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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我的回忆-第2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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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其间,从未惊动这位房主人。有一次我们正在威金斯基房间内举行会议,楼下突然来了 
一些租界的外国警官,我们颇为不安。威金斯基却处之泰然;他说,这些警官不过是房主人 
的宾客,他们常有往来。所以在这里开会,只要大家来时没有暗探跟踪,就很安全。由此足 
见威金斯基那时在上海已获得白俄的掩护。 

    我们的会议由陈独秀先生任主席,他每次都准备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提出讨论;与会者 
也都可以随时提出议案,会议进行得颇有效率,民主气息也相当充分。威金斯基虽发言最多, 
但从不以“共产国际”的帽子,来左右会议的决定。他总是表示尊重多数的意见;这与已往 
马林的盛气凌人大有区别。 

    当时,中共中央,尤其是陈独秀先生,很重视提高中共中央的领导权力闻题;也不喜欢 
苏俄人太多干涉中共内部的事务。在中共内部,北京、广东两个区委会,历来有些独立自主 
的倾向;它们有时候甚至不尊重中央的指示,而根据当地的实况,或者经加拉罕(在北京)、 
鲍罗庭(在广州),直接获知共产国际的意向,作出与中央指示并不完全一致的决定。尤其是 
广东区委在“五卅”后向中央的报告中,往往以鲍罗庭的意见,作为不尊重中央指示的根据。 
这引起了陈独秀先生的不快。他常在会议上表示:广东区委似乎有了鲍罗庭的意见,就可以 
不尊重中央了。在这一点上,威金斯基与中共中央站在同一立场,他表示任何损害中共中央 
的统一领导的行动,都是不应该的。 

    第四次代表大会后的中共中央组织日趋庞大,会议更是频繁;一切事务,就得循着组织 
的体系,经过复杂的手续来处理;陈独秀先生的权力也就因之扩大了;甚至各地方组织的负 
责人亦多由中央委派。接着,中共内部,所谓实际工作派和留俄留法书生派之间,也出现了 
互相磨擦的倾向。 

    陈独秀先生以中央书记的身份领导中央秘书处,并兼任组织部部长。中央秘书处主管行 
政事务,设秘书一人,受书记的指挥,总揽各项工作。这个职务最初由一位姓任的同志担任, 
不久就由自法返国的王若飞接替。秘书处之下分设文书、财务、发行、交通四部分。中央的 
一切决定均由秘书处作成正式文件,分送各地方组织遵办。财务是完全秘密处理,并不提交 
中央会议讨论。当时中共经费主要是倚靠共产国际的支持(党员所捐只占小部分),由陈独秀 
先生根据需要与威金斯基商定。 

    陈独秀先生所兼任的中央组织部,较以前也大为充实。以前党员人数很少,组织部工作 
简单;到了第四次代表大会以后,党员数达千人,且还在增加之中,组织部的工作才开始繁 
复起来。这时组织部内有党员调查登记、工作分配、党员训练等三部分。一切人事的调动, 
均由陈独秀先生以组织部长的名义,提交有关的会议通过任命。 

    中共中央的宣传工作也同样繁重了,彭述之任部长;他有一幢三层洋房的办公室,负责 
指导党内宣传工作;包括通俗宣传、政治宣传及党员文化教育等工作。至于《向导》等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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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编辑,中共中央认为是其有政治指导作用的,由蔡和森、瞿秋白主编;其编辑方针直接由 
中央议定,不受宣传部的管辖。 

    我所领导的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也算得是人才济济。委员除我以外,有曾主持安源路 
矿工会(后来又扩大为汉冶萍工会②)的主角李立三、刘少奇;曾在北方主持工运因无法立 
足而来到上海的邓中夏;在武汉从事秘密工会活动的项英、林育南;出狱不久的李启汉和浦 
口铁路工会的领袖王荷波等。我任主任,主持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刘少奇助理。李立 
三则专负上海工会的领导责任。邓中夏那时在上海大学任教,负责物色青年知识分子参加工 
会工作。其余的委员多分赴各地指导工作。 

     “二七”失败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已不存在了,召集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的准备工 
作,就成了我们职工运动委员会的中心任务;目标在于建立全国总工会,以统一全国工运的 
领导。 

    此外,中共中央曾计议要增设军事部和农民运动委员会,但因无适当人选,搁置了一个 
时期。在“五卅”以后,先成立军事部,由我兼任部长。农民运动委员会则迟至一九二六年 
春才组织成立,这是后话。其他如妇女运动委员会等机构的组织与工作也都扩展了。社会主 
义青年团在一九二五年二月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已改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人数扩 
展至九千人,其中百分之三十为青年工人;此外则多系进步的知识分子,尤以青年学生为多。 
它的中央组织与工作自然也同样的扩展了。 

    中共这许多中央机构在上海地下存在着,自然要注意保密,于是中共中央开始建立了“交 
通”制度。各机构之间和各负责人员之间的联络,以及由外地来上海接洽工作者的招待、财 
物的运送等,均由交通人员负责。中央秘书处的交通人员也就因之日渐增加起来,由数人增 
至十数人乃至二三十人。 

    组织日益扩展的中共,在众民广土的中国,固然仍不过是一只“小麻雀”,但五脏确已俱 
全;因之,它的革命雄心已勃勃然而兴了。当孙中山先生在世的时候,中共的首脑们总觉得 
孙是老资格,须让他领先。现在孙已去世,而国民党右派正极活跃;马君武、冯自由等已另 
行组织国民党同志俱乐部;于是中共中央认为革命的统一战线的建立,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时 
候了。 

    实现这种雄心的首要条件是中共自身力量的壮大。因此,中共中央及其地方组织都在积 
极研究:如何征求党员、如何增强它的领导力量、如何统一工会的领导和扩大少共的组织等 
等问题。当时中共广东区委会已有了军事部和农民运动委员会的组织,中共中央自愧不如, 
急起直追,积极商讨如何在北方军队中展开活动,并将河南等地的红枪会转化为农民协会等 
等。一般说来,中共这时奋斗的目标,是力图壮大自身,以增强其在国民革命中的份量。 

    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中共也产生了内部的困难。当时,中共内部政见的分歧虽然缩小了。 
但在组织问题上,却滋生了纷扰。彭述之等要求继续扩大中共权力,主张中央集权。他们缺 
乏实际工作的经验,往往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条,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指责一般实际工 
作者忽视组织原则,保持着一种落后的“手工业式”的工作方法,不了解马列主义的理论, 
而依据一些零碎的经验行事。 

    彭述之等这种见解在党内得到有力的支持。首先是陈独秀先生左袒其说。陈先生这时是 
得心应手名符其实的“家长”,他没有了一九二四年五月扩大会议时那种愁眉苦脸的样子,而 
且初期的反对党魁制的议论也听不见了,似是要百尺竿头再进一步,成为无限权力的党魁。 
此外多数留俄、留法归来的同志,如在中央秘书处工作的王若飞(留法)、组织部秘书尹宽(留 
法)、少共书记任弼时(留苏)、上海区委书记王一飞(留苏)、上海区委组织部长罗觉(留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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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都或多或少的附和彭述之的主张;而且他们也时常捧着陈独秀先生的招牌发号施令。 

    不同意彭述之这种见解的,则是党内大多数实际工作者,他们不赞成中央过份的集权; 
主张党员在中央决定的原则之下,应有较多的活动自由。他们要求根据各地实况,来运用马 
列主义的原则。他们指斥彭述之等是不懂实况的书生,只会背诵马列主义的教条,专拿“中 
央指示”的大帽子来吓唬人。 

    中央委员中蔡和森、瞿秋白和我都支持后者的见解;尤其是我,常表示过份的中央集权, 
会扼杀一般同志的活力,因而被视为“实际工作派”的首脑。当时李立三、刘少奇、邓中夏 
等,与少共中央委员恽代英等以及众多的地方组织的同志,都或多或少的支持这种观点。 

    李立三尤其反对彭述之的作风。他是个热情奔放的汉子,只求工作实效,不惯组织的约 
束。他所主管的上海工运工作也多采取速战速决的行动。对于工作方案,要经历上海区委、 
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和中央工作会议屡次的商讨,许久才能解决,表示不耐烦。他老是以“急 
待解决”为理由,要求举行联席会议或另行指定一个行动委员会来处理。他更不愿听那些马 
列主义的说教,认为坐而论道只能贻误事机。他在上海工运中进行工作时不用说服的方法, 
而采取强迫的手段。他认为根据实际情况的行动是最重要的,甚么“中央集权”、“一知半解 
的教条”,都是废话。 

    在当时幼龄的中共,一切都是为了急赴事功,因而这种歧见未致演成严重的争执;但后 
来中共内部的一切纠纷,却多少与最早的这种分歧有关。不仅武汉时期的中共内部纷争是循 
着这个脉络而来的,即后来米夫派的王明、秦邦宪等,也多少继承着彭述之的衣钵,而后来 
毛泽东的“马列主义中国化”,则与当时的实际工作派,可说是一脉相承的。 

   ①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的中央委员的名单,我已不能完全记忆清楚。只记得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 

蔡和森、瞿秋白、谭平山、彭述之、罗章龙、项英、王荷波等十人是当选的。其中李大钊、罗章龙二人,当 

时在北京,谭平山在广东。   

   ②汉冶萍工会是由安源煤矿工会、汉阳钢铁厂工会、大冶铁矿工会联合组织起来的,为当时长江中部一 

带的主要工会。   

    第二章职工运动的复苏 

    由于工会组织的恢复,一九二五年春各地的罢工事件日益增多;而这年二月间上海日本 
纱厂工人的罢工,又是“五卅”运动之前,罢工规模最大的一次。 

    在列强之中,日本在华工业是首屈一指的,它利用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在中国境内开设 
了各种工厂。那时日本在中国境内所设置的纺织厂,共有四十一所,在上海一地即有三十七 
个厂。纺织业间的竞争相当剧烈。日厂资本既雄厚,又有不平等条约为护符,不惜采取降低 
劳动待遇的手段,来维持和增加利润;同时对中国民营的纺织厂;积极进行吞并和排挤。这 
些事首先引起纺织工人酝酿反抗,也引起中国工商界的愤怒。 

    日本纺织厂中资力最雄厚的是“内外棉株式会社”,它在中国有十六个厂;其中十一个在 
上海。中国工人在“内外棉”做工的境况之惨,简直如处地狱。工人分日夜两班,每班每天 
工作十二小时;众多的女工和童工,每天平均工资不过一角多一点(约五分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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