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文学电子书 > 北回归线 >

第37章

北回归线-第37章

小说: 北回归线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过了一刻钟,我觉得非常急躁不安,我走进里屋看完了放在桌上的一封信,信上没有什么内容,是一封情书。在浴室里我查看了架上所有的瓶子,一个女人使自己身上香气袭人的各种玩艺儿她都应有尽有。我仍希望她会回来,给我另外五十法郎的货,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仍不见她的踪影。我心慌了,也许楼下真有人快死了。我糊里糊涂地穿起衣服来,我想这是出于一种保护自己的本能吧。系腰带时我突然想起她是如何把那张一百法郎的票子装进钱包的,情急中她把钱包塞进衣柜上层了,我还记得她的动作——踞起脚尖要够到那层。不到一分钟我就打开衣柜摸到那只钱包,它还在老地方。我急忙把它打开,看见我那一百法郎稳妥地藏在绸子夹层之间。我把钱包放回老地方,穿上外衣和鞋子溜到楼梯平台上仔细侧耳听了一阵。什么都听不到,天知道她到哪儿去了。我马上又回到衣柜前摸出她的钱包,装上那一百法郎和所有零钱。我无声地关上门,轻手轻脚地下楼,一到了街上我便使出吃奶的力气尽量快走。到布尔东咖啡店那儿我停下吃点儿东西,妓女们在这儿放肆地用东西投掷一个吃饭时睡着了的胖子。这个胖子睡得很死,还在打鼾,不过他的颚仍在机械地上下活动。这个地方闹哄哄的,有人在喊“开车啦”!接着便是一阵有节奏的僻僻啪啪乱扔刀叉声。胖子睁了睁眼,傻呼呼地眨眨眼,脑袋又向前倒在胸脯上了。我仔细把那一百法郎的钞票放回表袋里,数了数零钱。身边的嘈杂声越来越大,我无法确切忆起是否在她的执照上看到“一级”的字样。至于她妈,我根本不关心,我希望现在她已经死掉了。如果这姑娘说的都是实话那才怪呢,她太好了,好得叫人不敢相信。“快点,亲爱的……快点!快点!”还有那个说“我的好先生,你的面容真慈祥”的傻子,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在我们停下的那个地方的旅馆里租了一个房间。

第12节

夏天快过去时,菲尔莫邀我去同他一起住,他在迪普莱克,斯广场附近有一套俯瞰骑兵兵营的工作室公寓套间。自从上回到勒阿弗尔小游一趟回来后我们经常见面,若不是菲尔莫我真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哪里,很可能早就死掉了。他说,“都是那个小婊子杰基,要不我早就邀你来了。我无法甩掉她。”

我只有笑笑。菲尔莫总是这样,他有勾引无家可归的婊子们的天才,最后杰基总算自动走了。

多雨的季节来临了,这是使你沮丧、心情不愉快、漫长而又沉闷地长膘、下雾、阴雨连绵的季节。冬天的巴黎真是一个可恶的地方!这种天气侵蚀进你的灵魂,使你变得像拉布拉多海岸那样光秃秃的。我不无焦虑地注意到唯一的取暖设备是工作间里的小炉子,不过这儿还算舒服,从工作间窗子里还能看到极美的景致。

早上菲尔莫粗暴地摇醒我,在我的枕头上留下一张十法郎的票子。等他一出门我便又躺下睡个回笼觉,有时一直躺到中午才起来。没有什么急着要做的事,除了这本有待写完的书,而且这也不大叫我伤脑筋王充(27—约97)东汉哲学家。字仲任,会稽上虞(今,因为我早就知道反正谁也不会接受它的。但是菲尔莫却被它深深打动了,每天晚上他胳膊底下夹着一瓶酒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桌前看我写了多少页。

起初我还挺欣赏他的热情,后来再没什么好写的,看到他乱翻,看我又写了些什么,我便非常不安,他还以为我能像水龙头流水一样流出东西来呢。没有东西拿给他看时,我的感觉正与受他庇护的婊子一模一样。我记得他常常谈起杰基,“只要她随时给我脱光就行了。”如果我是女人我倒是很乐意为他脱光衣服,那样总比提供他等着看的稿子容易些。

不过他努力要叫我过得舒服,食物和酒总有的是,他还不时执意要我陪他去跳舞。他很喜欢去奥德萨街一个黑鬼们聚会的场所,那儿有一个好看的黑白混血儿,她偶尔跟我们一起回家来。使他不快的是找不到一个爱喝酒的法国姑娘,她们都太清醒,无法使他满意。他喜欢带一个女人回工作室来,同她痛饮一番再干正经事。他还喜欢叫女人以为他是艺术家,由于他租的房子是一位画家的,要造成这样一种气氛也不难,我们在大柜里找到的油画很快便挂得到处皆是,一幅尚未完成的画引人注目地装在画架上。遗憾的是,这些画全是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它们给人造成的印象通常都不大好。讲到欣赏绘画,一个妓女、一个看门人和一个内阁部长的艺术趣味没有多大差异。后来马克·斯威夫特开始定期拜访我们,旨在替我画像,这件事使菲尔莫颇为高兴。菲尔莫极崇拜斯威夫特,说他是天才,他亲手绘的画没有一件不带点儿残忍的味道,可是至少他笔下的人或物还能使你认出画的究竟是什么。

应斯威夫特的要求我留起了胡子,他说我脑袋的形状需要留胡子。我必须坐在窗前,背后就是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他还要把打字机也画上。在此期间克鲁格也养成了来串门的习惯固等编撰。六卷。汉建初四年章帝主持会议,讲议五经,作,他坚持认为斯威夫特根本不懂得绘画。看到画上的物体失去了比例他极为恼怒,他毫无保留地信奉自然法则。斯威夫特却根本不理会自然,他只要画出脑子里想的东西。不管怎样,现在斯威夫特使我的画像装在画架上。尽管样样都不成比例,甚至一位内阁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颗人脑袋、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人。看门人却真的对这幅画产生了很大兴趣,她认为画得惊人地像我本人,也赞赏在背景中画出埃菲尔铁塔的主意。这种宁静的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对邻近区域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夜间其彻底的污秽和悲哀被我觉察以后。

朦胧中那么迷人、那么安静的小广场在黑暗降临后竟会显出最阴沉、最险恶的特性。那边是围住兵营一侧的又长又高的墙,常有一对恋人靠着墙偷偷拥抱——常常是在雨中。看到一对恋人靠着一座监狱的大墙、在昏暗的街灯下拥抱真叫人觉得压抑,仿佛他们已被人逼到绝境了。兵营院墙里的情况同样叫人丧气,下雨天我常站在窗前看底下的活动,那简直就像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无法理解,他们居然根据作息时间表做每一件事,可是这个时间表准是由一个疯子制定的。他们在泥泞中挣扎,军号吹响了,战马在冲锋陷阵——这一切都在四堵大墙之内进行,这是模拟的战斗,参加者是一大群玩具士兵,他们对学习如何杀人、擦靴子和用马梳梳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整个过程都是十分荒谬的,不过是谋划中的事情的一部分罢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们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他们搔痒,手插在口袋里走来走去,抬起头看天,一个军官一走过来他们就啪地碰碰脚跟敬礼。

我看这儿就是一座疯人院,连马匹也有几分傻气。有时他们把大炮拖出来喀嚓喀嚓在街上游行,人们驻足呆呆地望着他们,称赞他们的漂亮军衣。我却总觉得他们像一支正在撤退的军队,他们身上有股寒酸气,衣着邋遢,垂头丧气,他们的军衣穿在身上太肥大,他们作为单个人时具有的惊人的敏捷灵活气息也一扫而光。

太阳出来后情况就全然不同了,他们眼神里有一线希望,走路精神多了,还表现出一点儿热情。接着景物的色彩都变得鲜艳了,他们又摆出法国人特有的小题大做、无事生非的派头。他们在街角的小酒馆里愉快地边喝酒边聊天威”。,军官们也显得更有人味,也许应该说更有法国味。太阳一出来巴黎的任何地方都很漂亮,若是哪一家小酒馆放下遮太阳的篷布,在人行道上摆上几张桌子,在酒杯里倒上颜色鲜亮的饮料,那么人们的人情味就很浓了。太阳普照时,他们就是人,天下最好的人!他们那么聪明,那么懒洋洋的,无忧无虑!把这样一个民族赶进军营里去,叫他们一遍遍操练,封他们当列兵、中士、上校及诸如此类的事真是罪孽。

如同我所说的,日子过得很顺心。卡尔不时带一件活儿来叫我干,通常是他自己不愿写的游记。每篇只得五十法郎,不过这类文章好写,我只要查查以前的报纸,把旧文章改头换面抛出就行了。人们只是上厕所或在候诊室里消磨时间时才看这类玩艺,关键在于要把文章中的形容词重新换过,其余不过是些日期和统计数字而已。如果这是一篇重要文章,这个部门的头头便会署上他的大名。他是一个傻瓜,哪一种语言也说不好,可是会挑别人的毛病假如他看到哪一段自以为写得不错的文字便说,“我就是要你这样写嘛!写得漂亮,我准许你把它写进你的书里去。”有时这些漂亮的段落是我们从百科全书或旧导游手册上抄来的,卡尔真把其中一些搬进他的书里了,因为这些段落有点儿超现实主义的味道。

有一天晚上,我散步回来一推开门便有个女人从卧室里跳出来。她立即嚷道,“你就是那个作家吧!”她打量一下我的胡子以加深印象,她说,“多么可怕的胡子!我看你们这些人呆在这儿准是疯了。”菲尔莫手里拿着一条毯子跟在她身后。“她是一位公主。”他说,一面还咂咂嘴唇,好像刚刚尝了尝某种珍贵的鱼子酱似的。他俩都穿着出门的衣服,我弄不明白他们拿着睡觉的被褥干什么,后来我马上想到,准是菲尔莫把她强拉进卧室看他的洗衣袋去了。每一回有新的女人上门他都要来这一手,尤其是法国女人。洗衣袋上缀着“凭票取衣”,不知为什么菲尔莫养成了向每一位来访的女客讲解这句话的痹好。可是这位女人不是法国人,这一点他当即对我说明了。她是俄国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

他激动地高声谈论,像一个刚刚发现一件新玩具的孩子。

“她会讲五种语言!”他说,显然为这样一种才能所倾倒。

“不,四种!”她马上纠正道。

“好,就算四种吧……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你该听听她讲话。”

公主有些不安,她不断搔自己的大腿、揉鼻子。她突兀地问我,“他为什么想现在铺床?他以为那样就能得到我吗?他是个大孩子,他的举动太丢人。我带他去一家俄国餐馆,他跳起舞来像个黑鬼。”她扭扭屁股演示菲尔莫是怎样跳的,又说,“他说得太多,嗓门太大。他说的全是废话。”她在屋里急速转来转去,察看画和书,她始终高昂着头,偶尔也搔搔自己身上。

她不时像军舰一样转过身去,把舷侧朝向我们。菲尔莫跟着她到处走,一手提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她嚷道,“别这样跟着我!除了这个你就没有别的可喝了?你不能弄一瓶香摈来?我一定要喝点儿香摈。我的神经!我的神经!”

菲尔莫瞅空子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两句。“是个演员……电影明星……有个家伙抛弃了她,她总忘不了……我一定要把她灌醉……”“那么我就走开。”我正说着,公主大叫大嚷着打断了我们。

“你们为什么要咬耳朵?”她跺着脚喊道。“难道你不知道这样是不礼貌的吗?你,我记得你是要带我出去的,不是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早就对你说过了。”

菲尔莫说,“是的,是的,咱们马上就走。我只是想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