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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卧底记者-第25章

小说: 卧底记者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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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社会各界对此事的反响,从12月23日起,《南方都市报》在头版显著位置,不惜以较大的版面,分别以《无良保安激起公愤》、《不处理不足以平民愤》和《我为你们鼓掌》等为题,相继发表后续报道。    
    12月21日,主编关健特意写了篇题为《有恃无恐》的评论文章,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上。他不仅披露了这些治安员借着执法的幌子,做起了百姓头上的土皇帝之实,而且中肯地分析了对方之所以如此嚣张地执法犯法,主要是因为地方有关部门对其督管不严。此文既表明了他本人对此事的态度,亦表明了整个《南方都市报》的严正立场。    
    我的报道终于引起天河区公安局的有关领导及兴华街派出所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态度一直蛮横的银河村治保会在巨大的社会压力面前,终于也坐不住了,他们开始有了动静。    
    12月22日上午,银河村治保会的两名负责人在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3名民警陪同下,第一次前往白云区人民医院,慰问躺在病床上的黎世东。警方表示:一定要早日破案,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结果。为首的有关警官称,治安员打人是不对的。经过警方的大力侦查,目前打人凶手已基本查清楚。他还向黎世东及其家属解释说,派出所办案有个调查取证的过程。    
    银河村治保会有关负责人也诚恳地向黎世东致了歉意,并说治安队员打人是百分之百不对,他们今后一定引以为戒。    
    当派出所及银河治安会有关负责人向黎世东征求有关意见时,伤热依然严重的黎世东强烈要求公安部门秉公执法,依照有关法律严肃处理打人凶手;要求对方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有关费用,并要求追回其被抢去的1700多元现金及金戒指。    
    当天夜晚10时许,负责处理黎世东一案的兴华街派出所有关警官特意致电我说:感谢新闻界对此事的关注,派出所一定会给伤者一个满意的答复。他称,该案案情极为复杂,派出所经过多日认真侦查,已掌握了有关情况。得等待法医对黎世东等3人的伤情作全面鉴定后,警方再根据受害者伤势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做出处罚。    
    接着,此警官请求我这个记者出面帮助调解此事,多做黎世东的思想工作,最好让治保会方面多赔偿一些钱,让黎多得些实惠的东西,这对他本人及家庭均有好处。最后,他一再要求记者不要报道此类事件,以免影响不好。    
    我的连续报道,也引起了天河公安部门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12月25日,天河区公安分局的有关领导对此事明确表明了他们的态度:迅速破获此案,依法严惩行凶者!    
    但是,我还是无法轻松,来自各方的压力像大山一样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随后而至的种种威胁更令我提心吊胆。     
    在受到社会各界及众多热心读者的大力支持的同时,从报道见报的第二天起,我也开始不断收到匿名电话的骚扰、恐吓及威胁。    
    次日上午,有一青年男子以匿名方式打电话到我办公室,语气极其不友善:“别以为你们这些臭记者有什么了不起,你们不就是会写几篇没人看的烂文章吗?我今天只是好心提醒你,识相的别再提治安员的事儿,再不要报道这件事了,否则叫你后悔也来不及!”    
    说着,对方“啪”一声挂上了电话。    
    随后,一操蹩脚普通话、满口粤语腔的中年男子气呼呼地在电话里叫道:“你们记者当时又不在现场,谁能证实治安员打人?就是打了又能怎么样?你们乱写乱说是要付出代价的!”稍后,另一男子在电话里再三对我循循善诱,请我不要听信一面之词,并征询我能否按其意思做些正面报道,声称愿意支付所谓劳务费。我拒绝,追问对方是何人,谁想,该男子不阴不阳丢下一句“×佬,我是经常杀人的,最近正好手痒痒!”然后啪一声扔掉了话筒。    
    第三天,又有一个粗声大气的男人在电话里对我吼道:“你这个小记者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谁敢跟我们过不去?《南方日报》又算××!我们早听说你是骑单车的,修理你还不如捏死只蛤蟆?有胆你就再给老子继续写下去,老子先砍你一双手,叫你一辈子写不成东西,再砍一双脚,叫你想爬也爬不成”    
    当天夜晚8时许,我与一位同事正在看稿子,桌上电话骤响,我刚拿起话筒,里面不紧不慢传来一个男性低沉的声音:“我要找石野——”我以为是读者,于是很客气地答道:“我就是石野,请问你”    
    谁知,对方突然破口大骂:“听说你小子很牛×呀?老子跟你说,买你人头老子上不封顶!最多30万,就叫你脑袋搬家!”    
    报社的一些热心同仁闻之此事后,也不禁气愤地谴责对方是龌龊小人,只敢躲在暗处叫嚣。后来,我应报社领导要求,如实写了篇新闻稿,但由于种种原因,编辑部并未将我原文照登,而是删去了相当一部分,终以《匿名电话威胁记者毫不惧怕》为题,发表在1998年12月25日《南方都市报》的头版显著位置。    
    有人公然威胁我的报道见报后,又一次在社会上激起了强烈的反响,众多读者纷纷以各种方式对我表示声援。尤其令我感动的是,当天下午,驻穗某部一群官兵从军营发给主编一份传真,对我表示声援:    
    《南方都市报》主编先生:    
    贵报自12月20日以较大篇幅连续报道了银河村治安员吃霸王饭打无辜人之事后,在读者群中引起较大反响。我们非常感谢石野记者不畏强暴,敢为民执言仗义的大无畏的精神。因为这篇报道,我们喜欢上了《南方都市报》;因为石野先生的勇敢,我们爱上了都市报。石野先生这样有正义的记者,如果有社会败类胆敢侵害他,我们一群官兵,将全力以赴保护他。向石野先生致以崇高的军礼!    
    同时,通过这件事的报道,我们已自费订了近十份都市报。


第五章 枪口下的政法记者生涯第36节 向黑恶势力“叫卖”人头!(3)

    看到了来自军营的声援,我心潮起伏,激动不已!当天下午,广东省武警部队两位不愿意留下姓名的战士,用他们极为微薄的津贴费,为我购买了一大箱水果,特意送到报社来,以对我表示慰问与敬意。这些来自绿色军营的支持,怎不叫我没齿难忘?我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在我心中,这些朴实可爱的战士,永远永远是我最忠诚的兄弟和战友啊!    
    1998年1月2日,银河村一群村民送来一封至关重要的举报信。信很短,但他们以现场目击者的身份,将那些参与打人的所有治安员姓名与背景特意向我举报,后来此信发表在1998年1月5日的专题新闻上,题为《何人无法无天证人提供姓名》。    
    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及其后一系列相关报道,不仅在广州地区激起阵阵反响热潮,同时波及香港、澳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的华人圈,当地华文报纸也纷纷转载。    
    12月中旬一日,泰国惠来同乡会总干事、泰国惠来青年公会组委谢崇通先生从海外回到广州探亲时,读到相关报道后,深感气愤。当天上午,他特意致电我,对我的义举表示声援。12月25日,当谢先生获悉银河村打人事件不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且作为报道此事的新闻记者,我的人身安全已深受威胁时,极富正义感的谢先生当即拍案而起:“石先生,你根本不要怕,全社会都会支持你,我们这些海外爱国侨胞们更要支持你!”    
    这位义愤填膺的侨胞向我表示,他将出面向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的广东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海外侨胞发出号召,以我采写银河村事件而有可能遭到的意外情况为范本,以我个人名誉为保证,集资成立以《南方都市报》为中心点的国内首家“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募来的金额全部用以奖励那些不畏暴力强权、坚守职业道德的广东新闻记者。    
    关于此事,同事曾华锋经过采访后,在1998年1月5日《南方都市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以“本报记者”为名,发表了一篇题为《本报一则追踪报道引发侨胞设立基金》的报道。    
    谢先生提议设立“新闻记者见义勇为基金会”一举令我由衷欢欣,这在国内史无前例,虽然其操作或许不易,然而一旦顺利实施,我相信,广东记者们将更勇于说实话。人间正道是沧桑。我愿意以我个人的名义,给我视正义与良知为生命的同行兄弟姐妹们平添些许保障,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但令我遗憾的是,当我将此事上报报社后,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能成功。    
    尽管有关恐吓电话经常接到,但我每天还是坚出门采访。但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此后不久,我先是在南方日报社附近的五羊新城遭受到一位彪形大汉的拦路威胁和恐吓,接着在随后的一个午夜,我骑自行车路过广州大桥时,竟然又会遭受到三个家伙刀棒乱的围截,最后被迫从珠江大桥跳入浊浪滔滔的珠江水逃生。有关详情,已在我的第一本书《卧底历险——我的第四次死里逃生》中有较为详尽的记录,在此不再重复。    
    在我坚持不懈的跟踪报道下,在南方都市报和社会各界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在广大读者的强烈呼吁下,银河村治保会终于承认打人凶手系治安员所为,并再三向世东等人致歉。与此同时,兴华派出所亦通过不同方式让伤者指认凶手,并表示一定及时严惩有关责任人。    
    我对银河村事件长达十多天的跟踪报道,社会反响极为强烈,这种声势《南方都市报》是史无前例的;同时,在广州地区能用如此大的声势,用如此长的时间,不惜用这么多版面报道治安员违法事件,也是闻所未闻的事。    
    虽然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已于《南方都市报》上持续刊载了十几天,银河村治保会也迫于压力终于承认错误并道歉,有关主管部门也表明态度采取了行动,但那几名打人凶手还是没有落入法网,而且受害人的损失也未得到相应赔偿。就在这个时候,报社的几位领导认为《南方都市报》有关此事的报道已持续了这么多天,社会反响极为强烈,各地读者的强烈的反映更是大振人心。李民英、关健、程益中及任天阳等有关领导经过研究,决定再作一次集中的报道,以对此事做个总结。同时,对于一家刚走上市场的都市类报纸来说,抓住这样一宗独家的而又能引人注目的好新闻,不但能在社会公众和各地读者面前扩大社会影响,而且更能大大提高报纸的良好形象,说得通俗一点,那就是能趁机对自己的报纸进行一番炒作。    
    1998年1月4日下午,经过商量,编辑部整理出社会各界读者关于银河村治安员打人事件的大量来信和情况反映,决定尽快做成一个专题。    
    这天晚上,我又接到几个恐吓电话,忍无可忍之余,我当即向主编关健提出建议:在发专题的同时,请把我的照片也刊登出来?现在不是总有人要买我的人头吗?他们不是老在报社门口向保安打听我的长相吗?那么这次,就干脆把我的人头'悬挂'在咱们的报纸上吧,谁敢要,就让他们尽管来取吧!当时,有领导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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