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叉电子书 > 恐怖电子书 > 鬼喊抓鬼 >

第178章

鬼喊抓鬼-第178章

小说: 鬼喊抓鬼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隐蔽的所在,拾取了一些枯枝干柴生起火来,让他的伙伴们暖和一下。他们此刻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之上,空气是彻骨的寒冷。
  他拿起来复枪,出去碰碰运气,打点东西。拴好骡马,他回过头来,只见老人和少女正围着火堆取暖,他释然地微笑了一下,看来他们已经逃脱了追踪,再过几日,便可踏上一片自由的土地。
  侯波翻山越岭,走了两英里多路,可是一无所获,越行越远,最终他还是猎到了一只野兽,由于尸体巨大,他只割下了部分的肉块,装在口袋里,得以满载而归。
  但侯波刚要举步便发现自己陷入了困境,他已走得太远,迷失了方向
  天色灰暗了下来,就像一朵阴云笼罩在了侯波的心头,不过在天完全变黑前,他终于还是找到了一条熟识的小道,总算重拾路径,忙碌了半天,心力交瘁,疲倦的感觉袭来,不过他还是坚持住,往归途而去。
  当侯波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山谷口,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觉涌上心头,那几乎是一种本能,他急忙向前奔去,连打来的兽肉都扔在了地上。
  就在刚才生火的地方,侯波看到了一个土堆,他的毛发都竖了起来,那土堆上插了一支木棒,木棒裂缝处夹着一张纸,纸上草草写了几个字:“约翰·费瑞尔生前居于盐湖城死于一八六零年八月四日”。
  他刚离开不到半天,那位健壮的老人就此死去了,而这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弗逊·侯波四处寻找着,看看是否有第二个坟墓,可是没有!看来露茜已经被这班可怕的追赶者带了回去,去面对她原先已注定的命运,成为长老儿子的小妾
  侯波没有放弃,他天生就不是一个会放弃的人,他把快要熄灭的火堆挑燃起来,找回自己失落的兽肉,烤熟以后捆作一包。他虽然已经疲惫至极,但仍然踏着这帮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过大山,一步一步地沿着那仅有的踪迹追寻而去。
  几天后,他又见到了城市,他在山崖上看着脚下摩/门教徒们的田舍家园,愤怒地挥舞着拳头。侯波此时已是形销骨立、憔悴不堪。
  他看到了一些主要街道上挂着旗帜和其他节日的标志,他正猜测其中的原因,正巧看见一个人骑马朝他行来。侯波认出他是一个叫考博的摩/门教徒,侯波曾经帮过他的忙,于是他拦住了考博:“我是杰弗逊·侯波,你还记得我吗?”
  考博带着毫不掩饰的惊异神色望着他:“你疯了吗!你竟敢跑到这里来,要是有人看见我和你说话,连我这条命都要保不住了,四圣已经下命令通缉你,你还是快点儿跑吧。”
  侯波恳切地说:“我不怕他们的通缉,考博,你一定知道整件事了,我们是朋友,你要如实回答我,露茜·费瑞尔小姐现在怎么样了?”
  “她昨天和小锥伯结婚了,站稳了,嘿!你要站稳些,你怎么魂不附体的样子。”
  “不要管我。”侯波有气无力地说。他的嘴唇都白了,颓然跌坐在地:“你说结婚了?”
  “昨天结婚的,新房上挂着的那些旗帜就是为了这个。究竟该谁娶她,在这个问题上锥伯和斯坦杰逊还有过一番争执呢,他们两个都去追赶过那两父女,斯坦杰逊还开枪打死了她的父亲,因此他就有更多理由要求得到她。但是,他们的四圣会议上争执的时候,因为锥伯一派的势力大,于是先知就把露茜交给了锥伯,可是,不管是谁占有了她,我想都不会长久了,昨天我见她时,已是一脸的死色,这哪里还像个女人,简直是个鬼了。怎么?你要走了吗?”
  “是的,我要走了。”杰弗逊·侯波说时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就像是大理石雕刻成的一样,神情严峻而坚决,一双眼睛闪着凶光。


第二十四章 凶手
  王诩听完了这个故事,只问了一句:“那后来呢?”
  猫爷道:“后来露茜死了,她结婚后一个月终于郁郁而终,锥伯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伤心,因为他娶这个女人仅仅是为了得到费瑞尔的家业,反倒是他的一群妻妾对这个少女的死十分伤心,并且按照教义为其守灵。
  接下来的事情可就有戏剧性了,侯波在露茜死后的某个晚上,忽然出现在了灵堂,他摘下了露茜手上的结婚戒指,说‘她绝不能戴着这个下葬’,然后便再次消失。
  那以后整整数十年,侯波的人生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复仇!”
  王诩道:“哦,这样啊,后来的故事我有印象,二十年后,侯波追过了两大洲无数个国家,最终在伦敦扮作马车夫干掉了锥伯,杀人后还用德文在墙上留下RACHE字样,也就是复仇的意思。再后来便是福尔摩斯大侦探出场了。可是你说了那么多,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猫爷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小说里有部分内容是真的呢?”
  “什么?”王诩惊道:“你说福尔摩斯是真的?!”
  猫爷虚起眼:“哎我真是太高估你了”
  “呸!有屁快放!”
  猫爷道:“你注意了,《血字的研究》中侯波的杀人方法,他把醉酒后的锥伯带到了一处无人的空屋,直到进了房间,锥伯才把他给认出来。然后侯波拿出了两颗一模一样的药丸,一颗剧毒,一颗类似维他命,他让锥伯先挑一颗,自己再吃另一颗。
  因为侯波相信,苍天有眼,像锥伯这样的恶棍必定会挑到有毒的,而事实也确是这样,在锥伯死前,他遭遇了最大的恐惧,他的灵魂无疑充满了怨气”
  王诩打断道:“所以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别打岔,听我说完,你应该留意的是,这个杀人手法其实有些过于理想化了,有许多不可控因素在里面,所以这段无疑是小说而已,我看至少有七成可能是虚构的。因为作者想让锥伯死得更加悲惨一些,让他得到应有的报应。
  包括后来小说中提到侯波说‘在我去杀人的路上,我看到那对父女就在我前面走着,他们在马的两侧,始终在前头领着我’。这种颇有几分精神失常的言论,以及侯波最后没有受到法律审判,而是因为心脏动脉瘤破裂死在看守所里,这些都是十分理想化的。
  不过这篇小说中还有一些并不像假的东西,也就是我先前跟你讲的那段故事。这段发生在犹他州的故事,最少有九成可能性是真实的,以前我在读的时候就感到奇怪,为什么柯南道尔先生会花这么长的篇幅去描绘这么一段让人不怎么舒服的历史,虽然这个故事里也有许多文学色彩比较浓重的改编,比如写在墙上的数字,或者是过于神话复仇天使这个组织的能力,但总体来说,主要的情节应该就是那样的,是真正发生过的!”
  王诩问道:“那也只是你的个人观点吧”
  猫爷挑起嘴角一笑:“所以我今天去找柯南道尔先生确认了一下,验证了自己的判断。”
  “什么?”
  “不用惊讶,他现在并不算是什么名人,只是一个普通的作家而已,事实上,他还在怀才不遇和大红大紫之间的那个阶段挣扎着。”
  王诩的嘴角抽动了两下:“所以,他就告诉你,这件事是真的?”
  猫爷道:“记不记得《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失败了一次,让一个假扮老人的家伙从手中骗去了一件证物,而那个人始终没有再次出现在柯南道尔的任何一本小说中。
  这个人的原型,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认识柯南道尔,他同时也是杰弗逊·侯波的朋友,正是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柯南道尔先生。”
  王诩道:“你查得还真清楚”
  猫爷自信地笑道:“那当然了,再说说柯南道尔吧,虽然世界上许多评论家对侦探小说的文学地位嗤之以鼻,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柯南道尔先生的许多作品中还是有些深刻的意义存在的。
  他写的案件涉及到当今英国的各种社会现实,比如《四签名》就从客观上反应了对印度的殖民掠夺、《红发会》则讽刺了英国当前的失业率等等,这些小说里有道德问题、犯罪问题,但最终,都是在宣扬人道主义、善恶有报的精神。
  这篇《血字的研究》中,露茜的故事无疑是为了抨击一夫多妻制和借宗教来实行暴政的行为。但其背后还隐藏着一件可怕的事实,那就是最关键的两个人物,都是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是杰弗逊·侯波,一个就是锥伯。”
  王诩翘着二郎腿:“啊我想想,我们现在手头有什么,一个大仇得报,最后心脏病发的侯波,他应该已经飞升了吧,那么说到最后,我们还是绕回来了,继续我刚才的问题,锥伯成了一个冤魂?”
  猫爷道:“是的,一个冤魂。”
  王诩道:“这和开膛手的案子有关系吗?”
  猫爷冷笑道:“哼我最初就误入了歧途,开膛手杰克,根本就不是人。”
  王诩一副十分莫名的神情:“什么?不会吧?就算你证明了某篇小说中的一个反派人物确实存在,也不能把什么屎盆子都往人家头上扣吧?”
  猫爷道:“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你和我都忽略了同一点,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的存在!”
  王诩的脑中似有灵光一闪,他好像忽然明白了过来:“你是说其实我们”
  猫爷接着他的话道:“我们是历史的一部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偏偏会回到这里来!一切都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必然。
  在历史上,开膛手杰克最后的一次行凶在11月9日,从那以后就销声匿迹,我从以前就百思不得其解,警察根本抓不到他,而他也不像是会洗心革面的样子,那是什么让这个疯子停下来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阻止他的人,就是我们!”
  王诩点头,若有所思道:“我们会在这里因为我们是狩鬼者”
  “想通了这一层,我便豁然开朗,‘我们’的穿越,是身负使命的,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且极有可能和开膛手杰克的案子有关,如果杰克是个人,回到1888年阻止他的就未必是我们了,因为后世一定还会有许多好侦探能完成这任务的。但如果杰克这家伙并不归人管,而需要狩鬼者来处理,那我们的到来,就可以很好地解释通了。
  直到今早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在改变历史,而是在纠正历史,没有我们的穿越,杰克就会一直杀下去,为了让历史走上正轨,我们必须在11月9日的案件后阻止他!”
  王诩问道:“好吧,假设你的所有推论都成立,冥冥之中有股力量把我们带回这个时间点,而且我们就是为了完成狩猎杰克的使命而来,那你是通过什么方式联系到锥伯的冤魂身上去的?”
  猫爷笑了笑:“这倒是个巧合,我原本在杰克案件的调查中陷入了僵局,这时我就想做些别的事情。有时变换一下手头专注的事情,也是可以有助于思考的,于是我就随手拿了本杂志出来看,正好读到了那篇小说。
  两件事突然闪过我的眼前,首先是杰克的那封信,那封附有肾脏的信件,他自称‘来自地狱’;还有一件事,就是他下手的对象,全部都是妓女。如果用最简单的逻辑来看,这两个情况能显示出非常明确的答案,‘来自地狱’说明他不是人,只杀妓女,是因为他恨她们。”
  王诩一挑眉毛:“哦,你两相结合一下,就发现了,这是个仇恨女人的鬼。”
  “然后我就思考了关于这小说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