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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宣统皇帝-第118章

小说: 宣统皇帝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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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贼作父 第5节

润麒道:“她不可能知道我来,不可能是骂皇后,还是去看看她,她可能真的被误解了。”

“她一向如此!”溥仪道,“她要死了多少次了,不能老让着她!”

润麒道:“还是派谁劝解一下好,有谁能劝她一下吗?”

溥仪道:“老庆家的孙媳妇就是她妹妹,就使她妹妹文姗来吧。”

已是深夜,秋风渐紧。白天还很燥热,可是晚上,秋虫唧唧,凉意袭人。

文绣清醒了一些,坐在窗前,窗外月朗星稀,晴空如水,看样子明天又是一个好天气,可是我却……

这风清月明的夜晚,正是合家欢乐的时候,文绣越想越悲,越想越愤,泪水不住地流着,抱定了必死的志愿,握笔在手,给妹妹文姗写了一封信:

我亲爱胞妹知悉:姊受专制家庭非人类待遇已九载矣!无日不以泪洗面,薄命如此,夫复何言?惟逆来顺受、苟延残喘而已。六月初七日在监狱斗室囚坐,讵料大祸临身,彼忽遣随侍李玉亭、太监李长安,来责我吐痰,诬我骂街。声色俱厉,逼我承认,禁止辩。余茫然不解,畏惧已敝,只得声声哀告、口口乞怜,求皇上、皇后开天高地厚之恩,赦我死罪。后又遣仆人来往数次,指我厉声责道:“古来无你这等之人!清朝二百多年无你这不知礼之人!”我敬谨听受,又极口服罪,哀告求饶。至德如尧舜,皇上格外施恩,降旨宽赦,并谕:下次如犯过决不宽容!妹乎,姊之性命危险已极,设若当时不极口哀告,甚至哀哭、眼中出血,我妹会生不能得见汝之苦命亲爱胞姊矣。今晨,太监侮慢,我责以“讨厌”而字,而皇上、皇后俱以为我骂他们,谕令我死。待我以剪刺喉,太监又打落剪刀,彼又命人监视我一直到现在夜半!世界之大,姊之受压迫、虐待可为第一。姊之痛史谅吾妹皆知,无庸姊再述。我经此惨变,实无颜偷生苟活,自杀之心甚切。况未来危险还多,姊命朝不保夕。姊若不幸而亡,念骨肉之情,千万代姊伸冤昭雪,九泉之下不忘大德!姊多次自杀,有时念及吾亲爱胞妹不忍下手,有时被太监发现而不能下手。呜呼!天何待姊如此惨酷耶?泉下双亲何抛下我二人不顾耶?姊之薄命已至于斯,惨矣!汝亲爱胞姊泣笔。

文绣写过书信,哭哭泣泣已至天亮,她时刻在想着自杀的办法。房内,太监仍站在那里,换了几个,已是红日高升,并没有人为她洗漱,也没有人为她拿早点。

突然,文绣听到一声叫:“姐姐!姐姐!你怎么了!”

文绣回头,见妹妹文姗正从门外扑进来,见姐姐一身散乱,抱着就哭,文绣已无眼泪。

“姐姐,我帮你换换衣服吧。”

文姗为姐姐换了衣服,又为她梳洗好了,文绣这才放声大哭,跌倒在地上,文姗把她扶起坐在窗前,忽见桌上写着一封信,看了几眼,早已泣不成声,本为劝姐姐而来,而自己却悲不能抑了。

哭了一会儿,文姗道:“姐姐,不能这样呀,死你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怕的?你让我为你伸冤,不如自己做了。”

文绣道:“妹妹有什么主意吗?”

文姗看了一眼太监道:“你们去为淑妃主子弄点早点来,这里有我,不会出事的。”

太监巴不得有这句话,就是真的出了事,也不会有他的什么牵连,便转身出门去了。

文姗出门看了看,四门外无人,道:“姐姐,不如跑出去和他离婚,他能从宫中逃到北府,从北府逃到大使馆,又从大使馆逃到这儿,咱就也逃去和他离婚。”

文绣冰雪聪明,经她这一说,道:“我真是个无用之人,怎么忘了这个法子?”于是把溥仪怕张彪的儿子和他打官司要房租的事说了一遍。

“这样最好!能逃出去,也最安全,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这事,他皇上也不能把你怎么样。”

“怎么逃呢?”文绣道。

“学学你们的皇上呀。”

此时太监端早点进来,文绣又伏在床上哀哀的哭泣。文姗对太监道:“你们就不用来了,有我侍候她,她会好起来的。”

太监忙走出去了。

文绣马上从床上坐起来道:“出去以后马上找律师,有他们的帮忙就好办了!你认得律师吗?”

“认得一个地方有个律师事务所。姐姐这个想法好,出去第一件事就是找律师。”

二人计策已定,又商讨了一会儿,到了中午,太监过来,文姗道:“你们侍候淑妃吧,我走了,淑妃已经没事了,若有事,马上叫我。”

于是出了静园。

文姗刚出去没有多久,文绣把一盆菜往头上一倒,又哭起来,一会儿仆倒于地,两眼发白。太监忙报告给溥仪,溥仪看了,捂着嘴赶忙走开,道:“再让文姗来!快去叫她!”

三个小时才把文姗叫来,文绣似乎已疯得不省人事,竟然脱起衣服来。

文姗到了,忙又为文绣洗了澡,换了衣服,梳洗好,可文绣仍是哀哀哭泣,道:“文姗,我的身子好白呀,你看看,你看看。”说着往外就跑,太监也没拉住,一下挣到楼下大厅,一些人见她下来,躲闪不及,文绣拍手笑道:“看我的皮肤多白!”就要脱衣服。几个太监抱住她,把她抬到她的卧室,文姗下楼向溥仪道:

“皇上,还是让我把淑妃带到我们家散散心吧。”

“去吧,就用我的车,快去!”溥仪手一挥,烦透了文绣。

文绣在文姗搀扶下进了车,一名太监也坐了进来。到了车里,文姗对司机道:“开到国民饭店!”

司机迟疑了一下,文姗道:“就开到那里,在那里我找了医生!”

车子开到了国民饭店门口,文绣、文姗走下车,车子开了回去。文姗扶文绣走到大厅与服务员嘀咕了几句,值班员便领着她们直奔37号房间去了,太监虽有疑惑,但也不敢过问,只是紧紧地随着。

进房坐定后,文绣一脸笑容,毫无了病态,太监正在吃惊,文姗正色对太监道:

“你个狗奴才,先回去向你主子报告去吧!淑妃就留在这儿了!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哪!”

太监震惊之余,跪在地上道:“淑妃娘娘,请回宫吧,不然,奴才也完了。”

“狗奴才,我回去受你的欺侮哪!”说着从袖子中抽示三封信,道,“今天的事与你无关,你拿着这几信去转告你主子!”

太监接过信,正想哀求,只听房门一响,三位西装革履的先生同时进来。

文姗连忙迎上前来道:“三位先生果然守时,这就是我姐姐文绣。”然后向文绣介绍那三个进来的人道:“这位是大律师张绍曾,这位是大律师张士骏,这位是大律师李洪岳。”

太监见到这种阵势,连忙出门跑了。

文姗道:“溥仪的爪牙马上会到,咱们从后门赶快离这里。”

文绣在几人陪伴下,从后门走出国民饭店,进了一个小巷深处,走进一所院子。院子槐树荫荫,青藤漫绕。

律师李洪岳道:“谁也找不到这里来,你们就在这儿放心住下吧。另外,这个院子也有后门,且另有旁门。”

“谢谢各位大律师了,我能重见天日,全靠你们了。”

张绍曾道:“这是我们的职责,大家不必客气,共同把这事办好。”

静园,溥仪听到文绣出走的消息,骇异已极!他打开太监给他三封信中的一封,见上面写道:

“博浩然先生,我以接受文绣女士的要求担任文女士律师,现特代表文绣女士向溥浩然先生致函如下:吾事帝九年,未蒙一幸,孤衾独抱,愁泪暗流。备受虐待,不堪忍受。今兹要求别居,溥应于每月中定若干日前往一次,实行同居,否则,惟有相见于法庭。大律师张绍曾。”

溥仪看过信,感到羞愧万分,无地自容。妃子夜不归宿,又请律师声明,开数百年大违祖制的先例,这下脸面可算是丢尽了!

“快!快去找她,所有人都去!”溥仪命令过后,瘫坐在椅子上,一夜折腾,哪见到文绣的影子!溥仪急命召开御前会议,会上人们个个义愤填膺:

“奇耻大辱,胜朝数百年来,哪有这等事!”

“即便是一般庶民,身为小妾,哪有请律师要挟主夫的道理!”

“这分明是她家人的挑唆,想诈讹皇上的钱财!”

“如此礼法何在?成何体统!”

陈宝琛道:“大家都别说了,先想想如何处理这事吧。”

大家反而都不说话了。

荣源道:“休了她算了。”

郑孝胥道:“她就同意了吗?她的要求还不少呢?”

最后,大家还是决定要派律师出面与文绣的律师对话,争取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会议决定让溥仪的常年法律顾问林廷琛和林棨二办理此事。

林廷琛和林棨二约见了文绣的三位律师。

林廷琛道:“溥浩然先生与淑妃伉俪情深,绝无虐待之事,请不要误会。”

张士骏道;“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妃子是决不回去的。如果溥仪先生想和解,那就只有承认她的完全自由,否则除向法庭起诉再没有别的办法。”

律师回来面见溥仪,溥仪道:“再修改一下条件,看看她有何反应。另外,你们最好能面见淑妃,让她回心转意,我会对她好的。”

律师走后,婉容道:“皇上,有她没我,有我没她。皇上要是与她同居,我可不愿意。”

溥仪道:“这件事让我丢尽了人,你没看报纸,天天都是这事,以我九五之尊,再去对薄公堂,成何体统!”

“那也不能就答应了文绣。皇上,你不能尽人道这我也是知道的,有哪个女人能像我一样恪守妇道,存天理灭人欲?不过还是放了文绣,让她自由去吧。”

溥仪想一想道:“天底下哪有和皇上离异的妃子,这事万万不能!”

溥仪的律师林廷琛除以人格担保,费尽了口舌,终于见到了文绣,道:“溥先生想让文女士寄居于北平太妃处,若文女士欲居住天津,溥先生可在日租界为文女士选相当住所。文女士一切日用器皿、衣服、首饰等物都交文女士管有,文女士以为如何?”

文绣掩面啜泣,道:“我到现在还是一个老处女——不仅如此,他从来没在我那里度过完整的一夜。我素常又受尽虐待,其仆其内监皆是势利之徒,怠慢欺侮我是随时随地之事,我怎可再落入他手中?现在惟有请我的律师依法保障我应享的人权罢了!”

张绍曾道:“声请人备受虐待,证据确凿。念溥浩然具有特别身份,为保全其人格及名誉打算,当事人不忍依照刑事程序起诉。理合声请法庭解决此事。我的当事人态度坚决,请转告溥先生,准备在法庭上见。”

林廷琛回到静园,道:“溥浩然先生,文绣女士决意在法庭上解决问题,我们的调解看来是无力的。”

“她真是无法无天了!”溥仪吼道。

林廷琛道:“我提醒溥先生,现在是民国,一切按民国的法律办,公民申请去法庭解决争端是合法的。”

溥仪如泄了气的皮球道:“无论如何我是不到法庭的,那简直是要了我的命!你们看着办吧,就给她自由。”

林廷琛得到了溥仪的指示,又和文绣的律师紧张地磋商,最后双方在法庭以外取得和解,文绣没有通过法庭得以和溥仪解除了婚约。双方议定条件如下:

一、自立约起,双方完全脱离关系;

二、溥仪付给文绣五万五千元终身生活费;

三、允许文绣带走常用衣物和用品;

四、文绣返回母家居住,永不再嫁;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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