑奴的眼神有些黯淡,沈清玄惊觉说错话了,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来弥补。
    过了会儿,沈清玄转个话题问他“你会写字吗?”
    丑奴摇摇头,琅狐只拿他们炼药,别说写字了,他认识的字也没几个。
    “想学么?”
    “想,”丑奴回答得很老实。
    沈清玄随手拿过一根树枝在手上掂了掂,又拿小刀削了几下,大概做成一支笔的形状,在烧火留下来的灰烬中划拉几下,就叫丑奴去看。
    “看,这是我的名字,沈、清、玄。”
    丑奴看那三个字,呆愣愣地只说出一句“真好看。”
    “这叫好看?”沈清玄大笑起来,“要拿笔蘸了墨,在纸上写的字那才叫好看。”
    丑奴附和的点头,“嗯,我见到过。”他是真的见过,虽然他不识字,可是琅狐写字的动作潇洒自如,就和他练剑的时候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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