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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新唐书-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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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门下省

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

颛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钞,以支度国用、授六品以下官、断流

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弹;三曰露布;四曰议;五曰表;六曰状。自露布

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行幸,则负宝以从,版奏中严、外办;

还宫,则请降辂、解严。皇帝斋,则请就斋室;将奠,则奉玉、币;盥,则奉匜、

取盘,酌罍水,赞洗;酌泛齐,受虚爵,进福酒,皆左右其仪。飨宗庙,进瓚而

赞酌郁酒;既祼,赞酌醴齐。籍田,则奉耒。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

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慰问、聘召,则涖封题。发驿遣使,则给鱼

符。凡官爵废置、刑政损益,授之史官;既书,复涖其记注。职事官六品以下

进拟,则审其称否而进退之。(武德元年改侍内曰纳言,三年曰侍中。龙朔二年

改门下省曰东台,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纳言,垂拱元年改门下省曰鸾台。

开元元年曰黄门省,侍中曰监,天宝元年曰左相。)

门下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盥则奉巾,既帨,奠

巾;奉匏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涖封符券、给传驿。

(龙朔二年改黄门侍郎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曰门下

侍郎,乾元元年曰黄门侍郎,太历二年复旧。)

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隋废散骑常侍。贞

观元年复置,十七年为职事官。显庆二年,分左右,隶门下、中书省,皆金蝉、

珥貂,左散骑与侍中为左貂,右散骑与中书令为右貂,谓之八貂。龙朔二年曰侍

极。)

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鱼

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

“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

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

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

人,为理匦使。其后同为一匦。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

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

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

匦使;投匦者,使先验副本。开成三年,知匦使李中敏以为非所以广聪明而虑幽

枉也,乃奏罢验副封。(武德元年置谏议大夫,龙朔二年曰正谏大夫,贞元四年

分左右。)

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馆缮写雠校之课。凡

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驳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

季终,奏驳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三司详决失中,则裁其轻

重。发驿遣使,则与侍郎审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拟,则校功状殿最、行艺,非其

人,则白侍中而更焉。与御史、中书舍人听天下冤滞而申理之。

门下省有录事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

书令史四十三人,甲库令史十三人,能书一人,传制二人,亭长六人,掌固十四

人,脩补制敕匠五人,装潢一人。起居郎领令史三人,赞者六人。武德三年,改

给事郎曰给事中。)

左补阙六人,从七品上;左拾遗六人,从八品上。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

小则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补阙、拾遗,左右各二员。)

起居郎二人,从六品上。掌录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则郎居左,舍人

居右。有命,俯陛以听,退而书之,季终以授史官。贞观初,以给事中、谏议大

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议政事,起居郎一人执笔记录于前,史官

随之。其后,复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笔随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内閤,则

夹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笔,皆即坳处,时号螭头。高宗临朝不决

事,有司所奏,唯辞见而已。许敬宗、李义府为相,奏请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

郎、舍人对仗承旨,仗下,与百官皆出,不复闻机务矣。长寿中,宰相姚璹建

议:仗下后,宰相一人,录军国政要,为时政纪,月送史馆。然率推美让善,事

非其实,未几亦罢。而起居郎犹因制敕,稍稍笔削,以广国史之阙。起居舍人本

记言之职,唯编诏书,不及它事。开元初,复诏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随仗而入,

位于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专权,又废。大和九年,诏入阁日,起居郎、

舍人具纸笔立螭头下,复贞观故事。(有令史三人,赞者六人。贞观三年置起居

郎,废舍人。龙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仪二人,从九品下。掌赞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严、外办,亦赞

焉。(隋谒者台有典仪,武德五年复置,隶门下省。)

城门郎四人,从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官殿诸门开阖之节,奉管钥而出纳

之。开则先外后内,阖则先内后外;启闭有时,不以时则诣閤覆奏。(有令史二

人,书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门仆八百人,番上送管钥。)

符宝郎四人,从六品上。掌天子八宝及国之符节。有事则请于内,既事则奉

而藏之。大朝会,则奉宝进于御座;行幸,则奉以从焉。大事出符,则藏其左而

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书;小事则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将、遣

使,皆请旌、节,旌以颛赏,节以颛杀。(有令史二人,书令史三人,主宝二

人,主符四人,主节四人。武后延载元年,改符玺郎曰符宝郎;开元元年,亦曰

符宝郎。)

○弘文馆

学士,掌详正图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礼仪轻重,皆参议焉。(武

德四年,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馆。贞观元年,诏京官职事五品已

上子嗜书者二十四人,隶馆习书,出禁中书法以授之。其后又置讲经博士。仪凤

中,置详正学士,校理图籍。武德后,五品以上曰学士,六品已下曰直学士,又

有文学直馆,皆它官领之。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号馆主;给事中一人

判馆事。神龙元年,改弘文馆曰昭文馆,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馆。景

龙二年,置大学士四人,以象四时;学士八人,以象八节;直学士十二人,以象

十二时。景云中,减其员数,复为昭文馆。开元七年曰弘文馆,置校书郎,又有

校理、雠校错误等官。长庆三年,与详正学士、讲经博士皆罢,颛以五品以上曰

学士,六品以下曰直学士,未登朝为直馆。)

校书郎二人,从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凡学生教授、考试,如国

子之制。(有学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书十二人,供进笔二人,典书二人,

拓书手三人,笔匠三人,熟纸装潢匠八人,亭长二人,掌固四人。)

○中书省

中书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

曰册书,立皇后、皇太子,封诸王,临轩册命则用之;二曰制书,大赏罚、赦宥

虑囚、大除授则用之;三曰慰劳制书,褒勉赞劳则用之;四曰发敕,废置州县、

增减官吏、发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则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请施行则

用之;六曰论事敕书,戒约臣下则用之;七曰敕牒,随事承制,不易于旧则用之。

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大祭祀,则相礼;亲征纂严,则戒饬百官;临轩册命,

则读册;若命于朝,则宣授而已。册太子,则授玺绶。凡制诏文章献纳,以授记

事之官。(武德三年,改内书省曰中书省,内书令曰中书令。龙朔元年,改中书

省曰西台,中书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书省曰凤阁,中书令曰内史。开元元

年,改中书省曰紫微省,中书令曰紫微令。天宝元年曰右相,至大历五年,紫微

侍郎乃复为中书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贰令之职,朝廷大政参议焉。临轩册命,为使,则持

册书授之。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献贽币,则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进奏,参议表章。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

草进画;既下,则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泄,二曰稽缓,三曰违失,四曰忘误。

制敕既行,有误则奏改之。大朝会,诸方起居,则受其表状;大捷、祥瑞,百寮

表贺亦如之。册命大臣,则使持节读册命;将帅有功及大宾客,则劳问。与给事

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滞。百司奏议考课,皆预裁焉。以久次者一人为阁老,判本省

杂事;又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余分署制敕。以六员分押尚书

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枢密迁授不预。姚崇为紫微令,奏:大事,舍

人为商量状,与本状皆下紫微令,判二状之是否,然后乃奏。开元初,以它官掌

诏敕策命,谓之“兼知制诰”。肃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书舍人事。兵兴,急于

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颛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会昌末,宰相李德

裕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先是,知制诰率用前行正郎,

宣宗时,选尚书郎为之。

主书四人,从七品上。主事四人,从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书令史五

十人,能书四人,蕃书译语十人,乘驿二十人,传制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

十四人,装制敕匠一人,脩补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骑常侍二人,右谏议大夫四人,右补阙六人,右拾遗六人,掌如门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从六品上。掌脩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

以授国史。(有楷书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从六品上。掌朝见引纳、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

列,则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之节。蛮夷纳贡,皆受而进之。军出,则受

命劳遣;既行,则每月存问将士之家,视其疾苦;凯还,则郊迓。(有令史十人,

典谒十人,亭长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废谒者台,改通事谒者曰通

事舍人。)

○集贤殿书院

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脩撰官,掌刊缉经籍。凡图书遗逸、贤才隐滞,

则承旨以求之。谋虑可施于时,著述可行于世者,考其学术以闻。凡承旨撰集文

章、校理经籍,月终则进课于内,岁终则考最于外。(开元五年,乾元殿写四部

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领

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脩书院,置使

及检校官,改脩书官为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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