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历史电子书 > 唐砖(1-21卷) >

第306章

唐砖(1-21卷)-第306章

小说: 唐砖(1-21卷)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只想多喝两杯。

    黑黑的罐子里不知道是什么酒,酸酸的,甜甜的后劲还不小,就是一群人围着一个罐子用芦苇吸着喝不太卫生。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谁去管明天的事,做了好几年的骗子,还不允许我放纵一回,做点真事?

    篝火映红了脸庞,巨大的月亮也出来了,老人笑得和蔼,不时地拍拍云烨的肩膀,夸一声正在抢酒喝的旺财一声“好马”。

    姑娘们围成圈子,踏着蟒皮鼓鼓点跳舞,很简单,跺脚,迈步,摇脑袋,小伙子打着旋子在周围相和,宽大的裤腿灌满了风,像两个很粗大的罗卜,云烨就把他叫萝卜舞,汉人男子扭腰甩袖子的舞蹈现在一比比简直就不堪入目,那就不是男人跳的舞。

    哟哟两声之后,姑娘们解开头发,疯狂的上下甩头,长长的头发就像一波接一波的海浪,小伙子旋转的更加起劲,高高的跃起,在空中做各种动作,娴熟而优美。

    老头子捋着胡子指着月亮对云烨说:“小郎君,为什么低着你的头?为什么锁着你的眉?多美的月亮啊,拜月的时候为什么不去跳舞?那里有美丽的姑娘。”

    其他的老人也在催促,几个壮小伙子一提就把云烨提走了,一群人围着他蹦蹦跳跳,不得不说,他们的舞蹈原始而美丽,云烨努力的打着旋子,没有人家高,也没有人家优美,看起来不像雄鹰,更像一只被抛飞的蛤蟆。

    都在笑,小伙子笑的从半空里掉下来,姑娘们笑的弯下了腰,老人捶着地嘴里的酒都喷了出来,云烨也在笑,不顾一切的打着旋子,当最后一丝力气耗尽,依然趴在地上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

    好心的姑娘们把他扶起来,指着依然大笑的小伙子们大声指责,还把云烨的头发解开,让他和自己一起跳摇头舞。

    头发一般的长,甩起来很带劲,左手拉着一个姑娘,右手拉着一个姑娘,后面还有小气的小伙子们不时地挤一下,撞一下,跌跌撞撞的跳舞自然不会好看,却很痛快。

    鼓停则舞止,瘫倒的不止云烨,许多的姑娘也瘫坐在地上,小伙子热汗淋漓,有胆大的抱起姑娘就跑了……

    老人们把云烨拖回座位,酒坛子立刻就递了过来,大口的吸着酒浆,酒浆如同涓涓细流,心肺间一片润泽。

    **是不会断的,气才喘匀,歌声又起,有山的地方歌声总是辽远宽宏的,西北的信天游,这里的转山歌,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嗓子就唱不出来山的韵味,黄土的厚重。

    都说圆月的时候人总是会发*,就和狼喜欢啸月是一个道理,姑娘的声音如黄鹂婉转,犹如百鹊齐鸣,清脆而婉转,小伙子的歌声雄浑而高亢。歌声相和,犹如黄鹂与大鹏齐飞,高傲的大鹏扶摇直上,温顺的黄鹂居然也能相随相伴。

    头昏眼花之际,就到了云烨唱歌,转山歌,从字义上就知道是要大家转着唱歌,一个不能少,想推出去,继续装傻,却发现唯一能推的对象旺财,已经四脚朝天的躺在地上耍酒疯,没退路了,比窦燕山遇到鳄鱼强不到那里去。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低沉哀伤的歌声响起,谷场顿时安静下来,他们从来没有悲伤地歌曲,只有爱情和甜蜜。

    云烨的思绪又飞回了那个繁华的时代,岁月的变迁,时光的逆转,让他不得不重新做一回人,重新从零开始,自己追求的理想处处碰壁,自己与整个大唐格格不入,不论自己如何努力,强大的世俗力量总是让自己回到起点,愤怒油然而生,自然也会带进自己的歌声里。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一句云烨连续唱了四五遍,直到哽咽不成声为止。

    善良的人总是多情的,小伙子沉默了下来,姑娘们泣不成声,老人围着云烨低声安慰他,没有人责怪他搞坏了拜月会,没有人因为他是一个陌生人而对他有一丝的排挤。

    一个黑黑的少年上来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长串的话,老头子笑呵呵的说:“蒙鲁说了,你很可怜,你可以追求蒙娜,只是你要高兴起来,哭泣的汉子追求不到蒙娜的,把握机会哟,蒙娜可是寨子里最美的姑娘。”

    “尊敬的长老,请你告诉蒙鲁,蒙娜那样美丽的女孩子,只有他这样的勇士才能保护好,我是一个懦夫,没资格去追求美丽的姑娘。”看着惴惴不安,向那个头上首饰最多的姑娘陪着笑脸,云烨不这么说,还说什么。

    听到长老的翻译,小伙子明显松了一口气,怪了,小伙子没事,姑娘却冲上来在云烨的胫骨上重重的踹了一脚,很疼,自从被窦燕山绑架到南诏,他的耐疼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虽然想哭,想大喊,该死的姑娘你木头底子的鞋子,踹在干骨头上,谁受得了,她一定经常用这招,小伙子满脸都是同情之色,还有些害怕,手不自觉的摸摸自己的胫骨,看来没少挨。

    没事,小姑娘的一脚而已,大爷忍得住!脸上布满了最和煦的笑容,只是眼角有点抽,姑娘大怒,从来没有人能在她的脚下全身而退,见云烨好像没感觉,山里的姑娘从来都是不信邪的,所以又踹了一脚……

    双腿残废的云烨被老人们迅速的抬了回来,安慰性的把酒罐子塞给他,抱起来猛喝,芦苇管子太细不得劲,挨了第二脚,就轰然倒地,钻心的疼,这样的姑娘王八蛋才会喜欢,满腹怨念的云烨唯有高歌:何以止疼,唯有杜康!

    止疼药喝多了就和旺财一个模样,高处的火堆熄灭了,地上的火堆也熄灭了,小伙子全部抱着姑娘跑了,几个老家伙,还有几个中老年妇女摇摇头,用两个担架,把云烨,还有旺财抬回了寨子……

    早晨一睁眼,双腿依然传来钻心的疼痛,拉起裤管一看,两处泛着黑色的淤青,这姑娘下脚太重了,昨天不就是谦让了一下么,难道说,昨晚要是勇往直前的把她抱在怀中,然后去草堆后面一趟才能免去这两脚之灾?

    顾不上许多,找点草药好好治治才是王道,虽然不是重伤,可是很疼!

    一瘸一拐的走下竹楼,旺财躺在草堆里依然睡得香甜,厚厚的嘴皮不停地翻着,似乎还在回味酒的味道。

    拍了旺财一把,一匹马懒成这个样子也算是奇葩了,它艰难的抬起头半眯着眼睛看看云烨,嘴里秃噜一声,又一头倒了下去,还把耳朵塞进干草堆里。

    指望不上了,只好自己去找些草药,没出寨子,就看到长老背着竹篓拎着一把锄头从外面走进来,看到云烨哈哈的笑着说:“远方的客人,你昨夜睡的可好?蒙娜踢人可是受她母亲的遗传,我当年就没少挨踢,哈哈,幸亏我们这里有药材,要不然会疼好几天。”说着话从背篓里拿出一株植物,连带着根须,每株长三个叶柄, 每个叶柄生了七个叶片,这不是三七,还能是什么?最少长了十年。

    药草里的金不换,补气人参第一,补血三七第一,云南白药里的主药,有了它,白药重现于世,就不遥远了。

    “老人家,这是一种极好的药材,治疗跌打损伤有奇效,只要这里有这种药材,寨子里的日子就会好很多。”

    长老叹息着摇摇头说:“好日子不是我们说了算,也不是你说了算,我们光有祝福是不够的,我们原来的王,在长安病死了,光明之王把女儿嫁给了他,还有了一位可爱的王子,可是这位公主殿下就不管事情,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了贪婪的冯家管理,原来我们每个月都会有拜月会,现在只有半年才能举行一次,粮食,他们总是要粮食,这次粮食才下来,就被他们拿走了一大半,寨子里就要饿肚子了,大家一起说在挨饿之前,再快乐一次,这才有了这次的拜月会。听说冯家的人正在向公主求亲,要做小王子的父亲,他家的三个儿子抢着向公主献媚,想要做我们的王。”

    “听说公主手下不是有很多的强大战士么?怎么会容许他们放肆?”

    “公主的手下坐着大船去了大海,只剩下两百名武士,所以不敢动。”

    “你们喜欢公主么?”

    “喜欢,那些强大的武士在这片土地上烧杀抢掠,是仁慈的公主制止了他们,把他们打发去了大海,这里才有安宁的日子可以过。”

    “长老,我说你们马上就会有好日子过,你信是不信?”。





    *第二十节 探路

    回到竹楼,长老捣碎了三七的根茎,包在云烨的双腿上,虽然笑意盈盈,眼底深处却有浓浓的担忧之意,欢快的日子过去了,剩下的就要考虑如何度过这段漫长的饥饿时光,僚人总是先享受,而后接受苦难,寨子里普普通通的年轻人是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他们总是认为长老会用智慧处理好一切事物。

    可惜这回长老面对的不是愚蠢而又遵循古老规矩的图王,以前还可以通过蒙骗等手段让土王免去自己寨子的贡献,毕竟土王从来都只娶自己的姐姐或者妹妹,绵延了好多年,到了这一代土王,长老总是能够轻易地应付土王,不需要花费太多的精力。

    土王或许是一只愚蠢的土狗,只要嘴里有食物,就不会无谓的狂吠,可是冯家不同,冼夫人的威名传扬天下,冯盎勇力天下无双,一箭定昂山的名头,岭南之地谁人不知,哪个不晓,他的儿子虽然多,却没有废物,如果再想通过小聪明解决问题,就没有那个可能了,仓库里的粮食不多了,谁能想到才丰收,就要饿肚子?

    长老的手艺很好,两片大树叶绑在云烨的胫骨上像是两只绿色的护腿,美观而舒适。僚人从大自然里学到了如何创造美丽,并且把它们变成自己独特的文化,没有文字,却有美轮美奂的图案,这些图案无处不在,衣服上,头饰上,装水的陶缸上,盛饭的木碗上,神灵的脸谱上都有那些图案。

    就像语言不是最好的交流方式,笑脸才是,图案就是他们的笑脸,随便拉出一个孩子,都会告诉你每一个图案的含义。

    长老背着云烨送给寨子的礼物去了邕州,安排完寨子事务就匆匆走了,一刻都等不及,带回来粮食才重要。邕州是去年大唐皇帝才命名的,以前大家都叫晋兴,带去的还有一块小小的玉牌,上面刻了字,长老并不认识,他的汉语还是当年去给隋朝进贡时跟着老土王在大兴鸿胪寺学的,土王学不会,作为领地里最聪明的长老,就没有问题,一年时间就学会了这种世界上最难学的语言,可惜不识字,也不会写,如果他识字,就会看到玉佩上刻着云氏之主四个字。

    公主的行宫就在三百里之外,云烨却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准备先看看,看看现实和自己想象的有多远,刘进宝就在公主府里看护自己的儿子,找他来问问不就一切都清楚了?如果李安澜被权力迷昏了头,认为依靠冯家就可以自立,那么云烨会立刻带着自己的儿子,赶回长安,云家所有的人也会撤离这片土地,岭南之地就随她去折腾,就当是为自己生儿子的报酬。

    如果还有其他原因,云烨觉得做一回奥德赛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冯家,欺人太甚!以前云烨觉得手上沾血是一件很糟糕的事,自从被窦燕山熏陶过后,他不再认为杀个人有什么不对,现在的国情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4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