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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孔雀森林-第7章

小说: 孔雀森林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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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来球,振臂一挥,在清脆的锵声后,白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甩掉球棒,朝一垒狂奔,紧紧追逐我的女友——苇庭的背影。

第三章 YUM

升上研二,开始感受到写论文的压力。

但我跟苇庭的相处,丝毫不受影响,每周二的垒球也照打。

我们在同一间学校念书,又都住在学校附近,相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反而是彼此之间如果碰到要赶报告之类的事,才会刻意选择独处。

我知道苇庭喜欢浪漫,因此尽可能以我所认知的浪漫方式对待她。

不过只要我意识到正在做一件“浪漫”的事,便会出状况。

比方说,我将一朵玫瑰藏进袖子里,打算突然变出来给她一个惊喜时,

花却压烂了,而我的手肘也被玫瑰的刺划伤。

共撑一把伞漫步雨中,但风太大以致雨伞开了花,反而淋了一身狼狈。

冬夜在山上看星星时,我脱掉外套,跟她一人各穿一只袖子避寒,

但外套太小,我们挤得透不过气,想脱掉时却把外套撑破。

我买了一个冰淇淋蛋糕帮她庆生,但冰箱强度不够,蛋糕都化了。

蛋糕上用奶油写成的“可爱的苇庭”,“爱”字已模糊,

看起来像“可怜的苇庭”。

情人节当晚我带她去一家看起来很高级的餐厅吃饭,服务生说:

“我们客满了。请问有订位吗?”

“还要订位吗?”我说。

服务生的表情变得非常奇怪,脸上好像冒出三条斜线。

他应该是很惊讶我竟然连“情人节要订位”这种基本常识都没有。

虽然苇庭总是以笑容化解我的尴尬,但我还是会有做错事的感觉。

“没关系,你毕竟是选孔雀的人。”她总是这么说。

我越想摆脱选孔雀的形象,这种形象却在她心里越加根深蒂固。

我不曾吻她,顶多只是很自然地拉她的手,或是轻轻拥抱她。

不是我不想,而是我觉得那几乎是一种亵渎。

就像我如果走进旅馆的房间,看到铺得平整又洗得洁白的床单时,

便会觉得躺上去把这张床弄皱是一种亵渎。

我有病,这我知道,而且病得不轻。

所以每当看见她的漂亮脸蛋扬起甜美笑容时,我便不敢造次。

倒是有次打垒球时,准备接高飞球却被刺眼的阳光干扰,球打中额头。

所有人都笑我笨,只有她抚摸着我的额头,轻轻吹了几口气后,

趁大家不注意时亲了一下。

从此我开始矛盾,既舍不得她被球打中,又希望她也被球打中,

这样我便能亲她一下。

我常会幻想我跟苇庭的未来,幻想跟她以后共同生活的日子。

仿佛可以听到我在礼堂内对着穿白纱的她说出:我愿意;

也仿佛可以看到她在厨房切菜时回头看着我的笑脸。

也许会生几个小孩,看着小孩一点点长大,终于会开口叫我们爸妈。

不过我不敢吻她又该怎么生小孩呢?

没关系,这是技术性问题,我一定会克服的。

苇庭曾问我:梦想中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每天都可以看到你的甜美笑容。”我说,“这就是我的梦。”

“才不是呢。”她笑了笑,“你是选孔雀的人,不可能会这么浪漫。”

“我是说真的。”

“是吗?”她一脸狐疑,“如果你现在做一件浪漫的事,我就相信。”

我绞尽脑汁想了很久,想到的事都与浪漫沾不上边,只好说:

“我们现在往西走,到途中碰到的第一家电影院去看电影。”

“可是你待会儿还有课,不是吗?”

“不管了。”

“你要逃课?”苇庭睁大了眼睛。

我点点头,然后问:“这样算浪漫吗?”

“嗯。”她笑了笑,“就算吧。”

我载着苇庭一路往西,十五分钟后经过电影院,立刻停下车。

拉着她的手走进电影院,发现上映的是恐怖片。

片名叫:《我的爱人是只鬼》。

我相信苇庭一定不会认为看恐怖片是件浪漫的事,

所以我不知道她是否相信我的愿望就是每天都可以看到她的甜美笑容。

但对我而言,那确实是我的梦想,它是否浪漫并不重要。

苇庭是个好女孩,我深深觉得能跟她在一起是老天的眷顾。

因此我很珍惜她,想尽办法让她脸上时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个很容易因为一些小事情而开心的人,取悦她并不难。

苇庭的脾气也很好,即使我迟到20分钟,她也只是笑着敲敲我的头。

我只看过一次她生气的表情,只有一次。

第三章(2)

那是夏天刚来临的时候。

我停在路口等红灯,眼睛四处闲晃时,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她距离我应该至少还有30公尺,但我很确定,她是刘玮亭。

毕竟我太习惯看着她从远处走近我的身影。

我心跳加速,全身的肌肤瞬间感到紧张。

她越来越靠近,只剩下约10公尺时,我又看到她的眼神。

她的眼神依然空洞,仿佛再多的东西都填不满。

不知道是因为心虚、害怕,还是不忍,我立刻低下头不去看她。

再抬起头时,只能看见她的背影。

望着她越走越远,而跟她在一起时的往事却越来越清晰。

直到后面的车子猛按喇叭,我才惊醒,赶紧离开那个路口。

“你知道……”我一看见苇庭便吞吞吐吐,最后鼓起勇气问,

“刘玮亭现在在哪里?”

“嗯?”她似乎听不太懂。

“你的学妹,刘玮亭。”

“哦。”苇庭应了一声,淡淡地说,“去年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可是我刚刚好像看见她了。”

“那很好呀。”

“如果她考上台大,人应该在台北,我怎么会在台南遇见她呢?”

“我怎么知道。”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这需要大惊小怪吗?”苇庭说,“即使她考上台大的研究所,

她还是可以出现在母校附近吧。就像你是成大的学生,

难道就不能出现在台北街头吗?”

我听出苇庭的语气不善,赶紧说了声对不起。

她没反应,过了一会才说:“为什么你这么关心她?”

“不。”我赶紧摇手否认,“只是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而已。”

“我很久没有她的消息了。”苇庭叹口气说,“她应该过得还好吧。”

“希望如此。”我也叹口气。

苇庭看了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从那天以后,我知道在苇庭面前提起刘玮亭是大忌,

但也从那天以后,我又常常想起刘玮亭的眼神。

毕业时节又来到,这次我和苇庭即将从研究所毕业。

苇庭毕业后要到台北工作,而我则决定留在台南继续念博士班。

搬离研究生宿舍前,刻意跟机械系室友聊聊。

平常没什么机会聊天,彼此几乎都是以研究室为家的人。

我想同住一间寝室两年,也算有缘。

“我突然想到一个心理测验,想问问你。”他笑着说,

“你在森林里养了好几种动物,马、牛、羊、老虎和孔雀。如果有天

你必须离开森林,而且只能带一种动物离开,你会带哪种动物?”

“孔雀。”我回答。

他瞪大眼睛,上上下下打量我后,恍然大悟说:

“你就是那个选孔雀的人!”

“喔?”

“我们一起上过课,性格心理学。”他说,“难怪我老觉得看过你。”

我笑了笑,也觉得恍然大悟。

“你选什么?”我问。

“我选牛。”他说,“只有牛能确保我离开森林后,还能自耕自足。”

“你确实像选牛的人。”我笑了笑,又问,“那你毕业后有何打算?”

“到竹科当工程师。”他回答。

“然后呢?”

“还没仔细想过,只知道要努力工作,让自己越爬越高。你呢?”

“念博士班。”我说。

他似乎很惊讶,愣了半天后终于下了结论:

“你真的不像是选孔雀的人。”

连他都这么说,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

由建筑的样式和材料看来,应该是四十年左右的老房子。

这房子在很深的巷弄里,有两层楼,占地并不大。

楼下有间套房,还有客厅和厨房;楼上也有个房间,房间外有个浴室。

房子周围有大约一米五高的围墙,围成的小院子内种了些花草。

这房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楼梯并不在室内,而是在院子旁围墙边。

楼梯是混凝土做的,表面没做任何处理,保留了粗犷的味道。

经过长年风吹日晒雨淋,显得斑驳而破旧,有些角落还长了一点青苔。

屋主把楼下的房间稍微清理一下,然后把所有杂物堆在楼上的房间。

因此他虽然把整个房子租给我,但只算我楼下房间的房租。

房租便宜得很,我觉得很幸运;惟一的缺点是楼上看起来有些阴森。

不过这没关系,我考虑把它借给电影公司当做拍恐怖片时的场景。

第三章(3)

苇庭在我搬进这里后的第三天,离开台南,到台北工作。

她走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过日子。

不知道该吃什么、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入睡,

更不知道该如何不想起她。

相聚的时间突然变得珍贵,我开始后悔不够珍惜以前的每次相聚。

我空闲的时间比较弹性,星期三或星期四都有可能,

但她空闲的时间一定是假日,而且假日也不一定空闲。

刚开始分离时,我大约每两个星期上台北找她。

我们会一起吃个饭、逛逛街、看场电影、出去走走。

后来这种时间间距慢慢拉长,变成一个月,甚至更久。

如果你每天看着一棵树,即使连续看了一年,可能也看不见树的变化。

但如果你每10天或是每个月才看一次树,你可能会发觉:

树干粗了、树枝长了或弯了、叶子多了而且颜色变深了。

我每次看见苇庭时,都有这种感觉。

甚至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棵树已经变得陌生。

有次我到台北找她,那天下着雨,打算出去走走的念头只好作罢。

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面餐厅吃饭,餐厅内几乎不亮灯只在餐桌上点蜡烛。

苇庭一定会认为很浪漫,但我觉得点那么多蜡烛只会让空气变糟而已。

微弱的火光中,她显得娇艳,有一种我以前从没看过的美。

离开餐厅后,我撑起她的伞,她的伞有些小,于是我们靠得很紧。

我很讶异她似乎变高了,低头一看,才发现她踩了双高跟鞋。

可能是她穿高跟鞋的关系,我已经不容易掌握她走路的速度,

只得快一阵慢一阵地走,以配合她的步伐。

以前在台南时,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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