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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北史-第1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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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之兵以守白,都督元谭据居庸下口。俄而安州石离、冗城、斛盐三戍兵反,

结洛周,有众二万余落,自松岍赴贼。谭勒别将崔仲哲等截军都关以待之。仲哲

战没,洛周又自外应之,腹背受敌,谭遂大败,诸军夜散。诏以景所部别将李琚

为都督,代谭征下口,降景为后将军,解州任。仍诏景为幽、安、玄四州行台。

贼既南出,钞略蓟城,景命统军梁仲礼率兵士邀击。破之,获贼将御夷镇军

主孙念恒。都督李琚为贼所攻蓟城之北,军败而死。率属城人御之,贼不敢逼。

洛周还据上谷。授景平北将军、光禄大夫,行台如故。洛周遣其都督王曹纥真、

马叱斤等率众蓟南,以掠人谷,乃遇连雨,贼众疲劳。景与都督于荣、制史王延

年置兵栗国,邀其走路,大败之,斩曹纥真。洛周率众南趋范阳,景与延年及荣

破之。又遣别将重破之于州西彪眼泉,禽斩之及溺死者甚众。后洛周南围范阳,

城人翻降,执刺史延年及景,送于洛周。寻为葛荣所吞,景又入荣。荣破,景得

还朝。

永安初,诏复本官,兼黄门侍郎,又摄著作,固辞不就。二年,除中军将军,

正黄门。先是参议《正光壬子历》,至是赐爵高阳子。元颢内逼,庄帝北巡,景

与侍中、大司马、安丰王延明在禁中召诸亲宾,乃安慰京师。颢入洛,景乃居本

位。庄帝还宫,解黄门。普泰初,除车骑将军、右光禄大夫、秘书监。以预诏命

之勤,封濮阳县子,后以例追。永熙二年,监议事。

景自少及老,恒居事任,清俭自守,不营产业。至于衣食,取济而已。耽好

经史,爱玩文词,若遇新异之书,殷勤求访,或复质买,不问价之贵贱,必以得

为期。友人刁整每谓曰:“卿清德自居,不事家业,虽俭约可尚,将何以自济也?

吾恐挚太常方馁于柏谷耳。”遂与卫将军羊深矜其所乏,乃率刁双、司马彦邕、

李谐、毕祖彦、结义显等各出钱千文而为买马焉。天平初迁邺,是时诏下三日,

户四十万狼狈就道,收百官马,尚书丞、郎已下非陪从者,尽乘驴。齐神武以景

清贫,特给车牛四乘,妻孥方得达邺。后除仪同三司,仍本将军。武定六年,以

老疾去官,诏特给右光禄事力终其身。八年薨。

景善与人交,终始若一。其游处者皆服其深远之度,未曾见其矜吝之心。好

饮酒,淡于荣利,自得怀抱,不事权门。性和厚恭慎。每读书见韦弦之事、深薄

之危,乃图古昔可以鉴戒,指事为象,赞而述之曰:

《周雅》云:“谓天盖高,不敢不局;谓地盖厚,不敢不蹐。”有朝隐大夫

鉴戒斯文,乃惕焉而惧曰:夫道丧则性倾,利重则身轻。是故乘和体逊,式铭方

册;防微慎独,载象丹青。信哉辞人之赋,文晦而理明。仰瞻高天,听卑视谛;

俯测厚地,岳峻川渟。谁共戴之,不私不畏;谁其践之,不陷不坠。故善恶是

征,物罔同异。论亢匪久,人咸敬忌。嗟乎!唯地厚矣,尚亦兢兢。浩浩名位,

孰识其亲。搏之弗得,聆之无闻。故有戒于显而急于微。好爵是冒,声奢是基。

身陷于禄利,言溺于是非。或求欲而未厌,或知足而不辞。是故位高而势逾迫,

正立而邪逾欺。安有位朽而危不萃,邪荣而正不雕。故悔多于地厚,祸甚于天高。

夫悔未结,谁肯曲躬。夫祸未加,谁肯累足。固机发而后思图,车覆而后改躅。

改之无及,故狡兔失穴;思之在后,故逆鳞易触。君子则不然。体舒则怀卷,视

溺则思济。原夫人阙之度,邈于无阶之天,势位之危,深于不测之地。饵厚而躬

不竞,爵降而心不系。守善于已成,惧愆于未败。虽盈而戒冲,通而虑滞。以知

命为遐龄,以乐天为大惠。以戢智而从时,以怀愚而游世。曲躬焉,累足焉,苟

行之昼已决矣,犹夜则思其计;诵之口亦明矣,故心必赏其契。故能不同不诱,

而弭谤于群小;无毁无誉,而贻信于上帝。托身与金石俱固,立名与天壤相弊。

嚣竞无侵,优游独逝。夫如是,绮阁金门,可安其宅;锦衣玉食,可颐其形。柳

下三黜,不愠其色;子文三陟,不喜其情。

而惑者见居高可以持势,欲乘高以据荣。见直道可以修己,欲专道以邀声。

夫去声然后声可立,岂矜道之所宣。虑危然后安可固,岂假道之所全。是以君子

鉴恃道不可以流声,故去声而怀道。鉴专道不可以守势,故去势以崇道。何者?

履道虽高,不得无亢;求声虽道,不得无悔。然则声奢繁则实俭雕,功业进则身

迹退。如此则精灵遂越,骄侈自亲。情与道绝,事与势邻。方欲役思以持势,乘

势以求津。故利欲诱其性,祸难婴其身。利欲交则幽显以之变,祸难构则智术无

所陈。若然者,虽縻爵帝局,焉得而宁之?虽结珮皇庭,焉得而荣之?故身道未

究,而崇邪之径已形。成功未立,而修正之术已生。福禄交蹇于人事,屯难顿萃

于时情。忠介剖心于白日,耿节沉骨于幽灵。因斯愚智之所机,倚伏之所系,全

亡之所依,其在逊顺而已哉。呜呼鉴之!呜呼鉴之!

景所著述数百篇见行于世。删正晋司空张华《博物志》及撰《儒林》、《列

女传》各数十篇云。长子昶,少学识,有文才,早卒。昶弟彪之,永安中,司空

行参军。

论曰:古人云:才未半古,功已过之。王肃流寓之士,见知一面,荣任赫然,

寄同旧列,虽器业自致,抑亦逢时之所致焉。刘芳矫然特立,沈深好古,博通洽

识,为世儒宗。懋才流识学,见重于世,不虚然也。常爽以儒素著称,景以文义

见宗,美乎。

 卷四十三 列传三十一

○郭祚张彝(孙晏之曾孙乾威)邢峦(弟子昕族孙臧邵)李崇

(从弟平平子奖谐)

郭祚,字季祐,太原晋阳人,魏车骑将军淮弟亮之后也。祖逸,本州别驾,

前后以二女妻司徒崔浩,一女妻浩弟上党太守恬。太武时,浩亲宠用事,拜逸徐

州刺史,假榆次侯,赠光禄大夫。父洪之,坐浩事诛。祚亡窜得免。

少孤贫,姿貌不伟,乡人莫之识。有女巫相祚后当富贵。祚涉历经史,习崔

浩之书,尺牍文章见称于世。弱冠为州主簿,刺史孙小委之书记。又太原太守王

希彦,逸妻之侄也,共相赒恤,乃振。孝文初,举秀才,对策上第,拜中书博士。

转中书侍郎,迁尚书左丞,长兼给事黄门侍郎。祚清勤在公,夙夜匪懈,帝甚赏

之。从南征,及还,正黄门。车驾幸长安,行经渭桥,过淮庙,问祚曰:“是卿

祖宗所承邪?”祚曰:“是臣七世伯祖。”帝曰:“先贤后哲,顿在一门。”祚

对曰:“昔臣先人以通儒英博,唯事魏文。微臣虚薄,遭奉圣明,自惟幸甚。”

因敕以太牢祭淮庙,令祚自撰祭文。以赞迁洛之规,赐爵东光子。孝文曾幸华林

园,因观故景阳山。祚曰:“山以仁静,水以智流,愿陛下修之。”帝曰:“魏

明以奢失于前,朕何为袭之于后?”祚曰:“高山仰止。”帝曰:“得非景行之

谓?”迁散骑常侍,仍领黄门。

是时,孝文锐意典礼,兼铨镜九流,又迁都草创,征讨不息;内外规略,号

为多事。祚与黄门宋弁参谋帷幄,随其才用,各有委寄。祚承禀注疏,特成勤剧。

尝以立冯昭仪,百官夕饮清徽后园。孝文举觞赐祚及崔光曰:“郭祚忧勤庶事,

独不欺我。崔光温良博物,朝之儒秀。不劝此两人,当劝谁也!”其见知若此。

初,孝文以李彪为散骑常侍,祚因入见,帝谓祚曰:“朕昨误授一人官。”祚对

曰:“岂容圣诏一行,而有差异!”帝沈吟曰:“此自应有让,因让,朕欲别授

一官。”须臾,彪有启云:“伯石辞卿,子产所恶,臣欲之已久,不敢辞让。”

帝叹谓祚曰:“卿之忠谏,李彪正辞,使朕迟回,不能复决。”遂不换李彪官也。

乘舆南讨,祚以兼侍中从,拜尚书,进爵为伯。孝文崩,咸阳王禧等奏祚兼

吏部尚书。寻除长兼吏部尚书、并州大中正。宣武诏以奸吏逃刑,县配远戍,若

永避不出,兄弟代之。祚奏曰:“若以奸吏逃窜,徙其兄弟,罪人妻子,复应徙

之,此则一人之罪,祸倾二室。愚谓罪人既逃,止徙妻子,走者之身,县名永配,

于眚不免,奸途自塞。”诏从之。寻正吏部。祚持身洁清,重惜官位。至于铨授,

假令得人,必徘徊久之,然后下笔,下笔即云:“此人便以贵矣。”由是事颇稽

滞,当时每招怨讟。然所拔用者,皆量才称职,时又以此归之。

出为使持节、镇北将军、瀛州刺史。及太极殿成,祚朝于京师,转镇东将军、

青州刺史。祚逢岁不稔,阖境饥弊,矜伤爱下,多所振恤,虽断决淹留,号为烦

缓,然士女怀其德泽。入为侍中、金紫光禄大夫、并州大中正。迁尚书右仆射。

时议定新令,诏祚与侍中、黄门参议刊正。故事,令、仆、中丞驺唱而入宫

门,至于马道。及祚为仆射,以为非尽敬之宜,言于帝,纳之。下诏御在太极,

驺唱至止车门;御在朝堂,至司马门。驺唱不入宫,自此始也。诏祚本官领太子

少师。祚曾从幸东宫,明帝幼弱,祚持一黄出奉之。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

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深为帝所信,祚私事之,时人谤祚者,号为桃弓仆射、

黄少师。

祚奏曰:“谨案前后考格,虽班天下,如臣愚短,犹有未悟。今须定职人迁

转由状,超越阶级者即须量折。景明初考格,五年者得一阶半。正始中,故尚书、

中山王英奏考格,被旨:“但可正满三周为限,不得计残年之勤。”又去年中,

以前二制不同,奏请裁决。旨云:“黜陟之体,知依旧来恒断。”今未审旧来之

旨,为从景明之断?为从正始为限?景明考法,东西省文武闲官悉为三等,考同

任事。而前尚书卢昶奏,上等之人三年转半阶。今之考格,复分为九等,前后不

同,参差无准。”诏曰:“考在上中者,得泛以前,有六年以上迁一阶,三年以

上迁半阶,残年悉除。考在上下者,得泛以前,六年以上迁半阶,不满者除。其

得泛以后,考在上下者,三年迁一阶。散官从卢昶所奏。”

祚又奏言:“考察令:公清独著、德绩超伦而无负殿者为上上,一殿为上中,

二殿为上下,累计八殿,品降至九。未审今诸曹府寺,凡考,在事公清,然才非

独著;绩行称务,而德非超伦;干能粗可,而守平堪任;或人用小劣,处官济事

并全无负殿之徒:为依何第?景明三年以来,至今十有一载,准限而判,三应升

退。今既通考,未审为十年之中,通其殿最,积以为第?随前后年断,各自除其

善恶而为升降?且负注之章,数成殿为差,此条以寡愆为最,多戾为殿。未审取

何行是寡愆?何坐为多戾?结累品次,复有几等?诸文案失衷应杖十者为一负,

罪依律次,过随负记。十年之中,三经肆眚,赦前之罪,不问轻重,皆蒙宥免。

或为御史所弹,案验未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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