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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9章

唐砖(1-21卷)-第499章

小说: 唐砖(1-21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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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二放下朱笔,抄起茶壶喝了一口茶说:“水至清则无鱼,还要怎样,你安排他去试探《天魔舞》他已经做到了,有点小盘算也属正常,有些话他可能不方便对我们说,但是朕敢打赌,他会对承乾说,青雀也会知道,这种事关**的事情,就是承乾也不好和我们说清楚,你问青雀的时候,他不是也是吱吱呜呜的?这几个小子一转眼就大了,云烨也不是当年被朕踢着走的小孩子了,该给的颜面一定要给。”

    李二的话说的长孙怔了一下,有些失落地说:“妾身也是才发现云烨已经高过妾身半头了,真的已经长大了,昨天妾身还拿他当小孩子来看的,一转眼承乾、青雀就成了大人,知道有些事不能对父母说了。”

    李二走上前拥住长孙笑着说:“这样的长大,朕是喜闻乐见的,很干净,很单纯,生在皇家,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尔虞我诈,兄弟几个知心知肺的走到现在,我们就不能不满意,嘿嘿,当初我们兄弟几个什么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

    李二的话说的拗口,长孙却知道,李二说肺腑之言的时候才会这样,叹口气,接过李二的茶壶,给他添满水,吩咐宦官把大殿里的冰山,挪的离皇帝远些,这才隐入重重帷幕之中。

    云烨一路穿过重重宫殿,不一会就来到东宫,才进东宫,就看见李承乾、李泰哥俩躺在葡萄架底下说话,李泰吹嘘的声音远远地就传来过来。

    “大哥,你没去看《天魔舞》可是亏大了,那个舞真的很要命,舞娘们上身就裹了一层细纱,跳着跳着,还把细纱都扯下来,**上挂着铃铛,摇一摇,啧啧,**啊,尤其是最后出场的那个美妇,虽然遮着脸,但是身材让人看了只喷血。最后烨子下手快,抢走了,要不然我就会下手抢过来。”

    “哈哈,吹牛,舞娘们跳舞或许跳的不错,你们?嘿嘿,青雀,药效没过,你现在有一丝丝的**之念么?你当孙先生的药是假的?长孙冲的那两句诗念得真好,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可不想当十五天的太监。”

    云烨快步走过来,找了一个舒服的地方躺下来对李承乾说:“你以为你能逃得掉?去看孙先生的时候,先生说了,我们这些人每一个好的,固肾养精你也需要,喏,这是你的那份,孙先生托我给你带过来,用不用在你,以后力不从心的时候不要埋怨。”

    李泰一下子笑的从躺椅上掉下来,指着云烨说:“那天好大的一包药都被咱们喝完了,你真的又去找孙先生要药材去了?”

    “给承乾要药材是顺路,主要是去找孙先生看一味药,是一味蘑菇,有毒,皇宫里还有三颗,就在一个废弃的宫殿里。必须拿到手,这东西就不该在皇宫里。”

    李承乾的笑容一下子没了,小声的对云烨说:“你抢走的那个舞娘真的是那个女人?”

    云烨点点头,李承乾苦笑着摊摊手对李泰说:“你看的那个美女是我们家的长辈,幸好被烨子抢走了,要是被你抢走,我看你就没什么脸面见人了。”

    “我抢走也只能当祖宗供着,现在她是我家的供奉,人家在皇宫里藏了一点毒药,我们得拿出去,这是她成为供奉之后说的第一个秘密,我们小心些,不敢让人发现。”

    李承乾点点头说:“这样也好,在云家安安稳稳的把一辈子过完也不错,说到底是皇家对不起她,她这个样子不一定比在皇宫里差,是祸是福,现在谁也说不定。”

    李泰也跟着点头,这个女人既然能把毒药的藏身之处说出来,就是想和皇宫再无一丝牵绊,彻彻底底的了结这段孽缘。

    自从万民殿建好,太极宫就归了李渊,原来的住处很快就空空荡荡的,李渊喜欢把自己所有的女人仆人都拢在一出,所以现在太极宫塞了个满满当当,那些代表痛苦记忆的宫殿就再也没人去了。

    靠近宫墙的一个院落尤其荒凉,荒草都要没过膝盖了,到处都是蛇虫鼠蚁的踪迹,门窗半掩着,地上的尘土铺了厚厚一层。大白天的就让人脊背发凉。

    “大哥,皇宫里怎么还有这么荒凉的地方,我以为我们受罚的地方就已经是最阴森的地方了,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所在。”

    云烨推开们,扑棱棱的飞出来一群鸟,一时间尘土飞扬,三个人往后连着退了好几步,等尘埃落定,才进了屋子。

    斑驳的几束光透过破烂不堪的窗户照进了屋子,里面很深,云烨站在黑暗处眨了一会眼睛,才适应里面昏暗的环境。

    一张宽大的锦榻显示着主人以前在宫中是何等的受宠,只可惜现在被老鼠咬的到处都是洞,云烨甚至能看到两只老鼠在鬼鬼祟祟的往外偷看。

    “烨子,快点拿,这个鬼地方我不想多待。”李泰捂着鼻子忍受着腐朽的气息,不停地催促云烨快点。

    床榻的对面就是一张梳妆台子,打开柜门,里面空空如也,好东西早就被太监宫女偷光了,云烨试着把面板往上抬一下,一块木板有些松动,移开那块木板,一个小格子出现在云烨的面前,里面放着三朵非常艳丽的蘑菇,还有一块半个手掌大小的玉佩,上面有云烨非常熟悉的三个铭文:白玉京!

    云烨呆了一会,就把玉牌抓起来抛给了李承乾,自己小心的用油布把蘑菇包起来,放进自己带来的小木盒子里。

    “烨子,这个玉牌上写的什么?我怎么这么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在我家,这样的玉牌我也有。据我所知这是第三面玉牌。”

    李承乾拿着玉牌翻来覆去的看,没有看出什么头绪,就把玉牌给了李泰,上面的布满了的点和圈圈,不管怎么看都像是小儿的涂鸦,找不到一丝一毫的规律。

    “烨子,这个玉牌还是给你吧,我俩弄不清楚,你那里还有两面,说不定能从中发现什么惊天的大秘密。”

    听了李承乾的话,云烨笑了起来,接过玉佩拿在手里抛了抛说:“什么秘密?白玉京?对于不可知之地的认知,我该是世界上最渊博的人,想去白玉京这没有半点的可能,如果是藏宝图,你我人世间的钱财都揽不过来,谁有工夫去找它们,就算这里有一百万两黄金那又如何?这么多的黄金进入大唐,只会带来灾难,市场自然会调整供需,不管有多少黄金进入市场,到最后增加过的黄金总量买到的东西和增加前没有多少区别,如果我们不是国家的统治者,还能从中牟利,现在,国家就是我们的,你打算去坑谁?承乾,在你没有准备发行新钱之前,我们痛恨那些随意的把大量的铜钱埋进土里的人,因为我们需要铜钱进行市场流通,现在没必要了,大唐今后不再有什么钱荒的问题了,必要的时候钱庄的汇票也是钱,黄金,白银只不过是你发行钱币的资本,有多少黄金白银就发行多少汇票,这是必须遵守的一个原则,钱少了,百姓们不方便,就会恢复以物易物的习惯,钱多了也不好,原来卖六文钱的粮食就会涨到八文,十文。所以啊,承乾,青雀,闲着没事当成一种爱好去寻找其中的秘密是一件很好玩的事,但是把主要精力放在这上面,愚不可及。”

    一番话把刚才还兴奋莫名的李家哥俩说的兴致全无。玉牌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说不定是祸害,谁都没兴致再去多看一眼。

    “这东西给娘娘吧,我们三个满皇宫乱窜总要有一个合适的借口,毒药的事情不能说,好不容易把那个女人安置好,因为毒药再给弄死就太不值了。”

    玉佩又抛给了李承乾。云烨看到梳妆台边上挂着一个古老的树皮面具,画工粗糙,但是面目狰狞,两只白牙露在外面,很像傩戏的面具,被天魔姬挂在这里。一定是心爱之物,云烨就把面具取下来,吹掉尘土,三个人意兴懒散的出了院子,说说笑笑的准备回东宫,李承乾家里有登州送来的新鲜海参,准备做上一大锅,三个人喝点酒。




    *第二十七节 富人就该努力的花钱
    
    如果皇宫是一个巨大的蜘蛛网,长孙无疑就是网中间那只硕大的蜘蛛。有意无意的出现在哥三回东宫的路上,身边跟着好些个爪牙,看那个小声禀报的太监就知道这家伙是一个多嘴多舌的狗仔。

    李泰在母亲面前最受宠,见到有人出卖自己那里管得了许多,没说话,就上去先把那个太监踹了好几脚,然后鼻子朝天表示自己很生气。

    撒娇这种事一向都是小儿子的专利,老大就没有这种资格,李承乾笑着对母亲说:“母后,孩儿与青雀,小烨闲着没事,在废园里走走散散心,没想到真的有收获,您看看,就是这东西,您以前常说好东西都被小烨得到了,现在好东西咱家也有。”

    在长孙不解的目光中,李承乾从袖子里拿出那面玉牌递到母亲手上,长孙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这东西不管真假,她都不喜欢,仙人之说过于虚无,没听说有谁得逞的,丈夫已经做到了世间权势的巅峰,再进一步就是长生不老了,多少皇帝都栽在这件事上,求仙不成反而沦为笑柄,越是英明的皇帝就越是相信神仙的存在,丈夫经常流露出人生苦短的意向,她对这个问题很是警惕,想做明君,首先就不能求仙,人只要一问道求仙,就会漠视身边的一切事物。

    长孙脑子里电光火石的在运转,随便把玉牌翻看了两下,就给了云烨说:“不错的古玉,就是雕工差点,赏你了,远远地就听见你们三个说要去吃海茄子,如果云烨下厨的话,多加我一个不多吧?”

    云烨无奈的把玉牌握在手里,正想说话,远远地看见李二走了过来,就快速的把牌子藏起来,长孙无所谓,李二看到就会发飙,一个探险队说不定就会立马被组成,如果自己是队长那就惨了。

    “青雀,你的小性子也该收收,和一个宦官计较什么,他给你母后报信也是职责所在,下回不要这样了,云烨,把皇后给你的东西拿给朕看看,怎么,在皇宫里找到的东西朕看一眼都不成?”

    万般不情愿的把玉佩给了李二,只见他很新奇的在手上把玩,翻过来覆过去的看,甚至对着太阳看看玉石里有没有夹层,一个堂堂的帝王,举着一块玉佩看太阳样子非常的古怪,长孙扶着李二,担心他一会看得头晕了摔倒。

    “不是要去吃海茄子么?朕也去。”李二把玉佩握在手里看样子不打算还了。

    偷偷的把木头盒子塞给李承乾,让他藏好,云烨自己去厨房做海参,自从上回云烨做过海参,李承乾吃过之后就对这东西念念不忘,登州刺史元大可想要帮着登州百姓卖海产,就必须想要培养一大批喜欢吃海鲜的人,听闻太子殿下有这个嗜好,一叶轻舟日夜不停地赶往长安,就是这样,到了长安后,活着的海参十不余一。

    个头大,身子肥,看着就招人喜欢,早就褪尽了泥沙,内脏也吐出来了,这东西不需要费太多的精力,葱烧海参本来就是一道大菜。

    云烨最不耐烦做一小盘子,一小盘子的菜,他最喜欢的就是做一大盆,身边全是吃货,尤其是皇后娘娘,上回她在家里吃扣肉的场景云烨那是历历在目。

    五个人吃这一盆子应该够了吧?云烨看着洗脸盆一样大的瓷盆子,喃喃自语,配上珍珠米饭,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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