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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春秋作者:酌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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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陈秋的脸却升起一股微热,直至秋风从旁吹至脸上,他才惊觉原来已经是深秋了,因为迎面而来的风居然那麽冷,他摸摸脸,脸竟然一点也不冷,还有股舒适的微热。林春背起书包,瞄了瞄呆立中的陈秋,说 :「今天的课就到此为止。我觉得自己比你成功,至少我令你发自内心地说过一次『真的很美』。」林春竟然有点骄傲地微笑了。

  他平时的微笑,据陈秋说,要不是淡如开水,就是有种看不起人的意味,但据陈秋後来说,林春那一天的笑是他第一次所见、林春脸上最具人味的笑,这才是人——他们的笑是带有感情与欲望的,欲望并不一定是性欲,可以是想笑的欲望、想得到快乐的欲望,或者是像林春此时的笑般 : 带有自满的笑。

  陈秋平时一定会出言反驳,他是那种失败了还要挽回一城、不肯认输的人,广东话有一句俗语,正好用来形容陈秋这种人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注一)。出奇的是,陈秋这次没有反驳,只是笑著说 :「是你略胜一筹。」

  林春有点惊讶似的微张著口,过後就转过头,往前走著,不愠不火地说 :「现在去你家吗? 在此之前,先到超市买点东西,你身上有钱吗?」

  「有,我要吃茄汁大虾、豉椒炒蚬和马铃薯煮排骨,银包先给你。」

  「哦。」林春接过陈秋给他的银包,有一下没一下的抛掷,他走在陈秋前方,陈秋走在他的後方。

  「……都快五点了,我怕来不及弄三道菜。而且怎麽全都是肉。」

  「谁管你! 现在你花的是大少爷我的钱,我可是你的『米饭班主』,叫你做就做!」陈秋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林春遂以沉默作消极的反抗。

  一直到很久之後,林春才告诉陈秋,那一次陈秋为他揉著後颈时,他感觉到一股麻痒由後颈直传落背脊,好像被人搔痒,但又有种暖热微颤的舒服感,彷佛被人温柔地按摩著,使他颤抖,亦使他惶恐。所以他那时一直走在陈秋前方,直至那种又刺又痒的感觉退减,他才敢重新面对陈秋,因此他当时才没有发觉陈秋那洁白的脸,曾经久久挂著一抹淡红。

  注一 :「跌下地还要拿一把沙」,这句话我觉得还是用广东话读起来更过瘾 :「跌左落地仲要拿(音乸)番za沙」,「za」乃音,意义同「堆」,比如说「一za沙」、「一za花瓣」等等,有声无字,或者是我才疏学浅,一时想不出同音字。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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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我忽然想,不知道有没有人猜到,我这篇文是在影射哪一个新市镇呢

  《春秋》18 (美攻平凡受)

  …晚了上来喔,不过买了很多喜欢的东西,超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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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年的天气依旧反常,十二月初应该还不是太冷,但这年一踏入十二月,气温就骤降,直下至十度左右,在中国内地或是其他地方,摄氏十度算不上是什麽寒温,但对於天气和暖的香港而言,这已是与洪水猛兽相差不远的低温了。

  林春系上一条围巾,穿上两件毛衣,外罩一件白色中长大衣便出门。林春的学校很奇怪,冬季制服中有一种叫「校褛」的玩意,也就是一件普通的大衣而已,长至臀部的一半左右,号称是很能保暖的,可实际上这校褛很薄,十五六度时穿,还可以保暖,但如果是在十二度以下的温度,这校褛形同垃圾,丝毫不能保暖。

  因此,每当气温低於十二度,或者天文台发出「寒冷天气警告」,学生就可以穿一般的大衣回校,但颜色必须是黑色、白色或深蓝色,而且必须是净色大衣,不得有任何花款。

  林春记得,在中五时,陈秋穿过一件颇为夸张的大衣回校,大衣倒是净黑色的,不过系了一顶帽,帽缘镶了金银混杂的一圈柔毛,在阳光底下会发光,就像金羊毛一般闪亮。

  为此,训导主任曾警告过陈秋,陈秋那时一脸不屑地以谦卑而讽刺的口吻回答 :「阿sir,你之前常说我校服发饰违规,小人我这一次仔仔细细看过校规的每一行字,才敢穿这大衣回来的。校规上面只是说『学生须穿净色大衣回校』,但没有说不能穿连帽子的大衣回来,更加没有说帽边不能够有羊毛。你不要『屈我』(注一),阿sir,我一向是守校规的好学生!」

  陈秋总有本事令老师表现出一副为之气结的样子,想起那个平常「英明神武」的训导主任,当天气得脸红脖子粗的样子,林春就想笑。一扯动脸皮,便感到脸一阵乾硬,唇上也好像凝结了一层硬皮,他才想起刚才赶著出门,忘了先涂些润肤膏和润唇膏,幸好润唇膏他是长期放进书包。一到冬天,林春的皮肤就会变得非常乾,所以不得不涂点滋润的东西,只是他绝不会在同学面前涂,总觉得男生涂唇膏有点古怪,然而他又切实地需要润唇膏。

  上到课室,陈秋还未回来,戴志大刺刺的坐在林春的位子,跟一堆男生閒聊。那些男生见林春回来,便作鸟兽散,他们都有点怕这个不苟言笑、成绩骄人的书呆子,唯独是戴志免疫,仍旧霸著林春的位,跟他夸张地挥手说嗨。

  「哦。」林春朝他点点头,静静放下书包,先坐在陈秋的位子。戴志好像每一天都过得很快活,这天也一脸阳光笑容地跟林春说无聊话,可他突然收起笑容,出其不意地伸手摸了摸林春的脸,语带惊异地说 :「书kai子,你搞什麽? 你是蛇吗? 脸上脱皮脱得很严重! 鼻头乾得结了一层层皮,两边脸就冷得通红一片,看起来很糟糕!」

  「没办法,我忘了先涂点东西才回来,之前连唇皮都冻硬了。」其实不用戴志说,林春也感觉到整张脸都不舒服,一牵动脸上的皮肉就一阵紧绷,摸起来粗糙得像沙纸。戴志一脸凝重地想了想,又鬼鬼祟祟地左右张望一下,然後回自己的位子拿了一个小瓶,便拉林春出走廊、直入厕所。

  「诺,不要说我不关照兄弟! 这瓶鬼东西是我老妈子前天买回来,硬塞给我的。她说我天气冷、皮肤就乾燥,说什麽也要逼我用这女人货,不过我偷偷用了几次,发现效果还不错的。这里人少,你就往脸上抹一些才出去吧。动作快点! 不然被其他男的进来,见到我们用女人货,那我一世英名就丧於你手中!」戴志彷佛对林春晓以大义般的,一脸正经又压低声音。

  「谢了,戴志伟。」林春心中挺欣赏戴志的。他既可以和班上的男生打成一片,但面对著他和陈秋这类边缘人,又不会以轻视或嘲笑的态度对待他们,总是拿出一片诚心,知道他们有麻烦的时候又常挺身而出,过後也不会想到报酬。但这个性落在社会上,注定是要吃亏的。

  林春一边想著,一边扭开瓶盖,挖了一坨白色的润肤霜往脸上涂。难怪女人总是将护肤品奉若神明,林春在脸上薄薄涂了一层,原来脱皮脱得「一脸风霜」的他,立时「回春」,那些小块的白皮消去,加上林春两边脸给冻得通红,涂了乳霜之後,脸色比平常还要好。

  戴志坚持将那一小瓶乳霜送给林春,说 :「这东西我家里超多的! 我老妈子用,妹子又用,老头子常骂我妈和我妹,说她俩把他辛苦赚来的血汗钱都进贡给那吸血鬼化妆品牌,我老妈子总是当他说的话是耳边风啦。」

  林春这才知道戴志原来有个妹子,不过他也没有深究下去,只是大方地接受了戴志的礼物,袋在裤袋,和戴志走回课室。一入课室就见到陈秋,他还是穿那件连帽子的黑大衣,帽缘金银夹杂的羊毛依然耀眼得很。

  「你们怎麽一起进来的? 真少有,戴志伟,你跟书kai子的感情变好了啊。」陈秋半开玩笑的说,他只有在跟林春单独并处时,才会叫林春做「莲蓉月」,就是不想让戴志知道「莲蓉月」这有趣的花名。

  「没有啦,是去办一些事而已,咳咳咳。」戴志含糊地答,造作地乾咳几声,又用力往林春的背拍几下,暗示叫他不要将乳霜的事说出来。林春本人是觉得没所谓,但戴志似乎十分的不愿意被人知道他用过所谓的「女人货」。所以林春也默不作声地坐下来,稍侧过头回避陈秋好奇的目光。

  「办什麽事来著?」

  「嗯……那个……啊,对了,书kai子一早回来说很无聊,就和我一起将学生手册还给田径队的几个学弟妹。那几个懒惰鬼,之前几次缺席田径练习,『狒狒强』一时气起来就收了那几个人的手册,给他们每人记了一个缺点,之後叫我将手册发还给他们。」狒狒强是田径队的负责老师,是一个四肢发达的巨人,平时教体育和数学,因为本名叫「德强」,平时的形貌举止又似猿猴,後来就被学生私下改了个花名叫「狒狒强」。

  不精明又傻气的人说起谎来,就一脸不自在的样子,结巴不特只,眼球还往左上方转。陈秋眯起秀丽的眼睛,专注地盯著若无其事的林春的侧脸,伸著长腿踢他的椅脚,林春轻皱著眉迎上陈秋的视线,对於陈秋没来由的挑衅感到莫名其妙。戴志彷佛完全没有注意到,他忽然一副发现新大陆的样子,执起林春的围巾,双眼发光地赞叹 :「我刚才都没发现,书kai子你的围巾很漂亮。」

  林春的围巾很独特,前端至中段是纯黑色,中段至末端则是纯白色,而围巾的中央则由前端至末端都织有一道大扭绳花纹,前後两端各束上一串串黑白夹杂的流苏,看起来有一种华丽感。林春不甚热情地把玩著流苏,说 :「是我妈给我织的。前几天,天文台说天气会转冷,我妈说我连一条像样的毛巾也没有,就给我买来毛线,在三天之内织了这一条围巾,昨天才完工。」

  「原来如此! 啊,借来戴一下可以吗,我会小心,不会弄脏的。」戴志对林春的毛巾似乎爱不惜手,他的母亲不擅於编织,至於妹妹则是宁愿织围巾给男友,也不会给老哥织。

  「随便你。」林春说著就脱下围巾,伸手递给戴志,谁知陈秋突兀地站起来、倾身向前抓住了围巾的一端,戴志呆了,陈秋自己也愣住了,他倒不觉得林春的围巾有多好看,只是一想到戴志伟那小子要碰林春的东西,就想要截住戴志。

  倒是戴志机灵,说了几句混帐话打圆场 :「呐,书kai子,你看你妈的编织功夫有多厉害,连我们用惯名牌子的大少爷都急急出手! 好好,我戴志伟一向重情义,所谓『情——与——义……值——千——金……刀山去……地狱去……』(注二),啊,後面的我忘了,总之我就先让秋秋了!」

  林春有点疑惑地望了望陈秋,他疑心陈秋是不是冷病了,由刚才就做出很多反常的行为,例如是踢他的椅子、无缘无故生他的气,所以他将围巾递给陈秋,说 :「给你用。我不冷,身子暖了才还给我。手织的围巾比机器织出来的,要温暖得多,试一试就知道了。」

  陈秋将围巾圈上脖子,也许是因为毛线沾上林春的体温,那松软的围巾贴上陈秋的脖子,就像发热器般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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