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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甩开老婆去泡妞-第170章

小说: 甩开老婆去泡妞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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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准备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夜流苏,实在不行就打悲情牌,反正夜流苏最疼他了。
    小风骚来到二楼,还没有走到经理办公室门口,就看到屋里的灯灭了。于是,他就有些奇怪的说:“咦,怎么停电了?”
    以前在福临门的时候,因为那边的电线有些老化,每逢下雨天的时候,就经常的断电,所以小风骚看到办公室内的灯黑了后,也没有多想,几步走到门口,推门走了进去:“娘,怎么停电了?”
    人在走进一间自己很熟悉的黑屋子里时,首先的反应就是打开电灯开关,哪怕明明知道已经停电了。
    小风骚摸黑走到门后,抬手摸到电灯开关。
    随着啪嗒一声轻响,满屋子通明。
    “哈,这不没停电”小风骚打开电灯开关后,得意的笑着转身,接着呆住。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其实,这句话也代表了穷人家的孩子早熟的意思。
    严格说起来,小风骚并不算是穷人。
    天底下哪一个穷人会拥有处在闹市的福临门那么大的地方?
    不过,自从小风骚父母双亡后,夜流苏就一直很低调。除了让他知道在乡下有许多对他很好的亲戚外,平时他都把自己当作一个穷人看。
    穷人家的孩子早熟。
    早熟原本的意思是指作物生长期短,成熟快。
    或者说指待人处世方面成熟较早。
    还有最后一条,很适合于小风骚:早熟,是指儿童生理和心理上提早成熟。
    他虽然很少有机会接触岛国那样的‘科普片’,但身处旁边就有‘泉城之家’那样的旅馆环境下,小风骚对男女一事,还算是无师自通的。
    平时,他也没有少看那些‘野鸡’为了五十块钱就陪着民工睡觉的事。
    所以,当小风骚看到他娘,夜流苏神情慌乱的穿衣服、而楚扬却和个傻逼似的站在那儿茫然失措后,他马上就明白这是这么回事了。
    “草泥马的楚扬,你敢上我娘!”小风骚在呆了也就是那么十几秒钟吧,他尖着嗓子嗷的叫了一声,眼睛也开始在瞬间就变红,就像是野外受伤的孤狼那样,张牙舞爪的扑到楚扬身上,抓住他的手,张开嘴巴吭哧就是一口。
    在小风骚的心里,可以没有天、没有地、没有月亮没有日,但绝对不能没有夜流苏。
    夜流苏对小风骚来说,不再单纯的是抚养他的人,而是他的一切!
    从懂事那一天起,他就发誓,长大后要好好的混,要让夜流苏过上好日子(在初次见到楚扬时,他也曾经把这个理想说给楚扬听的。)不让她再为了生活去当苦工,不再让她受任何人的欺负!
    而眼前,当小风骚看到夜流苏手忙脚乱的穿衣服后,他马上就联想到了那些花五十块钱就可以‘办’的‘野鸡’。
    是谁让夜流苏变成了这样?是谁侮辱了一个孩子心目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人?
    小风骚的眼睛,或者说是直觉告诉他:楚扬!
    一个在七岁就发誓等他长大了会让他娘过上好日子的孩子,会是一般的孩子吗?
    不是。
    所以,小风骚在看到不能让他接受的这一幕后,失望、心疼、悲伤,甚至还有悔恨等交叉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是一针鸡血打在他身上,使他眼睛瞬间通红,完全忘记了他可以被楚扬一脚就能跺的老远的实力对比,疯了似的抓住楚某人的手,狠狠的咬了下去。
    在牙齿咬进楚扬的肉中后,眼泪,从小风骚的眼里淌了下来。
    楚扬和夜流苏没想到这时候小风骚会突然闯进来,更没有想到他在看到这一幕后,受的刺激竟然会是这样大!
    一时间,两个人全愣了。
    尤其是楚扬,尽管手上很疼很疼,但他还是不敢对小风骚怎么着,甚至连绷紧肌肉的动作都不敢做,生怕那样会伤了他的牙齿,只是急吼吼的低声喊:“小风骚,快松开,你他妈的疯了!?”
    “楚扬!”小风骚松口抬头,泪水顺着脏兮兮的脸蛋往下淌,但他还是强忍着不眨眼,嘶声喊道:“我看错你了,看错你了!!”
    嘴里嘶哈着冷气的,楚扬抬手使劲的甩了好几下,有些气急败坏的问:“你说说,你怎么看错我了?”
    “我一直把你当对我娘儿俩最好的人!”泪水顺着脸颊淌在嘴边,与唇间的血丝混成一起,小风骚狠狠的瞪着楚扬:“我一直都对自己说,等我长大了要好好的报答你,可你竟然敢上我娘!”
    “我没有”楚扬很想和这个小屁孩辩解,但连他自己都觉得,他的辩解是这样的苍白无力:你真的没有吗?那你刚才想做什么?虽说现在情侣之间上个床玩个车震的再也正常不过了,可人家是情侣,是有可能成为两口子的!可你能娶夜流苏为妻吗?能吗?
    所以,楚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怎么了?怎么了小风骚!?”这时候,在一楼大厅的张大水香菱等人,听到小风骚又哭又喊的声音后,以为发生了什么意外,十几个人急匆匆的快步出现在门口。
    当看到夜流苏衣衫不整的呆立在屋里后,他们才知道:现在上来是个多么大的错误。
    夜流苏对楚扬有意思,张大水等人早就知道。
    其实,他们也愿意楚扬能够娶了夜流苏,心里也早就把他当作了门主的男人。
    “他、他欺负我娘,我看错他了。”小风骚看着楚扬,摇着头的向后退。
    张大水伸手抓住小风骚的胳膊,蹲下身子,柔声说道:“小风骚,楚老板没有欺负你娘。”
    香菱也走了过来,轻轻搂住小风骚的腰,低声在他耳边说:“小风骚,你也知道,楚老板对门、你娘很好是不是?他们刚才只是在做、做大人该做的事等你长大了,你就明白这一些了。”
    “你们是说,楚扬会娶我娘当老婆?”小风骚眼睛一亮。
    “是的。”张大水和香菱用力点头。心里却再想:这孩子,懂事真早。
    小风骚霍地转身,昂起头,大声说道:“楚扬,你会娶我娘当老婆吗?”
    楚扬呆呆的站在那儿,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孩子的话。
    “你会吗!?”
    在小风骚的追问下,楚扬开始有些迷茫,转身看着夜流苏,喃喃的说:“我会吗?”
    “娘,楚扬会娶你当老婆吗?”
    随着小风骚这个不打破砂锅问到底决不罢休的问题,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夜流苏身上。
    夜流苏没有说话,只是慢慢的整理着自己的衣服。
    在楚扬向她问出‘我会吗?’这三个字后,她就已经知道了结果。
    最后把乱了的发丝拢了一下后,夜流苏微微一笑,轻轻摇头:“娘不会嫁给他。”
    “为什么?”
    夜流苏走到小风骚跟前,伸手把他抱在怀里,低声说:“因为你还没有长大。”
    小风骚虽然只是个七岁的孩子,但他可不是那种用一包薯条就可以哄住的家伙。听夜流苏这样说后,他就明白:楚扬不会娶他娘当老婆。既然不能娶夜流苏当老婆,可他却脱了娘的衣服
    如果不是在心里对楚扬有着一种连小风骚自己都不明白的感情,他肯定不会罢休的,更不会紧攥着双拳,一字一顿的说:“楚扬,你、滚!”
    小风骚的父亲,生前曾经是落剑门的老大。能够称为华夏第一杀手门派的老大,除了要有过人的身手、冷静的头脑外,骨子里还要有冷血的刚硬!
    项老大虽然死了,但小风骚却用生命的方式延续了他的一切。
    所以,作为一个七岁的孩子,今天能够有着这样的表现,也不足为奇。
    事情既然已经闹到了这一步,就算小风骚不撵着楚扬走,他也没脸再呆在这儿了。
    苦涩笑笑,楚扬走到小风骚面前,低声说:“对不起。”
    一个大人向一个小孩子说对不起,这也说明了这个大人是很看重这个小孩子的。
    这也让明白楚扬不会娶夜流苏为妻而忿忿不平的张大水等人,心里也多少的好受了一些。
    楚扬向小风骚道歉后,就低着头的走出了经理办公室。



202 失去的那些东西!
    楚扬就像是做梦那样,脚步略微带点踉跄的走下了二楼。
    在穿过大厅走到门口时,他抓住厅门,停住脚步回头,对几个站在大厅中的女孩子笑了笑,然后走下了台阶。
    楚扬知道,今天他失去了一种东西。
    信任。
    或者说是友谊。
    来自一个七岁孩子的信任或者友谊。
    当小风骚哭着喊出那句‘我看错你了!’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很疼。一种玻璃碎了扎进肉中的那种疼。
    人的一生中,不管你愿不愿意,总会有些东西要失去,比方飞扬的青春、初恋情人在决绝转身的那一刻,等等。
    楚扬一直觉得:人活着,有得就有失,这是再也正常不过了。
    不过,让他感到自豪和骄傲的是,他却一直牢牢把持着一种让兄弟甘心拿命来换的友谊和信任。
    如果没有今晚发生的这一切,他根本不会明白,他和小风骚之间竟然也有了这种超越生命的感情。
    这种人活一辈子都极少碰到的感情,就因为他一时的精虫上脑,失去了。
    也许永远不会再回来。
    楚扬很后悔,很懊恼,很痛恨自己。
    启动车子驶上公路后,他忽然有了一种想要大喊大叫大醉甚至大哭一场来发泄的强烈冲动。
    无论在什么时候,楚扬都不会大喊大叫大哭一场,可他却想大醉,酩酊大醉的那种大醉。
    在省会城市中,无论是男女,只要身上有钱,无论在一天中的哪一个时间,都能够找到买醉的场所。
    楚扬想买醉,很想。
    所以在离开保镖公司几里路后,他就进了一家酒吧。
    酒吧的名字叫什么,楚扬没有看。他只是在走进去后就走到吧台面前,掏出厚厚的一沓钱摔在吧台上,对那个穿着一身黑色性x感皮衣的女调酒师说:“给我酒。”
    “什么酒?”女调酒师饶有兴趣的看着伸手解开衬衣扣子的楚扬。
    “烈酒,最烈的那种。”
    女调酒师转身拿过一瓶马爹利XO,语气有些轻佻的说:“帅哥,一个人喝酒多没趣啊,要不要我陪你?”
    楚扬没有理她。
    在他的人生中,最少已经有一千三百九十七个漂亮女人用此类的话语和他搭讪了。
    女人,有时候在他的眼里,远远比不上一瓶烈酒。
    女人善变,烈酒却只会烧心。
    楚扬打开瓶盖,也没有用酒杯,仰首对着瓶子就喝了起来。
    十一秒三二,最多十一秒三二他就把整瓶的烈酒都喝下去了!女调酒师心里默默计算着,嘴巴慢慢的张大。她从事调酒师这门职业两年来,从没有见过有人可以在酒吧将烈酒当作矿泉水来喝!
    看着楚扬那张迅速浮上潮红的脸庞,她忽然感觉心跳的非常厉害,更是有个地方开始有了瘙痒湿润的感觉。
    男人如酒,越烈的才最有味。
    这个道理,在女调酒师十七岁第一次爬上男人的床时,就明白了这个道理。
    “呃呼!”楚扬放下酒瓶抬起头,吐出一口酒气,冲着有些看痴了的女调酒师笑笑:“外国酒太淡,有没有国产的62度烧刀子?”
    看到脸儿红扑扑的楚扬对着自己笑,女调酒师不知道为什么,健康秀美的脸上也像喝了一整瓶的烈酒那样攸地的绯红,偷偷瞅了一眼好像并没有注意到这边的飞哥(负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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