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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诡异笔记-第22章

小说: 诡异笔记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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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梦竹还是听得一头雾水。我却有点明白了小七彩的意思,道,“所以你认为白墙夜眼从中国古代,就有了?经过长期的,对于外界某种自然信号的不断刺激,所以慢慢形成了记忆时间的概念?”

    平时别看小七彩总是喜欢嘻嘻哈哈,这种时候却十分严谨的道,“生物体本身是一门很复杂的学问,人类对于记忆神经的研究,更是处于一个非常初期的阶段,刚刚我说的,仅供参考!因为我现在脑子里面也是乱的!”

    想了想,我道,“人类有很多种感官,有听觉,味觉,视觉,触觉,对于时间的记忆,相对来说会比较容易。比如天黑了,我们视觉上会有一个变化,然后触觉会感受到温度的变化,味觉上,也许会比白天感觉更加饥渴,听觉上,应该也有很细微的变化,这些总体变化是随时间的变化而采集来的一个总过程,当然了,我不是学生物专业的,可能形容的不太专业。”

    小七彩道,“那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道,“我想说的其实就是,人类对于时间概念记忆形成简单,因为人类是一个综合体,但白墙夜眼,只是以眼睛的形式存在,对于时间概念的形成,难上加难!”

    小七彩道,“关于这点,我刚刚也想到了,那又怎样?”

    我道,“你还不懂吗?即使白墙夜眼很早就已存在,可是要形成对于时间的概念,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别说中国有5000年的历史,即使给它5万年的时间,也很难!”

    一直没说话的李梦竹这时突然身躯一晃,道,“我明白了!所以它需要借助于人类的帮忙!这是它迈向高级进化的本能!可是,眼睛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物呢?难道它不是从人类的身上掉下来的?”

    我道,“这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讨论这个没有意义,无论眼睛的祖先,是不是人类,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这些白墙夜眼,已经彻底活过来了!他们已经不需要人类,就能在墙里面活着,而且活得年头,可能比人类更久!更糟的是,这些眼睛不需要人类,可是却可以和人类重新组合在一起,它们需要不断的进化,进化,再进化!刚刚说了,这是它们生存下去的本能!”

    小七彩想起了什么似的,忽然拿出平板,手指在上面噼里啪啦好一通狂按。我和李梦竹知道她一定想到了更加深远的事情,所以都没有打搅她。

    良久,小七彩忽然惊呼了一声,表情竟然露出了些许惧意!这种表情在她脸上出现,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于是我连忙问道,“你发现了什么?”

    小七彩摇了摇头,没说话。

    好半晌,她才把刚刚搜集来的资料,放到墙幕上,让我和李梦竹一起看。

    那是两段有关中国古代历史的资料。小七彩一边让我们看,一边说,“这两段都是野史,以前看的时候,只当娱乐,可现在,我认为我们有必要重新整理一下思路!”

    我和李梦竹点了点头,继续把目光紧紧盯在墙幕上。

    第一段资料,是发生在先秦时期,这段资料记载了当时一位叫做白起的将军,在征战六国时,发生的一件对他来说微不足道的小事。

    白起,又称公孙起,秦昭王时从左庶长升至大良造。周赧王二十二年(前293年)伊阀之战;采取先弱后强、避实击虚的战法;全歼韩魏联军24万人,因功晋升国尉。此后30余年,攻取韩、魏、赵、楚等国70余城。三十六年,领兵入楚,攻克楚都,受封武安君。四十二年,赵、魏联军攻韩国华阳,白起率军救韩,大败联军,斩魏军13万人,淹死赵军2万余人。五十五年,长平之战大败赵军,坑杀赵俘40多万人。

    从以上资料来看,白起一生杀人无数,绰号人屠,他似乎杀人有瘾,梁启超说他杀了100万,资治通鉴说他杀了96万,很多人都在研究他究竟杀了多少人的时候,却有一篇野史,研究的是,他当时‘伤’了多少人。

    这篇野史详细记载了白起攻克楚都之后,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就是,在当时,白起趁着夜色,偷偷摸摸把一小批战败的楚军偷偷转移到了一座深山之上,人数并不多,大概只有一万左右。

    然后,白起对这些人使用了极为残酷的酷刑。

    很多人看了这篇野史,包括小七彩,当时第一个念头就是,胡说八道,按照白起的性格,绝对是当场就直接杀了,哪有先转移,再用刑的道理,对他而言这种事情太费力,不如直接杀了干脆。

    可是,现在,小七彩对于这篇野史的记载,却有了全新的领悟。

    因为这篇野史记载的内容,有一个地方让小七彩彻底震撼!

    那就是白起当时所用的酷刑,竟然是……挖眼!

    关于挖眼的具体细节,这篇野史记载的非常详细,甚至可以说是全篇的重点,比介绍白起这个人,以及他是怎样把人全部转移到深山上的,所占的篇幅竟然还要多得多。这也是让小七彩感到费解的原因之一,因为这篇文章用大量的文字记载了白起当时挖眼的全过程,按照道理,很多史书讲到酷刑时,所用篇幅绝对不会超过一千字。可是这篇野史,光记载白起挖眼时所用的道具,字数上,就足足描绘了三千多字!

    小七彩这时道,“中国古代的酷刑,比较出名的有:凌迟,车裂,五马分尸,大卸八块,斩首,炮烙等等,当然,还有一种,叫做抉目,相对来说用得比较少,但大多都是凿眼、刺眼等等,目的是让被施刑者,临死前感受到深深的痛苦,很少有把整个眼睛,不伤分毫的全部挖出来的!而这篇野史记载的,白起当时所用的方法,就是必须要把整个人的眼睛,完全无损的整个挖出来,如果谁要是损伤了被挖者的眼睛,哪怕损伤的部位只有一点点,那他就只有一个下场……死!这就是,白起当时的规定!”


第十二章。历史之谜

    小七彩卧室内。

    我们煮了一壶香浓纯正的拿铁咖啡后,继续讨论。

    之前让小七彩感到疑惑的是,中国古代酷刑有很多,包括诀目,但是基本上都是把眼睛直接刺瞎,或者用尖刀狠狠插进眼睛,让被施刑者感受到深深的痛苦,那作为一个杀人如麻的屠夫,白起何必要那么费劲,把这一万个战俘夜半三更全部聚集在深山上,用很多种特殊的工具,把那些人的眼睛完整无缺,没有任何损伤的活活挖出来呢?他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事情讨论到这里,已经开始出现了一种无比诡异的气氛。

    李梦竹一边大口大口喝着咖啡,一边面部表情十分僵硬的道,“白起这么做的目的,会不会因为这一万个俘虏,都……都比较怪?”想了半天,李梦竹也不知道怎么形容才好,索性用了“怪”,这个字。

    我知道她想说什么,鼓励她道,“可以大胆假设,别怕。”

    李梦竹深吸了一口气,道,“这一万个俘虏,会不会也和林福来一样,都拥有催眠的能力?”

    小七彩不置可否的道,“这本野史其实最恐怖的地方,在于它里面描述的是,当时白起一共挖出了两万六千只眼睛,之前有很多人还嘲笑这篇野史的作者,不但叙述的完全不符合白起杀人的性格,而且数学都算错了,一万个人怎么可能挖出来两万六只眼睛呢?但现在想想,或许,不是写这篇野史的人错了,而是嘲笑他的人,全都错了!”

    我越说越感到口干舌燥,“一万个人,两万六千只眼睛,证明在这一万个人里面,至少有六千人是……三只眼!”

    小七彩道,“所以白起碰到这么怪异的事情,才会完全不符合他性格的,并没有选择直接杀掉,而是趁着深夜,把他们全部转移到山上,想要把这些人的眼睛全都完整的挖出来,他或许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出这些人身上的秘密,然后,为自己的国家所用!”

    李梦竹表示同意的道,“白起虽然杀人无数,但是对秦国忠心耿耿,被称为战神,一生征战战无不胜,他……”

    “你等一下!”我突然有个想法,于是快速打断李梦竹的话,硬吞了几口口水,然后才表情凝重的道,“你们说,白起战无不胜的秘密,会不会和,眼睛有关?”

    李梦竹和小七彩身躯同时一震。

    紧接着小七彩再次用平板快速翻查了一下资料,道,“对于当时的秦国来说,要想完成统一中原的大业,必须先打开东进中原的通道,在当时,韩国、魏国、东周已组成了联军,兵力达24万之众,而白起这边只有区区12万人,人数上,差了一倍!但最后,白起却非常顺利,毫无悬念的打赢了!那场著名的战役就是伊阙之战!而通过那场战役之后,秦国彻底打开了统一之门,可以说没有那场战役的话,韩魏两国的元气不至于那么伤,当然,也就不会那么早的亡国了!”

    我看着小七彩随后发到墙幕上的资料,道,“先不说那场经典战役的结果,光说白起打赢了这场战役之后,连拔五城,斩首五万,之后到整个伊阙战役结束,白起又连拔魏国60余城,所到之处,所向披靡。同时,白起的胜利必伴随着大屠杀,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白起真的杀人上瘾,还是其中另有隐情?”

    李梦竹接口道,“白起这人本身就是个迷,到底怎样,我们恐怕无法还原当时的情况!”

    我道,“所以我们不妨做个大胆的假设。根据资料记载,伊阙战役白起之所以会以少胜多,是因为在战争开始之前,白起用了疑兵战术,摆出进攻的架势,其实主力却偷偷绕到了联军后方,向魏军发起进攻!但当时联军将领也并不傻,明知白起善于用兵,这么容易就中计了?”

    小七彩皱眉道,“你又想说什么?”

    我看着她道,”我想说的就是,白起所用的疑兵战术,那些少量的疑兵,或许全部拥有催眠的能力!以至于当时交战的敌军彻底被迷惑,这才给了白起偷袭后方的机会!”

    小七彩道,“但你这,只是假设!”

    我道,“是假设,但是结合野史白起挖眼的记载,我不得不去这么想!”

    李梦竹这时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插嘴道,“就算,我是说就算,就算你的假设是正确的,那么,白起胜利后,为什么要杀掉对方的俘虏呢?”

    我无意识的在半空挥着手,道,“这里面,一定有原因的,只是我现在还想不到。”

    小七彩见我们讨论不出结果,马上打开了第二份资料。

    第二个资料同样也是春秋时期,有关楚国人伍子胥的。

    伍子胥出生于楚国贵族家庭,从小受到良好教育,史书称他“少好于文,长习于武”,有“文治邦国,武定天下”之才。公元前522年,伍子胥因父亲伍奢、兄伍尚被楚平王追杀,而避难逃奔吴国。后结识吴公子光,并策划刺死吴王僚,帮助公子光夺得王位。阖闾任命他为“行人”,成为吴国重要谋臣。

    关于伍子胥,史书《吕氏春秋首时》记载,“(伍子胥)亲射王宫,鞭荆平之坟三百。”意思是说,公元前506年,吴王阖闾拜孙武为大将,伍子胥为副将,亲自率领大军,向楚国进攻,连战连胜,把楚国的军队打得一败涂地,一直打到郢都。

    那时,楚平王已经死去,他的儿子楚昭王也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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