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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北回归线-第7章

小说: 北回归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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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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