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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隋书-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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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地下,注于外双规南枢孔中,以象南极。北头出地上,入于外双规北枢孔中,

以象北极。其运动得东西转,以象天行。其双轴之间,则置衡,长八尺,通中有

孔,圆径一寸。当衡之半,两边有关,各注著双轴。衡即随天象东西转运,又自

于双轴间得南北低仰。所以准验辰历,分考次度,其于揆测,唯所欲为之者也。

检其镌题,是伪刘曜光初六年,史官丞南阳孔挺所造,则古之浑仪之法者也。而

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及太中大夫徐爰,各著《宋史》,咸以为即张衡所造。其仪略

举天状,而不缀经星七曜。魏、晋丧乱,沉没西戎。义熙十四年,宋高祖定咸阳

得之。梁尚书沈约著《宋史》,亦云然,皆失之远矣。

后魏道武天兴初,命太史令晁崇修浑仪,以观星象。十有余载,至明元永兴

四年壬子,诏造太史候部铁仪,以为浑天法,考玑之正。其铭曰;“于皇

大代,配天比祚。赫赫明明,声烈遐布。爰造兹器,考正宿度。贻法后叶,永垂

典故。”其制并以铜铁,唯志星度以银错之。南北柱曲抱双规,东西柱直立,下

有十字水平,以植四柱。十字之上,以龟负双规。其余皆与刘曜仪大同。即今太

史候台所用也。

○浑天象

浑天象者,其制有机而无衡,梁末秘府有,以木为之。其圆如丸,其大数围。

南北两头有轴。遍体布二十八宿、三家星、黄赤二道及天汉等。别为横规环,以

匡其外。高下管之,以象地。南轴头入地,注于南植,以象南极。北轴头出于地

上,注于北植,以象北极。正东西运转。昏明中星,既其应度,分至气节,亦验,

在不差而已。不如浑仪,别有衡管,测揆日月,分步星度者也。吴太史令陈苗云:

“先贤制木为仪,名曰浑天。”即此之谓耶?由斯而言,仪象二器,远不相涉。

则张衡所造,盖亦止在浑象七曜,而何承天莫辨仪象之异,亦为乖失。

宋文帝以元嘉十三年诏太史更造浑仪。太史令钱乐之依案旧说,采效仪象,

铸铜为之。五分为一度,径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内,不

动。立黄赤二道之规,南北二极之规,布列二十八宿、北斗极星。置日月五星于

黄道上。为之杠轴,以象天运。昏明中星,与天相符。梁末,置于文德殿前。至

如斯制,以为浑仪,仪则内阙衡管。以为浑象,而地不在外。是参两法,别为一

体。就器用而求,犹浑象之流,外内天地之状,不失其位也。吴时又有葛衡,明

达天官,能为机巧。改作浑天,使地居于天中。以机动之,天动而地止,以上应

晷度,则乐之之所放述也。到元嘉十七年,又作小浑天,二分为一度,径二尺二

寸,周六尺六寸。安二十八宿中外官星备足。以白青黄等三色珠为三家星。其日

月五星,悉居黄道。亦象天运,而地在其中。宋元嘉所造仪象器,开皇九年平陈

后,并入长安。大业初,移于东都观象殿。

○盖图

晋侍中刘智云:“颛顼造浑仪,黄帝为盖天。”然此二器,皆古之所制,但

传说义者,失其用耳。昔者圣王正历明时,作圆盖以圆列宿。极在其中,回之以

观天象。分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以定日数。日行于星纪,转回右行,故

圆规之,以为日行道。欲明其四时所在,故于春也,则以青为道;于夏也,则以

赤为道;于秋也,则以白为道;于冬也,则以黑为道。四季之末,各十八日,则

以黄为道。盖图已定,仰观虽明,而未可正昏明,分昼夜,故作浑仪,以象天体。

今案自开皇已后,天下一统,灵台以后魏铁浑天仪,测七曜盈缩,以盖图列星坐,

分黄赤二道距二十八宿分度,而莫有更为浑象者矣。

仁寿四年,河间刘焯造《皇极历》,上启于东宫。论浑天云:

璇玑玉衡,正天之器,帝王钦若,世传其象。汉之孝武,详考律历,纠落下

闳、鲜于妄人等,共所营定。逮于张衡,又寻述作,亦其体制,不异闳等。虽闳

制莫存,而衡造有器。至吴时,陆绩、王蕃,并要修铸。绩小有异,蕃乃事同。

宋有钱乐之,魏初晁崇等,总用铜铁,小大有殊,规域经模,不异蕃造。观蔡邕

《月令章句》,郑玄注《考灵曜》,势同衡法,迄今不改。焯以愚管,留情推测,

见其数制,莫不违爽。失之千里,差若毫厘,大象一乖,余何可验。况赤黄均度,

月无出入,至所恒定,气不别衡。分刻本差,轮回守故。其为疏谬,不可复言。

亦既由理不明,致使异家间出。盖及宣夜,三说并驱,平、昕、安、穹,四天腾

沸。至当不二,理唯一揆,岂容天体,七种殊说?又影漏去极,就浑可推,百骸

共体,本非异物。此真已验,彼伪自彰,岂朗日未晖,爝火不息,理有而阙,讵

不可悲者也?昔蔡邕自朔方上书曰:“以八尺之仪,度知天地之象,古有其器,

而无其书。常欲寝伏仪下,案度成数,而为立说。”邕以负罪朔裔,书奏不许。

邕若蒙许,亦必不能。邕才不逾张衡,衡本岂有遗思也?则有器无书,观不能悟。

焯今立术,改正旧浑。又以二至之影,定去极晷漏,并天地高远,星辰运周,所

宗有本,皆有其率。祛今贤之巨惑,稽往哲之群疑,豁若云披,朗如雾散。为之

错综,数卷已成,待得影差,谨更启送。

又云:“《周官》夏至日影,尺有五寸。张衡、郑玄、王番、陆绩先儒等,

皆以为影千里差一寸。言南戴日下万五千里,表影正同,天高乃异。考之算法,

必为不可。寸差千里,亦无典说,明为意断,事不可依。今交、爱之州,表北无

影,计无万里,南过戴日。是千里一寸,非其实差。焯今说浑,以道为率,道里

不定,得差乃审。既大圣之年,升平之日,厘改群谬,斯正其时。请一水工并解

算术士,取河南、北平地之所,可量数百里,南北使正。审时以漏,平地以绳,

随气至分,同日度影。得其差率,里即可知。则天地无所匿其形,辰象无所逃其

数,超前显圣,效象除疑。请勿以人废言。”不用。至大业三年,敕诸郡测影,

而焯寻卒,事遂寝废。

○地中

《周礼·大司徒职》:“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此则

浑天之正说,立仪象之大本。故云:“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

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

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

又《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以县。置{埶木}以县,眡以景。为规,识

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昼参诸日中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案土圭正影,

经文阙略,先儒解说,又非明审。祖恒错综经注,以推地中。其法曰:“先验

昏旦,定刻漏,分辰次。乃立仪表于准平之地,名曰南表。漏刻上水,居日之中,

更立一表于南表影末,名曰中表。夜依中表,以望北极枢,而立北表,令参相直。

三表皆以悬准定,乃观。三表直者,其立表之地,即当子午之正。三表曲者,地

偏僻。每观中表,以知所偏。中表在西,则立表处在地中之西,当更向东求地中。

若中表在东,则立表处在地中之东也,当更向西求地中。取三表直者,为地中之

正。又以春秋二分之日,旦始出东方半体,乃立表于中表之东,名曰东表。令东

表与日及中表参相直。视日之夕,日入西方半体,又立表于中表之西,名曰西表。

亦从中表西望西表及日,参相直。乃观三表直者,即地南北之中也。若中表差近

南,则所测之地在卯酉之南。中表差在北,则所测之地在卯酉之北。进退南北,

求三表直正东西者,则其地处中,居卯酉之正也。”

○晷影

昔者周公测晷影于阳城,以参考历纪。其于《周礼》,在《大司徒之职》: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至之景,尺有五寸,则天地之所

合,四时之所交。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然则日为阳精,玄象之著然者也。生

灵因之动息,寒暑由其递代。观阴阳之升降,揆天地之高远,正位辨方,定时考

闰,莫近于兹也。古法简略,旨趣难究,术家考测,互有异同。先儒皆云:“夏

至立八尺表于阳城,其影与土圭等。”案《尚书考灵曜》称:“日永,景尺五寸;

日短,景尺三寸。”《易通卦验》曰:“冬至之日,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晷景

长短,以占和否。夏至景一尺四寸八分,冬至一丈三尺。”《周髀》云:“成周

土中,夏至景一尺六寸,冬至景一丈三尺五寸。”刘向《鸿范传》曰:“夏至景

长一尺五寸八分,冬至一丈三尺一寸四分,春秋二分,景七尺三寸六分。”后汉

《四分历》、魏《景初历》、宋《元嘉历》、大明祖冲之历,皆与《考灵曜》同。

汉、魏及宋,所都皆别,四家历法,候影则齐。且纬候所陈,恐难依据。刘向二

分之影,直以率推,非因表候定其长短。然寻晷影尺丈,虽有大较,或地域不改,

而分寸参差,或南北殊方,而长短维一。盖术士未能精验,冯占所以致乖。今删

其繁杂,附于此云。

梁天监中,祖恒造八尺铜表,其下与圭相连。圭上为沟,置水,以取平正。

揆测日晷,求其盈缩。至大同十年,太史令虞广刂又用九尺表格江左之影。夏至

一尺三寸二分,冬至一丈三尺七分,立夏、立秋二尺四寸五分,春分、秋分五尺

三寸九分。陈氏一代,唯用梁法。齐神武以洛阳旧器并徙邺中,以暨文宣受终,

竟未考验。至武平七年,讫干景礼始荐刘孝孙、张孟宾等于后主。刘、张建表测

影,以考分至之气。草创未就,仍遇朝亡。周自天和以来,言历者纷纷复出。亦

验二至之影,以考历之精粗。及高祖践极之后,大议造历。张胄玄兼明揆测,言

日长之瑞。有诏司存,而莫能考决。至开皇十九年,袁充为太史令,欲成胄玄旧

事,复表曰:“隋兴已后,日景渐长。开皇元年冬至之影,长一丈二尺七寸二分,

自尔渐短。至十七年冬至影,一丈二尺六寸三分。四年冬至,在洛阳测影,长一

丈二尺八寸八分。二年夏至影,一尺四寸八分,自尔渐短。至十六年夏至影,一

尺四寸五分。其十八年冬至,阴云不测。元年、十七年、十八年夏至,亦阴云不

测。《周官》以土圭之法正日影,日至之影,尺有五寸。郑玄云:‘冬至之景,

一丈三尺。’今十六年夏至之影,短于旧五分,十七年冬至之影,短于旧三寸七

分。日去极近,则影短而日长;去极远,则影长而日短。行内道则去极近,行外

道则去极远。《尧典》云:‘日短星昴,以正仲冬。’据昴星昏中,则知尧时仲

冬,日在须女十度。以历数推之,开皇以来冬至,日在斗十一度,与唐尧之代,

去极俱近。谨案《元命包》云:‘日月出内道,玑得其常,天帝崇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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