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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第29章

小说: 遇见,在最忧伤的年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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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手表、一只水杯什么的。
  这天,冬月一早去采购,做了油焖笋、黑椒牛排、茄汁明虾,还蒸了一锅螃蟹。冬月做得一手好菜。只是往日工作忙碌,甚少有机会像样地下厨。这些菜都是洪生与瑶瑶爱吃的,只是食材不便宜,平日也不常吃。
  饭桌一热闹,家庭氛围就不再稀薄。金洪生难得心情好,开了几瓶啤酒。冬月忙前忙后,为瑶瑶调制蟹黄,为洪生拆蟹腿。她自己吃得很少,说孕妇不宜食蟹,也不可饮酒。洪生撇撇嘴,说她瞎讲究。
  饭吃到一半,洪生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听了两句,丢下筷子就要出门。冬月说:“饭都不吃完?你可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什么日子?咱俩的结婚纪念日呗。”洪生笑着,搂搂冬月的肩膀,“老周那边有点事,我去看看就回来。放心,晚上给你带礼物。”金洪生从桌上抓起香烟、火机和钥匙,快当地出了门。冬月沉默地瞪着丈夫的背影,半天缓不过来。洪生怎么了?他从来就不是这样的
  人,会记得“结婚纪念日”,会说出“放心”、“带礼物”这样的话。冬月知道他肯定是撒谎了。老周是他们新房装修的监理。洪生表面上是去盯装修,实际去了哪里?是不是又去搓麻将?搓麻将也不必这样一反常态地撒谎啊。
  当晚金洪生直至半夜仍未回家。打他电话,竟然已关机。冬月独自对着空空的卧室,哭了。金洪生第二天一早回的家,带了一束不太新鲜的玫瑰花。花瓣边缘有些发焦。一看就是楼下花店打折处理的前一天的花。冬月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也不去接那束花。她眼睛红红的,只顾洗衣、做饭,给女儿梳洗。洪生见冬月摆脸色,便也绷着脸,不开口,不解释,不和好。两人又陷入冷战。从前各自有班上,忙着挣钱养家,一天碰不上几面,却还总和睦温存。如今两人都不工作,大把时间共处一室,却又无话可说。洪生仰在沙发里看电视,两腿搁在茶几上。电视机开得很大声。冬月偏怄着气,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清扫。后来就跪在沙发旁,用抹布使劲地擦地,绕开金洪生的两条腿,嫌他碍事。
  你没有解释?你心安理得?我怀着身孕做家务,你却夜不归宿,回来就像个老爷,你好意思?冬月没说出口的话全在她沉默而有力的动作里。她擦地板的样子好像要把地板揭一层皮。
  冬月换第三桶水的时候,洪生突然说:“你不如搬回那人的别墅去吧。”什么?冬月看着丈夫。“搬回别墅去住。有人给你擦地、煮饭。还没人跟你怄气。瑶瑶上幼儿园坐劳斯莱斯,多好。”冬月强忍着泪。她从没听过这么冷的话。她没说什么,提着水桶转身出去了。静了一会儿,洪生突然长长地叹出一口气,说:“老婆,等房子装修好,这事也差不多能了结了。到时候,我们再从头开始好好过。”冬月的心一阵颤抖。她被那一声“老婆”唤得热泪滚落。
  她回过头去,看到丈夫双手交握着放在膝上,眼睛虚虚地看着地板。那副模样让她心疼得抽搐。是啊,洪生他心里难过啊。妻子怀着别人的孩子天天在他面前,天天刺痛他的心啊。她为什么还要去计较他的情绪?这种时候,正是应该团结,应该相爱啊。
  她抬手拭去眼泪,看着洪生,一字一字地说:“等事情了结,我们离开这座城市,去个谁都不认识谁的地方,好好过。”洪生抬头看妻子一眼。两人的目光在这一刹那交会,融解了彼此的心结,交付了各自的承诺。可下一秒,他们的眼神却露出疑惑——真的都会过去吗?你心里能彻底忘了这事?不会嫌弃我?不会嫌我脏,嫌我贱?你会继续爱我,爱这个家?——你呢?你能忘了这事?你心里不会有阴影?最重要的,你能放下那个孩子?无论如何,那也是你的孩子。你能舍得把孩子交出去,这辈子都不再见?你真的相信那人出一千万只是买一个孩子,相信他不会与你再有瓜葛?
  在他们被彼此的联盟感动之时,也再次陷入恓惶和疑虑。他们沉默对视许久,都希望在对方眼中找到答案,却久久都没有答案。
  连续数日,苏简汐感觉自己状态不佳,白天上班的时候,时常莫名感到疲累、嗜睡、浑身酸痛。种种不适持续出现,生理期也迟迟不到,她开始暗暗地紧张,暗暗地怀疑,难道是怀孕了?这怎么可能?
  这天早晨,她刚走进公司电梯,忽然闻到有人携带油腻的糕饼当作早餐,突然抑制不住地恶心起来。她强忍着,一直挨到出了电梯,直奔洗手间,在盥洗台前剧烈地呕吐起来。吐完了,反胃的感觉仍持续了好几分钟才慢慢平息。她只觉得浑身绵软无力,扶着盥洗台吃力地站着,心里一片慌乱。
  “怎么了?不舒服吗?”有人在旁边问。
  简汐抬起头,从镜子里看到Evelyn在她身旁。Evelyn伸手扶住她,又关切地问:“要不要请假去医院看看?看你吐得厉害。”“不用,没事。昨天吃坏了,肠胃炎。”简汐胡乱解释着,扯出一丝微笑。
  “还是去看看吧。我跟Carmen打声招呼,没事的。或者我陪你一起去好了。”Evelyn像是真心为简汐担忧。
  “真不用,我很好。谢谢你。”简汐调匀呼吸,对Evelyn匆匆一笑,转身往办公室走去。Evelyn刚才看她的眼神让她觉得有点害怕,似乎看穿了她的秘密。
  她不想多事,更不想在公司惹出非议,只得强忍强撑,照常工作。
  简汐等到周末,才去医院做了检查。测试结果:阳性。
  拿到报告单的时候,她全然呆住了。虽说已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真把确凿的事实摆在面前,她又有些不敢相信了。怎么可能?这样也可以怀孕?她与他并未实质性地完成那件事,她现在仍是女儿身,怎么竟怀孕了?
  这一刻,她的感受复杂极了,有些恐惧,有些疑虑,还有些茫然无措。
  然后,当她的情绪平定下来,理智开始接受这件事后,她感受到的是喜悦,由心底里慢慢滋生出来的,一波漫过一波的喜悦。
  这不就是她想要的结果吗?在情人节与他约会,在温泉酒店静候君临,放下一切顾虑,甚至放弃自己始终坚持的守身信仰,不就是为了得到一个属于他们俩的孩子吗?即便他将来不在了,因为这个孩子,他的生命延续下来,仍然陪伴着她。她早已做好了这样的决定,决定将此生奉献给他。又有什么可后悔的呢?
  她不由得微笑了,脚步也轻快起来。她走出医院的大门,走到街上,感觉自己像走进了童话里的春天,手中那张化验报告有如天国送来的奖章。
  她身心充盈着喜乐,周遭整个世界都产生了细微的变化。风在微笑。天蓝得透明。树都开花了。她第一次真正感受到爱的神奇力量。她爱他,爱腹中小小的孩子,爱整个世界。她沉浸在这种奇妙的感受中,整个人像是踏在云端。
  是的,不后悔。只有喜悦,无比的喜悦。
  她以她自己的方式,许他终生。
  转眼到了四月初,清明时分。
  照每年惯例,元深都会去城郊墓园看望长眠的父母。这年恰逢元深母亲二十周年祭,亦是元深父亲十周年祭,沈祥肃和沈庆歌都特地从美国赶来悼念。
  其实,在元深看来,这本该是他独自寄托哀思的时刻,和其他人都无甚关系。他不想铺张,更不愿造势,便只携沈家父女,带了少量几名随从前往墓园。
  元深八岁那年,母亲在一场惨烈的车祸中去世。幼小的元深是那场车祸的唯一幸存者。救援赶到时,他还一直扯住血泊中的母亲不肯撒手,直哭到昏厥。
  他几乎在一夜之间长大,从此开始了漫长的沉沦与叛逆。残酷的青春期提前到达,并绵延无尽。
  此刻,他望着墓碑上母亲和父亲的照片,心中平静,只有一丝淡淡的哀伤。
  细雨萧瑟,一行人站在墓碑前垂首不语。简单的仪式过后,元深让沈庆歌陪父亲先回车上去休息,他想独自待会儿。
  几人先行离去。在墓园出口,沈庆歌驻足回首,望见斜风细雨中,元深一袭黑色风衣长身伫立,撑一把长柄黑伞。那真是一个哀伤的、孤寂的背影。沈庆歌轻叹一声,挽着沈祥肃往园外走去。
  墓园荒芜冷清,绿植倒是很茂盛。只是,这里是没有温度的地方,每一块墓碑都是冰凉的。一些墓碑旧了,残破了。元深在园内缓缓踱步,时而停驻在一些陌生的墓碑前,望着碑文出神。那些陌生的名字和照片,让他遐思无限,每一块墓碑后面都有一个长长的故事。
  每逢这样的时刻,他都忍不住去想那些哲学家们几千年来都未曾弄清楚的终极问题: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将到哪里去?
  他是欧阳元深。但他同样可以有另外的名字。名字只是符号。去掉这个名字,去掉一切的身份、职位,跳出所有的关系、人际网络。作为一个生物体本身,他又是谁?为什么来到这世界?而生命之后,又是什么?
  寂静突然被打破。远处来了一支长长的送葬队伍,打断了他的思绪。
  那边场面隆重浩大,又无限凄凉。从逝者的照片看,是个年轻女孩,二十出头,许是某富贵人家的千金。
  前些日他听闻报道,有名校毕业生跳楼自尽。女生毕业获高薪职位,父母反对其与男友交往。男友收下女方父母数万元贿款后,决然提出分手。女生悲愤,夜里从楼顶纵身跃下。
  不知将要长眠于此的女孩,是否就是那悲剧的主角。
  这世界,有人求生不得,有人却求死。
  其实,无论求生还是求死,都是一样的,都因为难以放下“自我”而已。
  墓碑也是为此。死后还要一个碑,就是仍舍不得“自我”从时间和空间里消失。所以要占据一隅,留下姓名照片。当然,对生者,墓碑给予一片思念和寄托,也是一用。同样,也让生者看清自己未来的命运,不断强化对死的敬畏而已。
  死,是时间的终止,当今时空的结束,自我世界的消亡。
  而自我以外的世界,却运转如常。
  上至国王,下至乞丐,没有一人的死会让世界停转。一个人的死亡,对个体来说极为可怕,对世界来说,却轻如鸿毛。死亡对世人至为公平。
  大部分时间,生者宁愿逃避这一话题。这也就是为什么,墓地常年冷清萧瑟。而人满为患的,却总是游乐场、健身房、购物中心,还有医院。
  求生、求欢,人之本能。元深轻叹一声,想到不多时,自己也将长眠于此,这个最熟悉也最陌生的地方,这个冰凉得没有一丝温度的地方。不,他不要这样。他不要仪式,不要祭奠,不要无关人等的围观。他亦不要墓碑。这辈子他最爱的地方是大海,他宁可投身在海里。独自乘坐热气球,飘到遥远的太平洋,走得悄无声息,只让大自然知道他的秘密。一只手轻轻搭上他的肩膀。他回过神来,看到沈庆歌站在他身旁。“走吧,雨大了。”她说着,抬手拭去他眼角的泪。
  清明后的第二天,雨霁天晴。逢着春光正好,元深陪准岳父去打高尔夫。
  元深的高尔夫是十多岁时跟父亲学的,球技说不上好坏,用在应酬上是足够了。他从小不喜欢这项活动,觉得只要是个有钱人就爱打高尔夫,这很愚蠢。他讨厌一切装腔作势或附庸风雅的东西。他宁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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