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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豪门艳涩女时代-第123章

小说: 豪门艳涩女时代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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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今晚真帅真帅的,我说:“虎子,你也有这么爷们儿的时候。”

    仔仔瞟我一眼,笑眯眯地说:“哥还有更爷们儿的时候,你想不想看看?”

    我瞅着他笑,然后对他伸出拳头。仔仔懂我什么意思,我们俩平常商量事情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用剪刀石头布来解决,于是这次我出了剪刀,他出了布。我有个毛病,一划拳就下意识地出剪刀,仔仔今天明显故意让着我。

    看着这个结果,我说:“我赢了,今晚跟你走。”

    仔仔忽然倚着靠背“哈哈哈哈”豪迈地笑开,饶饶和江北齐刷刷转头,像看条疯狗一样谨慎地看着他。

    我跟仔仔回家,进门关门,就站在门口,仔仔眨了眨眼睛问我:“你想好了?”

    我把他给我的卡塞进他衬衫胸口的口袋里,笑着说:“你的钱我不要,但是人我要了。”

    仔仔捧起我的脸,狠狠咬我的嘴唇。我不让着他,反口咬回去,我们俩跟两只疯狗一样,对着咬,咬啊咬啊的咬到了床上去,经历一番贴身殊死肉搏以后,和平了。

    仔仔抱着我,扬起头来深深地呼了口长气,然后咧着嘴合不拢的笑。我纳闷,我说:“你笑什么。”

    他翻身平躺下来,把我拽到怀里去,还是笑,他说:“我高兴。”

    我就愣了一下。有时候性在感情中起到一个标杆的作用,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满城抱着我说,“早知道你会这么高兴,就不让你等这么久了。”

    原来满城当时的感觉是这么幸福的,被一个人爱着的感觉。

    我伸手抱住仔仔,他虽然没有那么精壮的身材,但也不至于肉肉的让人反感。他把我的手臂掖进被子里,轻声说:“你要是什么时候都这么乖就好了。”

    我就掐他。

    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爱他,爱这个打算给我安全感的男人。我觉得非要找个人凑合一辈子,仔仔就非常地合适,因为他怕老婆,哈哈。

    运气不好,我们俩抱了没多久,饶饶那边就打电话过来,说和江北一起车祸了,我们俩苦恼地穿好衣服杀过去,把两个烂醉的孩子弄回各自的家。

    第二天我去药店买了两板事后药,塞给饶饶一板。

    然后我妈给我打电话,我听着她还是很精神矍铄的,我妈跟我说,她好像没什么大毛病,就是误诊了,让我还是接着呆在外面挣钱吧,不用回去照顾她了。

    我脑子一懵,十分无语惆怅地跟她说:“你这不是玩儿我吗?”

【瑶瑶篇】十七岁的时候,我当着老公的面把处女给了别人/暧昧很近,爱情很远 029 他的婚礼

    我妈这人不靠谱,我爸这人也不靠谱。两个不靠谱的人,当年谈了场不靠谱的恋爱,生了一个不靠谱的我过,过了十几年不靠谱的日子,成就了我这样不靠谱的人生。

    于是我又找了仔仔这么个不大靠谱的男朋友。

    仔仔的不靠谱出于他的本性,他太贪玩儿了。仔仔这个人久经红尘沙场,把很多事情看得挺透,也就是太透了,所以什么都看得很开,开到正常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我们俩一好上,仔仔就让我别干了,但是我有强迫症,我看着卡里还差一万就凑够十万了,就非想把这十万存满了再说。于是我没听他的建议,他拿我也没有办法,仔仔很怕我的,他知道我这个人偏激,说风就是雨,非常难控制。

    那年汶川地震了,那年北京奥运了,那年我因为仔仔的烂桃花和仔仔打了一架,那年仔仔跑到人家新开楼盘的活动现场,坐到热气球上,大喊“瑶瑶我爱你”,然后让江北录下来给我看。那年我剪了短发,那年我生日的时候,仔仔问我:“你想不想跟我结婚?”

    那年我结束了两年的小姐生涯,决定嫁给仔仔跟他回家开旅馆,那年饶饶和江北结婚了,那年满城举办了一生一次的婚礼。

    叠翠流金的十月,是个结婚的高峰时段,满城也赶上了这个时候。我没有之前的坚决,我说不去,我食言了。我为什么不去呢,我曾经喜欢了那么多年,真心希望他能过的好的人,要结婚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必须得去,还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

    我得去祝福祝福他,这是我最后能为他做的一件小事。

    这件事情仔仔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他没有陪同,他觉得他跟着似乎不像个意思,他也不认识满城,而且很有我带着男朋友虚张声势的嫌疑。

    仔仔只跟我说:“在老情人婚礼上喝醉,是世界上最丢人的事情。”

    我说:“我记住了。”

    我没打算离开太久,来回也就两天吧,反正T市就在省内,也不远。我去买了条比较良家妇女的裙子,做了几天面膜把自己补得水当当的,上路了。

    刘祯回来了,我到T市以后,满城派他来接我。

    刚见面的时候,我看看眼前的刘祯,从陌生到熟悉,感觉依然会很亲近。刘祯看看我,眯着眼睛说:“头发呢?”

    大学的时候,我一直都是长发,风大的时候,头发会被风吹得贴在脸上,刘祯经常嫌弃,“这么碍事,剪了吧。”刘祯看不惯我的头发,最大的原因是,出门前经常要洗头发,每次他忽然叫我出去,我在宿舍里洗头发要洗很久,他就得等着。

    刘祯问我头发呢,我说:“前阵子想不开,剃度来着,这才刚留起来。”

    刘祯就用手搔了下我的刘海,随口说:“真丑。”

    一切都比较和谐,我摆出老朋友见面的姿态,暂时屏蔽掉上次刘祯回国,糊里糊涂干的那个混账事,坐上刘祯开来的车,习惯性地坐后座。

    上了车我就给仔仔打电话报平安啊。我们俩都不是那么矫情兮兮的人,也不像大学的时候谈个恋爱,打个电话恨不得甜得蜜死,就是很正常的说话。

    挂了电话,刘祯从镜子里看我一眼,问:“男朋友啊?”

    我说:“是啊。”

    “多久了?”他问。

    “没多久,半年吧。”

    就这样不说话了。刘祯其实还是没怎么变,看上去和出国之前差不多,包括穿衣品味言行举止,只是比过去多了那么一丁点的谨慎,反正样貌上是并没有变化的。人家是本身就有见识的人,也不像某些人一样,留洋回来就总爱装些没用的逼。

    距离给我安排的下榻的酒店比较远,我就在车上眯了一会儿,到了地方也没着急去见满城,反正他明天结婚,婚礼上再见就行。

    刘祯陪我到酒店,带我去上面的房间,我也没带什么行李,出门么,时间也不长,就讲究个轻便。

    房间门口,他说:“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

    刘祯家就在这边,按理说住在家里就行,没必要住酒店,我就随便问了一句,“你不回家住啊?”

    刘祯笑,凑得近一些,把手挡在我耳朵边,小声说:“这酒店闹鬼。”

    我一巴掌拍在他头顶上,“你怎么还这么无聊。”

    他就弯弯眼睛松松一笑,说:“待会儿一块儿出去吃饭。”

    我说:“一会儿再说。”

    这时候大约是下午六点钟,也是个吃饭的时候,刘祯的意思是让我先休息个十分二十分钟的。我在车上颠了一天,确实是没有饿的感觉,就更不着急了。这是我第一次来T市,但是我对这地方的印象不大好,感觉灰蒙蒙乌烟瘴气的。

    W市的空气很好,沿海城市嘛,大多数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T市这地方,明显是座上了年纪的旧城,就连那些路边上栽种的搞绿化的树,上面都蒙着很厚很厚的灰。

    刚到这里就会有点不适应,有透不过气的感觉,就像我刚从重庆到W市的时候,总嫌弃从海边飘过来的海腥味儿一样。

    最后我也没出去吃饭,刘祯叫外卖送了盒披萨,到房间里来陪我一起吃,就和当初出去玩的时候差不多,懒了就派个人出去买吃的。只是时过境迁,即使是类似的场景,也再不是当初的感觉。

    吃东西的时候刘祯跟我聊天,刘祯说:“你和城哥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那时候为什么拿掉那个孩子?”

    我想了想,用无所谓的姿态说:“为了报复他啊。”

    刘祯干笑一瞬,他问我明天见了满城打算怎么样,什么怎么样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刘祯说:“你要是打算抢婚的话,我就给你搭把手。”

    我哈哈地笑,我说我不干没把握的事。刘祯意味不明地瞟了我一眼,“不干你怎么知道没把握?”

    我不是来抢婚的,我是来凑热闹的而已。

    后来刘祯问我,还记不记得大学时候开的玩笑。那时候我们说,等我们到了二十五,如果你未婚我未嫁,就凑凑合合一起搭伙过日子。刘祯这么提起来的时候,我只能坦白告诉他,好像来不及了,我打算今年就回重庆,然后明年和仔仔结婚。

    他表示很欣慰,祝福我。

    我想这是告别青春的最后一站,这一站之后,我就回重庆去当个全职家庭妇女。

    第二天满城他们的婚礼,刘祯是伴郎,穿得那个帅啊,在台上嘻嘻哈哈地做些游戏,让新郎吻新娘的时候,满城还是像以前一样,没有亲嘴巴,在陈冉的耳朵上轻轻啄了一下。

    那一刻,我觉得我的耳朵微微发烫。

    我没喝多,准确地说我基本没喝,但是我所期待的,砸场子的人还是来了,我不知道为啥,当时我好幸灾乐祸的,有种不虚此行的感觉。

    满城他们办酒吧,大部分请的是他们家的亲戚朋友,其实年轻人没有几个,这酒吃了两个小时,那些上了岁数的亲戚朋友也差不多都走了。满城和陈冉再抽空过来招呼我们这些年轻的,自己的朋友。

    期间刘祯一直在帮着忙活,怕我不习惯,偶尔就过来跟我说两句话什么的。

    那个闹场子的来的时候,酒店大堂里剩的基本都是满城自己的朋友了,陈冉来了两个闺蜜,一早也走掉了。

    闹场子的是个男的,当然是来找陈冉的。陈冉刚生完还在才一个月,这会儿也不方便见风,裹得挺严实。

    砸场哥风风火火地进来,陈冉就有往满城身后躲的意思,刘祯也不知道究竟怎么回事,就和我一起瞪着眼珠子一起看热闹。

    这个人走到满城面前,满城把陈冉挡着,皱着眉头问:“请你来了么,你干什么?”

    那人也不搭理满城,伸出手指头指站在满城后面的陈冉,他说:“陈冉你给我出来。”

    刘祯有时候就是一小痞子,专治胡搅蛮缠,没等满城和陈冉发话,先站起来,拉着那男的衣服让他站得距离满城远点,不客气地问:“干什么干什么,没看见这儿结婚呢?”

    那人也不搭理刘祯,就只盯着陈冉,“你给我滚过来,不想丢人的话,马上滚过来,快点儿!”

    我就也朝陈冉看过去,嘿,太好玩儿了,这铁定是新娘的老情人啊,而且看新娘对这个老情人畏畏缩缩的样子,这是还没断干净的意思啊。哎哟喂,满城头顶上这顶绿帽子,不是一般的绿啊,爽。

    陈冉还是没有态度,就是把头低得很低,一只手拽着满城的袖子,看着挺紧张的。

    我觉得满城不是个畏畏缩缩的人,但他的态度看上去咋也有点紧张的意思,刘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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