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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农村孩子的蜕变-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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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林给二标负责投标工作的冯小寒联系过,说了自己像将路面工程承包给他们二标一起施工的想法,冯工做不来主,就帮他联系了标段的总工邵辉,叫直接与他谈,说邵辉才是他们公司在这个工程上的负责人。

给邵辉打了电话,彭泽林将自己行与他们公司合作的想法告诉了他,问他能不能行。

邵辉说这事他也不敢做主,让彭泽林先等等,等他与领导汇报后再给彭泽林答复。

等到了第三天,见邵辉那边还是没消息,彭泽林还等着安排工程转包的事,便又打电话催问他情况。

邵辉便说领导不赞成现在接收一标的路面工程,说是LCL也是他们一个单位的,怕以后知道了大家面子上不好过,再者,还担心他们的路面施工机械到时候满足不了两个标段的需要,让彭泽林另行想办法。

二标那边不答应,彭泽林只得一门心思将工程赌在河南路桥的零距离身上,但愿自己的预料没错,他LCL是肯定要接收这个工程的转包施工的。

一向遇到大事非常冷静的彭泽林,也在暗自的焦灼中度过了几个难眠之夜。

在彭泽林对自己在对LCL告诉现状综合情况考虑方面的结论表示怀疑时,WWH给彭泽林带来了他之前预料的消息:“刘经理同意了按照10%的比例支付给王经理工程转包的管理费,让你尽快与他签订合同。”

消息来的正是时候,不然彭泽林又要想其他法子了。

彭泽林把这个消息告诉了王经理,王经理没有想到事情来的这么顺利,很是高兴,叫彭泽林把合同细节考虑好,打印出来,准备正式与刘经理签合同了。

工程转包进行到这一步,彭泽林虽然也有赌运气的成分,但不得不佩服他对LCL公司现状分析的到位,抓住了对方的软肋,开出了完全有利于王经理的条件,逼迫LCL不得不答应彭泽林提出的要求,一直按着彭泽林的思路往下走,不偏不倚,就像是事先设计好了的一般。

实际上,彭泽林的这一设计,也确实是绝了。

要知道,彭泽林至始至终对刘经理那边所开列出的条件,表面上说是两个条件任选其一,实质上就只有这一个刘经理最终才能勉强接受的,根本不存在有选择的余地。

他堂堂一个国企的经理,接手王经理转包的二手工程,本来就有低人一等的假象,要是再按着彭泽林最先提出的要求把沿线设施划拨给王经理,那他剩下的工程也就只有一半多一点的工程量了,不论与公与私,他都没有办法开口。搞不好还会遗人以“下作”的口实。

所以,彭泽林留给刘经理的两条路,其实只要一条可行,那就是将管理费提高到彭泽林满意的10%比例。

咋看起来,刘经理是亏了,实际上他还是很划算的。

在没有养护工程可干的状况下,刘经理还要养着安排不下去的多余的那一部分人,机械设备也得空置着,只有白白浪费的份。

如果他接下了王经理的活,他就可以将没活干的人员安排一批,机械费用也就同时出来了,对于一个企业老总来说,他肯定是要考虑整个企业的盈亏的,不然就不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那他也就不是LCL了。

自打彭泽林认识LCL开始,在短短的三、四年的时间里,他就从一个小小的项目经理跃居为拥有好几千万资产的养护公司老总,这些可不是吹出来的,他总要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吧?

因此,彭泽林开始就是揣摩着刘经理的心理来押的这一注,也真的让他赌赢了这一局。

从谈判初期所开出的名义上的两个条件,到最后的能行的唯一一条路,彭泽林都设计的滴水不漏。

彭泽林并没有在第一次见刘经理时就将自己所有的计划都抖露出来,而是仅仅提出想要沿线设施的唯一要求,他也很清楚刘经理不会就这么轻易的答应自己的要求的,所以就精心为WWH设了一个圈套,也算准了WWH会沿着自己为他铺的路走下去的。

彭泽林利用了WWH是河南路桥员工,绝对会为刘经理服务的这一心理,让他对刘经理学说自己这一方的另一打算。这样不显山不露水的就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可叹WWH还以为自己揣摩到了彭泽林的底线,向刘经理汇报了自己的发现,用对刘经理的忠心出卖了他叔,自以为聪明,却不料正好中了彭泽林的反间之计。

现在,既然刘经理已经松口了,彭泽林就更不着急啦,稳坐钓鱼台的他,在WWH面前始终是不急不躁,让WWH一直都摸不着头脑,搞不清彭泽林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彭泽林岂是他WWH对对付得了的人?

自此,彭泽林完全控制着事态的发展,在这一场对决中,甭论他WWH,就是刘经理,在和彭泽林的较量中,也是彭泽林更胜一筹。

看到WWH被自己牵着鼻子走,彭泽林心里不由的暗暗发笑:“好一个两面三刀的奸细,痴心妄想从我口里掏到实话好去讨好主子,我早就不相信你会真心对待王经理,岂能让你如愿以偿?”

在WWH一再的催促下,彭泽林才将早就拟好了的合同给了他,让他看看有哪些方面不如刘经理意的。实际彭泽林就是要WWH看看有多少他不满意的条款,只是表面上并没有说破他完全站在刘经理一边的实情而已。

合同条款里,彭泽林按照王经理的安排,将公司里的几个管理人员全部都安排进了将要组建的项目部任职,除了项目经理是由WWH担任以外,剩下的位置几乎都有王经理公司的人员占满了。

在王经理提出所有人员都安在项目部里的时候,彭泽林曾经提出了异议,一来是怕刘经理不会接受,二来是觉得这样安排的话,王经理的公司也就名存实亡了,没有一个固定的正式员工在职。

当时,王经理回答的是:“暂时咱们也没有其他的工程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就全部交给LCL的项目部,让他帮咱养着,以后有别的工程时再调回来。”

看到王经理已经打算好了,并且他说也与刘经理打过招呼,彭泽林也就没有再坚持不同意见。

在对于每个人的工资待遇问题上,王经理让彭泽林按照一般的工资发放标准造几个表,在合同条款里注明这一项,让刘经理按照彭泽林定的标准发工资。

当WWH看到合同里多出来一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发放标准”时,脸色都快绿了,认为标准定的过高,要彭泽林看看,最好是将标准降低,不然恐怕不会接受。

在喜来登广场西门,WWH带着彭泽林第一次见面的GCL,在车里商讨工资的问题。

WWH列举了他所知道的河南路桥的工资发放标准:“项目经理每月四千、电话费七百;项目总工每月三千八、电话费六百;项目副经理每月三千、电话费三百;各部门的部长每月二千六、电话费二百。”

按照整个项目部的配备人员标准,对照WWH所列举的工资标准算下来,每月的工资费用也高达四万多,再加上十七个护路员的工资,一年下来光是发工资就把投标的所有费用都给发完了。

按WWH的算法,项目部已经没有了工程开支的费用,如果还要按照彭泽林提供的工资标准,还将超过WWH所算费用的近一倍,项目部也确实承受不起。

在征得王经理的同意后,彭泽林将提前拟定的工资标准降了一部分,都是按照WWH当时算账时的发放标准定的,并将修改过的合同交给了WWH,叫他按着自己所说的他们公司的工资标准填,奇*|*书^|^网由他拿着去向领导汇报后再还给彭泽林。

WWH做了一个手脚,在他给领导反映过情况后,没有及时把合同还给彭泽林,而是直接给了他叔,在彭泽林根本不知晓的情况下让王经理当时就签了字。

直到几天后,彭泽林才知道已经签完了合同。

彭泽林感觉不妙,赶紧问王经理有关本公司人员工资待遇方面的条款似乎明确,王经理则说根本没有写上去。

彭泽林就问王经理为什么要签字:“王哥,你签字之前没有仔细看过合同么?”

“我哪里用心看啊?我还以为你都审核过了的呢!”

彭泽林当时就气不打一处来;质问王经理:“那你在签字之前为啥不打电话通知我一声?现在留下了后遗症,万一到时候他们不认账怎么办?”

王经理则是不以为然:“我借他LCL一个胆他也不敢赖我的帐,把柄不还捏在我手里么?他要是不按照你说的标准发工资,我就直接从工程款里扣,他拿我吊法子也没有。”

听到王经理近乎无赖的说法,彭泽林无语了。

彭泽林的个性,从来不会干那种在事后撒赖、强迫人的勾当,他觉得什么事都要先讲明、白纸黑字,那样就不会有扯皮之事的发生。

实际上,王经理所犯的这一错误,所带来的病根,在后来没多久就出现了,为此彭泽林还与WWH大吵了一架,也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气的他直想骂街。

第六十六章 投资建厂

 第六十六章投资建厂

在项目部的择址上,不论是王经理,还是彭泽林,都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起先,不知道是WWH还是刘经理的说合,二标的人同意王经理的一标项目部也建在他们院内。

二标的项目部是选在河南路桥集团技工学校内,在学校办公楼里做项目部办公的。

WWH带着彭泽林几个人去学校看地儿时,还说好了在二楼腾开几间屋做一标的项目部办公室,和二标同时在一块儿办公,也方便了与业主、监理沟通时相互来往。

等到真的打算要搬家时,WWH却说学校不同意将房租给王经理的一标,既定的方案泡汤了。

王经理就带着彭泽林、NYH几个在临近高速的商虞路和G310附近找地方,也看了几处,有个近乎废弃的公路局倒班有一个院,原本是准备租过来的,后来没有联系上能拍板的人,就搁那儿了。

在G310至高速北站一条道上,王经理和彭泽林不止一次地寻找过,包括高速入口还往东,都没有很合适的场子。

在业主、监理代表处一再的催促下,王经理他们终于在商丘至高速北站的正入口处发现了一个没人居住的地方,一排有八间房,在临路还有两间类似门岗的小屋,进里面一瞅,别说,做项目部的话还真合适。

向紧挨着的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打听后,电话联系上了房主,原来房主还是商丘市开发区建委的一个领导。

王经理他们随后与房主见了面,房主姓胡,很和气,典型的领导型人物。

王经理几个人随即与胡经理谈了具体的租赁房屋、场地的费用和协议细节方面的内容,还都比较好说话,没费什么口水就算是双方达成了初步的同意租赁意向。

彭泽林回家起草了项目部场地租赁协议,第二天交给了NYH,由他去与房主见面谈合同以及付款的事儿。

标段养护工程是三年制,NYH见这么大的场地,再加上还有十间房屋,年租赁费只有一万来块钱,便动了一个脑筋,以他的名义将租赁期限一下子签到了六年。

依NYH的想法,在项目部合同内工程完成后,下一届还有别的中标单位,他们也会需要做项目部的场子的,到时再高价转租给他,不是白赚一大笔么!

NYH的这一设想倒也是合情合理的,在他所签六年的租赁期限内,只要他不故意破坏场地的原有面貌,不对房屋的结构形式进行改造,不大张旗鼓地对外说是转租的,他对该处场地、房屋作一些调整、分配,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场地需要拉紧邻G310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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